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指定基本情况
(一)指定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7日审议并通过:
指定夏珂研先生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1月17日起生效。上述指定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指定原因
为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指定夏珂研先生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夏珂研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披露负责人的任职要求。
二、指定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指定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公告编号:2022-016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管理的进一步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