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2-080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2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作。第二十五条 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部门应当以适当方式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培训。鼓励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第二十六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内部信息反馈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规定披露事项,以便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时全面掌握公司动态。
第二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重大问题的,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善;对违法违规的,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第二十八条 证券交易所、公司协会等自律组织,可以依照本指引规定,制定相关自律规则,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自律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