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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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段浩然、彭威洋、闫康平、李双海、陈振华,合计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个人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将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股份合计38.95万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