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91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1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自查发现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2-092)。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经公司审慎自查,对2019年、2020年、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部分数据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94)、《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96)、《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98)、《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100)、《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2-102)、《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1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经公司审慎自查,对2019年、2020年、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部分数据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94)、《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96)、《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98)、《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100)、《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2-102)、《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104)。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2-091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21年、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经公司审慎自查,对2021年、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部分数据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106)、《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108)。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1-9月财务报告,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2-1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1-9月财务报告,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2-128)。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2-091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制定《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113)。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编制了2022年1-6月财务报告,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6月审计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