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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6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hina Post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

1-1-1

声明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数为不超过34,000,000股A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不涉及股东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6,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如无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招股说明书“第一节 释义”一致。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54%、92.56%、

92.56%和96.45%,公司客户相对集中的情况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有关。其中,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顺丰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22.85%、32.13%、49.27%和85.86%,报告期内整体占比较高,且基于顺丰在快递物流行业的龙头地位和公司的在手订单情况,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与顺丰的交易将持续存在。快递物流行业是智能物流设备最主要的应用领域之一,呈现规模化、集中化的特点。若公司不能通过产品创新等方式及时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或其他下游市场需求,或主要客户因市场低迷等原因使其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并将导致业绩波动风险。

(二)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35%、19.36%、15.07%和11.54%,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7.09%、26.90%、22.69%和21.15%,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报告期内呈现持续下滑趋势。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为相对定制化的非标准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到市场竞

1-1-4

争、项目复杂程度、产品结构、生产成本结构、实施周期等因素影响,不同项目间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服务质量提升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保持竞争优势,公司的毛利率将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54,713.87万元、72,557.17万元、60,350.61万元和4,425.9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68%、50.91%、29.33%和5.04%。以上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邮政集团提供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等的销售收入,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邮政集团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的需求较大,与公司合作历史较长,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21年度起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已降至30%以下,但若该等关联销售收入大幅减少,且公司未能持续开发拓展新客户、新业务,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未来若关联交易未能有效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或未能严格按照公允价格执行,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进而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属于竞争性行业,除公司外,国内智能物流系统主要企业还包括中科微至、科捷智能、欣巴科技等。随着下游客户对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不断增多,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陆续通过上市提升资本实力及研发能力,总体竞争力有所提升,加之新进入竞争者逐步增多,可能导致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若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能有效保持核心技术领先优势,不能满足客户对智能物流设备效率、稳定性、精准性的不断提高的要求,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的可能性,可能出现公司市场地位下滑的情形。

(五)原材料供应及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机械五金类、电气类、结构类、金属材料类、底盘类、低值易耗及辅助类、其他类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的比例超过80%,主要原材料成本对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较大影响。其中,钢材等金属材料类、钢平台等结构类原材料采购额较高,占各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24%、25.39%、

29.80%和32.09%。前述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钢材价格高度相关且波动较大,如未来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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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显著变化导致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出现短缺或价格发生较大幅度波动,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自有物业存在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存在约13,266.00平方米建筑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该等房产主要用途为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及职工食堂等。该等无证房产建成时间较为久远,因历史原因缺乏必要建设手续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发行人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后,已将广州市天河区的生产经营业务整体搬迁至广州市南沙区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并将按照生产经营情况对上述自有瑕疵房产逐步进行拆除。上述相关物业瑕疵问题可能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相关物业或相关物业被要求拆除,从而公司需要寻找其他替代物业,可能对公司短期内的业务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此外,公司可能存在受到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潜在风险。

上述重大风险提示并不能涵盖公司全部的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全文。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经营环境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合作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1,502.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1%;实现营业利润3,800.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4.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2.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77%。

结合项目执行情况,公司预计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22-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2%至11.78%;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200-7,9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68%至23.15%;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500-7,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59%至24.70%。2022年全年净利润下滑主要系

1-1-6

上半年新冠疫情在国内多点散发,特别是上海地区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各项实施成本增加,影响公司毛利和净利润水平。尽管下半年以来随着区域性新冠疫情逐步受控,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经营业绩亦有所反弹,但疫情对全年经营业绩仍有一定影响。与此同时,为了增强公司长期竞争力,下半年以来公司加大了市场开拓与研发投入,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增长较多。上述2022年1-9月财务数据和2022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为公司管理层初步测算数据或根据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1-1-7

目录

声明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 3

二、重大风险提示 ...... 3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 ...... 5

目录 ...... 7

第一节 释义 ...... 11

一、基本释义 ...... 11

二、专业释义 ...... 14

第二节 概览 ...... 15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5

三、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7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 18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和科创属性的说明 ...... 20

七、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 ...... 21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21

九、募集资金用途 ...... 2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3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4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 26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27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8

一、技术风险 ...... 28

二、经营风险 ...... 28

1-1-8三、内控风险 ...... 31

四、财务风险 ...... 32

五、法律风险 ...... 33

六、其他风险 ...... 3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36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6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43

四、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 43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7

六、发行人股本及股东情况 ...... 54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57

八、员工基本情况 ...... 74

九、本次公开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76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83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 ...... 83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及竞争情况 ...... 96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 123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 127

五、发行人主要资源要素情况 ...... 130

六、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 ...... 139

七、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68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69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 ...... 169

二、发行人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或协议控制架构 ...... 172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和鉴证意见 ...... 172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173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173

六、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173

1-1-9七、同业竞争 ...... 175

八、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 181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95

一、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 ...... 195

二、财务会计报表 ...... 197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 205

四、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 205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 209

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10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30

八、主要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 ...... 230

九、主要财务指标 ...... 232

十、分部会计信息 ...... 234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 234

十二、资产状况分析 ...... 261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82

十四、报告期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291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 292

十六、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 29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94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9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299

三、未来战略规划及具体措施 ...... 313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18

一、发行人关于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18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 319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24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24

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本

1-1-10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 ...... 325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6

一、重大合同 ...... 326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29

三、重大诉讼、仲裁及处罚事项 ...... 329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 330

第十二节 声明 ...... 33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3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3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36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42

审计机构声明 ...... 343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44

验资机构声明 ...... 346

验资机构声明 ...... 347

第十三节 附件 ...... 348

一、备查文件 ...... 348

二、查阅时间 ...... 348

三、查阅地点 ...... 348

四、信息披露网址 ...... 348

附录 ...... 349

附录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 ...... 349

附录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情况 ...... 361

附录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已授权专利情况 ...... 372

附录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 ...... 388

附录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 ...... 404

附录六、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405

1-1-11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中邮科技或发行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中邮有限、有限公司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发起人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签署《发起人协议》之全体股东
中邮资本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邮政集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控人
国华卫星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航天投资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广州同得广州同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普洛斯投资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中证投资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中金启辰中金启辰(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上海润驿上海润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上海泓驿上海泓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国家邮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邮科院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北京首邮北京首邮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首邮实业发展总公司”)
上海研究院上海邮政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邮政科学研究院”)
上海邮通上海邮政通用技术设备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邮政通用技术设备公司”)
广东信源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信源智能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系广东信源全资子公司
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中邮科技上海分公司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中邮科技鄂州分公司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广东信源从化分公司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系广东信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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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金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证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公司律师、锦天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审计机构、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天健兴业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A股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股东大会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现行有效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中邮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并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法于2018年10月26日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该法即日起施行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该法于2019年12月28日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该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
《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修正)》
《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审计报告》

会计师于2022年9月27日出具的天健审[2022]6-483号《审计报告》,包括后附的经审计的发行人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内控鉴证报告》会计师于2022年9月27日出具的天健审[2022]6-484号《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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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铁路局
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国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澳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报告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顺丰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京东京东集团(JD.com, Inc.)及其附属公司
德邦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韵达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中通中通快递(ZTO Express(Cayman)Inc.)及其附属公司
燕文物流北京燕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法孚集团Fives Group及其附属公司
华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3M中国3M中国有限公司
海尔家电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南方电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中国烟草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中科微至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捷智能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欣巴科技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马科技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今天国际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东杰智能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昆船智能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华昌达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奇股份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峰物流苏州金峰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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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子德国SIEMENS公司
日本大福日本大福株式会社(DaifukuCoLtd)
范德兰德荷兰Vanderlande公司
德马泰克美国德马泰克生产与物流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Dematic)

二、专业释义

输送物品的传输、传达,把货物商品从一个位置传输到另一个位置的作业
分拣按照一定的归类方法,采用人工或者不同的分拣设备,将物品进行分类、集中的作业过程,通过分拣,可以将具有相同属性的物品归类集中到一起
小车交叉带自动分拣机运载小车
合流应用于分拣输送系统,采用不同形式的合并输送方式,将多条分支输送的物品合并到一条主输送线上,确保主输送线高速高流量。合流的方式有单侧合流、二合一、三合一等
传感器一种检测装置,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并能将感受到的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电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息输出,以满足信息的传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和控制等要求
伺服电机在伺服系统中控制机械元件运转的发动机,是一种补助马达间接变速装置。伺服电机可使控制速度,位置精度非常准确,可以将电压信号转化为转矩和转速以驱动控制对象
电控系统由若干电气原件组合,用于实现对某个或某些对象的控制,从而保证被控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机器视觉通过机器视觉产品将被摄取目标转换成图像信号,传送给专用的图像处理系统,得到被摄目标的形态信息,根据像素分布和亮度、颜色等信息,转变成数字化信号;图像系统对这些信号进行各种运算来抽取目标的特征,进而根据判别的结果来控制现场的设备动作
视觉将被摄取目标转换成图像信号,传送给专用的图像处理系统,得到被摄目标的形态信息,根据像素分布和亮度、颜色等信息,转变成数字化信号,并对这些信号进行各种运算来抽取目标的特征,进而根据判别的结果来控制现场的设备动作
柔性化按照成组的加工对象确定工艺过程,选择相适应的数控加工设备和工件、工具等物料的储运系统,并由计算机进行控制,能自动调整并实现一定范围内多种工件的成批高效生产,并能及时地改变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
柔性为适应市场需求多变和市场竞争激烈而产生的市场导向型的按需生产的先进生产方式,其优点是增强制造企业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员工劳动生产率,改善产品质量
数字孪生数字孪生是充分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更新、运行历史等数据,在虚拟空间中完成映射,从而反映相对应的实体装备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系统集成将软件、硬件与通信技术组合起来为用户解决信息处理问题的业务,集成的各个分离部分原本就是一个个独立的系统,集成后的整体的各部分之间能彼此有机地和协调地工作,以发挥整体效益,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

本招股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总计数若出现与所列示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15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7月5日
注册资本10,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效良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主要生产 经营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行业分类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在其他交易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形)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联席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34,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4,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6,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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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 (每股收益按【】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市净率【】倍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不适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根据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由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2中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3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4信息化建设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不含税),包括:
1保荐及承销费【】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万元
3律师费【】万元
4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5本次发行上市手续费用等其他费用【】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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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236,303.09274,364.03282,523.14155,403.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115,522.58114,832.32105,260.6141,212.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5.97%48.04%51.95%70.48%
营业收入(万元)87,749.25205,762.87142,529.68122,460.30
净利润(万元)1,605.909,369.064,375.135,049.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605.909,369.064,375.135,049.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403.718,632.103,068.914,604.42
基本每股收益(元)0.160.92--
稀释每股收益(元)0.160.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9%8.51%9.03%13.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7,664.215,579.448,477.588,607.36
现金分红(万元)-936.9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2%4.09%5.34%4.79%

注:公司于2021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因此2019年和2020年不适用每股财务指标。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中邮科技是国内智能物流系统领域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秉承“客户第一、想客户所想”的服务宗旨,坚持“引领物流科技、让传递更简单”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成为智能物流系统核心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及设备制造的主力军以及智能物流解决方案的领军者。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具备为终端客户提供多种应用场景下的定制化、专业化和智能化的智能物流系统和技术服务能力。同时,公司还积极开拓智能专用车领域,通过自主改造多类型、高附加值专用车,为下游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车型,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经过长期的积淀与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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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韵达、燕文物流等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及知名电商平台,以及华为、3M中国、海尔家电、中国烟草、南方电网等其他领域知名企业。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除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外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并成功拓展至东南亚、欧洲、大洋洲、美洲、非洲等市场。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物流系统(含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以及智能专用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物流系统80,054.3192.67%183,883.9691.91%115,784.5984.40%103,017.5687.17%
其中:智能分拣系统19,167.3422.19%93,146.4746.56%66,593.3448.54%60,934.0651.56%
智能传输系统60,886.9770.49%90,737.4945.35%49,191.2535.86%42,083.5035.61%
智能专用车4,287.584.96%9,754.654.88%16,266.7811.86%10,220.528.65%
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2,040.462.36%6,430.663.21%5,138.043.75%4,939.284.18%
合计86,382.35100.00%200,069.27100.00%137,189.41100.00%118,177.35100.00%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行人技术先进性

自成立以来,公司深耕智能物流系统研发制造及相关领域,形成了突出的科技创新实力。发行人通过将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工艺设计相结合,形成了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精度混合包件自动分离技术、基于大数据的超大型处理中心级模拟仿真技术、基于动态算法的高速控制技术、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视觉识别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已广泛应用于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产品中,使该类产品在国产同类产品中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具体产品性能上,发行人的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在稳定运行速度、分拣效率、分拣准确率、承载能力、运行噪音等方面的技术参数方面整体上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发行人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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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已经具备了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并持续根据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技术创新,加快产业融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269项,其中发明专利68项、实用新型专利195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此外还拥有160项软件著作权,专利总数在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中处于领先地位,构成以智慧物流为主的专利池,该等技术研发成果为公司在智能物流系统的设计开发、组装集成等具体运用奠定了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合计为177人,占公司全体员工人数的13.69%,其中包括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全国邮政行业科技英才、全国邮政行业劳动模范、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在内的优秀人才。公司长期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持续深入开展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工作。经过长期研发积累,公司在底层技术方面积累雄厚,掌握了基于动态算法的高速控制技术、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视觉识别技术、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精度混合包件自动分离技术等一系列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产业核心技术,并在多类型分拣系统、矩阵、单件分离系统等产品中实现应用。持续的研发创新也推动了公司在智能物流系统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2,460.30万元、142,529.68万元、205,762.87万元和87,749.25万元,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三)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是成为领先的智能物流技术研发的主导者、智能物流系统集成的主力军以及智能物流解决方案的服务者。公司将专注于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与生产、物流科技的引领与创新,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自主创新、开放共赢”的发展模式,坚持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自动化、智能化”的高端路线,坚持“引领物流科技、让传递更简单”的经营理念,保持智能物流科技行业的引领地位。

公司将把握前沿市场发展动态,巩固智能物流设备领域领先地位,全力以赴进行技术研发与创新,努力成为智能物流系统领域的先行者。同时,公司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脚踏实地走好技术发展路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公司的技术领先性。并且,公司将加强多维协同与互补,巩固现有成熟的核心产业板块,发挥现有业务间的协同优势,将核心技术扩展到新兴领域,同时突破国外物流设备与系统集成的技术壁垒,打造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力争在智能物流装备行业实现“国际一流、国内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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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的行业地位。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和科创属性的说明

(一)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行业领域

公司所属行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根据《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根据《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智能制造装备”中的“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综合上述权威分类目录,公司所处行业领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高端装备领域”。
√高端装备
□新材料
□新能源
□节能环保
□生物医药
□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科创属性指标

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或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000万元√是 □否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发行人研发投入分别为5,862.70万元、7,604.00万元和8,422.95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合计为21,889.64万元,最近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10%√是 □否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研发人员177人,占员工总人数13.69%,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是 □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有效授权发明专利68项,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为66项,在5项以上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亿√是 □否公司2019年至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22,460.30万元、142,529.68万元和205,762.87万元,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9.62%,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以上,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

综上,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定位的行业领域和科创属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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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

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第一套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不存在特殊安排。

九、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50,819.5720,000.00
2中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21,833.9920,000.00
3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29,753.0028,000.00
3.1智能自动分拣技术研发项目13,070.0013,000.00
3.2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技术研发项目11,673.0010,000.00
3.3底层通用核心技术开发项目5,010.005,000.00
4信息化建设项目2,100.002,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134,506.56100,000.00

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资金需要,则剩余部分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用于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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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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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数为不超过34,000,000股A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元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其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按经审计的截至【】年【】月【】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经审计的截至【】年【】月【】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不含税),包括:
保荐及承销费【】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万元
律师费【】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本次发行上市手续费用等其他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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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保荐代表人:龙海、赵晶
项目协办人:敖传龙
其他经办人员:马青海、王菁文、王佳楠、杨帆

(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
电话:010-67017788
传真:010-67017788-9696
保荐代表人:李小见、王楠
项目协办人:沈俊
其他经办人员:鄂莹、吴秋林、张磊、刘小庆、曲敬伟、崔萍萍、肖薇

(三)发行人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151999
经办律师:胡家军、庄永宏、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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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及验资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钟建国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倪春华、汪健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经办注册会计师:罗芸、宁红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继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电话:010-85606888
传真:010-85606999
经办律师:郑燕、孙奕

(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负责人:吴迎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268号来福士广场45楼
电话:021-23220200
传真:021-63403644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恒忠、黄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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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孙建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3层2306A室
电话:010-68083097
传真:010-68081109
经办资产评估师:杨立红、栾海涛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电话:021-68870587
传真:021-68870587

(十)收款银行

银行名称:【】
户号:【】
账号:【】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资本”)控制且出资占比0.0355%的中金启辰直接持有发行人3,060,000股股份,中金资本控制且出资占比0.04%的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中金启辰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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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244股股份,因此中金公司通过中金启辰间接持有发行人1,281股股份,间接持股数量约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0.0013%;此外,发行人股东国华卫星、航天投资、广州同得、中证投资、中金启辰向上逐层穿透,存在中金公司控股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少量持股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邮证券的股东邮政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邮证券90.54%的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发行人66,471,076股股份,间接持股数量约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65.1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联席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子公司将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并对获配股份设定限售期,具体认购数量、金额等内容在发行前确定并公告。

除此之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时间:【】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年【】月【】日
缴款日期:【】年【】月【】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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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研发风险

为保持在技术方面的先进性,公司未来需要持续研发核心新技术,并以技术带动产品更新及业务进步。公司长期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但未来仍需持续进行技术研发与产品升级,方能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方向不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技术变化和不断升级的标准,或者公司研发出的新产品不能满足客户对于效率、稳定性的要求,公司将面临技术研发投入无法取得预期效果的风险,市场竞争力也将削弱。

(二)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设立以来,公司专注于核心技术研发,掌握了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精度混合包件自动分离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该等技术是公司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核心产品的重要基础,亦是公司保持持续经营能力的关键。因此,公司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保密制度,且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相关协议。尽管公司采取了多项核心技术的保密措施,公司未来仍存在核心技术被他人抄袭、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导致的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54%、92.56%、

92.56%和96.45%,公司客户相对集中的情况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有关。其中,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顺丰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22.85%、32.13%、49.27%和85.86%,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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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整体占比较高,且基于顺丰在快递物流行业的龙头地位和公司的在手订单情况,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与顺丰的交易将持续存在。快递物流行业是智能物流设备最主要的应用领域之一,呈现规模化、集中化的特点。若公司若不能通过产品创新等方式及时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或其他下游市场需求,或主要客户因市场低迷等原因使其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并将导致业绩波动风险。

(二)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54,713.87万元、72,557.17万元、60,350.61万元和4,425.9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68%、50.91%、29.33%和5.04%。以上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邮政集团提供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等的销售收入,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邮政集团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的需求较大,与公司合作历史较长,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21年度起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已降至30%以下,但若该等关联销售收入大幅减少,且公司未能持续开发拓展新客户、新业务,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未来若关联交易未能有效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或未能严格按照公允价格执行,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进而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下游客户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系统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增速。如果未来公司下游客户对转运中心新建扩建、物流设备投入及更新替换等方面的投资需求放缓或下滑,进而减少对智能物流系统的采购,或者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保持其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则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四)客户拓展失败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主要集中于快递物流和电商行业,且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高,发行人在继续服务好顺丰、邮政集团、京东等现有主要客户的基础上,将持续加大其他快递物流和电商行业客户以及机场、烟草、仓储等新行业的客户拓展及研发投入。

如未来发行人由于新业务拓展所需的客户资源、研发投入、技术验证不及预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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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可能存在无法进入客户供应链体系、产品市场认可度不足等情况,无法覆盖业务拓展产生的研发投入、销售投入等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宏观经济造成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快递物流、电商、机场、烟草、汽车等多个下游行业客户提供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产品。公司的下游行业渗透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行业整体波动性与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一定关联性。未来,如果国内外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下游产业增速放缓,可能进一步导致客户对公司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大幅下降,进而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六)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属于竞争性行业,除公司外,国内智能物流系统主要企业还包括中科微至、科捷智能、欣巴科技等。随着下游客户对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不断增多,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陆续通过上市提升资本实力及研发能力,总体竞争力有所提升,加之新进入竞争者逐步增多,可能导致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若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能有效保持核心技术领先优势,不能满足客户对智能物流设备效率、稳定性、精准性的不断提高的要求,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的可能性,可能出现公司市场地位下滑的情形。

(七)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系快递物流行业客户。受“双十一”、“双十二”等电商促销节日影响,四季度一般为快递业务旺季。根据快递业务需求,公司向快递客户销售的物流设备普遍在四季度、尤其是“双十一”前集中验收,导致公司下半年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八)原材料供应及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机械五金类、电气类、结构类、金属材料类、底盘类、低值易耗及辅助类、其他类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的比例超过80%,主要原材料成本对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较大影响。其中,钢材等金属材料类、钢平台等结构类原材料采购额较高,占各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24%、25.39%、

29.80%和32.09%。前述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钢材价格高度相关且波动较大,如未来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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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显著变化导致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出现短缺或价格发生较大幅度波动,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九)项目周期较长的风险

公司业务流程一般包括方案初步规划设计、方案细化、物料采购、现场安装调试、项目验收等工作。公司的部分项目实施周期相对较长,从方案初步设计至设备验收可能需要超过一年的时间,这将导致公司存货余额较大,并占用一定营运资金。并且,如客户在项目实施期间修改方案等,将导致项目实施周期进一步延长,进而增加公司运营成本,影响整体盈利水平。

(十)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国内外各地遭受不同程度影响。因隔离和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导致下游客户招投标流程、项目现场安装实施、公司境内外业务拓展等均有所延迟,订单获取时点及整体项目实施进度受到一定影响。若全球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一)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张,公司员工数量持续增长、组织架构日益完善,公司总体管理难度有所增加。本次发行结束后,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资产规模将迅速增加、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从而在资源整合、技术开发、市场开拓、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二)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存在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邮资本持有公司66,471,076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65.17%,持股比例较高。本次发行后中邮资本仍将为公司控股股东。如果中邮资本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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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发生坏账的风险

最近三年,随着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规模相应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77,212.17万元、81,951.57万元、83,556.45万元和84,593.0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05%、57.50%、40.61%和96.40%。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回款周期延长甚至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最近三年,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存货金额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8,233.88万元、97,904.11万元、100,693.44万元和91,554.5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16%、37.34%、43.78%和48.79%,存货占比较高。公司存货主要为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价值分别为45,126.65万元、93,533.41万元、90,366.77万元和79,847.12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93.56%、95.54%、89.74%和87.21%。

