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621,118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鸿通城支行分别设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后续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