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二级资本债的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即2022年11月17日按面值一次性部分或全部赎回本期债券。截至本公告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批准,本行已行使赎回权,并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