公司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主要是公司已发至项目现场但尚未安装调试完成或已安装调试完成但尚未经客户验收的产品。由于公司产品从组装、调试到客户验收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若公司正在执行的项目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动、或者项目方案的调整导致继续履约追加成本超过存货可变现净值,则存货存在发生跌价的风险,并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35%、19.36%、15.07%和11.54%,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7.09%、26.90%、22.69%和21.15%,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报告期内呈现持续下滑趋势。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为相对定制化的非标准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到市场竞争、项目复杂程度、产品结构、生产成本结构、实施周期等因素影响,不同项目间的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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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存在一定差异。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服务质量提升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保持竞争优势,公司的毛利率将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

(四)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2,460.30万元、142,529.68万元、205,762.87万元和87,749.25万元;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049.12万元、 4,375.13万元、9,369.06万元和1,605.90万元。现阶段,发行人智能物流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快递物流和电子商务行业,且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若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下游客户市场需求减少、新客户开展不力等原因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供需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下滑风险。

(五)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广东信源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分别于2020年11月和2020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广东信源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未来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子公司自身条件变化,导致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政府补助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323.93万元、1,243.61万元、916.20万元和177.17万元,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1%、28.95%、8.92%和8.47%。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公司不能持续享受政府补助或补助金额减少,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法律风险

(一)自有物业存在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存在约13,266.00平方米建筑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该等房产主要用途为办公楼、生产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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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及职工食堂等。该等无证房产建成时间较为久远,因历史原因缺乏必要建设手续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发行人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后,已将广州市天河区的生产经营业务整体搬迁至广州市南沙区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并将按照生产经营情况对上述自有瑕疵房产逐步进行拆除。上述相关物业瑕疵问题可能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相关物业或相关物业被要求拆除,从而公司需要寻找其他替代物业,可能对公司短期内的业务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此外,公司可能存在受到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潜在风险。

(二)产品纠纷或诉讼风险

发行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产品瑕疵、交付延迟、违约、侵权、劳动纠纷等事由引发纠纷或诉讼风险。一旦发生产品纠纷或诉讼,可能对公司品牌信誉和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风险

(一)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除公司自身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预计市值还将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预期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本次发行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发行将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引致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向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中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该等项目的完成将对公司产生积极重要的影响,公司董事会亦已对以上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并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了相应准备。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排除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实施、实施效果与预期存在偏差、或不能如期达产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进而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定时间,如果未来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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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形势、行业技术水平和下游市场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实际盈利水平低于预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需要一定时间,募投项目无法快速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净利润与净资产难以同步增长。因此,在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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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中文名称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China Post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40072114C
法定代表人杨效良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7月5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2021年6月25日
营业期限2002年7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邮政编码200062
联系电话021-62605607
传真号码021-62609987
互联网网址http://www.cpte.com/
电子信箱ir@cpte.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负责人高宝华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联系电话021-62605607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2年6月28日,邮科院、北京首邮签署中邮有限《公司章程》,出资设立中邮有限,中邮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2002年7月3日,北京信益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开业登记验资报告书》(京兴验字2002丁07-030号),验证截至2002年7月3日,拟设立的中邮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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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邮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393043)。中邮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邮科院4,740.004,740.0094.80
2北京首邮260.00260.005.20
合计5,000.005,000.00100.00

中邮有限设立时股东北京首邮的出资为代邮科院持有,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的设立及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五)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中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2021年6月7日,天健出具了天健沪审[2021]1006号《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2月28日,中邮有限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80,698,125.63元,负债总额为751,454,170.74元,净资产为929,243,954.89元。

2021年6月8日,天健兴业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21]第0706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2月28日,中邮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30,756.97528万元。以上评估结果已经邮政集团备案,并出具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210005)。

2021年6月8日,中邮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审议通过《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中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即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将变更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29,243,954.89元按9.11: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10,200.00万元,股份总数为10,200.00万股,并将经审计的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6月18日,邮政集团出具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制改造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国邮政[2021]402号),同意中邮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改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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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中邮科技的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就中邮科技的发起人、注册资本、股本比例、出资方式及股份公司的设立筹办等事宜进行了约定。2021年6月23日,中邮科技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的议案》《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的议案》《关于通过<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在股份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与其在原有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一致。

2021年6月25日,天健出具了天健验[2021]6-6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6月23日,中邮科技已收到发起人股东投入的净资产929,243,954.89元,上述净资产折合股本102,000,000.00元,资本公积金827,243,954.89元。

2021年6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此次整体变更向中邮科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40072114C)。

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中邮资本66,471,07665.17
2国华卫星11,903,40011.67
3航天投资5,946,6005.83
4广州同得3,570,0003.50
5普洛斯投资3,060,0003.00
6中证投资3,060,0003.00
7中金启辰3,060,0003.00
8上海润驿2,505,1302.46
9上海泓驿2,423,7942.38
合计102,000,000100.00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日,发行人前身中邮有限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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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邮资本5,000.005,000.00100.00
合计5,000.005,000.00100.00

发行人及其前身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1、2020年12月,第一次增资

2019年9月25日,天健兴业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9)第1036号《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股权激励项目涉及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邮有限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8,520.32万元。邮政集团出具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91009),就前述评估结果进行备案。

经邮政集团批准,同意中邮有限增资挂牌方案,且股权激励价格与引战价格相同。

2019年12月20日,中邮有限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中邮有限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增资进场交易手续,增资完成后,公开增资引入新进投资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0%,增资引入的员工股权激励平台比例不高于5%,中邮资本持股比例不低于65%,最终持股比例以届时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2019年12月27日,中邮有限增资项目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挂牌公告截止日为2020年2月26日。挂牌期满后,中邮有限通过竞争性谈判程序确认航天投资、国华卫星、广州同得、普洛斯投资、中证投资、中金启辰为外部投资人,合计认购中邮有限30%股权,增资价格为22.282元/注册资本。

2020年10月12日,中邮有限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并通过《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邮有限成立上海润驿、上海泓驿两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以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持股平台合伙份额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

2020年12月11日,邮政集团下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批复》(中国邮政[2020]802号),原则同意《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邮科技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引战和实施股权激励后总股本的5%,股权激励价格与引战价格相同(22.282元/注册资本)。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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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有限、中邮资本与航天投资、国华卫星、广州同得、普洛斯投资、中证投资、中金启辰、上海润驿、上海泓驿签订《〈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增资协议》,约定中邮有限注册资本由50,000,000.00元增加至76,725,100.51元。2020年12月18日,中邮有限2020年第一次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增资。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修订后的《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20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200004号),验证截至2020年12月25日,中邮有限已收到全体新增股东缴纳的出资款595,488,689.53元,其中实收资本合计26,725,100.51元,中邮有限累计注册资本76,725,100.51元,实收资本76,725,100.51元。

2020年12月28日,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中邮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40072114C)。

上述增资完成后,中邮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元)实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中邮资本50,000,000.0050,000,000.0065.17
2国华卫星8,953,819.238,953,819.2311.67
3航天投资4,473,073.364,473,073.365.83
4广州同得2,685,378.532,685,378.533.50
5普洛斯投资2,301,753.012,301,753.013.00
6中证投资2,301,753.012,301,753.013.00
7中金启辰2,301,753.012,301,753.013.00
8上海润驿1,884,376.221,884,376.222.46
9上海泓驿1,823,194.141,823,194.142.38
合计76,725,100.5176,725,100.51100.00

2、2021年6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21年6月,中邮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的设立及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一)发行人的设立”。

股份公司成立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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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票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交易。

(五)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发行人前身中邮有限设立初期,存在北京首邮为邮科院代持中邮有限股权的情形,其形成的背景、过程及解除如下:

1、形成原因

中邮有限于2002年6月由邮科院与北京首邮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邮科院出资4,740万元,北京首邮出资26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94.80%、

5.20%。

中邮有限成立时,由于当时适用的《公司法》(1999年修正)第二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为满足前述规定,邮科院委托关联方北京首邮代持中邮有限5.20%的股权,并以北京首邮名义完成工商登记事宜,对应出资款260万元实际由邮科院提供,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邮科院邮科院4,740.0094.80
2北京首邮邮科院260.005.20
合计5,000.00100.00

2、代持解除的过程

根据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即允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在。为明晰实际的股权关系,邮科院开始实施对上述代持股权的还原事宜。

2006年6月5日,北京首邮与邮科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京首邮将其持有的中邮有限的5.20%股权转让予邮科院。

2006年6月10日,中邮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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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4日,中邮有限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因本次股权转让为代持还原,不涉及对价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后,北京首邮不再持有中邮有限股权,解除代持后,中邮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邮科院邮科院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根据邮科院、北京首邮出具的确认函,2002年中邮有限设立时,北京首邮名义出资的260万元出资款(对应中邮有限5.20%的股权)实际为其代邮科院持有股权;2006年,北京首邮将其代邮科院持有的中邮有限5.20%股权转让予实际出资人邮科院,该次股权转让为对股权代持情况的还原,并未实际支付款项;双方对代持股权期间中邮有限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事项予以认可,在股权代持期间及代持解除后双方均未因该等代持股权产生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纠纷,亦未因该等代持股权与其它任何相关方产生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邮政集团亦出具了《确认函》,确认前述股权代持安排及解除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除此之外自中邮科技及其前身设立以来,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所持中邮科技及其前身的股权不存在其他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协议控制等特殊权益安排情形,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前身中邮有限的历史股权代持情况已经全部解除。

鉴于前述代持情况已经解除,经核查发行人的工商档案、相关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确认函以及记账凭证,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前述历史上形成的股权代持已依法解除,股东之间就股权代持及还原事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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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2家控股子公司、3家分公司,不存在参股公司。

(一)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拥有2家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广东信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33235F
成立时间1986年11月10日
营业期限1986年11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杨效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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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99号
股东构成中邮科技持股100%
经营范围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制造;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装卸搬运;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旧车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物业管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主营业务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的研发、制造、销售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系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广东信源的前身为“广东省邮电通信设备厂”,成立于1986年,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于2003年经广东省邮政局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为广东信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1.54%,后更名为广东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邮电南方彩色印务有限公司(持股28.46%)。2017年9月,广东邮电南方彩色印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广东信源28.46%股权转让给广东信源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2月,经邮政集团批准,广东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广东信源100%股权无偿划转给中邮有限,广东信源成为中邮有限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4月,广东信源通过任意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5,000万元。

(2)主要财务数据

广东信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天健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133,703.15149,121.95

1-1-45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净资产33,921.8429,775.59
净利润4,124.999,117.96

2、信源智能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K0EL55
成立时间2017年9月30日
营业期限2017年9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杨效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4,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云生二路30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云生二路30号
股东构成广东信源持股100%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改装汽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智能机器系统生产;智能机器系统销售;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立体(高架)仓库存储系统及搬运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设备零部件制造;智能电气设备制造;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汽车销售;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物流设施;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代理;通用设备修理。
主营业务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的研发、制造、销售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系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2)主要财务数据

信源智能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天健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30,292.7824,463.43
净资产4,099.134,067.31
净利润31.8341.89

1-1-46

(二)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拥有3家分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

公司名称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AD315F
成立时间2018年2月7日
营业期限2018年2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场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东大街4号内38幢
负责人李存禹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物业管理;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从事商业经纪业务;市场调查;产品设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仅限PUE值在 1.5以下);技术检测(不含产品质量检验及食品检验);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工程勘察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2、中邮科技上海分公司

公司名称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0KG93F
成立时间2018年1月4日
营业期限2018年1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场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1201室
负责人储健
经营范围接受隶属企业委托办理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接受隶属企业委托办理相关业务

1-1-47

3、中邮科技鄂州分公司

公司名称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MA4F263M4B
成立时间2021年8月24日
营业期限2021年8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场所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杨叶村13组(经发办一楼)
负责人刘军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专业设计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软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科技中介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集装箱维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报检业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邮资本持有发行人65.17%的股份,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最近两年,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中邮资本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7886852
成立时间2015年4月27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2015年4月27日至2045年4月26日

1-1-48

法定代表人龚启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958,141.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878,141.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甲3号16层甲3-1601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甲3号
股东构成邮政集团持股100%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联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邮资本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邮政集团958,141.00100.00
合计958,141.00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中邮资本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2,505,824.442,509,899.43
净资产2,006,391.351,987,814.03
净利润5,011.738,601.84

注:上述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邮资本持有发行人65.17%的股份,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邮政集团持有中邮资本100%的股权,通过中邮资本持有发行人65.17%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0000192465

1-1-49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4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19年12月17日至长期
法定代表人刘爱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13,760,00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3,76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
股东构成财政部持股90.0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9.99%
经营范围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邮政储蓄业务;机要通信业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各类邮政代理业务;报刊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政物流、电子邮件等新兴业务;邮政软件开发;电子商务;邮政用品及通讯设备销售;邮政工程规划及邮政器材销售;邮政编码信息和经济技术业务开发、咨询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广告业务;仓储服务;会务、礼仪服务及咨询;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百货、第一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家具、建筑材料、汽车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票务代理;文艺演出票务代理;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创意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批发、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批发、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依法经营各项邮务业务,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受政府委托提供邮政特殊服务,对竞争性邮务业务实行商业化运营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联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邮政集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财政部90.01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9.99
合计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邮政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50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1,403,219,852.631,316,870,009.15
净资产92,379,839.1384,719,729.50
净利润5,004,153.546,767,392.35

注:上述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控股股东控制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中邮资本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主要下属一级企业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

2、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控制的主要下属一级企业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

(四)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邮资本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国华卫星、航天投资。

1、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华卫星持有发行人11.67%股份。国华卫星的基本情况如下:

1-1-51

企业名称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YBDYB1F
成立时间2019年5月5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2019年5月5日至2027年5月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02,500.00万元
实缴出资额人民币382,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联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华卫星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别认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国华XXXX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0,000.0044.72
2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40,000.0034.78
3南京未来科技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2,500.0010.56
4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7.45
5南京江宁产业发展基金有限 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7,500.001.86
6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500.000.62
合计402,500.00100.00

国华卫星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已于2020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号为SJJ974;基金管理人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70343。

国华卫星的普通合伙人为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1-52

企业名称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XH6YG5A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12号未来科技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洪兵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18年11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国华XXXX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60.0023.60
2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100.0021.00
3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0.0011.00
4南京航投君企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10.00
5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790.007.90
6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750.007.50
7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局)700.007.00
8南京未来科技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0.006.00
9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600.006.00
合计10,000.00100.00

2、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航天投资持有发行人5.83%股份。航天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97554210H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29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06年12月29日至2056年12月28日

1-1-53

法定代表人韩树旺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2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6层601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6层601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航天科技成果的转化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卫星应用系统产品、电子通讯设备、软件产品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物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联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航天投资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48,156.0020.68
2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215,724.7217.98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016.84
4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8,500.0012.38
5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67,563.105.63
6国华XXXX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65,241.575.44
7中国进出口银行59,000.004.92
8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4.17
9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1.67
10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1.67
11四维高景卫星遥感有限公司19,417.401.62
12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12,929.291.08
13信达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83
14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9,708.700.81
15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9,696.970.81
16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8,888.890.74
17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8,080.810.67

1-1-54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8西安航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6,464.650.54
19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5,000.000.42
20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54.300.40
21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3,713.000.31
22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2,424.240.20
23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616.160.13
24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1,000.000.08
合计1,200,000.00100.00

六、发行人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2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3,400万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4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中邮资本66,471,07665.1766,471,07648.88
国华卫星11,903,40011.6711,903,4008.75
航天投资5,946,6005.835,946,6004.37
广州同得3,570,0003.503,570,0002.63
普洛斯投资3,060,0003.003,060,0002.25
中证投资3,060,0003.003,060,0002.25
中金启辰3,060,0003.003,060,0002.25
上海润驿2,505,1302.462,505,1301.84
上海泓驿2,423,7942.382,423,7941.78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34,000,00025.00
合计102,000,000100.00136,000,000100.00

1-1-55

(二)本次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中邮资本66,471,07665.17
2国华卫星11,903,40011.67
3航天投资5,946,6005.83
4广州同得3,570,0003.50
5普洛斯投资3,060,0003.00
6中证投资3,060,0003.00
7中金启辰3,060,0003.00
8上海润驿2,505,1302.46
9上海泓驿2,423,7942.38
合计102,000,000100.00

(三)本次发行前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无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四)发行人股本中的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1、国有股份情况

根据邮政集团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的《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设置与管理方案的批复》(中国邮政[2022]225号),中邮资本持有6,647.1076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65.1677%,为国有法人股;航天投资持有594.66万股,占总股本的

5.8300%,为国有法人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国有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中邮资本(SS)66,471,07665.17
2航天投资(SS)5,946,6005.83
合计71.00

注:SS为State-ownShareholder的缩写,为国有股东。

1-1-56

2、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最近一年发行人不存在新增股东的情形。

(六)发行人股东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或基金备案事宜的股东为中邮资本、国华卫星、广州同得及中金启辰,其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私募基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情况
1中邮资本中邮资本系私募基金管理人,但不属于私募基金,其已于2015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18316。
2国华卫星国华卫星系私募投资基金,其已于2020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号为SJJ974;基金管理人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70343。
3广州同得广州同得系私募投资基金,其已于2020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号为SJS725;基金管理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0696。
4中金启辰中金启辰系经依法备案的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已于2019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SEZ596;中金启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管理人已依法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T2600030375。

公司的其他5家股东中:上海润驿、上海泓驿系员工持股平台;航天投资属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国有股东,受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普洛斯投资为境外企业China Management Holdings(Hongkong)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中证投资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等股东在设立、运行过程中,未通过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资金方式从事投资业务,亦未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投资为目的的公司或合伙企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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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润驿持有发行人2.46%股份,上海泓驿持有发行人2.38%股份,均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其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受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制,上海泓驿与上海润驿为一致行动人;此外,国华卫星的实际控制人为航天投资。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各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概况

1、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均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全体董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本届任期
1杨效良董事长(注)董事会2021年12月-2024年6月
2杨连祥董事发起人2021年6月-2024年6月
3郝文宇董事国华卫星2022年6月-2024年6月
4张战军董事发起人2021年6月-2024年6月
5郭志朝董事发起人2021年6月-2024年6月
6刘明阳董事中邮资本2022年6月-2024年6月
7陈启军独立董事发起人2021年6月-2024年6月
8李颖琦独立董事发起人2021年6月-2024年6月
9刘 峰独立董事发起人2021年6月-2024年6月

注: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效良担任公司董事;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选举杨效良担任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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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董事的简历如下:

杨效良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杨效良先生1993年7月至2003年9月,历任广东省邮电通信设备厂工程师、厂长助理、副厂长;2003年9月至2013年12月,历任广东信源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广东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东信源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1年12月,历任中邮有限(中邮科技)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2020年3月至2022年3月,任上海研究院监事;2017年10月至2022年7月,任信源智能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信源智能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2022年6月,任广东信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广东信源执行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历任发行人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

杨连祥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杨连祥先生1989年8月至1994年4月,任吉林省长春市电信局计划财务科科员;1994年4月至1998年12月,历任吉林省邮电管理局财务处科员、财务检查办主任;1998年12月至2002年8月,历任吉林省邮政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02年8月至2007年2月,任吉林省邮政局副局长;2007年2月至2008年12月,任吉林省邮政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6月,任吉林省邮政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吉林省速递物流公司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吉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河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8年7月,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中邮资本监事长;2021年9月至今,任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9月至今,任湘邮科技监事;2021年1月至今,在发行人及其前身担任董事。

郝文宇女士,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三研究院力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郝文宇女士1995年7月至1997年9月,任黑龙江水利高等专科学校讲师;后至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三研究院攻读力学硕士学位;2000年5月至2019年3月,历任航天科技集团五院设计师、研究室副主任;2019年3月至今,历任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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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至2022年3月,任上海航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航天(北京)物流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张战军先生,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张战军先生1994年8月至2001年3月,历任河南省郑州市邮政局技术人员、技术处副处长、技术维护部副主任、主任兼电子邮政局局长;2001年3月至2002年4月,任河南省驻马店市邮政局挂职副局长;2002年4月至2003年1月,任河南省邮政信息技术局市场服务部主任;2003年1月至2003年9月,任河南省郑州市邮政局副局长;2003年9月至2007年3月,任河南省邮政函件局副局长;2007年3月至2013年8月,历任河南省邮政公司企业发展与科技部副经理、经理、河南省邮政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任河南省商丘市邮政局局长;2014年3月至2014年9月,历任河南省邮政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总经理、河南省邮政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任河南省邮政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任邮政集团郑州市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任邮政集团河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邮政集团寄递事业部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在发行人及其前身担任董事。

郭志朝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郭志朝先生2000年8月至2001年9月,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508研究所财务处干部;2001年10月至2006年12月,历任国家邮政局计划财务部资金资产处、会计核算处、管理会计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7年1月至2014年9月,历任邮政集团财务部管理会计处、资本运营处主任科员、副处长;2014年9月至2020年5月,任邮政集团战略规划部资本运营处副处长;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尊茂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历任邮政集团财务部资金资产处副处长、处长;2021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刘明阳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金融分析师,特许公认会计师。刘明阳先生2002年8月至2003年6月,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东莞分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2003年6月至2005年7月,历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广东分公司财务部人员;2005年7月至2006年4月,任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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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财务部系统运营岗人员;2006年4月至2008年2月,任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精算部会计;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职员;2010年3月至2013年5月,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铀业公司高级财务管理职员;2013年5月至2016年4月,任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公司外派噶顺苏海图铁路公司财务高级经理;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任中邮资本投资运营部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历任中邮资本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陈启军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电气工程系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启军先生1990年7月至1998年7月,任同济大学讲师;1998年7月至2002年7月,任同济大学副教授;2010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任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2002年7月至今,任同济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兼博士生导师;2021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李颖琦女士,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管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李颖琦女士1999年7月至2017年2月,历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2018年5月至今,任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刘峰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刘峰先生1990年7月至1996年1月,任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务主管;1996年2月至1998年8月,任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神象参茸分公司副经理;1998年9月至2003年10月,任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16年3月,历任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2016年3月至今,历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21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2、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现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发行人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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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本届任期
1宋 云监事会主席中邮资本2022年5月-2024年6月
2翁 骏监事发起人2021年6月-2024年6月
3张 巍职工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6月-2024年6月

上述监事的简历如下:

