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90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3日10:00。
公告编号:2022-090预计会期0.5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2469 | 富恒新材 | 2022年11月30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会议室。
公司自查发现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2-092)。
(二)审议《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经公司审慎自查,对2019年、2020年、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部分数据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94)、《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96)、《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98)、《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100)、《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2-102)、《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104)。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制定如下制度,经审议通过并于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自生效之日起,现行相关制度自动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110)
(2)《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111)
(3)《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112)
(四)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114)
(5)《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115)
(6)《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116)
(7)《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117)
(8)《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118)
(9)《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119)
(10)《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120)
为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制定《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11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公告编号:2022-090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3日9:00-10:00
(三)登记地点:会议现场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广田路48-1号A栋办公综合楼101 2.联系人:高曼3.联系电话:0755-29726655手机:
15814075894传真:0755-29724494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