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对《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在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有智 | 李清 | 王春青 |
刘志刚 | 崔嵘 |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