宋云女士,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本科学历。宋云女士1999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河北支行信贷经理;2001年10月至2003年12月,任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3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中关村兴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国家邮政局计划财务部职员;2007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邮政集团财务部资金资产处资金管理主任科员,并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期间,兼任邮政集团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分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历任中邮资本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综合财务部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翁骏女士,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南加州大学马歇尔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翁骏女士2002年7月至2004年8月,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分析员;2007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本”)私募股权部经理;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任硅谷银行中国风投基金副总裁;2009年3月至2012年5月,任中信资本私募股权部副总裁;2012年5月至2014年4月,任中信资本私募股权部董事;2014年5月至今,任航天投资投资二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无锡泓瑞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北京航化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柯达(中国)图文影像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中国长征火箭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航天智造(上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张巍女士,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张巍女士2002年7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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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VC电子产业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任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10年7月至2018年1月,任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终端设备公司综合部行政秘书;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任中邮有限北京分公司市场部综合管理岗行政秘书;2021年6月至今,任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市场部行政秘书,兼任发行人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4名,由董事会聘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期
1杨效良总经理2021年12月-2024年6月
2徐德荣副总经理2021年6月-2024年6月
3高宝华董事会秘书2022年4月-2024年6月
4王江红财务总监2021年6月-2024年6月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中,杨效良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概况”之“1、董事”。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徐德荣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汽车工程系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徐德荣先生1994年8月至2002年9月,历任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优瑞公司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2年9月至2014年11月,历任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物流科技分公司系统一部副经理、机械工程部经理、售后服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8年7月,历任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市场经营部副主任、主任、物流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任中邮有限副总经理,并于2018年7月至2021年2月期间兼任中邮有限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高宝华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学涉外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宝华先生1981年11月至1989年5月,历任上海市报刊发行处报纸科机修员、团支书、上海市报刊发行处(后更名为上海市邮政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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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行局)团总支书记;1989年6月至1992年7月,任上海市报刊发行处团总支书记;1992年8月至1994年7月,任上海市邮电管理局团委干事;1994年7月至1998年10月,历任上海市邮政局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1998年10月至2001年2月,任上海市邮政储汇局副局长;2001年2月至2002年10月,任上海市邮政局市南区局副局长;2002年10月至2009年4月,任上海市邮政局速递国际局局长;2009年4月至2015年9月,历任上海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中邮有限监事(履行监事职务至2020年1月);2019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及其前身党委委员;2022年4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王江红女士,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王江红女士1996年8月至1997年12月,任北京邮政储汇局干部;1997年12月至2003年9月,历任北京市邮政管理局财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2003年9月至2005年3月,任北京国际邮电部计划财务科科长;2005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国家邮政局计划财务部预算管理处主任科员;2006年12月至2007年8月,任邮政集团财务部预算处主任科员;2007年8月至2019年7月,历任中国集邮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任中邮有限财务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财务总监。

4、核心技术人员

发行人综合考虑(1)具有充足的行业经验,在公司或者相关行业领域任职时间超过3年;(2)具备公司业务研发方向相匹配的专业背景;(3)担任公司研发体系中的重要岗位,总体把握公司研发方向,主持和参与公司核心研发管理工作;(4)长期、持续地投入公司研发工作,为公司获得专利等知识产权或研发项目落地发挥重要作用等多方面因素,认定以下9名核心技术人员,该等人员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
戴 奕创新研究院总经理
李存禹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竺维燕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兼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
范生淼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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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
徐 草创新研究院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刘玉绒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总监
赵博华创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经理
代铁山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经理
徐 玲创新研究院资深软件设计工程师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如下:

戴奕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电子科技与工程学院电路与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戴奕先生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任上海研究院助理工程师;2009年5月至2010年12月,任上海研究院研发部工程师、院科技委电控专业副主任;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历任上海研究院物流和物联网装备研究部副主任、主任、院科技委电控专业副主任;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上海研究院规划中心主任、院科技委电控专业副主任;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任中邮有限创新研发中心、市场部临时主要负责人;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任中邮有限创新研发中心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历任中邮科技创新研发中心总经理、创新研究院总经理。

李存禹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李存禹先生1996年8月至2017年12月,历任邮科院工程师、部门副经理;2018年1月至2021年3月,历任中邮有限北京分公司筹备组成员、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任中邮有限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竺维燕女士,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电子精密机械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竺维燕女士1997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邮科院装备部员工;2003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中邮有限北京物流科技分公司员工与自控部副经理;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任中邮有限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临时负责人;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任中邮有限创新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兼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历任中邮科技创新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兼任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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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生淼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范生淼先生2007年4月至2011年1月,任上海研究院研发部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任上海研究院信函处理设备研究部主任助理;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任上海研究院物流和物联网设备研究部副主任;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任上海研究院物流装备研发部副主任;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任中邮有限创新研发中心临时负责人;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任中邮有限创新研发中心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历任中邮科技创新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徐草先生,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徐草先生2010年4月至2011年8月,任江苏(昆山)工业技术研究院工程师;2011年8月至2014年1月,任上海研究院信函设备研发部工程师;2014年1月至2018年1月,历任上海研究院物流装备研发部工程师、设计与工程室主任;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历任中邮有限创新研发中心产品研发室临时负责人、经理;2021年6月至今,历任中邮科技创新研发中心产品研发室经理、创新研究院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刘玉绒女士,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刘玉绒女士2007年5月至2013年5月,任国机集团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茅岗路分公司)液压所开发部副部长;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任广州霍浦维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4年9月起在广东信源任职,历任广东信源物流设备事业部总监助理、副总监;2020年2月至今,任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总监。

赵博华先生,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赵博华先生2011年8月至2017年12月,历任上海研究院新产品研发中心高级工程师、研发室主任;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任中邮有限创新研发中心技术创新负责人;2021年6月至今,历任中邮有限创新研发中心技术创新室临时负责人、经理;2021年6月至今,历任中邮科技创新研发中心技术创新室经理、创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经理。

代铁山先生,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电子精密机械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代铁山先生1994年8月至2015年3月,任邮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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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分拣部、普斯德公司、物流公司机械部员工;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邮科院物流公司机械部经理;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任中邮有限北京分公司运营部临时负责人;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任中邮有限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经理。

徐玲女士,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自动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徐玲女士1995年4月至1997年8月,任邮电部第三研究所研发部员工;1997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国家邮政局上海研究所信函部员工;2002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上海研究院物流部副总工程师、物流部副主任;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任中邮有限创新研发中心软件设计工程师;2021年6月至今,历任中邮科技创新研究院软件设计工程师、资深软件设计工程师。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外兼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兼职职务是否有关联关系
杨效良董事长、 总经理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杨连祥董事中邮资本监事长
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湘邮科技监事
郝文宇董事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航天(北京)物流有限公司董事
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张战军董事邮政集团寄递事业部副总经理
郭志朝董事邮政集团财务部资金资产处处长
上海尊茂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
刘明阳董事中邮资本投资部总经理
陈启军独立董事同济大学教授
李颖琦独立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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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兼职职务是否有关联关系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 峰独立董事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交大慧谷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 云监事会主席中邮资本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翁 骏监事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
中国长征火箭有限公司董事
航天智造(上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柯达(中国)图文影像有限公司董事
无锡泓瑞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航化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徐德荣副总经理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江红财务总监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重要协议及其履行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董事、监事均已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与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已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报告期内,上述协议均正常履行。此外,因实施股权激励,公司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股权激励授予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职责,遵守相关承诺。除上述协议外,发行人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

1-1-6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纠纷等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纠纷等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最近2年内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时间成员职务董事人数变动说明
2020年1月-2021年1月方向阳董事长5-
黄康董事
李学平董事
高怀孝董事
龚永恒董事
2021年1月-2021年6月方向阳董事长4因中邮资本委派董事发生变动,及混合所有制改革新增外部投资人董事冯小原
杨连祥董事
张战军董事
冯小原董事
2021年6月-2021年12月方向阳董事长8公司股改后完善治理结构,新增独立董事3名,另新增1名中邮资本委派董事
杨连祥董事
张战军董事
冯小原董事
郭志朝董事
陈启军独立董事
刘峰独立董事
李颖琦独立董事
2021年12月-2022年6月杨效良副董事长、董事长8原董事长方向阳因公调离,由杨效良接任
杨连祥董事
张战军董事
冯小原董事
郭志朝董事
陈启军独立董事
刘峰独立董事
李颖琦独立董事

1-1-69

时间成员职务董事人数变动说明
2022年6月至今杨效良董事长9新增1名中邮资本委派董事,另因国华卫星原董事冯小原离任,改派郝文宇接任
杨连祥董事
张战军董事
郝文宇董事
郭志朝董事
刘明阳董事
陈启军独立董事
刘峰独立董事
李颖琦独立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时间成员职务监事人数变动说明
2020年1月高宝华监事2-
黄贵斌监事
2020年1月-2021年6月黄贵斌监事1高宝华因公司内部职务调整不再担任监事
2021年6月-2022年4月黄贵斌监事会主席3中邮有限股改,完善治理结构,增加监事人选
翁骏监事
张巍职工监事
2022年5月至今宋云监事会主席3中邮资本委派监事黄贵斌离任,宋云接任
翁骏监事
张巍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成员职务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变动说明
2020年1月-2021年12月方向阳总经理4-
徐德荣副总经理
杨效良副总经理
王江红财务总监
2021年12月-2022年4月杨效良总经理3原总经理方向阳因公调离,由杨效良接任
徐德荣副总经理
王江红财务总监

1-1-70

时间成员职务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变动说明
2022年4月至今杨效良总经理4高宝华受聘担任董事会秘书
徐德荣副总经理
王江红财务总监
高宝华董事会秘书

4、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戴奕、李存禹、竺维燕、范生淼、徐草、刘玉绒、赵博华、代铁山、徐玲,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动。

最近两年,除因公司2020年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新增外部投资人董事或其内部改派,及公司股份制改革后为进一步规范治理而新增独立董事外,其他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来自股东单位中邮资本委派或公司内部培养产生,且上述变动均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且该等变动未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层的稳定性及经营政策的延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内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任职对外投资公司名称出资比例
杨效良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3.00%
上海泓驿5.79%
郝文宇董事南京航投君企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7%
南京航投君企科技有限公司33.33%
徐德荣副总经理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3.00%
上海润驿5.60%
王江红财务总监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4.00%
上海泓驿4.83%
高宝华董事会秘书上海润驿3.71%
戴 奕创新研究院总经理上海泓驿5.11%
李存禹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上海润驿2.94%

1-1-71

姓名在公司任职对外投资公司名称出资比例
竺维燕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兼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润驿4.95%
范生淼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上海润驿4.95%
徐 草创新研究院产品研发中心经理上海泓驿5.11%
刘玉绒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总监上海泓驿3.84%
赵博华创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经理上海泓驿5.11%
代铁山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经理上海润驿4.95%
徐 玲创新研究院资深软件设计工程师上海泓驿5.11%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并且上述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均不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亲属关系间接持股比例
1杨效良董事长、总经理0.1376%
2郝文宇董事0.0023%
3徐德荣副总经理0.1376%
4高宝华董事会秘书0.0911%
5王江红财务总监0.1147%
6戴 奕创新研究院总经理0.1215%
7李存禹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总经理0.0722%
8竺维燕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兼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0.1215%
9范生淼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0.1215%
10徐 草创新研究院产品研发中心经理0.1215%
11刘玉绒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总监0.0911%
12赵博华创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经理0.1215%
13代铁山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经理0.1215%

1-1-72

序号姓名职务/亲属关系间接持股比例
14徐 玲创新研究院资深软件设计工程师0.1215%

除上述已披露情形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上述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系根据其工作经历、任职情况、对公司贡献程度等由基本工资和奖金等构成。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津贴,津贴标准系结合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公司薪酬水平及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确定。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确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方案由经营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并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的津贴,结合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公司薪酬水平及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拟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确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最近一年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姓名职务类型2021年从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领取薪酬/津贴2021年是否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收入
1杨效良董事长、总经理510,693
2杨连祥董事-
3郝文宇董事-
4张战军董事-

1-1-73

序号姓名职务类型2021年从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领取薪酬/津贴2021年是否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收入
5郭志朝董事-
6刘明阳董事-
7陈启军独立董事50,000
8李颖琦独立董事50,000
9刘 峰独立董事50,000
10宋 云监事会主席-
11翁 骏监事-
12张 巍职工监事202,334
13徐德荣副总经理500,496
14高宝华董事会秘书-
15王江红财务总监494,346
16戴 奕核心技术人员599,600
17李存禹核心技术人员497,080
18竺维燕核心技术人员425,872
19范生淼核心技术人员480,280
20徐草核心技术人员428,540
21刘玉绒核心技术人员766,310
22赵博华核心技术人员431,860
23代铁山核心技术人员450,994
24徐玲核心技术人员319,528

注:在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杨连祥、张战军、郭志朝、刘明阳、宋云均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邮资本推荐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未在发行人处领薪;郝文宇、翁骏为发行人5%以上股东推荐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未在发行人处领薪;高宝华于2022年4月经公司董事会聘任为董事会秘书,2021年度未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自公司领薪。

在公司任职领薪的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按照《劳动合同》《聘任合同》享受待遇,并按企业年金方案享受年金。除《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约定及企业年金方案以外,上述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占公司各期利

1-1-74

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年份薪酬总额(万元)利润总额(万元)比例(%)
2019年度1,043.885,300.8919.69
2020年度929.184,295.6321.63
2021年度688.0810,273.626.70
2022年1-6月248.862,090.6111.90

八、员工基本情况

(一)员工人数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数和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1,2931,3091,1391,030

(二)员工结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有员工1,293人,其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及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结构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管理及职能人员15311.83%
生产及技术人员86366.74%
研发人员17713.69%
销售人员1007.73%
合计1,293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博士20.15%
硕士1219.36%
大学本科48137.20%

1-1-75

受教育程度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大学专科18214.08%
大专以下50739.21%
合计1,293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分布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30岁以下45935.50%
31-40岁54041.76%
41-50岁20716.01%
51岁以上876.73%
合计1,293100.00%

(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类别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公司总人数1,293100.00%1,309100.00%1,139100.00%1,030100.00%
社会保险实缴人数1,28499.30%1,29899.16%1,13399.47%1,02299.22%
社会保险差异人数90.70%110.84%60.53%80.78%
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1,28399.23%1,29799.08%1,13299.39%1,02299.22%
住房公积金差异人数100.77%120.92%70.61%80.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存在未为少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主要为:部分新入职员工暂未完成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登记手续或未完成与原公司的交接手续;部分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应缴未缴社会保险以及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情形。

2、主管机关对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合规性的确认

根据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没有因违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

1-1-76

纳方面的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邮资本、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就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出具承诺如下:

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被国家或地方有关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遭受损失,本公司将补偿发行人及子公司、分公司因此所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九、本次公开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目前发行人已实施的股权激励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经邮政集团出具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批复》(中国邮政[2020]802号)批准,发行人对符合规定的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并成立上海润驿、上海泓驿两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以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持股平台合伙份额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价格与引战价格相同(22.282元/注册资本)。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所有激励对象已经足额缴纳激励份额的出资。

参与发行人激励计划的员工通过持有上海润驿、上海泓驿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持股平台设立时间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构成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1上海润驿2020年12月10日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3名持股员工2.46
2上海泓驿2020年12月10日30名持股员工2.38

上海润驿、上海泓驿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润驿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润驿的基本信息如下:

1-1-77

企业名称上海润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19EN0P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普陀区宜昌路458弄8号二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0日
营业期限2020年12月10日至2050年12月9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润驿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别职务或岗位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徐德荣有限合伙人副总经理235.66685.6016
2沈菁有限合伙人纪委书记235.66685.6016
3代铁山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经理208.18284.9483
4范生淼有限合伙人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208.18284.9483
5竺维燕有限合伙人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兼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8.18284.9483
6林胜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市场部经理156.13713.7112
7巫炜煜有限合伙人创新研究院机械设计工程师156.13713.7112
8李辉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副经理156.13713.7112
9游波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高级研发经理156.13713.7112
10丁莉有限合伙人创新研究院软件设计工程师156.13713.7112
11高宝华有限合伙人董事会秘书156.13713.7112
12李存禹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23.76372.9417
13史骏有限合伙人工程部总经理123.76372.9417
14张星航有限合伙人市场部总经理123.76372.9417
15侯晓轩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市场部策划工程师104.09142.4741
16邱加亮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市场部总监104.09142.4741
17何涵有限合伙人创新研究院软件设计工程师104.09142.4741
18刘喜城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生产组织与质量管理部副总监104.09142.4741
19潘思文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机械设计工程师104.09142.4741

1-1-78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别职务或岗位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20范冬义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机械设计工程师104.09142.4741
21逄淑新有限合伙人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104.09142.4741
22陈剑锋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软件设计工程师104.09142.4741
23李陶盛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工程部总监104.09142.4741
24常志刚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副总经理103.13642.4514
25胡公平有限合伙人工程部副总经理103.13642.4514
26金志刚有限合伙人采购部副总经理103.13642.4514
27高延迪有限合伙人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广东信源副总经理82.50921.9612
28储健有限合伙人综合部总经理82.50921.9612
29张耀华有限合伙人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82.50921.9612
30金昊斐有限合伙人工程部副总经理77.35231.8386
31王寒苏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软件设计工程师77.35231.8386
32丁超群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企业发展部总监77.35231.8386
33方强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电气设计工程师77.35231.8386
34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0.00010.0000
合计4,207.1645100.0000

上海润驿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14JP5T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80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江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20年3月6日
营业期限2020年3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1-79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王江红0.3434.00
2杨效良0.3333.00
3徐德荣0.3333.00
合计1.00100.00

2、上海泓驿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泓驿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泓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19EK67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普陀区宜昌路458弄8号二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0日
营业期限2020年12月10日至2050年12月9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泓驿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 名称合伙人类别职务或岗位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杨效良有限合伙人董事长、总经理235.66685.7895
2徐草有限合伙人创新研究院产品研发中心经理208.18285.1143
3徐玲有限合伙人创新研究院资深软件设计工程师208.18285.1143
4戴奕有限合伙人创新研究院总经理208.18285.1143
5赵博华有限合伙人创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经理208.18285.1143
6王江红有限合伙人财务总监196.47494.8267
7金保华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运营部副经理156.13713.8358
8沈泉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运营部软件设计工程师156.13713.8358
9乐志辰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副总工156.13713.8358
10朱晓建有限合伙人创新研究院嵌入式系统设计工程师156.13713.8358
11李志锋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运营部软件设计工程师156.13713.8358

1-1-80

序号合伙人姓名/ 名称合伙人类别职务或岗位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2刘玉绒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总监156.13713.8358
13刘军威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总经理123.76373.0405
14周杨有限合伙人财务部副总经理123.76373.0405
15张广会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电气设计工程师104.09142.5572
16张号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机械设计工程师104.09142.5572
17文才伟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制造部高级工艺经理104.09142.5572
18冯光权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副总监104.09142.5572
19甄青坡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软件设计工程师104.09142.5572
20丁一夫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运营部副经理104.09142.5572
21丁泽新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运营部机械设计工程师104.09142.5572
22刘思琳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制造部总监104.09142.5572
23孙皓有限合伙人创新研究院电控设计工程师104.09142.5572
24李蕾蕾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软件设计工程师104.09142.5572
25莫伟杰有限合伙人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高级设计经理104.09142.5572
26赵大伟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运营部机械设计工程师104.09142.5572
27周吉有限合伙人市场部解决方案策划工程师104.09142.5572
28马文起有限合伙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103.13642.5337
29全毅有限合伙人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82.50922.0270
30姜宝旺有限合伙人纪委办公室(审计部)主任82.50922.0270
31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0.00010.0000
合计4,070.5660100.0000

(二)股权激励已获得的授权

2019年9月25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9)第1036号《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股权激励项目涉及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邮有限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8,520.32万元。邮政集团出具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91009),就上述评估结果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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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中邮有限召开第一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2020年10月12日,中邮有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并通过《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2020年12月11日,邮政集团下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批复》(中国邮政[2020]802号),原则同意《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邮科技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引战和实施股权激励后总股本的5%,股权激励价格与引战价格相同(22.282元/注册资本)。

2020年12月18日,中邮有限召开2020年第一次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000.00元增加至76,725,100.51元,其中由上海润驿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以22.282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缴中邮有限1,884,376.22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上海泓驿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以22.282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缴中邮有限1,823,194.14元新增注册资本。

(三)股权锁定安排

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润驿、上海泓驿均适用中邮有限2020年10月12日通过的、经邮政集团批准的《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签署了内容和格式基本相同的《合伙协议》,且激励对象均与公司签署了内容和格式基本相同的《授予协议》。《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合伙协议》及《授予协议》关于锁定期、离职时的份额流转安排约定如下:

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股权锁定期为五年,自持股平台按照激励方案对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如激励方案执行过程中,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要求及窗口意见(如适用)等需调整锁定期的,则根据届时有效的规定及监管政策操作。锁定期内,除经管理委员会事先同意用于股权激励相关的融资担保事项或本激励方案有其他特殊规定外,激励对象不得以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方式处置其持有的持股平台份额及其对应的公司股权。完成上述锁定期后,激励对象通过激励方案持有的激励股权可解锁并以本激励方案约定股权流转方式转让。

如公司实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则激励对象需承诺其所持激励股权自上市之日起同时遵守上市公司禁售期限制,禁售期不少于一年。禁售期锁定期间,除经管理委员会事先同意用于股权激励相关的融资担保事项或本激励方案规定的其他情形外,激励对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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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方式处置其持有的持股平台份额及其对应的公司股权。禁售期锁定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可通过持股平台统一在二级市场中减持兑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海润驿、上海泓驿作出的上市后股份锁定期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

(四)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上述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主要为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保持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的稳定,为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地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公司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控制权未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未授予或未行权的情况,不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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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

中邮科技是国内智能物流系统领域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长期专注于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智能专用车的改造设计及销售。公司坚持“引领物流科技、让传递更简单”的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成为智能物流系统核心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及设备制造的主力军以及智能物流解决方案的领军者,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切实有效提高物流系统智能化水平,降低社会物流运营成本。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具备为终端客户提供多种应用场景下的定制化、专业化和智能化的智能物流系统和技术服务能力。同时,公司还积极开拓智能专用车领域,通过自主改造设计多类型、高附加值专用车,为下游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车型,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经过长期的积淀与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多个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韵达、燕文物流等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及知名电商平台,以及华为、3M中国、海尔家电、中国烟草、南方电网等其他领域知名企业。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除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外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并成功拓展至东南亚、欧洲、大洋洲、美洲、非洲等市场。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智能物流系统领域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产品技术研发经验,重点对智能物流系统的性能优化、效率提升等关键领域技术深入研究,通过核心技术突破,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经过长期自主创新与技术积累,公司已构成以智慧物流为主的专利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269项,其中发明专利68项、实用新型专利195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此外还拥有160项软件著作权,专利数量在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主要产品及收入构成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物流系统(含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以及智能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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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物流系统80,054.3192.67%183,883.9691.91%115,784.5984.40%103,017.5687.17%
其中:智能分拣系统19,167.3422.19%93,146.4746.56%66,593.3448.54%60,934.0651.56%
智能传输系统60,886.9770.49%90,737.4945.35%49,191.2535.86%42,083.5035.61%
智能专用车4,287.584.96%9,754.654.88%16,266.7811.86%10,220.528.65%
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2,040.462.36%6,430.663.21%5,138.043.75%4,939.284.18%
合计86,382.35100.00%200,069.27100.00%137,189.41100.00%118,177.35100.00%

1、智能物流系统

行业与客户对物流系统的需求存在差异,智能物流系统供应商需在对客户所属行业特点、应用场景、场地条件、产品功能及性能需求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与分析后,打造满足客户需求的系统及解决方案。中邮科技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的交付过程涉及规划咨询、方案设计、生产制造、项目实施、交付使用以及售后服务等阶段。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与智能传输系统,应用领域包括快递物流、电商、机场、烟草等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1)智能分拣系统

