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艾为电子股票代码:6887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名称: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号B座15层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艾准 | 指 | 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艾为电子/上市公司 | 指 |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1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1754%的股份,其持股比例减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弄2号1301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郭辉
(4)出资额:91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LM7EXE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
(7)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6-12-01 至 无固定期限
(9)通讯方式: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号B座15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性别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郭辉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国 | 男 | 上海市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截至本报告期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艾为电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251,003股,占艾为电子总股本的6.1753%,为艾为电子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8,299,90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艾为电子总股本的4.9999%,详细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持股数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股) | 持股比例(%) | ||
艾准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251,003 | 6.1753 | 8,299,903 | 4.9999 |
合计 | 10,251,003 | 6.1753 | 8,299,903 | 4.9999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1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1,951,100股股份,累计减持比例为1.1754%。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比例降低至
4.9999%。权益变动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艾准 | 大宗交易 | 2022/1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000 | 0.3916 |
艾准 | 大宗交易 | 2022/10/13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0.3012 |
艾准 | 大宗交易 | 2022/1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801,100 | 0.4826 |
合计 | / | / | 1,951,100 | 1.1754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代表:郭辉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股票简称 | 艾为电子 | 股票代码 | 68879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10,251,003股 持股比例:6.175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 变动数量:1,951,100股 变动比例:1.1754% 变动后持股数量:8,299,903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郭辉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