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98证券代码:87286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246,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原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现根据公司未来整体业务发展规划及自身未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各项条件,决定不再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改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246,0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原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现根据公司未来整体业务发展规划及自身未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各项条件,决定不再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改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更好的推进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审计机构,拟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审计机构,其余中介机构不变。
变更后,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立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246,0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为发行人律师,并与各中介机构分别签署相关服务协议。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二) | 《关于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 | 1,851,534 | 100.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志敏、葛伟康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