智能分拣系统是智能物流系统中的核心产品,是实现物品高效分拣的智能化系统。智能分拣系统的基础架构包括图像采集识别及处理单元、驱动单元、算法单元、控制单元、供电单元、信息系统等。

在物品放置到该系统后,系统首先根据识别单元获取的图像和位置进行信息处理,获取分拣所需关键信息,并根据分拣信息通过控制系统下达对应驱动单元的指令,进而实现分拣动作。执行过程中,算法单元根据执行情况以及大数据积累,实现自主学习,不断优化控制指令,控制单元根据学习成果强化系统控制性能,在优化分拣性能的同时,提升系统节能效果。信息系统在系统工作过程中起到管理中枢的作用,不仅进行上传下达,沟通用户信息系统与设备控制单元,同时实现设备各项功能的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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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分拣系统工作示意

公司在智能分拣领域深耕多年,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研发和创新,形成了以标准物品高速分拣、异形件高速自动分拣、重件大件高速分拣、多规格物品智能高速分离、超高速分路、矩阵式分拣、多层分拣等产品为特色的多样化产品体系。公司的智能分拣系统应用广泛,适用于从扁平件到小件包裹、从常规包裹到超重超大件及异形件等各类形状、各类包装、各种规格邮件的高速、自动化智能分拣。同时,公司的智能分拣系统复合应用了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视觉识别技术、基于动态算法的高速控制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自动化覆盖面高,可实现分拣全环节贯通的无人化、高效化全自动处理,在整机效率、运行速度、准确率等关键技术指标上具备强大竞争优势。公司的主要智能分拣设备如下:

产品名称图片示例工作原理及功能特性
交叉带分拣机设备适用于对分拣规模和格口路向有较高要求的大型快件及仓储处理中心。设备向单件分离设备输出稳定单件包裹流,通过自动供件台跟踪位置并自动测量各包裹的尺寸、重量等信息,按节拍将其导入到预定空托盘;扫描仪读出经过托盘上的包裹面单条码,根据分拣方案和数据交互决策明确分拣路向;控制系统跟踪小车运行位置并实时通讯,至指定位置时通知托盘将所载包件卸载,落入决策的目的格口,达到一定数量后满格,格口推出所有包裹输送至封袋区自动装袋建包。设备具有多层多端供件、二托一、无极调速、多语种识别、全方位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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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图片示例工作原理及功能特性
在线视屏补码、在线自动纠偏、支持远程分级管理、智能诊断等功能。 公司的交叉带分拣机类型多样,主要包括环形交叉带分拣机、直线交叉带分拣机、简易型交叉带分拣机、重件大件交叉带分拣机,并可实现多层叠加。
落格式 分拣机设备主要针对常规小件及大量难以使用常规交叉带分拣机的异形快件,适用于中小型分拣场地。设备前端一般通过自动台将快件导入小车托盘,快件通过扫描仪通道时,扫描仪读出包裹上的面单等信息,根据分拣方案和数据交互决策明确分拣路向;控制系统跟踪小车运行位置并实时通讯,小车运行至指定位置时通过卸载结构将小车托盘打开,快件在重力作用下落入决策的目的格口,格口的包裹达到一定数量后满格,完成扎袋、建包、换袋等后续工作。设备突破性解决了特殊异形件无法使用分拣机的难题,具有分拣效率高、准确性高、结构紧凑、模块化设计等特点,与同等规模交叉带分拣机相比,可节约成本并减少占地面积。
往复式 分拣机设备包含快手单元和分拣单元两部分,集称重、读码、分拣功能于一体,首先通过静态称重设备测量包裹重量,同时通过智能相机读取包裹面单条码;称重读码完成后,通过MES系统获取包裹的分拣路向,对包裹跟踪传输至分拣单元;分拣单元将包裹移动至指定位置并控制托盘将包裹卸载至格口。
异形件高速自动分拣机设备主要针对于超大件、不规则件等不适宜使用常规分拣机分拣的包裹。设备以单件流方式供件,通过供件拉档后经过光栅,识别包裹的长宽、位置、姿态等参数信息,并针对性地测算出卸载动作曲线、卸载所需时间等,进而对前后包裹的间距实现动态控制。在包裹经过自动条码扫描装置后完成条码识别,与信息系统交互、进行译码并确认卸载格口,到达对应格口后控制移载机动作,完成包裹卸载。设备可有效完成超大件、不规则件的自动化分拣,减少作业人员数量并降低对应成本。

(2)智能传输系统

智能传输系统主要由系列胶带输送设备、辊筒输送设备、爬坡输送设备等输送设备、分合流输送设备、各类滑槽及其控制系统等组成。智能传输系统系依据客户业务需求特点、工艺方案特点、场地特点、具体个性化功能需求特点等,对各类型的标准化、模块化单机设备进行灵活拼装组合,可以实现从卸车入口至装车出口全流程覆盖;同时,控制系统通过传感器及信号采集设备收集各类控制信号并进行逻辑运算,控制现场执行设备按照预设的控制方案执行动作,使物品通过系统路向进行自动化传输,实现全程不落地、关键流程货找人。公司的智能传输系统具有柔性化、自动化、可扩展、可调速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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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特点,可以有效提高输送效率,降低场地劳工需求及人工成本。同时,系统自动化程度高、配置灵活,可根据客户个性化业务需求、场地规模大小、外部环境特点等配置满足客户业务需求的功能设备,并与上位信息系统互通信息,实现物品精准路向、流量自动分配以及高效节能传输。此外,公司的智能传输系统在运转上也具有高度灵活性,可根据货量实现无级调速、自动休眠,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

智能传输系统工作示意

公司的主要智能传输设备如下:

产品名称图片示例工作原理及功能特性
胶带输送系统胶带输送机通过连续摩擦驱动物品运输,使物品完成从最初卸货点到装货点间的全流程输送。应用在输送行业的胶带输送机具有普通连续运行、节拍运行、变速运行等多种控制方式,可因地制宜选用直线、弯道、斜坡等线体形式,并具有调速范围广、输送平稳、噪音低、输送能力强、输送距离远、结构简单易于维护等特性,有利于实行程序化控制和自动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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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图片示例工作原理及功能特性
辊筒输送系统辊筒输送系统应用摩擦驱动原理,通过摩擦传动带、O型皮带、多楔带传动等方式组成驱动辊筒输送线体,可根据客户工艺要求设计直线、积放、储存、移载、合流、分流、螺旋、转弯等物流单元,实现接触面为平面的货件输送。设备输送灵活,运转轻快,噪音低,并可实现速度分级及多种类合流或分流输送。同时,设备之间易于衔接过渡,可通过多条滚筒线及其它输送设备或专用设备组合形成功能复杂的输送系统。
倾斜胶带输送分配系统倾斜胶带输送分配系统适用于供包前的货物流量分配,系包件预处理的重要传输设备,设备主要由倾斜分配胶带输送机、闸门分配机构、缓存滑槽和控制系统组合而成。设备主要用于将包裹分配至对应的开拆台,分配机构动作灵活、可靠、不变形可以自动匹配各种供包作业,并根据各供包作业台具体负荷自动调节流量。
智能模组带输送 系统智能模组带输送系统适用于转运中心、仓库、机场等应用场景。设备集成机械、气动、控制和信息网络等技术,应用齿轮驱动塑料模组网带,可以对扁平件、重量较轻及较重的包裹、不规则的包裹等产生更多支撑和多方向传动摩擦,提升运输效率和成功率。
伸缩 胶带机伸缩胶带机是一种可根据客户使用实际需求调节输送长度的连续输送设备。设备应用套叠式伸缩输送技术,在常规胶带机基础上增加了多级伸缩结构,可以在长度及方向上实现自由组合调节,有二节机、三节机、四节机、五节机等结构型式。设备具有悬臂式输送液压升降功能特点,可独立或联机操作,可以实现伸缩与货物输送同步,将装卸与内部输送系统有效连接,克服了运输设备与站台间高度不统一等对装卸造成的困难。

2、智能专用车

除智能物流系统外,公司亦持续开拓智能专用车领域业务。公司以服务客户需求为基础,依托轻量化复合材料与结构优化技术、液压系统技术、控制自动化技术、系统信息综合技术、车厢扩展变形技术、车厢与专用设备融合技术等专业技术,进行车辆底盘及上装结构的定制化改装,进而组装满足个性化功能需求的专用车辆。在专用车的生产改造过程中,公司可以集成搭载专门的传感系统、控制系统和自动控制执行元件并应用移动终端,实现自动监测管理等功能,对专用车的作业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公司的智能专用车包括路演展示车、专用运输车、自动装卸车等多种类型,覆盖电商、快消、电子电器、家居、汽车、媒体、快递等下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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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要智能专用车如下:

产品 类型产品示例功能特性
路演 展示车路演展示车系线下互动体验营销的全新载体。利用自动控制系统、系统信息综合技术、多功能变容展示车技术、车厢与专用设备融合技术等,路演展示车可以实现车厢纵向、横向自动多级扩展,展开后使用面积可达到展开前的4-5倍。 基于下游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围绕展开后的空间进一步配置客户所需的专用功能及智能终端设备,打造集宣传展示、舞台表演、产品体验、互动传播等功能于一体的专用车辆,成为产品陈列展览、客户互动交流、主体沉浸体验等移动载体,该车辆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客户线下营销的布展效率,实现营销展览的绿色化转型,广泛应用于信息科技、家具家电、工业设备、媒体娱乐等行业。
专用 运输车专用运输车包括中置轴运输车、翼开启运输车、冷藏车等多种类型。利用轻量化复合材料技术、电液控制技术、运输车智能管理系统技术等,结合GPS定位技术和GPRS无线传输技术的现代物流运输车载终端,公司可以打造集检测、监管、调度、警报于一体的专用运输车,并基于下游客户作业需求,选用各类新型特殊材料进行场景化定制,实现更低成本、更高效率、更智能便捷的货物运输,有效满足下游各细分领域的客户应用。
自动装卸车自动装卸车是配置自动装卸装置的厢式物流运输车,系伴随电商物流行业快速发展而打造的新型专用汽车产品。自动装卸车车厢地板上安装自动装卸装置,以液压马达为驱动力,以高强度可循环链板作为传输载体,在前、后驱动装置的驱动下实现货物的双向传输及自动装卸货作业,有效解决了车辆在货物装卸环节的痛点。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将技术研发和创新视为自身持续发展的动力,采用自主研发模式满足业务需要。由于客户对智能物流系统等的需求具有多样化、定制化、个性化等特点,公司的产品需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通过自主研发、设计,使提供产品的技术性能满足客户要求。因此基于客户需求的研发设计是公司研发工作的主线,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体现。同时,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进入行业早、市场应用领域广的优势,不断总结行业技术特点、跟踪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了解国内外相关领域研发最新动态,积极推进前瞻性技术研究,持续储备适应行业未来发展的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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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基本流程主要包括市场客户需求了解、研发目标提出、技术方案评审、研发立项、初步设计、详细设计、中期检查、测试、验收和结题等阶段。公司创新研究院及创新研发中心根据业务需求发起项目流程并提交技术需求书,预审专家结合公司整体研发方向、市场需求紧迫性、研发成果市场竞争力、工作量和预算金额等因素,确定项目是否可以通过立项。立项完成后,经过初步设计、详细设计、中期检查、项目测试等环节,项目申请验收并最终结题。公司研发流程示意如下:

2、销售模式

(1)境内市场业务

公司境内市场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直接为客户提供智能物流系统(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智能专用车等产品。该业务主要由市场部负责,市场部通过长期客户维护、主动上门拜访、公开信息搜集或其他客户推荐等方式了解客户需求及项目具体情况,牵头组建包括方案设计及研发人员、机械工程师、电控工程师、采购经理在内的项目团队,共同评估项目的技术风险、供货风险及资金风险等,确认项目可行性,并根据原材料需求、技术难度等因素初步明确报价,通过投标、商务谈判等市场竞争手段获取订单,中标后与客户签订具体项目合同,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销售流程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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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市场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与海外客户认可的项目代理商签订协议或与海外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两种方式进行境外项目销售。

3、生产运营模式

快递物流企业、电商平台等客户对于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相对个性化,公司提供的产品通常具有定制化特点。公司总体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面向订单定制化设计,以项目管理为中心、以设计为基础,完成产品生产。

公司生产运营流程示意如下:

公司根据签订的合同或订单来安排产品的设计、采购、生产与安装。获取订单后,市场部组织运营管理部、工程部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客户需求。运营管理部、工程部同其他业务部门基于项目现场实际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设计难度、设计规模、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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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等,对设计方案及物料供应方案整体规划,编制项目计划,并输出物料需求清单。采购部依据物料需求从供应商处采购物料,或寻找供应商按计划生产加工所需物料,或由广东信源的生产部门组织生产。采购物料到达项目现场之前,公司项目经理会在项目现场进行勘察、定位、测绘等,细化项目方案,制定工程计划。物料发运至项目现场后,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参照细化方案、设计图纸等进行机械组装、电控组装和调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安装公司自主研发的各类信息系统,满足不同类型客户、不同应用场景及不同功能的定制化需求。项目现场工作人员依据客户需求持续进行现场调试及试运行。

现场调试完成后,项目组首先组织自测,达到用户技术要求后,根据合同约定完成验收程序。此后,项目进入质保期,公司依照销售合同规定为客户提供质保及售后服务。

4、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包括机械五金类、电气类、结构类、金属材料类、底盘类、低值易耗及辅助类、其他类等。为提高产品交付效率,公司采用“以项目驱动采购为主,长采购周期物料适度备货为辅”的采购模式,并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采购需求、实施、供应、验收、评估等全过程、各环节进行管控和监督,确保采购的材料符合公司质量控制标准。

通常情况下,运营管理部、工程部根据市场部提供的销售订单制定项目计划,并根据技术资料及物料需求等,下达采购申请,由采购部及相关部门确认采购需求、进行采购需求审批后,基于现有库存水平,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方式,综合考虑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交付时间、价格及服务水平等因素,选择适合的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采购物料一般送至公司现场进行进一步测试、组装,或直接发运至客户项目现场,由工程部进行安装调试。物料验收后,采购部根据合同提出付款申请,经财务部审核后完成货款支付。

对于部分通用的常用标准化原材料、备件,为保障项目物料供应稳定,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加强成本管控,公司会依据过往订单及对未来订单的合理预测,结合实际库存情况、采购周期、市场价格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储备一定安全库存量,在提升订单响应速度、实现快速生产与交付的同时,加强成本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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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流程示意如下:

5、采用当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公司基于丰富的项目经验、技术领先优势、稳定的品质保障能力以及多年来积累的品牌效应和良好市场信誉,结合国家法规政策、行业竞争格局、上下游情况、市场需求以及公司主要产品及核心技术特点等因素,采用了当前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智能专用车的改造设计及销售等业务,经营模式及影响上述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当前经营模式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生产运营需要,预计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经营模式及其影响因素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业务初步发展阶段(公司设立至2008年)

公司设立于2002年,致力于邮政信函、包裹、烟草等分拣设备制造等相关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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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拓展,覆盖邮政集团、烟草、医药、汽车零配件等下游行业客户。该阶段属于公司业务初始发展阶段,业务规模及增速相对较小。

在此期间,公司作为国内物流分拣设备研发、制造及销售的先驱企业,成功研发了高速邮资机、包裹分拣机、扁平件分拣机、信函分拣机、全自动烟草条烟分拣系统等先进设备,立于国内物流技术发展的潮头。

2、业务平稳发展阶段(2009-2017年)

2009年以来,下游快递行业逐步发展,快递行业对于智能物流分拣设备、输送设备的需求逐步提升,同时公司产品的多样性持续增加、下游覆盖行业逐步拓宽,公司业务平稳发展。该阶段,公司大力发展物流自动化分拣设备研制,在机械设计、自动控制、计算机应用、模式识别等技术领域持续拓展,在智能物流系统领域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

该阶段,公司承接了邮政集团多地转运处理中心的各类工艺设计工作,参与了多个大型项目实施,包括中国邮政南京航空速递物流集散中心的工艺设计、项目集成、高速胶带输送系统、扁平件分拣机供应等。除保持与邮政集团业务的紧密合作外,公司还与顺丰、京东、德邦、韵达等行业龙头企业逐步建立合作关系,参与了京东亚洲一号无人分拣仓项目等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重大项目,以及喀麦隆国家邮政全套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等境外项目,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在智能物流系统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及地位稳步提升。

3、业务高速发展阶段(2018年至今)

2018年,公司整合了原邮科院的物流装备板块以及上海研究院、上海邮通、广东信源三家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和资产,将邮政集团旗下物流设备研制、生产相关的核心技术力量聚集于一体,成为具有活跃创新能力的物流科技企业。

2020年底,公司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六家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实力。同时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及管理人员持股,进一步提高了骨干员工的工作活力与积极性,有利于推动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近年来,公司坚持“引领物流科技、让传递更简单”的经营理念,不断向快递、机场、仓储、烟草、汽车等领域以及海外市场拓展,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定制化产品和一站式服务,在智能物流系统领域赢得了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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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阶段,公司陆续中标参与了顺丰速运鄂州花湖机场转运中心工程项目、中国邮政广州华南陆路邮件处理中心无人化工艺设备配备工程项目等重大项目,基于客户个性化需求,通过自主研发与产品设计,打造定制化的智能物流系统、智能专用车等产品,提升产品技术含量,拓宽服务领域。公司还拓展了印务、图书、行李等其他领域分拣与输送业务。此外,公司在境外销售方面也实现了进一步拓展,在印尼等国家开展了一系列海外项目。

(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及服务的流程图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智能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市场部发现业务机会后,会同运营管理部、工程部、采购部、创新研究院共同制定整体方案,核算投标价格。项目中标并与客户签订项目合同后,运营管理部需根据项目情况对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制定项目安排,并向采购部发起采购申请,并在采购部完成物料采购后,工程部按照项目计划进行施工,在满足要求后完成项目验收,进入质保及售后服务阶段。

具体流程示意如下:

(六)发行人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生产过程涉及的机械加工环节相对较少,产生的环境污染物较少,不属于重污染企业。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该等环境污染物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过程中基本无污水,排放的主要是办公生活污水,均统一纳入市政污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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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由市政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有关规定。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少量焊接烟尘等。经通风后,焊接烟尘等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标准中的要求。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系统的正常调试运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规定,对厂界周围产生的噪声并未超出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切割边角料、废机油和废包装桶、含油抹布以及生活垃圾等。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要求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置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经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及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属于智能物流装备领域。根据《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智能制造装备”中的“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系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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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职能
国家发改委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等。
工信部主要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等。
科技部负责拟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等;编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中国机械工业学会物流工程分会全国从事物流工程和物料搬运专业科研、设计、生产、教学以及使用部门的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主要负责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物流工程和物料搬运技术及装备的开发与应用;组织国内外物流技术、物流管理、物流设施、物料搬运新产品、新工艺信息发布与交流。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完成政府授予的外事、科技、行业统计和标准制修订等职能,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行业调查和统计,提出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经济立法建议;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形势,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组织行业理论研究,举办学术讨论会;向政府反映企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参与起草仓储业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行业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写多项国家、行业与团体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标准宣贯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搜集行业信息、开展企业调查统计;整合全国仓储资源,打造仓储业综合或专业互联网平台等。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为政府制定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的规范,规范行业行为;负责本行业标准的组织修订与管理;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本行业的科技成果鉴定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颁布时间颁布部门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相关内容
2022年4月交通运输部、科技部《“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确立了坚持自立自强、深化改革、开放协同、应用牵引的基本原则,并从关键技术研发、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环境优化等方面,提出了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从基础设施、交通装备、运输服务三个要素维度和智慧、安全、绿色三个价值维度,布局了六大领域18个重点研发方向;布局了交通运输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等7项科技工程;提出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从强化交通战略科技力量、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提升交通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水平五方面部署任务,并布局了交通运输“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2022年4月国家邮政局《“十四五”快递业发展规划》强调“三个坚持”“三个变革”“五个快递”:“三个坚持”是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创新驱动和坚持提质扩容;“三个变革”是持续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五个快递”是全面建设“普惠快递、智慧快递、安全快递、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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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颁布部门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相关内容
信快递和绿色快递”。
2022年3月交通运输部《关于扎实推动“十四五”规划交通运输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案》以“服务大局、当好先锋,稳定投资、保障民生,创新引领、绿色安全,系统推进、衔接融合”为基本原则,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适度超前开展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实施一批战略性、全局性、引领性、基础性的交通重大工程项目,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2021年12月国家邮政局、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十四五”邮政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我国邮政业在规模实力、基础网络、创新能力、服务水平、治理效能等方面实现新跃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更加突出,在全球邮政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到2035年,基本建成邮政强国,成为交通强国重要标志。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对邮政快递绿色发展进行制度性规范。推动企业落实节能减排要求;推进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循环共用;加快建设一批绿色网点、绿色分拨中心、绿色园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2021年11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五方面任务,具体包括推进枢纽多层级一体化发展,加强枢纽服务网络化发展,强化枢纽智慧安全绿色发展,加快枢纽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发展枢纽经济。
2021年11月交通运输部《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到2025年,“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加快构建,多层次、高品质的旅客出行服务系统和全链条、一体化的货运物流服务系统初步建立,现代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不断完善,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运输装备水平大幅提高,绿色化、数字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安全应急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2021年8月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到2025年,将打造一批交通新基建重点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应用场景,制修订一批技术标准规范,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运输服务网、信息网、能源网融合发展,精准感知、精确分析、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智能管理深度应用,一体服务广泛覆盖,交通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202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统筹物流枢纽设施、骨干线路、区域分拨中心和末端配送节点建设,完善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设施条件。
2020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物流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物流机器人、智能仓储、自动分拣等新型物流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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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颁布部门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相关内容
2020年6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推进新兴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应用,提高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自动化、智慧化水平。
2020年5月国家发改委《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
2020年3月国家邮政局《邮政强国建设行动纲要》在2020年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的基础上,分两个阶段建设邮政强国。第一阶段到2035年,基本建成邮政强国,实现“四化”“两跃升”,即网络通达全球化、设施设备智能化、发展方式集约化、服务供给多元化;邮政业规模体量和发展质量大幅跃升。同时,邮政业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与发达国家相当,部分地区和重点领域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前列。第二阶段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邮政强国,实现“双全”和“三个前列”,即中国邮政业具备全球化网络、提供全产业服务,普惠水平、规模质量、综合贡献位居世界前列。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加强智慧邮政建设,支持快递服务数字化转型。
2019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15个部门《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支持设计、制造、施工等领域骨干企业整合资源、延伸链条,发展咨询设计、制造采购、施工安装、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一揽子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鼓励物流、快递企业融入制造业采购、生产、仓储、分销、配送等环节,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优化节点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物流资源配置共享。鼓励物流外包,发展零库存管理、生产线边物流等新型业务。推进智能化改造和上下游标准衔接,推广标准化装载单元,发展单元化物流。鼓励物流企业和制造企业协同“走出去”,提供安全可靠服务。提升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水平。推动装备制造企业向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支持市场化兼并重组,培育具有总承包能力的大型综合性装备企业。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到2020年,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建设任务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各项任务。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
2019年8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邮政集团《关于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根据实际需求拓展县级客运站物流服务功能,合理规划客、货分流线路,设立仓储、分拣、泊车等设施,为邮政、快递企业提供邮件快件的中转装卸、运输配送等服务。引导县域内邮政、快递企业入驻县级客运站,共享场站资源和设施。引导县域内快递企业通过联盟、合资等方式,开展县域内快递业务的共同揽收、分拣、运输、派送。充分利用县域内货运场站、邮件快件处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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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颁布部门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相关内容

