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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宇制药: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8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64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长兴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茂达”)持有公司股份18,706,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6%;股东湖州意诺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意诺特”)持有公司股份18,397,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0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长兴茂达、湖州意诺特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相关减持计划如下:

股东长兴茂达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4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拟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股东湖州意诺特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4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拟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长兴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下股东18,706,6824.416%IPO前取得:18,706,682股
湖州意诺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下股东18,397,8654.343%IPO前取得:18,397,86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长兴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超过:12,708,000股不超过: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236,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472,000股2022/11/23~2023/2/22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湖州意诺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超过:12,708,000股不超过: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236,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472,000股2022/11/23~2023/2/22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注:上述股东长兴茂达、湖州意诺特的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2月22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长兴茂达、湖州意诺特承诺:

(1)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承诺:“本人/本企业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及本人具体情况,自主决策确定是否减持及减持股份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的相关规定。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企业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应的承诺的要求。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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