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农资配送中心等资源,打造功能集约、服务高效、资源整合的县级农村物流节点。

2019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8部委《关于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2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邮政快递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国、联通国际的服务网络。基本实现邮政“村村直通邮”、快递“乡乡有网点”,通过邮政、快递渠道基本实现建制村电商配送服务全覆盖;建成20家以上的行业科技研发中心,行业自动化分拣率超过90%,电子运单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完成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智能快件箱投递率上升到12%以上,重点快递企业国内重点城市间实现48小时送达。深入实施“邮政在乡”和“快递下乡”工程,健全以县级分拨中心、乡镇递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寄递网络。鼓励快递企业合作建设县级快件处理中心,推动形成乡镇快件统一递送的合作机制,提升建制村快递通达率。
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24个部门《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性产业,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2019年1月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地区快递服务网络,支持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加强合作,提出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设立电商产业孵化园,培育规模化电商企业。
2018年12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全自动化码头、“无人场站”、智能化仓储等现代物流设施。推广电子化单证,加强自动化控制、决策支持等管理技术以及场内无人驾驶智能卡车、自动导引车、智能穿梭车、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装备在国家物流枢纽内的应用,提升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分拣、配送等作业效率和管理水平。
2018年3月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保障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在分拣场的用地、路权、用车标准方面作出保障性规定,并且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快捷的快递末端服务。
2018年1月国务院《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强化规划引领,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
2017年12月工信部《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升高速分拣机、多层穿梭车、高密度存储穿梭板等物流装备的智能化水平,实现精准、柔性、高效的物料配送和无人化智能仓储。
2017年10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推进机械、航空、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提高敏捷制造能力。
2017年9月工信部《工业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物流企业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提升仓储配送智能化水平,加快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支持“互联网+”高效物流新模式、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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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发展,建设集约化、网络化、协同化、智慧化的物流骨干网。
2017年8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开展仓储智能化试点示范,加快智能化发展步伐,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和仓储管理水平。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鼓励物流机器人、自动分拣设备等新型装备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
2017年7月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指出“要开发智能物流仓储设备,提升高速分拣机、多层穿梭车、高密度存储穿梭板等物流装备的智能化水平,建设无人化智能仓储,同时创新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
201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11部门《关于推动物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广先进物流技术装备和现代化管理模式,积极促进物流业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服务创新,打造高品质的本土物流品牌。
2017年1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完善基础类、服务类商贸物流标准,加快形成覆盖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包装、分拣、配送等环节的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加快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作业、技术、包装、单据、信息等标准建设,提升揽收、仓储、运输、分拣、配送、投递等环节处理能力。
2016年11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推动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迈上新台阶。突破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开展首台套装备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质量与可靠性。
2016年9月国务院《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优化物流资源配置,促进物流业跨界融合,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网络化、集约化、智慧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社会物流运行效率。
2016年9月工信部、财政部《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创新产学研用合作模式,研发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五类关键技术装备。
2016年8月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切实发挥交通运输在物流业发展中的基础和主体作用,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包括完善衔接顺畅的基础网络,构建集约高效的服务平台,提升运输链条的组织效率,健全匹配协调的标准体系,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2016年7月国家发改委《“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先进信息技术在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的应用,促进基于互联网的物流新装备、新模式、新技术出现和发展,从而大幅提高物流效率。
2016年4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攻克关键技术装备中包括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具体包含:轻型高速堆垛机;超高超重型堆垛机;高速智能分拣机;智能多层穿梭车;智能化高密度存储穿梭板;高速托盘输送机;高参数自动化立体仓库;高速大容量输送与分拣成套装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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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颁布部门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相关内容
间物流智能化成套装备。
2016年3月国务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动传统商业加速向现代流通转型升级。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绿色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配送。
2015年7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鼓励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提高各类复杂订单的出货处理能力,缓解货物囤积停滞瓶颈制约,提升仓储运管水平和效率。
2015年5月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

要求“加快智能物流管理等技术和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推广采用先进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推升物流效率,控制物流成本。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了对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的支持,为公司业务稳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

(三)发行人所属行业发展概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概况

(1)智能物流系统行业概况

物流是指为了满足客户需求,通过运输、仓储、配送、包装、装卸等方式,以最低成本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相关信息由其产地到终端消费地所进行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

智能物流是指物流过程的智能化,其以信息交互为主线,使用条形码、射频识别、传感器、全球定位系统等先进的物联网技术,集成自动化、信息化、人工智能技术,通过信息集成、物流全过程优化以及资源优化,使物品运输、仓储、配送、包装、装卸等各环节自动化运转并实现高效率管理。智能物流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为客户提供快捷、方便、准确的服务,同时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增加企业利润,减少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消耗。

智能物流行业中,上游为货架、辊筒、电机、皮带、控制单元、光电开关、支腿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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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等零部件、半成品及单机设备提供商。行业中游为智能物流装备提供商,目前该等企业已从传统的设备制造销售向集方案设计、设备集成、软件系统配置于一体的满足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的综合解决服务方案提供商转变。行业下游为快递物流、电商、零售、烟草、医药、汽车等消费行业。智能物流系统是智能物流的基础,智能物流装备的基础是自动化,并在其基础上综合集成传感、定位、智能识别等技术实现装备的智能化。智能物流系统具体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20世纪美国物流自动化是世界智能物流行业的起源。20世纪60年代,日本开始建设自动化高架仓库,智能物流系统开始在欧洲、美洲及日本等地区和国家快速兴起。我国智能物流系统行业自20世纪70年代起开始发展,随着制造业的发展而逐步壮大,虽然当前国内市场上存在具备一定规模的智能物流系统提供商,但与国外企业相比,在行业经验、集成能力、硬件及软件水平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对比来看,中国智能物流行业发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21世纪前系技术探索初期,20世纪70年代,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为代表的国内研究院所研发应用于汽车、钢铁等行业的自动化立体库开启了我国智能物流系统探索的开端。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制造业的兴起及壮大,智能物流系统行业逐步发展,AGV系统等智能物流设备系统开始被应用于烟草等行业,医药生产行业应用了第一座自动化立体仓库。智能物流行业进入我国医药、烟草等下游领域。21世纪初至21世纪10年代中期,我国智能物流行业进入商业化探索阶段。在该阶段,我国制造业进步明显,且大量新兴行业诞生及行业分工细化,智能物流系统开始应用于消费、机场等下游各行各业。北京首都机场、上海虹桥机场陆续引入行李处理等自动分拣与输送系统,消费行业开始应用自动分拣设备、建设自动化立体库,鞋服行业通过引入自动化仓储设备等解决库存积压痛点。智能物流系统在多个下游行业实现商业化应用。

21世纪10年代中期至今,我国智能物流行业迎来了商业化落地与拓展阶段。自2016年起,随着我国电商零售平台爆发式增长,快递物流业务规模持续提升,同时多家快递公司在国内外陆续实现上市,快递公司逐步开始在业务端推出多种时效件产品提升竞争力,行业对时效性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在下游行业需求大幅增加的背景下,智能物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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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在我国实现了进一步广泛应用,我国智能物流制造龙头企业业务规模大幅增长,智能物流系统制造技术进一步成熟。近年来,随着快递物流行业对时效性、准确率要求的进一步提高、降本增效压力的持续提升,以及电商、零售、快消等行业在分拣、配送、仓储等附加服务方面的竞争逐步增强,智能物流系统逐步实现了大规模落地应用,智能物流系统制造技术在下游行业定制化、个性化、精细化需求的推动下也持续深入细化。

(2)智能物流系统行业发展规模

我国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物流市场之一。自2014年以来,我国物流业处于上升阶段,近三年来社会物流总额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19年中国社会物流总额为298.0万亿元,2020年中国社会物流总额为300.1万亿元,2021年中国社会物流总额为335.2万亿元。

2019-2021年我国社会物流情况

单位:万亿元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35.2300.1298.0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

智能物流系统作为物流过程中的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其在下游行业中的应用有利于实现对于物品运输、仓储、配送、包装、装卸等全流程的有效管控,提高产品配送准确度,提升整体运行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耗费。在物流行业快速发展及降本增效的大趋势下,我国对于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将持续提升。

快递物流行业是当前发行人智能物流系统(包含智能分拣系统和智能传输系统)产品的最主要应用领域。基于下游快递物流行业的未来业务增长趋势,结合公司主要客户在转运中心的投资规模等,在谨慎合理的假设下,对未来下游快递物流行业对智能物流系统(包括智能分拣系统与智能传输系统)的市场空间需求推算如下:

项目序号2021年2022年 (预计)2023年 (预计)2024年 (预计)
需求一:新建转运中心等实现快递处理产能提升的智能物流系统需求(注1) 驱动因素:快递物流业务规模增长,推动转运中心物流系统的分拣处理产能需求提升
1、以顺丰情况测算
转运中心数量(个)(注2)Ay=Ay-1*(1+By), y代表年份324407512644
快递物流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B-25.7%25.7%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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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2021年2022年 (预计)2023年 (预计)2024年 (预计)
产能增速(注3)
当年转运中心新增数量(个)(注2)Cy=Ay-Ay-1-83105132
单个转运中心新建投入的智能物流系统价值(亿元)D0.35-0.40
当年新建转运中心投入的智能物流系统价值(亿元)Ey=Cy*D-29.2-33.336.6-41.946.1-52.6
2、基于顺丰情况推算行业情况
按收入测算的顺丰市场份额(注4)F20.05%
行业当年新建转运中心投入的智能物流系统价值(亿元)Gy=Ey/F-145.4-166.1182.7-208.8229.7-262.5
需求二:转运中心原有智能物流系统替换需求 驱动因素:智能物流系统天然损耗,报废并替换
1、以顺丰情况测算
损耗率(注5)H-12.5%
涉及替换的转运中心数量(个)Iy=Ay-1*H-415164
涉及替换的转运中心价值(亿元)Jy=Iy*D-14.2-16.217.8-20.422.4-25.6
2、基于顺丰情况推算行业情况
行业当年转运中心智能物流系统替换价值(亿元)Ky=Jy/F-70.7-80.888.9-101.6111.7-127.7
合计
行业对智能物流系统的市场空间需求(亿元)Ly=Gy+Ky-216.1-246.9271.6-310.4341.4-390.2

资料来源:国家邮政局、顺丰公告等注1:未来快递物流业务规模扩张推动转运中心分拣处理的产能需求提升,进而带动智能物流系统的新建需求扩大。新建转运中心并建设智能物流系统仅系下游客户提升转运中心整体产能的一种形式,除此外,还可以通过在现有转运中心新建智能物流系统等多种形式满足产能扩张需求注2:2022年-2024年的转运中心新增数量系根据未来快递物流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分拣处理产能需求、一般转运中心的处理能力,并基于新增产能需求完全依靠转运中心新建实现的理想假设测算所得。但是,如注1所述,实践中,转运中心新建仅为满足下游客户转运中心新增产能需求的一种形式,该种形式创造的产能还可以通过扩张现有转运中心分拣处理产能等多种替代形式实现。因此,当年转运中心数量仅为基于前述理想假设(即新增产能需求完全依靠转运中心新建实现)下的数量注3:因智能物流系统投资规模增量与快递物流业务增量密切相关,因此2022年至2024年快递物流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产能增速系基于国家邮政局公告的2019年-2021年的全年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测算,具体系2022年至2024年快递物流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产能增速=(2021年的快递服务企业业务增量-2020年的快递服务企业业务增量)/2020年的快递服务企业业务增量,即约为25.7%注4:按收入测算的顺丰市场份额=2021年顺丰营业收入/国家邮政局公告的2021年快递业务收入注5:智能物流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物理损耗,使用周期一般为8-10年,假设其年损耗率为12.5%

中邮科技作为国内智能物流系统领域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具备提供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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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工艺设备全环节交钥匙工程的能力,智能分拣系统与智能传输系统并重,业务发展全面。经过长期发展,中邮科技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的产品成熟度、客户认可度、技术指标的先进性等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报告期内,中邮科技智能分拣系统及智能传输系统的销售收入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分拣系统19,167.3423.94%93,146.4750.66%66,593.3457.51%60,934.0659.15%
智能传输系统60,886.9776.06%90,737.4949.34%49,191.2542.49%42,083.5040.85%
智能物流系统合计80,054.31100.00%183,883.96100.00%115,784.59100.00%103,017.56100.00%

基于前述估算的智能物流系统行业未来空间,参照中邮科技的智能物流系统业务收入分布,预计下游快递物流行业对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的市场需求空间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序号2022年 (预计)2023年 (预计)2024年 (预计)
行业对智能物流系统的市场空间需求Ly216.1-246.9271.6-310.4341.4-390.2
其中:新建需求Gy145.4-166.1182.7-208.8229.7-262.5
替换需求Ky70.7-80.888.9-101.6111.7-127.7
智能分拣系统的占比M55%(注2)
行业对智能分拣系统的市场空间需求Ny=Ly*M118.8-135.8149.4-170.7187.8-214.6
其中:新建需求Oy=Gy*M80.0-91.4100.5-114.9126.3-144.4
替换需求Py=Ky*M38.9-44.448.9-55.961.4-70.2
行业对智能传输系统的市场空间需求Qy=Ly-Ny97.2-111.1122.2-139.7153.6-175.6
其中:新建需求Ry=Gy-Oy65.4-74.882.2-94.0103.4-118.1
替换需求Sy=Ky-Py31.8-36.440.0-45.750.3-57.4

注1:行业对智能物流系统的市场空间需求(Ly)以及其中的新增需求(Gy)、替换需求(Ky)的数据的测算请参见“对未来下游快递物流行业对智能物流系统(包括智能分拣系统与智能传输系统)的市场空间需求推算”的表格注2:智能分拣系统的占比来源于公司2019年-2021年智能分拣系统业务合计收入占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合计收入的比例。以上占比测算未考虑公司2022年1-6月的情况,主要系公司业务具有周期性特征,分拣类项目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程度较高,通常情况下项目实施和验收周期较长,上半年验收的分拣类项目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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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基于我国快递物流行业的持续发展趋势,未来下游快递物流行业对公司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的市场需求空间仍将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2、所属行业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近三年的发展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物流是工业4.0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未来智能物流系统的发展必不可少

《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味着中国版工业4.0的来临。工业4.0时代,客户需求高度个性化、碎片化,产品研发和生产周期缩短,这不仅是智能生产需要面对的问题,也对支撑生产的物流体系提出了巨大挑战。智能物流装备是智能物流的基础,其在标准化、自动化的基础上,集成传感器、互联网、物联网进行信息化,实现物与物、物与人的互联,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充分提高物流效率,使供给方及时获取信息、迅速做出反应,需求方快速获得所需产品与服务。智能物流是连接供应、生产和客户的纽带,是工业4.0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未来智能物流系统的发展必不可少。

(2)经济新常态、产业升级及社会环境变化的背景下,智能物流系统未来市场规模具有持续增长空间

1)降低物流费用、提升物流效率的需求推动智能物流系统行业规模持续扩大

虽然我国物流体系持续优化,但物流运行成本相对偏高、整体效率相对偏低。2019-2021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分别为14.6万亿元、14.9万亿元以及16.7万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与我国GDP的比率分别为14.7%、14.7%以及14.6%,与美国、日本等国家的8%-9%相比仍有较大的优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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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1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万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

我国社会物流费用偏高有产业结构、流通管理体制、企业管理模式等多方面的原因。《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提出,到2025年,要“推动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下降至12%左右”。采用智能物流技术和装备,提升物流系统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是提高物流效率、提升企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2)人口红利消失、人力成本的不断上涨进一步凸显智能物流系统成本优势

我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长期具有劳动密集、资源消耗大、自主创新能力弱、智能化水平相对较低等特征。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人口数量红利将逐步消退,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从1990年的6,500万、占总人口比例5.57%迅速增长到2021年的20,056万、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4.2%,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开始显著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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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21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同时,我国劳动力单位成本也不断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由2009年的3.5万元/年上涨至2021年的11.0万元/年,增长了2.14倍,复合增长率达10%。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整体呈下降趋势,就业人数的减少进一步抬升企业的用人成本。

当前,我国人口红利逐步消退,人工成本持续上升。对于下游行业,依靠降低成本或扩大销售难以提升利润,物流自动化、智能化带来的降本增效的作用将使物流业作为“第三利润源”战略地位凸显,这将促进智能物流系统市场进一步扩大。

(3)下游快递物流、电商平台等细分领域的持续发展及个性化需求是智能物流技术持续升级、智能物流系统广泛应用的驱动力

智能物流系统下游行业包括快递物流、电商平台等领域,细分行业的持续发展以及不断拓展的个性化需求将推动智能物流技术持续升级、智能物流系统广泛应用。

1)快递物流行业

当前,快递行业持续高景气度,物流设备需求旺盛。“十三五”以来,我国快递行业以每年两位数的增速保持持续快速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新兴寄递市场。据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快递业务量达1,085亿件,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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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快递业务件量的快速增长推动我国快递企业收入快速增长,对于智能物流设备的需求旺盛,固定资产规模快速提升。顺丰、中通等快递领域内龙头企业最近三年的营收复合增速基本都在10%以上,并频繁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智能物流系统,固定资产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作为我国新经济行业的典型代表,近年来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根据《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20)》,2011-202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从6.09万亿元增长到37.21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2.28%,远超我国GDP增长水平。电子商务交易闭环的完成依赖于线下物流配送,物流配送的质量直接影响用户体验,高效、准确的物流配送已成为电子商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电子商务平台为了提升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逐步自建物流体系,带动了对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促进了智能物流技术不断优化。

(4)新兴技术的深入发展推动行业持续升级

现代科技发展迅速,不断推动制造业设备及产品的升级。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不仅促进了新产品的研发和更新换代,也使得产品的功能更加多样、使用更加便捷、应用更加广泛。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网络以及IOT物联网等新技术的不断深入发展,其将应用于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集成、日常使用等全流程,实现整个智能物流系统产业经营运作的高度柔性化,进一步提升智能化、自动化,充分满足下游市场的定制化、个性化需求,提升运行效率和行业规模。

(四)发行人科技成果与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集成组装、安装调试以及智能专用车的改装设计等服务。公司通过持续技术研发形成专利成果,应用于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以及智能专用车等主要产品,提升产品性能和稳定性,以更优质的产品质量服务于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下游行业,推动下游客户的降本增效,提升在行业内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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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分拣领域

公司长期专注于智能分拣领域核心技术的研发,基于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应用于各类型分拣设备,提升产品分拣效率、准确性和稳定性,以自动化替代人工,协助下游客户实现降本增效。并且,公司还可以依据客户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设计应用于不同场景、服务于不同类型产品分拣以及对分拣精度和效率具有特殊要求的分拣产品。该类产品服务于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行业。

2、智能传输领域

公司将有轨制导车辆智能控制技术、机器视觉技术、单件分离技术等智能传输相关技术应用于矩阵、分路器等智能传输产品,有效提高产品的传输效率及稳定性,实现自动合分流功能,增强产品运送的时效性和智能化,提升下游客户产品服务的竞争力。该类产品服务于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行业。

3、智能专用车

公司基于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设计改装路演展示车、专用运输车、自动装卸车等,在车厢内增设展柜、电子屏幕、传感器等,充分满足下游客户的产品推广营销及生产活动需要。该类产品服务于快递物流、汽车、设备制造、房地产、教育、动漫、快消等众多行业。

除以上外,公司还深入研究智能仓储、智能终端相关技术,打造多类型智能物流设备,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智能物流产品,服务于下游客户的货品仓储等环节,实现与下游产业的深度融合。

(五)发行人所属行业的技术特点及技术水平

1、行业技术特点

发行人属于智能物流系统制造行业,具备高端技术应用广泛、集成化程度高、定制化以及信息化、数字化程度高等特点。

(1)高端技术应用广泛

智能物流系统是集电子工程、信息技术、计算机、软件算法、材料等技术于一体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应用的高端技术面较为广泛。并且,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网络、图像识别、模拟仿真以及IOT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不断成熟,其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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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应用于智能物流系统制造行业。

(2)集成化程度高

智能物流系统需覆盖产品物流的分拣、输送、仓储等各个环节,并需将各工作人员、机器、信息、物料、能源、数据等进行均衡精准的匹配与集成管理。因此,智能物流系统需集成分拣系统、输送系统、仓储系统、终端系统以及其电气控制和信息管理系统等众多独立系统,并依赖于底层软硬件以及相关技术的高度融合,系统具有高度集成化的特点。

(3)定制化

处于不同行业的下游客户对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且同行业内主营产品有所差异、战略目标有所区别的客户对智能物流系统的功能、算法、管理方式等需求也大不相同。因此,智能物流系统的设计研发、安装集成等过程需要充分熟悉和了解不同行业客户及同行业客户不同产品种类的产品特性、工艺要求、技术特点、管理要求以及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等要素,并通过分析客户的项目现场环境、管理精细化程度、技术水平、战略定位等,设计符合客户实际需求的智能物流系统,以协助客户实现降本增效,增强行业竞争力。

(4)信息化、数字化程度高

智能物流系统对传输中的物品信息等持续进行高密度定位采集。当物品位于智能物流系统上时,物品上的分拣条形码等信息将被读取并记录在底层信息化存储系统中,以根据物品自身信息实现高效传输以及精确分拣匹配。当智能物流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路径堵塞时,系统将通过数据运算优化运行路径,实时动态调整物品传输速度以及前后物品间隔等,保障系统的运输稳定。

2、行业技术水平

智能物流系统采用的底层技术及应用理念等主要起源于欧美、日本等。目前,行业内技术水平领先的智能物流系统制造商也仍主要集中于该等地区或国家。我国智能物流技术发展相对较晚,与国外先进技术存在一定差距。但在国家智能制造智能物流支持政策的持续推动、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下游行业需求持续扩大以及智能物流系统制造商研发投入不断提高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近年来我国智能物流技术取得显著突破,逐步缩小与技术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距。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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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识别、模拟仿真以及IOT物联网等各类前沿技术在我国智能物流系统上的逐步应用,我国智能物流技术水平亦将有望进一步提高。

(六)发行人市场地位和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组装集成以及智能专用车的设计改造等,可以为客户提供产品输送、分拣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覆盖全国除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外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并成功拓展东南亚、欧洲、大洋洲、美洲、非洲等市场;并且下游客户分布在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细分领域,涵盖下游各细分领域内龙头企业,具体包括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韵达、燕文物流、华为、3M中国、海尔家电、中国烟草、南方电网等行业内龙头企业和知名企业。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等,公司多次获得该等企业授予的“优质供应商”等称号,收获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并与其建立了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提升行业影响力,保障公司市场份额,提升市场地位。

2、行业内主要竞争企业情况

发行人所处的智能物流装备领域在国内外的主要企业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
国外主要行业内企业
1日本大福日本1937年是一家物料搬运系统集成商及设备制造厂商,主要从事物流系统及设备的咨询、策划、设计、制造、安装和售后服务,产品包括输送系统、存储系统、分拣和拣选系统、控制系统、物流设备等;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范德兰德荷兰1949年是仓储自动化解决方案和快递包裹分拣自动化领域的领先供应商,专业从事研究、制造和集成包括自动分拣系统在内的物流处理系统,主要产品为仓库自动化、包裹及邮政行李处理产品等,服务于食品、时尚、零部件制造、汽车、医药、电子商务以及机场等行业。
3德马泰克美国1819年是全球领先的大型综合物流系统集成商,主要生产存储与缓存产品、分拣系统、码垛系统、输送系统、拣选系统以及物流软件,在美国、欧洲、中国、澳大利亚设有工厂。2016年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KIONGROUPAG完成对德马泰克的收购。
4西门子德国1847年专注于电气化、自动化和数字化领域,是全球电子电气工程领域的领先企业;于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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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
国内主要行业内企业
1中科微至 (688211.SH)中国2016年主要经营自动化物流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小件自动分拣系统、大件自动分拣系统、动态秤系统等。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主要服务于电商快递行业、海关等行业客户。
2科捷智能 (688455.SH)中国2015年主要从事智能输送系统、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仓储系统及智慧工厂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智能输送系统主要应用于快递物流中转场地、电商配送中心,并可应用于其他领域的生产流通环节。智能仓储系统广泛应用于家电家居、汽车、通信电子、设备制造、医药健康行业等各种制造型企业的生产及配送流通领域。
3欣巴科技中国2015年主要从事自动化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与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以自动化分拣输送为核心的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交叉带分拣系统、自动化输送系统、自动化仓储系统及其他物流设备。
4金峰物流中国2012年主要经营自动仓储设备及系统、自动分拣设备及系统、自动堆卸线板机系统、无人搬运车系统、整厂自动化系统、各类材质自动输送机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的研发、设计、销售等,目前涉及的服务领域有:快递、电子商务等行业。
5德马科技 (688360.SH)中国2001年主要从事智能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关键设备及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物流输送分拣系统、智能物流输送分拣关键设备、智能物流输送分拣核心部件。
6兰剑智能 (688557.SH)中国2001年主要从事软件产品开发、硬件产品设计及零部件定制和装配、系统集成等环节,为客户提供涵盖存储、拣选、输送、包装、监控、管理等环节的定制化仓储物流自动化系统解决方案。
7今天国际 (300532.SZ)中国2000年主要从事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提供,为生产制造、流通配送企业提供自动化生产线及物流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设备定制、电控系统开发、现场安装调试、客户培训和售后服务等一体化业务。
8东杰智能 (300486.SZ)中国1995年主要从事智能物流成套装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与销售。公司从事智能成套装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与销售,主要产品类别包括智能分拣输送系统、智能物流仓储系统、智能立体停车系统、智能涂装生产系统等。
9昆船智能中国1998年主要从事智能物流、智能产线方面的规划、研发、设计、生产、实施、运维等,致力于为流通配送和生产制造企业提供智能物流和智能产线的整体解决方案和核心技术装备;此外还利用在电子方面掌握的技术提供专项产品等。
10华昌达 (300278.SZ)中国2003年主要为汽车等行业客户提供先进的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装备及系统集成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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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
11天奇股份 (002009.SZ)中国2000年主要从事四大业务板块,分别为以汽车智能装备、散料输送及智慧工业服务为主的智能装备产业;以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及报废汽车回收再利用为主的循环装备产业;以锂电池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的锂电池循环产业;以风电铸件业务为主的重工机械产业。

3、发行人与同行业内主要竞争企业的对比

发行人与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在技术实力等其他核心指标方面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知识产权研发人员
中科微至 (688211.SH)截至2022年6月30日,拥有74项发明专利和24项软件著作权。截至2022年6月30日,拥有研发人员434人,占员工人数30.48%。
科捷智能 (688455.SH)截至2022年8月8日,拥有26项发明专利和56项软件著作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拥有研发人员227人,占员工人数34.71%。
欣巴科技截至2022年6月19日,拥有5项发明专利和28项软件著作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拥有研发人员68人,占员工人数26.36%。
金峰物流基于最新公开数据,已申报64项发明专利和29项软件著作权。基于最新公开数据,技术研发团队人员占比50%以上。
德马科技 (688360.SH)截至2022年6月30日,拥有25项发明专利和34项软件著作权。截至2022年6月30日,拥有研发人员214人,占员工人数19.71%。
兰剑智能 (688557.SH)截至2022年6月30日,拥有64项发明专利和47项软件著作权。截至2022年6月30日,拥有研发人员335人,占员工人数24.45%。
今天国际 (300532.SZ)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拥有400余项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拥有研发人员385人,占员工人数49.17%。
东杰智能 (300486.SZ)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拥有28项发明专利和46项软件著作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拥有研发人员208人,占员工人数26. 39%。
昆船智能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拥有127项发明专利授权和77项软件著作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523名,占员工人数24.57%。
华昌达 (300278.SZ)未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数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02名,占员工人数7.91%。
天奇股份 (002009.SZ)未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数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393名,占员工人数13.53%。
发行人截至2022年6月30日,拥有68项发明专利和160项软件著作权。截至2022年6月30日,拥有研发人员177人,占员工总数比例为13.69%。

数据来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官网以及定期报告等。

(七)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长期的项目实践经验

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国内最早一批布局智能物流设备制造领域研发设计、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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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与销售业务的企业之一,具备先发优势,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及管理经验,在国内智能物流设备制造领域处于领先地位。长期发展以来,公司主导设计并实施了快递物流、电商、机场、烟草等多个行业的上千个项目,其中包括中国邮政南京航空集散中心、中国邮政广州邮件处理中心、中国邮政速递无锡长三角邮件处理中心、鄂州花湖机场项目、京东上海亚洲一号无人分拣仓项目、首都机场跨境电商分拣项目、三亚机场行李分拣系统项目、长沙卷烟厂项目等多个全国知名大型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

(2)重视研发积累与技术储备的创新理念

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作为驱动企业发展的引擎,每年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智能物流设备制造相关技术研发及产品开发设计等,将研发积累和技术创新放在企业发展的首位。最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研发体系不断完善,研发团队日益强大,研发成果积累丰硕。1)稳步投入的研发投入最近三年,公司持续增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5,862.70万元、7,604.00万元、8,422.95万元和2,999.83万元。2)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体系公司整合了原邮科院的物流装备板块以及上海研究院、上海邮通、广东信源三家单位的相关业务、人员和资产,将邮政集团旗下物流设备研制、生产相关的核心技术力量聚集于一体。公司基于业务布局,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地设立研发中心,依据各地技术优势和特长,加强三地协同,积极推进新技术研发,促进公司整体研发水平的不断提高。

同时,公司坚持开放理念,不断加大对外合作力度,深化与国内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等的战略合作,实现深度联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体系,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强化研发力量,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3)高素质的研发人才队伍

经过多年培养,公司建立了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知识结构合理、行业经验丰富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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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研发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合计为177人,占公司全体员工人数的13.69%,其中包括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全国邮政行业科技英才、全国邮政行业劳动模范、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在内的优秀人才。

公司研发人员专业覆盖机械电子工程、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自动控制理论及其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图像视觉图形、软件工程、应用物理、材料学等各领域,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多个不同专业的人才为项目研发过程提供较为全面的技术支持。并且,公司研发团队在智能物流设备制造领域长期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工作,对行业特点具有深刻的理解,并能对行业前沿技术及发展趋势实现准确把握,具备应对市场和下游产品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持续技术创新能力,能够协作承担时间紧、难度大、复杂程度高的研发项目,是公司研发设计能力持续提升的基础。

4)丰硕的研发成果

公司掌握了基于大数据的超大型处理中心级模拟仿真技术、基于动态算法的高速控制技术、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视觉识别技术、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精度混合包件自动分离技术等行业内前沿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269项,其中发明专利68项、实用新型专利195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此外还拥有160项软件著作权,专利总数在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中处于领先地位,构成以智慧物流为主的专利池。该等技术研发成果为公司在智能物流系统领域的具体运用奠定了基础。

(3)丰富的底层技术储备及扎实的产品开发能力

公司长期专注于核心技术的研发及创新,并采用“技术”与“产品”研发双轮驱动、相互促进的研发模式,在持续深入攻克底层技术难题、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的基础上,结合下游行业发展趋势,通过与客户持续的互动和反馈,将下游热点、客户痛点等融入到产品的设计开发中,使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在通用性能、产业应用以及解决客户痛点、协助客户提升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均具有极高的价值。

1)底层技术积累丰厚,核心技术决定发展潜力

经过长期研发积累,公司在底层技术方面积累雄厚,掌握了基于大数据的超大型处理中心级模拟仿真技术、基于动态算法的高速控制技术、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视觉识别技术、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精度混合包件自动分离技术等一系列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产业核心技术,并在矩阵、单件分离系统等产品中实现应用,有效保证了产品的稳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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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度和高精度。2)产品生产定制化,下游需求推动公司产品开发持续升级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产品具有个性化特点,需要结合下游行业具体需求、现场环境、业务发展趋势等为客户量身打造。在产品层面,公司全面管理产品的研发流程,以性能优质、运行稳定、性价比良好为目标,将产业应用与产品开发深度结合,针对下游行业难点问题,动态、及时、灵活地调整产品定位,在实现产品性能持续升级、快速迭代的同时,不断推出符合下游客户需求的定制化产品,具备对于行业痛点、客户需求等及时响应并快速实现产品和解决方案转化的能力。

(4)稳定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

公司秉承“精益求精”的质量要求,自觉践行和传承“工匠精神”,为下游客户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智能物流系统。与标准化、流水线生产的产品相比,定制化系统要求公司更加深度了解行业需求,更加熟悉客户的业务流程,对公司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公司按照ISO9001和ISO14001标准质量管理方案建立了一套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客户需求沟通、研发设计、采购、设备集成组装及调试、售后服务等各环节进行了严格的业务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来保障产品订单的顺利交付,在业务发展的同时保证了经营的有序、可控。在研发设计方面,公司要求项目团队深度了解客户需求,基于核心技术为客户打造量身定制的细致方案;在采购方面,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采购流程,充分保障产品质量;在设备集成组装及调试环节,项目团队在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现场条件、交付工期等形成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标准,确保项目交付质量;在售后服务环节,公司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服务团队能够借助远程集中监控平台对设备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响应和支持。并且,除掌握核心部件的组装能力外,公司还具有钣金件、机加工件的机械加工能力,通过自产零件,不仅有利于工艺技术完全保密,还有利于保障物料供应稳定,进一步保障了公司产品的优质质量及稳定供应能力。

此外,公司是国内智能物流系统产品体系最丰富的公司之一,也是国内少数几家能够实现上亿级项目完整交付的企业,在智能物流系统领域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和集成等技术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研发的智能输送与分拣系统不但提高了快递行业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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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行业的输送和分拣效率,而且降低了人工劳动强度,节约了成本,与客户、供应商实现了双赢甚至多赢合作。强大的技术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优异的使用性能、细致周到的售后服务构成了公司产品极强的性价比优势,并帮助公司获得了下游客户的青睐与认可。当前,公司被部分下游重要客户认定为优秀供应商,并成为具备该等客户重点战略项目投标条件的少数供应商之一,构筑了较强的竞争壁垒。

(5)优质的客户资源及积累的品牌优势

凭借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领先的技术水平、严格的产品质量管控以及快速响应、高质量交付、高效能处理的优质服务水平,经过数十年的打磨,公司目前已经覆盖多个下游行业,并积累了数量庞大的稳定、优质客户群体。公司下游覆盖行业主要包括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主要客户群体包括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韵达、燕文物流、华为、3M中国、海尔家电、中国烟草、南方电网等行业内龙头企业和知名企业。长期以来,公司与下游龙头企业客户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和信任基础,并且公司获得了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等知名客户颁发的2021年度卓越合作伙伴、优质合作商等数十项奖项。作为下游行业标杆企业长期紧密合作的供应商,公司在智能物流设备制造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保证现有客户认同和持续合作的同时,为提升市场知名度及行业影响力、获取更多客户的关注和合作机会、进一步开拓相关领域市场夯实了品牌基础。同时,同各行业内标杆企业的长期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及产品开发能力。公司下游客户不仅业务规模领先、实力雄厚,同时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通过与该等企业的合作,有利于公司紧跟行业的发展趋势,充分了解下游行业技术和产品的最新需求,并针对性地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及时满足下游客户需求,降低公司自身研发风险。

(6)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运营经验与行业经验,是公司宝贵的财富。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发展理念、公司文化和价值观高度认同,与公司共同成长,对公司的技术、产品、业务流程、发展战略等均非常熟悉,能够做出最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决策,积极开发符合公司下游行业客户需求的技术及产品;核心技术人员对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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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产品研发趋势等具有深刻认知,对公司的创新改革、市场开拓等起着重要推动作用。

公司一直注重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培养,并在同下游知名企业合作的过程中持续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当前,公司的人才优势已经日渐显现,长期稳定、专业、熟悉公司文化和价值观的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更好、更稳定、更快发展的坚实后盾,公司管理人员将有效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紧跟市场步伐,为公司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确保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落实和执行,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7)以人为本的人力管理理念

公司一贯注重关爱员工,为员工提供较具竞争力的薪酬及员工保障福利,并通过科学的考核体系激励员工在各自岗位上为公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公司为关键岗位骨干人员提供了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机会,使其共享公司持续发展成果,激发了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及良好的人才培养体系也反哺了公司的经营,员工们恪尽职守、各司其职,共同创造了积极进取、团结向上的公司文化,增强了公司凝聚力,成为公司技术创新和管理水平提升的源动力。

2、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有限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在研发、生产运营、销售、售后服务等方面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受限于融资渠道单一,长期以来公司主要依靠银行融资贷款、自身生产经营积累等解决业务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随着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以及技术研发、生产运营等逐步深入,资金实力可能成为公司发展的制约因素。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并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自身资金实力,满足未来发展的要求。

本次成功上市发行后,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显著改善,从而推动公司生产能力、研发实力的提高,进一步提升行业影响力。

(2)公司发展仍需补充大量专业人才

当前,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技术人才梯队,设立了具有丰富经验的运营团队。但是,公司在材料学、外观设计等领域人才仍有缺乏,个别专业力量相对薄弱。为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充分满足下游客户要求,在维持现有核心专业人才团队的基础上,公司需要通过良好的薪酬体系与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进一步完善多专业人才梯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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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在国家行业政策的持续推动下,随着研发中心的建设投入、核心技术的深入研发、软件信息系统的持续优化以及业务向下游各细分领域的持续开拓,公司的业务规模将持续扩张,对于高技术专业人才以及具有下游各细分领域产品研发及运营经验的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公司后续可能仍需补充大量专业人才。

(八)行业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未来面临的机遇

我国制造业整体处于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并行的发展阶段。近年来,国家政策对智能物流装备制造细分领域大力支持,加快行业发展进程;同时,在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高效率、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模式将逐步取代人力劳动模式,成为智能物流装备制造行业发展的新动能。我国智能物流装备制造行业将迎来重大的战略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1)国家政策环境利于行业发展

智能物流设备制造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新兴行业。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鼓励性政策,创造了稳定、积极的发展环境,为智能物流设备制造行业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了提供良好的发展机会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2)社会环境变化,人口红利逐步消退,劳动力成本持续提高

我国制造业长期具有劳动密集、资源消耗大、自主创新能力弱、智能化水平相对较低等特征。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人口数量红利将逐步消退,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从1990年的6,500万、占总人口比例5.57%迅速增长到2021年的20,056万、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4.2%,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开始显著加快;同时,我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由2009年的3.5万元/年上涨至2021年的11.0万元/年,增长了2.14倍,复合增长率达10%。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推动我国智能物流装备的普及。

(3)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当前,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原材料、人工、资本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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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要素成本逐步提升,边际效益持续递减,提升物流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已成为提高我国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智能物流装备对于提高企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是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产业升级、增强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有利举措,也是支持创新、消费升级和绿色环保的重要体现。

(4)新兴技术进步为行业发展创造条件

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研究不断深入,且从科学概念逐渐开始产业化。该等技术在物流装备行业的应用将有利于大幅提升产品的分拣传输效率及精确度、降低产品物流运输成本,提升下游行业对于智能物流装备的需求,进而推动智能物流装备制造行业的持续发展。

2、行业未来面临的挑战

(1)国内行业整体发展与国外相比仍具有一定差距

智能物流装备制造行业在欧洲、美国及日本等地区和国家发展较早,国外主要制造商的核心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具备较强的品牌优势,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主要份额。国内企业起步较晚,虽然近年来随着我国政策对于智能物流装备制造领域的大力支持以及国内相关企业持续的研发投入,该领域在国内发展较快,缩小了与发达国家厂商之间的差距,但国内企业资金规模、研发投入力度等仍然相对较小,技术和管理经验相对不足,整体发展水平与国外相比仍具有一定差距。除国内少量智能物流装备制造领域龙头企业在国际销售市场上具备一定竞争力外,全球市场仍主要以国外品牌为主,我国大部分企业尚处于劣势地位。

(2)智能物流装备制造的普及尚需一定时间

国内智能物流装备制造的普及存在一定的不利因素。一方面,智能物流制造装备领域的初始资本投入相对较高,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的市场吸引力不足。并且,虽然智能物流制造装备在精度、效率以及功能多样性等方面已经达到了相对成熟的水平,但在性能稳定性、柔性等方面仍然相对落后,一定程度影响了普及速度。

(3)专业人才相对稀缺

智能物流装备制造行业在我国属于战略新兴行业,相关的研发人才、技术人才相对较为稀缺。该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技术含量高、技术涉及面广,涉及机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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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电子工程等多学科,行业发展需要依赖于专业研发人才;并且,下游客户需求具有定制化、个性化特点,部分项目规模较大、设备系统安装复杂、交付安排紧张、难度较大,为承接项目且保证交期,行业内企业必须配备大批具备丰富经验的项目管理人才、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但由于我国智能制造装备行业起步基础较为薄弱,行业发展时间较短,相关人才积累相对不足。随着智能物流装备制造行业持续发展,项目管理人才、技术研发高端人才、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熟练技术人员将相对紧缺,短期内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行业的快速发展。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智能专用车的研发设计、制造组装、销售及服务,具体产销特点如下:

1、产销率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系结合客户实际需求进行提供,与客户具体的个性化需求深度结合。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不存在大批量标准化产品生产情况,具有专用产品设计制造及订单式生产的特点。因此,公司产品的产销率接近100 %。

公司在了解客户需求后,与客户签订合同、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前开始对项目及服务方案进行设计论证,各项目的研发设计、制造组装等均为独立的过程。并且,在同客户签署合同后,会对项目设计方案进一步细化补充,并对应准备详细技术图纸。由于项目总体规模、现场实际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设计难度、设备数量、设备型号和参数、交付时间安排等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公司主要产品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产能”、“产量”和“产能利用率”的概念,以设备台数为产能统计标准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生产能力。

2、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物流系统80,054.3192.67%183,883.9691.91%115,784.5984.40%103,017.56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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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中:智能分拣系统19,167.3422.19%93,146.4746.56%66,593.3448.54%60,934.0651.56%
智能传输系统60,886.9770.49%90,737.4945.35%49,191.2535.86%42,083.5035.61%
智能专用车4,287.584.96%9,754.654.88%16,266.7811.86%10,220.528.65%
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2,040.462.36%6,430.663.21%5,138.043.75%4,939.284.18%
合计86,382.35100.00%200,069.27100.00%137,189.41100.00%118,177.35100.00%

3、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智能专用车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该等产品及服务的价格由客户所处行业特点、项目现场环境、技术要求、设计难度、设计规模、配套服务要求、交付时间安排、客户预算等定制化、个性化特点共同决定,不同下游行业、不同客户、不同年度、不同项目的销售合同价格存在差异,不具有可比性。

(二)发行人主要客户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群体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智能专用车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下游客户集中于快递物流、电商零售、智能设备制造、烟草、电网及汽车等行业,具体包括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韵达、燕文物流、华为、3M中国、海尔家电、中国烟草、南方电网等行业内龙头企业。

2、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2022年1-6月
序号客户名称关联关系销售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1顺丰非关联方75,343.9385.86%
2邮政集团关联方4,425.985.04%
3广州立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859.913.26%
4德邦非关联方1,303.331.49%
5韵达非关联方703.6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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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84,636.8296.45%
2021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关联关系销售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1顺丰非关联方101,382.1149.27%
2邮政集团关联方60,350.6129.33%
3京东非关联方22,380.2310.88%
4德邦非关联方3,303.731.61%
5广州立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046.491.48%
合计190,463.1792.56%
2020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关联关系销售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1邮政集团关联方72,557.1750.91%
2顺丰非关联方45,795.6432.13%
3京东非关联方8,284.685.81%
4法孚集团非关联方3,434.522.41%
5燕文物流非关联方1,848.811.30%
合计131,920.8292.56%
2019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关联关系销售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1邮政集团关联方54,713.8744.68%
2顺丰非关联方27,981.9122.85%
3京东非关联方18,088.0914.77%
4韵达非关联方2,938.882.40%
5德邦非关联方2,249.291.84%
合计105,972.0586.54%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54%、92.56%、92.56%和96.45%。公司不存在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但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客户相对集中,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有关。快递物流业是智能物流设备最主要的应用领域之一,也是公司最主要的下游行业。快递物流业呈现规模化、集中化的特点,公司的客户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韵达等行业龙头占据主要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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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来自于关联方邮政集团的收入较高,主要系因为邮政集团作为我国邮政及快递物流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对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的应用及需求较大。公司与邮政集团下属单位在智能物流系统及智能专用车领域采购及供应合作历史较长、合作关系良好,且公司产品与服务能力突出,双方基于公开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立具体业务合作。公司向邮政集团提供较多优质产品与服务,反映了公司业务竞争的能力,具有商业合理性。与此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并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以及过往多次合作带来的优质服务体验,来自顺丰、京东等其他客户的销售收入逐步增长。2021年,顺丰已超过邮政集团,成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2022年1-6月,公司来自顺丰的收入占比大幅提升,主要系(1)顺丰作为国内头部的快递物流公司之一,2021年起持续加大物流系统自动化、智能化投入,对相关智能物流系统的采购需求大幅增加。根据顺丰控股定期报告,其分拣中心投资金额逐年快速上升,2019年至2021分别为15.59亿元、38.38亿元及79.0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25.24%。公司部分2021年与顺丰签约的大型项目,于2022年上半年最终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2)顺丰作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客户,公司持续深化与顺丰的合作关系,子公司广东信源也被顺丰评选为“战略合伙伙伴”,并顺利中标顺丰华南、东南、华中等区域的伸缩机年度框架协议项目。因此,伴随顺丰在物流系统自动化和智能化方面加大投入,公司向其的销售规模也实现快速增长。

与此同时,2021年邮政集团智能物流系统投入有所放缓,且2022年上半年受上海等地疫情影响,主要由公司上海总部所执行的部分邮政集团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进度有所延误,相关项目预计将于下半年完成验收和确认收入。此外,在当年新签订单方面,不同客户根据自身业务规划和招采流程,对智能物流系统项目的采购、实施和验收时间安排也存在一定差异,邮政、京东等客户通常于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开展采购,下半年系项目完成验收和相应确认收入的高峰期,如上海邮政项目、京东亚洲一号等项目预计在2022年下半年完成验收,相关业务收入在当年下半年予以体现。因此,2022年半年度的客户收入结构不具有代表性,与全年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除邮政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外,公司其他主要客户与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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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一)发行人采购情况

1、主要物料采购情况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机械五金类、电气类、结构类、金属材料类、底盘类、低值易耗及辅助类材料、其他类等。各类物料的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机械五金类15,792.3329.14%60,911.5539.45%55,867.5641.65%35,677.1840.17%
电气类15,410.2128.43%38,891.5625.19%33,744.9325.16%22,146.2324.93%
结构类11,181.9020.63%27,367.6317.72%17,277.0912.88%10,490.6011.81%
金属材料类6,211.4511.46%18,652.3912.08%16,778.9912.51%9,261.8710.43%
底盘类1,964.073.62%4,436.482.87%6,769.885.05%7,771.608.75%
低值易耗及辅助类1,802.183.33%3,080.101.99%3,285.532.45%2,865.853.23%
其他类1,838.233.39%1,064.800.69%411.810.31%608.060.68%
合计54,200.38100.00%154,404.52100.00%134,135.80100.00%88,821.39100.00%

公司上游供应商数量相对较多,对于生产经营必需的原材料,具有稳定的供应渠道。并且,公司会同部分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以保障物料供应稳定、价格优惠、产品质量可靠。

报告期内,公司未遇到对业务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物料供应短缺的问题,亦未与供应商发生重大纠纷。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业务生产经营所需能源主要以电力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电力采购情况如下:

年度金额(万元)数量(万度)平均单价(元/度)
2022年1-6月129.47139.150.93
2021年度351.67415.060.85
2020年度281.69336.160.84
2019年度263.71285.6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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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经营所用电力由所在地电力公司统一稳定供应,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整体来看,公司电力耗用量持续增长,与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20年和2021年,公司电力采购平均单价较2019年有所降低,主要是因为电价实行峰谷分时和阶梯电价政策,电量耗用在尖峰、高峰和低谷时段单价不同。公司2020年和2021年随着业务规模扩大,电力“平段”及“谷段”排产增多,耗电量增多,摊薄平均电价。

(二)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2022年1-6月
序号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主要采购类别采购额(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1赛威传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电气类3,500.906.05%
2中国三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结构类2,886.904.99%
3宝钢钢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结构类2,218.363.84%
4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结构类2,114.213.66%
5广州合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结构类、金属材料类1,757.943.04%
合计12,478.3021.58%
2021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主要采购类别采购额(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1江苏诺德物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结构类、机械五金类5,563.543.41%
2浙江朗奥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机械五金类5,551.993.41%
3诺德(中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电气类4,731.252.90%
4广州合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结构类、金属材料类3,377.402.07%
5佛山市顺德区团盛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金属材料类3,270.842.01%
合计22,495.0313.80%
2020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主要采购类别采购额(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1诺德(中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电气类4,112.152.90%
2上海瑞京机电发展(昆山)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结构类3,931.7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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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底盘类3,630.442.56%
4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机械五金类3,485.182.45%
5佛山市钢谋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金属材料类3,437.122.42%
合计18,596.6513.10%
2019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主要采购类别采购额(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1上海瑞京机电发展(昆山)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结构类4,130.894.32%
2东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底盘类3,256.473.41%
3佛山市顺德区团盛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金属材料类2,261.862.37%
4诺德(中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电气类2,238.682.34%
5浙江朗奥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机械五金类2,121.022.22%
合计14,008.9214.66%

公司主要经营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业务,采购涉及的品类较多,且不同项目的客户需求、系统结构、设备构造等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物料采购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公司亦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定期及随项目执行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新增或更换。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额存在一定差异,前五大供应商有一定变动。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14.66%、13.10%、13.80%和21.58%,采购集中度相对较低,对单个供应商的年度采购额占比均不超过50%,不存在严重依赖单个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2022年1-6月,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比有所提升,主要系发行人当期在执行项目对钢平台需求量较大,且主要向前五大供应商集中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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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主要资源要素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均与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349.27731.1050.08568.09
机器设备6,512.044,316.88-2,195.16
运输设备3,240.542,026.77-1,213.77
电子设备1,090.68583.21-507.47
其他设备325.37285.40-39.97
合计12,517.917,943.3850.084,524.46

1、自有房产

(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且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共1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用途不动产权证号他项权利
1广东 信源天河区元岗路399号5栋1,517.58土地:仓储用地/工业用地/房屋:其它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551号

(2)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主体/建设主体房屋坐落用途建筑面积(㎡)
1广东信源广州市天河区广汕公路元岗永红村西边山地办公楼及研发中心2,979.00
生产车间8,922.00
职工餐厅、传达室、发配电房等非1,3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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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使用主体/建设主体房屋坐落用途建筑面积(㎡)
生产辅助设施
小计13,266.00
2信源智能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先进制造业基地办公楼10,113.96
生产车间62,075.72
宿舍、仓库及门卫室等非生产辅助设施11,275.02
小计83,464.70
合计96,730.70

1)广州市天河区房产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东信源存在部分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情形,该等房产主要用途为办公及研发、生产车间、职工食堂等。该等房产建成时间较为久远,因历史原因缺乏必要建设手续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发行人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后,已将广州市天河区的生产经营业务整体搬迁至广州市南沙区新建生产基地,后续发行人将根据经营情况逐步对以上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进行拆除。

①报告期内广东信源未因上述房产瑕疵受到行政处罚

自建成以来,广东信源未收到过任何主管机关关于瑕疵房产的调查、拆迁、整改、处罚等通知,广东信源持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8月24日出具的证明,该地块未被纳入2022年度城市更新改造范围,未纳入广州市2022年土地储备计划,报告期内广东信源无因违反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而被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记录。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2年8月23日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广东信源没有违反广州市城市管理方面(含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记录,也未曾受过该局的行政处罚。

②发行人已完成生产经营业务整体搬迁,上述瑕疵房产未来不再用作生产经营,并将依据发行人经营情况逐步拆除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取得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先进制造业基地70,67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将广州市天河区相关生产经营业务整体搬迁至南沙区,不再利用上述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后续将根据经营情况逐步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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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进行拆除,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房产的产权瑕疵问题将得到解决。2)广州市南沙区房产情况如上所述,发行人已取得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先进制造业基地70,67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正在该等土地上建设生产经营所需的厂房及办公楼。

①发行人将尽快为该等新建房产办理产权证书,预计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等房产的建设施工手续办理情况如下:

序号相关证照办理进度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已取得,备案编号为2019-440115-35-03-044049
2环评批复已取得,环评批复编号为粤南审批环评[2020]285号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取得,证号为穗南审批地证[2019]29号
4国有建设土地证已取得,证号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800202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取得,证号为穗南审批建证[2020]49号、穗南审批建证[2020]50号、穗南审批建证[2020]51号和穗南审批建证[2020]54号
6施工许可证已取得,证号为440115202011200201
7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已取得,证号为穗联验(南)字〔2022〕114号

如上表所示,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已通过竣工联合验收,发行人将尽快为该等新建房产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续取得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②在上述房产办理完成产权证书后,发行人自有房产瑕疵占比将进一步减少

如上所述,在发行人取得上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先进制造业基地、建筑面积合计为83,464.70平方米的新建房产权属证书后,发行人自有瑕疵房产占发行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自有房产总面积的比例将下降至13.50%,占比较低,且不属于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发行人自有房产瑕疵补偿的承诺函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邮资本和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已就上述自有房产瑕疵事项承诺如下:“若发行人或受发行人控制的主体因上述房产瑕疵而被责令搬迁、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等致使发行人或受发行人控制的主体遭受任何损失或产生任何费用的,本公司对发行人及受发行人控制的主体因此而遭受、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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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予以全部补偿,使发行人及受发行人控制的主体免受损失”。

综上,发行人自有房产产权瑕疵的问题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2、租赁物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租赁物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坐落租赁面积(㎡)租赁期限是否提供业主 产权证主要用途
1中邮科技上海研究院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5,670.00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办公、研发
2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邮科院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65号科研1号楼A座2层、3层1,400.00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办公
3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汽车钢圈总厂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东大街4号院内38-1号(部分)房屋985.00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研发试验场地及库房
4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汽车钢圈总厂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东大街4号院内38-2号一层121.502020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研发试验场办公及库房
5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汽车钢圈总厂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东大街4号院内38-2号二层121.50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研发试验场地办公及库房
6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汽车钢圈总厂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东大街4号院内38-3号837.00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研发试验场地及库房
7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汽车钢圈总厂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东大街4号院内38-1号(部分)房屋478.602021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研发试验场地及库房
8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汽车钢圈总厂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东大街4号院内38-1号(部分)房屋495.50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研发试验场地及库房
9广东信源广州市和发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市鳌头镇塘贝村和发建筑物及空地13,562.302021年9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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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部分出租方未能提供相关房产权属证明文件

上述第2项租赁房产出租方未提供出租房产对应的房屋所有权属证书,该等租赁房屋可替代性较强,发行人持续经营并不依赖于对该等房屋的使用,若未来租赁关系被终止时,发行人有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在同一区域找到替代性租赁房产。此外,邮科院已在相关租赁合同或书面文件中陈述或保证其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故根据法律和相关租赁合同的规定,如果发生第三方向该等租赁事宜提出异议,以致影响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在该等租约项下的权益时,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有权就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要求该等出租人赔偿。

(2)关于部分租赁物业系租赁划拨地所建房产

上述第1-8项租赁物业系建设于划拨地之上,该等租赁房产的主要用途为办公、研发和仓储,可替代性较强,不属于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并不依赖于对该等房屋的使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修订)第四十六条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但鉴于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责任承担主体为产权方,发行人作为承租方不会因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关于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第9项租赁房产外,其余租赁房产均尚未办理完成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发行人所承租的上述房产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会影响其实际使用。

就上述租赁瑕疵事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下:“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上述的租赁物业存在不规范情形(包括产权瑕疵、实际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等)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的,由本公司承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相关税费或承担任何罚款、重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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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替代物业及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相应损失),且无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综上所述,发行人上述租赁瑕疵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域名等,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类别数量
土地使用权/2
商标境内商标105
境外商标14
专利发明专利68
实用新型专利195
外观设计专利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60
域名/11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2宗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均已取得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坐落使用权 类型面积(㎡)不动产权证号用途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广东 信源天河区广汕公路元岗永红村西边山地地段出让40,077.00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551号仓储用地/工业用地2068年 1月4日
2信源 智能南沙区大岗镇先进制造业基地出让70,670.00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800202号工业 用地2038年 10月25日已抵押(注)

注:2021年7月2日,信源智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抵押合同》(工行天河支行2020年抵押字第01168号),信源智能以上述土地使用权为其28,0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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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标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商标共计119项,其中境内商标105项,境外商标14项,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情况”。

3、专利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专利共计269项,包括发明专利68项,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已授权专利情况”。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计160项,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

5、域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域名共计11项,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的关系参见本节“六、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发行人核心技术”。

(三)资产许可与被许可使用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授权他人使用自己所拥有的资产的情况,但存在被他人许可使用他人所拥有的资产的情况,具体如下:2021年7月19日、2022年1月11日,发行人与邮政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邮政集团许可发行人无偿使用其名下的商标,有效期至全部商标到期(含商标续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20年。发行人被授权许可使用商标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情况”之“(三)授权许可使用商标”。此外,邮政集团已出具《关于授权无偿使用商标的承诺函》,邮政集团将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性,在许可商标专用权期限届满前,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该等商标的续展手续,并继续将办理续展手续后的许可商标授权给被许可方无偿使用,进而保证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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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以持续、无偿使用该等商标。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资质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1、主要业务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及证书如下:

序号公司 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资质内容核准/发证部门有效期限
1中邮科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0401227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长期
2中邮科技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回执3159500011/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长期
3中邮科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9920S00373R0M通过认证的范围: 智慧物流分拣传输系统的研发、组装所涉及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中标华信(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0.08.31 -2023.08.30
4中邮科技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9920E00399R0M通过认证的范围:智慧物流分拣传输系统的研发、组装所涉及的环境管理活动中标华信(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0.08.31 -2023.08.30
5中邮科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9920Q00848R0M通过认证的范围:智慧物流分拣传输系统的研发、组装中标华信(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0.08.31 -2023.08.30
6广东信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01913927进出口货物收 发货人广州海关现场业务处驻市政务中心监管点长期
7广东信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0198766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长期
8广东信源及广东信源从化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121Q3629R6M/4500认证范围如下:自动分拣输送系统、物流装备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安装和售后服务;资质范围内专用汽车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1.07.08 -2024.07.11
9广东信源从化分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122E32133R1M-1/4500

认证范围如下:自动分拣输送系统、物流装备产品的生

产及相关管理活动;专用汽车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07.07 -2025.07.03
10广东信源及广东信源从化分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122E32133R1M/4500认证范围如下:自动分拣输送系统、物流装备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安装和售后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专用汽车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07.07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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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 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资质内容核准/发证部门有效期限
后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
11广东信源从化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122S31703R1M-1/4500本证书适用于与下述相关的所有活动:自动分拣输送系统、物流装备产品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资质范围内专用汽车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07.07 -2025.07.03
12广东信源及广东信源从化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122S31703R1M/4500本证书适用于与下述相关的所有活动:自动分拣输送系统、物流装备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安装和售后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专用汽车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07.07 -2025.07.03
13广东信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40000190333235F001W固定污染源排污 许可/2020.04.29 -2025.04.28
14广东信源从化 分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401843474456908001Z固定污染源排污 许可/2020.04.12 -2025.04.11
15广东信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65IP184199R1M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标准:GB/T29490-2013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2021.11.25 -2024.12.20
16广东信源中国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GD22S1002认可产品:集装箱式货车车厢中国船级社2022.03.15- 2026.01.25
17广东信源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证书0259d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LG2;车辆类型:货车,挂车;车辆品牌:上元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2020.06.17-2025.06.17

除上述经营业务资质外,发行人的“旅客行李处理系统(系统集成)”已取得北京中航质民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合格报告》,质量一致性审核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0日;广东信源就“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取得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就“邮政车”等多项产品取得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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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与他人共享资源要素情况

1、授权许可使用商标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取得邮政集团授权许可使用22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情况”。

2、共有专利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第三方共有专利的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申请日
1广东信源、华南农业大学一种轻型胶带输送机的胶带调偏装置ZL201620062635.9实用新型2016.01.22
2广东信源、华南农业大学一种伸缩胶带输送机的安全节能保护系统ZL201620062651.8实用新型2016.01.22
3广东信源、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拨杆分拣设备ZL202020610497.X实用新型2020.04.21
4广东信源、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一种推吊式分拣运输系统ZL201920482651.7实用新型2019.04.10
5广东信源、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一种便装式螺旋滑槽ZL201821745373.1实用新型2018.10.26
6广东信源、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分拣系统ZL201720247381.2实用新型2017.03.14

上述共有专利主要基于与第三方共同合作项目而形成,不涉及公司的核心技术,不存在影响公司技术独立性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述专利共有人之间未就共有专利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核心技术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智能物流系统领域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产品技术研发经验,重点围绕智能物流系统的性能提升、效率提高等关键领域技术展开深入研究,在领域内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公司的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相关产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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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核心技术情况

智能物流系统行业技术研发主要围绕物流分拣与输送领域的设备制造与服务应用需求开展,按研发专业划分,行业技术可分为控制、软件、识别、机械四个主要技术方向。其中,控制类技术系公司根据不同类别设备需求,通过控制算法设计和开发形成的适应不同场景、不同要求的相关技术,该等技术基于从决策层获取的指令,控制硬件机械设备运行,如控制机械硬件实现包裹的空间分离、水平分离、拉距提速、平稳导入主环、平稳落格、准确分流等,发挥机械硬件的最大效能;软件类技术系公司基于业务应用场景、分析应用需求等确定所需的软件功能及算法,进而研发形成,该等技术可以对物流系统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传递、存储、处理、预警等,实现系统监控、统计报表、人机界面等功能;识别类技术系公司基于行业及下游客户需求、包裹识别特点等研发图像识别及处理相关技术,该等技术系在前端图像采集设备获取的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图像进一步识别处理,如包裹位置状态判断、包裹对应地址及地址代码分析、安检识别等,进而提供决策信息给软件系统和所载技术,用于后续的包裹纠偏、分流等环节;机械类技术系公司基于下游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对设备机械硬件部分的工作原理、结构、运动方式、力和能量的传递方式、零件的材料和形状尺寸、润滑方法等进行构思、分析和计算,进而决定其机械结构、外观、内部零部件组成及选型、动力的相关技术,机械类技术对应的机械硬件从形态来看是公司产品的基础组成部分,其是智能物流系统的基本动作单元,也是指令落实与核心功能实现的载体,可以在决策层等的指令下执行具体动作。上述不同方向技术的技术实现路径、技术目标等存在差异,但各方向技术在智能物流系统的作用实现过程中缺一不可,各方向技术有机结合、协调统一方能使智能物流系统高效运行,最终在最高效率、最高稳定运行速度、准确率、运行噪音以及承载能力等指标方面体现先进性。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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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分布于以上四个主要技术方向,具体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成熟度以及应用领域如下:

技术方向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成熟度应用领域
控制相关技术1.1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精度混合包件自动分离技术该技术基于分离视觉系统、出双剔除视觉系统识别的的邮件位置,输出坐标信息,然后由控制系统根据设定的单件分离路径规划算法控制分离模组的启停,从而实现呈交错、搭接、并排等状态的批量包裹形成单件排列、间距统一、整齐的阵型,进而逐个、单列化完成分拣输送。其中,分离视觉系统采用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旋转目标检测模型对包裹实现精确定位,并结合3D相机获得包裹深度信息对包裹位置进一步矫正,在AI边缘计算设备上可实现超过每秒20帧处理能力,满足实时控制需求;出双剔除视觉系统结合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目标检测和分类技术实现高精度的叠件检测和包裹类型区分,准确率较高;基于全局视场的单件分离路径规划算法,可以结合分离视觉系统实时、精确的位置信息。 该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处理效率及分拣成功率,解决行业内普遍面临的混堆包裹的分离成功率较低的问题,提升设备在不同场景下的适应能力。基于该技术,单件分离效率不低于6,500件/小时,且经过空间分离、水平分离、拉距提速、出双剔除等一系列自动化流程后,可达到低于0.01%的出双率。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1.2基于动态算法的高速控制技术该技术主要服务于高速状态下的包裹准确供件和精准落格,包含自适应无级变速模块、深度学习自主纠偏模块、高精度定位的自动供件控制模块等。该技术系通过光电传感器检测包裹当前位置,然后通过多段较短的输送皮带进行速度控制,实现包裹间距控制,将供件台包裹的位置调整至与交叉带主环小车的位置同步,进而包裹可以在高速运动的过程中从供件台平稳、高效地导入主环;并且,在包裹导入主环后,可以通过实时调整主环速度、自动纠偏,提高包裹落入目的地对应格口的准确性。 基于该技术,可在主线速度3m/s的条件下完成在线偏离包件纠偏,分拣准确率达99.995%,且即使在调速过程中也能正常保证包裹落格;同时可实现设备自主休眠功能,通过在线自主调速使设备能耗降低约20%。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1.3分流合流高效输送技术该技术应用于合流、分流和高速输送系统。其中,分流输送技术通过模块化窗口和光电信号追踪包裹位置,可实时准确控制自动分拣设备做出相应分流动作,实现包裹快速高效自动分流。该技术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环形物流分拣模式,有利于推进分拣中心根据货流量灵活快速增减设备,实现场地利用最大化。 合流输送技术采用静态窗口算法、动态插入、动态预约等多种合流控制算法,对主线与支线的包裹窗口位置、插入时机进行准确计算,针对不同系统布局、工况,调用不同功能块,实现来自不同流向的包裹的快速、准确、有序合流,合流效率达到5,000件/小时。产业应用智能传输系统
1.4基于伺服驱动的高速摆该技术通过光幕传感器或视觉系统检测包裹当前的位置、尺寸、形态等,然后通过路径规划算法,控制摆轮各段滚轮的运转速度及角度,保障包裹按设定轨迹准确分流至不同目标路向,同时可以对包裹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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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向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成熟度应用领域
轮控制技术姿态进行调整;并且,基于该技术,系统可以接收每组滚轮的运行状态,将报警信息细化到每组滚轮。此外,该技术可以推动实现控制器指令的快速响应,可以实现6,000件/小时的峰值效率。
软件相关技术2.1基于数据融合的新一代强兼容性处理中心工艺设计技术该技术属于数字化应用相关技术,适用于大型处理中心、超大规模集散枢纽的工艺流程设计。该技术依托数据融合、仿真建模、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和工具,颠覆了原有非标化、定向化的传统工艺流程设计,既能满足不同业务类型、不同效率产能的处理中心的定制化需求,又能借助模型推演和智能化输出,提高工艺设计过程的效率和准确性,是未来智能化物流自动化设备部署的依据,更是新一代处理中心建设的发展方向。 较传统设计模式,依托该技术的新一代工艺设计方法可以有效实现工期缩短,且建成场景的实际运作成效与设计目标的偏离系数显著降低。产业应用系统整体工艺设计(包含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
2.2基于大数据的超大型处理中心级模拟仿真技术该技术属于数字化仿真相关技术,主要应用于工艺方案设计及系统信息监控。该技术适用于超大型处理中心的二维或三维工艺流程控制与接口模拟可视化平台技术,可承受海量数据。在工艺方案设计环节,该技术基于设计图纸,可以对主要工艺流程、底层控制基本逻辑、底层控制到高层控制接口通讯功能进行数字化、可视化模拟和仿真,进而验证工艺设计方案是否合理;交付使用后,该技术可以将客户处理中心现场信息数据可视化,一方面,协助客户更好地对转运中心现场情况进行监控,另一方面,服务于客户面向全国全网络转运中心的集中监控系统。 应用该技术,系统可以仿真处理量达50万件/时的处理中心的智能物流系统,且系统能保持轻量化部署,无需后台服务器辅助,在工作站或合理配置的笔记本上即可运行。产业应用系统整体工艺设计(包含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
2.3远程可视化集中管控平台技术该技术属于数字化应用相关技术,应用于客户全网转运中心的集中管控平台。该技术可以对分拣机的运行状态、故障预警信息、分拣统计数据等进行信息采集,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并且,该技术可以高效完成数据集中,依托组态软件和网页的数据展示,最终实现客户多场地、多套分拣机的远程实时集中监控。 该技术将为分拣机智能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有利于提高机器利用率,减少运行能耗,并且将为客户的智能物流系统全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预防性维护、对标争优提供基础条件,有利于客户实现全局性的增效降本。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识别相关技术3.1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视觉识别技术该技术一般基于工业相机、镜头、边缘计算设备及额外的配套功能模块等作用,应用人工智能算法,依赖于深度学习原理,通过触发采集当前位置邮件图片信息、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向控制或信息系统反馈需求的特定图像信息,如包裹定位、形态出双、单件、扁平件、图样等。 该技术可以提升系统的视觉识别精度、图像识别范围,进而为系统提供准确的图像识别信息,是系统完成异形件检测、视觉供件、出双剔除、分离定位等分拣流程必需环节的基础与核心。现技术已覆盖物流全部重要环节的AI视觉应用点,包括包裹2D目标检测、3D目标检测、包裹分类、实例分割、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智能传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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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向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成熟度应用领域
视觉定位与建图、OCR字符识别技术等,并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实现应用。
3.2面单多语言识别技术该技术可应用于系统无信息、多种语言的快递面单的地址识别。其结合视觉识别技术、翻译技术、地址识别技术和自动化处理技术等先进手段,基于地址库实现面单信息采集翻译的自动化处理。目前,该技术应用在国际函件批译环节,搭配场景专用的光学视觉识别器件,将实现英文面单识别到地址信息并翻译成中文面单的功能,为批译环节作业提供了巨大支持。现有案例的月处理邮件为100,000件,翻译准确率可达90%以上,单个面单翻译耗时在60-100毫秒。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机械相关技术4.1智能伸缩输送技术该技术系机械自动化相关技术,作用于转运中心装卸货作业环节。应用该技术研发的系列伸缩胶带输送设备可以根据需要控制输送机长度,并通过摆臂段实现上下摆动,以适应各种不同规格的运输车辆。产品具体可分为三节、四节、五节和固定式、移动式、摆臂式、驼峰式等多种结构形式。 基于该技术,可有效缩短装卸时人工往返搬运物料的距离,缩短装卸货时间,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应用该技术的产品动态载荷将达到60kg/m?,静态载荷达到200kg/m?,常规标准款输送速度20-45m/min,高速款输送速度30-60m/min,伸缩速度10-15m/min,均可变频调速。产业应用智能传输系统
4.2无人收格技术该技术系机械自动化相关技术。国内包裹分拣后一般涉及集包环节,即同一路向的数十个小包裹落格集中在同一邮袋中,加强包裹的标准化管理,便于装车运输。该技术通过集中收笼、高精度定位等,将落格后的包裹堆集中精准输出到后端定点集中装袋。 基于该技术,集包环节从人工负责多路向格口的收格扎袋集包,升级为格口满格后自动推出包裹并定点集包,直接减少集包工位的用人数量,降低人工疲劳误差,并可实现单线系统效率400包堆/时,集包准确率不低于99%,有利于加强转运中心快递包裹的标准化管理和高效化作业。产业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4.3基于碳中和的高速物流设备中的绿色环保技术该技术系机械设备材料创新相关技术,服务于产品创新。该技术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的政策号召,创新性利用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代替物流设备传统的金属结构。在满足设备高速运行、高强度运作、高精度控制的物理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对不同材料的硬度和强度分析,重新对分拣机托盘等部件进行一体化结构设计,实现关键结构件减重20%以上,进而降低转运中心等应用场地的能耗、噪音等,并可减少传统的金属结构表面喷涂、酸洗等处理工艺带来的污染,实现从制造到使用的全流程节能、环保、增效。小批量应用智能分拣系统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的相关应用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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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在智能物流系统各环节应用

注:图中标注的仅系部分主要核心技术本图中序号与前述表格中核心技术的序号对应,表示对应环节涉及某项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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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核心技术在小件分拣系统中的应用图示

注:智能物流系统各部件应用的技术复杂多样,图中标注的仅系部分主要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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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核心技术在摆轮矩阵系统中的应用图示

注:智能物流系统各部件应用的技术复杂多样,图中标注的仅系部分主要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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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心技术的技术保护措施

公司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通过申请专利等积极方式保护核心技术。

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核心技术产权专利保护情况
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精度混合包件自动分离技术自主研发一种混合物品的单件分离系统(ZL201811248299.7,已授权,发明);一种轮式分拣机的传动结构(ZL202021272825.6,已授权,实用新型)
基于大数据的超大型处理中心级模拟仿真技术自主研发一种计算机输入外设的嵌入式信息过滤系统(ZL 201710227812.3,已授权,发明);中邮科技邮区中心局分拣机控制软件V1.0(2020SR1121652,已授权,软件著作权);中邮科技一体式分拣机信息管理软件V1.0.0(2020SR0385614,已授权,软件著作权)
基于动态算法的高速控制技术自主研发一种自动供件台上件控制系统(ZL201710589280.8,已授权,发明);一种用于交叉带分拣机的自动供件台及控制方法(ZL201710247981.3,已授权,发明);一种基于云计算的包裹分拣机控制方法及系统(ZL201610816096.8,已授权,发明);一种包件分拣机动态格口控制方法及系统(ZL201610816097.2,已授权,发明);一种交叉带分拣机供件台邮件在主环方向投影尺寸的计算方法(ZL201610755971.6,已授权,发明);一种用于邮件分拣的入格装置(ZL201710159983.7,已授权,发明);一种用于分拣机的锁紧释放装置(ZL201710159835.5,已授权,发明);一种物品卸载控制系统(ZL202121745298.0,已授权,实用新型);中邮科技包分机实时通讯软件V1.0(2019SR0767852,已授权,软件著作权)
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视觉识别技术自主研发一种用于分拣机的纠偏控制系统(ZL201610531486.0,已授权,发明);一种基于图像的包件分拣机纠偏控制系统(ZL201610531488.X,已授权,发明)
远程可视化集中管控平台技术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基于数据融合的新一代强兼容性处理中心工艺设计技术自主研发一种快递处理中心内部场地工艺设计方法(ZL201410790086.2,已授权,发明)
分流合流高效输送技术自主研发一种多级合流分流输送系统(ZL201821899526.8,已授权,实用新型);分合流皮带输送机(ZL201821318766.4,已授权,实用新型);装卸货升降伸缩设备(ZL202020357657.4,已授权,实用新型)
智能伸缩输送技术自主研发一种前端可升降爬坡伸缩胶带输送机(ZL201820215582.9,已授权,实用新型);一种凸式伸缩皮带输送机(ZL201821524378.1,已授权,实用新型);一种基于工业POE技术的伸缩输送机(ZL201821529909.6,已授权,实用新型);一种伸缩输送机(ZL201921206944.9,已授权,实用新型);动态DWS伸缩输送装置(ZL202020964354.9,已授权,实用新型);智能伸缩输送机(称重量方扫描)(ZL202130534866.1,已授权,外观设计)
基于伺服驱动的高速摆轮控制技术自主研发一种轮式分拣机的改良结构(ZL202010722826.4,已授权,发明);一种分流装置的传送结构(ZL201821094265.2,已授权,实用新型);一种高速分流机中的转动模块(ZL201821095718.3,已授权,实用新型);一种电商模块化窗口控制直线分拣系统软件V1.0(2019SR0310256,已授权,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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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核心技术产权专利保护情况
面单多语言识别技术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无人收格技术自主研发一种用于长距离皮带传输线的跟踪控制系统(ZL201710473633.8,已授权,发明);一种细辊筒输送机(ZL202122601486.2,已授权,实用新型);一种输送机机头滚筒结构(ZL202122614194.2,已授权,实用新型)
基于碳中和的高速物流设备中的绿色环保技术自主研发一种无边框式交叉带动力托盘(ZL202021289411.4,已授权,实用新型);一种可变尺寸可拼装的模块化分拣机托盘(ZL202122577937.3,已授权,实用新型);一种低接触面积滑槽(ZL202121216229.0,已授权,实用新型)

3、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

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其主要应用产品的稳定运行速度、分拣效率、分拣准确率、输送速度、承载能力、噪音等,公司核心技术应用产品的关键参数指标与国内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核心技术应用领域主要应用产品技术指标参数
公司同行业公司
智能分拣系统交叉带分拣机最高稳定 运行速度3米/秒科捷智能:3米/秒 中科微至:3米/秒 德马科技:3米/秒 欣巴科技:3米/秒 昆船智能:2米/秒 金峰科技:3米/秒
分拣最高效率≥2.4万件/小时(600mm截距小车,双区) 1.8万件/小时(600mm截距小车,单区)科捷智能:≥2万件/小时 中科微至:1.7万件/小时(600mm截距小车,单区) 德马科技:1.6万件/小时(单区) 欣巴科技:1.6万件/小时(600mm截距小车,单区) 昆船智能:1.6万件/小时(单区) 金峰科技:1.8万件/小时(600mm截距小车,单区)
分拣最高准确率≥99.99%科捷智能:≥99.99% 中科微至:≥99.99% 德马科技:≥99.99% 欣巴科技:≥99.99%
可实现的 运行噪音≤65dB科捷智能:≤65dB 中科微至:≤65dB 德马科技:≤65dB 欣巴科技:≤65dB 昆船智能:<75dB 金峰科技:≤70dB
承载能力≤60Kg科捷智能:≤35Kg 中科微至:≤3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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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应用领域主要应用产品技术指标参数
公司同行业公司
德马科技:≤30Kg 金峰科技:≤50Kg
立式 双层直线型交叉带分拣机最高 稳定运行速度1.7m/s金峰科技:1.2m/s
分拣最高效率2.04万件/小时金峰科技:1.44万件/小时
可实现的 运行噪音≤70dB金峰科技:≤70dB
智能传输系统胶带 输送机最高稳定运行 速度2.5米/秒科捷智能:2.5米/秒 德马科技:2米/秒
承载能力≤60Kg/m2科捷智能:≤60Kg/m2
可实现的 运行噪音≤70dB-

注1:可比公司的数据来自其官方网站或公告文件,公司数据来自于第三方测试报告和内部测试报告注2:未对比参数系可比公司无该产品或无公开产品参数

通过上述对比,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产品在核心技术指标上对比国内同行业公司基本上处于领先水平,公司的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

4、核心技术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围绕核心技术开展业务,致力于核心技术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核心技术已经在公司的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中实现应用,公司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相关业务的开展均充分依赖于公司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相关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4.12%、81.24%、89.37%和91.23%。

金额: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80,054.31183,883.96115,784.59103,017.56
营业收入87,749.25205,762.87142,529.68122,460.30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91.23%89.37%81.24%84.12%

(二)发行人科研实力及成果情况

1、公司取得专利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取得26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8项、实用新型专利195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此外还拥有160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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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资源要素情况”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2、公司获得重要奖项

公司自成立起始终专注于技术创新,随着技术演进不断推出革新性产品,并多次获得政府及集团的嘉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获得的主要技术荣誉奖项具体列示如下:

序号颁发单位颁发时间所获荣誉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制造业骨干企业
3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模块化直线高速分流输送设备)
4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高落差式多入口滑槽)
5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可卸式多功能变容展示车)
6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20年科技进步二等奖
7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一等奖(新一代自动化矩阵处理系统)
8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二等奖(第二代落格式分拣机关键技术研究)
9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三等奖(移动分拣平台)
10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三等奖(无人车投递技术)
11邮政集团2020年科学技术三等奖(往复式分拣机)
12邮政集团2020年全国邮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二等奖(基于深度学习的包裹边界智能检测系统)
13邮政集团2020年全国邮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三等奖(直线分拣机)
14邮政集团2020年全国邮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三等奖(双摆臂式高效分拣系统)
15邮政集团2020年全国邮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三等奖(视觉识别技术在落格式分拣机应用研究)
16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落格式高效自动分拣系统研究与设计)
17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塑包总包处理系统)
18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国内首条细支烟分拣线项目)
19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分拣机关键技术)
20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2019年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快速译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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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拥有体系完善的创新实验室及行业技术研发中心

公司创新研究院统筹公司各类研发工作,此外,公司还设立了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中国邮政物流装备创新实验室等,作为推动公司技术研发的支持中心和行业技术研发平台。

(1)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

公司被国家邮政局认定为2个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分别为自动分拣技术研发中心、自动装卸与测量技术研发中心,用以学习研究国内外先进技术,并积极通过引进消化吸收、两次创新、技术集成、原始创新等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落地,为我国物流设备制造技术发展奠定基础,为国内物流领域发展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

成立以来,研发中心不仅逐步构建了“核心应用技术—基础平台—产品平台—产品线”逐级支撑的研发技术路线体系,同时在实现产品线扩张过程中,对产品持续跟踪改进,构建产品到技术的反馈机制,形成持续的技术优势。

(2)中国邮政物流装备创新实验室

公司承接了中国邮政物流装备创新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以“科技引领、项目驱动、创新设计、服务邮政”为宗旨,致力于智能物流处理中心设计、无人化物流设备研究等新技术应用研究,积极开展前瞻性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究,构建引领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和应用发展的创新平台。

实验室主要负责智能物流处理中心系统设计,大型分拣设备及行业装备研究,新型低成本、中小规模智能分拣辅助设备新技术研究,物流数字化仿真分析技术应用研究,物流装备检测技术与标准研究等前瞻性研究。

实验室的相关人员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并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控制工程、机器视觉、物联网技术、车辆工程、系统工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自设立以来,实验室开展多项研发项目,形成分拣机关键技术研究、分拣机新材料研究、机械臂在处理中心的试点应用研究等5项代表性研究成果,并组建了通用型技术的研究体系,在视觉识别、复合型材料等新技术方向已经开展研究与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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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有代表性的在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研发项目 名称所处阶段进展情况拟达到目标主要研发 人员经费预算(万元)行业相似技术发展趋势项目预期达到目标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及先进性说明
1第三代大小件交叉带分拣机系统设计阶段大小件无边框托盘完成总体方案设计;IBB自动剔除模块样机完成测试(1)高端系列:对标国际品牌,全面提升分拣机产品的生产工艺、质量管控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 (2)标准系列:对标国内同行业企业,降低成本;针对托盘模块,小件托盘在中邮一号基础上性价比提高10%以上,大件托盘在现有高端系列基础上性价比提高10%以上。 (3)各项指标、工艺和实施满足货运机场要求。徐草、郭晓敏、周福成等13人360.00行业内对交叉带分拣机的应用已较为成熟,目前供应商主要在成本方面竞争,主要关注低端市场覆盖,高速高精度高自动化的高端市场仍主要受国外供应商影响,国内分拣机在生产工艺、质量管控、现场施工、维护保障等方面较国外厂商存在一定差距。与国际领先企业对标,功能与性能相对持平;与国内同类设备制造商对比,在生产工艺、质量管控、现场施工、维护保障等方面可保持一定优势。
2第五代单件分离系统研究开发实施阶段

新场地小件样机测试线搭建完成,开始调试;细滚筒空间分离第一轮打样进行中;电滚筒摆轮生

产装配完成

进一步提高单件分离设备性能,小件分拣效率提升至10,000件每小时;小件分离成功率不低于95%。 自研空间分离视觉模块,实现空间分离视觉控制方案;优化机械结构,研发细滚筒方案小件空间分离,更适应小件传输;自研电滚筒摆轮,通过布局、控制优化,提高小件传输稳定性。徐草、寇强、朱晓建等13人325.00行业内小件分拣效率目前一般能达到8,000件/小时,大件分拣效率可到6,000件/小时。同时,目前行业通过视觉、传感器、多段结构等不同来提高设备的准确率,但在高速单件分离领域效果一般在60%-80%之间,额外配置出双检测后分离成功率能达到97%左右。一方面,突破行业常规效率8,000件/小时,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设备准确率(不含出双检测)进一步提升至小件分离成功率不低于95%,加载出双视觉检测等模块后到上分拣机前的环节总出双率低于0.01%。此外,进一步强化产品适用性,解决扁平件上机处理的准确率问题。
3AI包裹分开发输出第一版测优化出双检测、增强NC件代伟、潘子夜30.00目前行业内针对高速在线的公司的技术研发完成后,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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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项目 名称所处阶段进展情况拟达到目标主要研发 人员经费预算(万元)行业相似技术发展趋势项目预期达到目标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及先进性说明
类识别与检测技术实施阶段试结果,针对综合识别成功率指标进行进一步优化,新增指定类型的新训练样本数据2,000张检测功能,实现综合包裹类别判断准确率≥99%、综合包裹状态判断准确率≥99.5%等5人包裹分类检测应用相对较少,且相对成熟的方案提供的出双检测成功率约99%,针对NC件识别各公司多以人工剔除为主。在未来高精度、高自动化的市场需求下,全自动的物流分拣设备将会成为主流趋势,会逐渐替代目前分拣过程中还存在的人工流程,且对包裹类别判断及状态判断要求会进一步提高。计综合包裹类别判断准确率≥99%、综合包裹状态判断准确率≥99.5%,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自动建包系统优化项目设计阶段

推出格口后方落件防护方案设计完成,正在进行测试;针对降本等优化点对推出格口进行优化设计;测试样线改造方案设计完成,正在实施拆旧改造工

进一步优化稳定性、安全性,单线系统效率达400包堆/时,建包准确率不低于99.99%。徐草、陈恺唯、刘士博等11人288.70物流处理中心无人化是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其中自动建包是实现全流程无人化的重要攻关点虽然目前国外物流以外行业存在一些案例,但行业内融入全流程自动化处理的案例较少。与国外同类设备供应商的产品性能对标,满足国内物流领域实际需求,在处理物品规格上的兼容性对标国外同行。
5重件分拣机优化项目测试阶段正在进行稳定性测试提高重件分拣机稳定性、耐用性,拓展适应货品的尺寸,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李存禹、代铁山、赵大伟等8人96.08目前重件交叉带分拣机的制造供应商较少,国内外仅有少量公司可以实现。本项目研发过程中将重点关注设备运行可靠性持续提升及生产成本降低,优化后设备的质量与稳定性水平将对标国外领先水平。
6小件NC件安装正在进行调试研发既能进行普通件分拣,竺维燕、王长192.94目前市场上相似产品较少,与国外品牌对标,实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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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项目 名称所处阶段进展情况拟达到目标主要研发 人员经费预算(万元)行业相似技术发展趋势项目预期达到目标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及先进性说明
分拣机调试阶段又能适应超轻、超薄、圆滚等异形件分拣的NC小件分拣机,分拣效率8,000-10,000件/时。春、任红宇等9人国外仅有部分供应商提供类似产品,其设备处理物品尺寸与公司产品相近,但效率较低;国内亦仅有少量供应商提供类似产品,虽然其设备效率较高,但处理物品尺寸小于公司产品。效率领先、其他参数基本持平;与国内品牌对比,实现处理效率略低、但处理物品尺寸大、物品类型适应性强。
7海外邮政PIS项目平台预研究测试阶段正在进行稳定性测试应对海外市场PIS项目的需求,通过安全红线测试,搭建技术平台以及现代化的系统和业务架构,实现海量数据处理,提升灵活性、适应性与扩展性。甄青坡、李蕾蕾、刘业朋等6人48.78目前国际上仅少量供应商可以提供类似系统,且该等系统缺乏足够灵活性和适应性。未来海外邮政不仅需要先进的系统以提升技术水平,更需要灵活定制系统以适应业务发展。预计新研发的平台系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与国外系统相比,预计该平台不仅能提供先进的业务处理系统,提升邮政信息化技术水平,同时能基于业务需求量身定制,以保障海外邮政适应业务发展需要。
8新型配烟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安装调试阶段正在进行安装调试实现全品类适应性、标细异一体化;提高配烟效率,单条线配烟、异型烟效率最高实现6万-9万条/小时;实现从配烟到装车全程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代铁山、赵大伟、沈泉等14人129.11目前市场上条烟配烟系统存在适应性低等一定缺陷,当前单条标准烟配烟线效率最高仅3万件/小时,单条异型烟配烟线效率最高仅3千件/小时。该技术研发完成后,预计为市场上首个真正实现标、中、细、异形烟同机的处理技术,可以简化工艺流程,减少场地占用,具有全品类适应性,可以实现超高效率,单条细、中、标、异形烟混合线配烟效率达到60000条/h,该技术研发完成后,可以简化工艺流程,减少场地占用,具有全品类适应性;同时将实现超高效率,单条线、异型烟配烟效率预计为市场上现有配烟技术效率的多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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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项目 名称所处阶段进展情况拟达到目标主要研发 人员经费预算(万元)行业相似技术发展趋势项目预期达到目标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及先进性说明
显缩短生产时长。
9一种高落差大弧角高速螺旋转弯机的研究与开发试运行阶段已完成高速螺旋转弯机样机研制,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开发一种高落差、大弧角的高速螺旋转弯机,用于快件包裹的提升输送和下降输送。基于该技术,可以实现输送皮带有坡度升降,并与前后对接的皮带机搭建成螺旋转弯输送系统,具有输送量大、占地面积小等特点。输送速度可达2m/s,输送面宽800-1,200mm,螺旋升角10°。周翠碧、孙国栋、潘思文等10人200.00目前的物流转弯输送系统,普遍采用平面转弯输送机和倾斜式直线输送机的组合方式,但在分拣场地占用空间大,场地的设备成本和用地成本高。因此,占地空间小、兼具输送转向、提升、下降功能的螺旋转弯机是转弯输送系统未来的发展趋势。预计实现包裹转向、提升和下降等功能基础上的高速输送,减少设备在分拣场地占用的空间,降低中大型分拣中心设备成本,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10电机直驱式高速摆轮分拣设备的研究开发试运行阶段已完成电机直驱式高速摆轮分拣设备样机研制与测试,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研发低成本、高效率的电动滚筒驱动摆轮,实现运行速度2m/s,分拣效率8,000-10,000pph,处理包裹尺寸最小为150mm*150mm*25mm,最大为1000mm*700mm*700mm,处理的最大包裹重量可达50kg。邓定迎、鲁东贤、刘义冬等12人500.00摆轮分流设备主要有O带传动、齿轮传动、电滚筒驱动等方式。行业内目前分拣效率普遍在6,000pph以下,电滚筒驱动具有动力传动机构简单、使用维护方便、成本低等优点,逐渐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预计实现包裹8,000pph、小件10,000pph的分拣效率,均将高于行业内同类产品的平均水平。
11电液控制叉臂抬升式自动装卸平台的研究开发样机测试阶段已完成电液控制叉臂抬升式自动装卸平台样机研制,目前处于样机测试阶段实现全自动化装卸货作业,装卸货物重量不小于20吨,装卸货时间不高于20分钟。谈正坤、黄炎平、胡广飞等10人350.00目前国内行业在物流装卸货物作业方面普遍采用伸缩胶带机、工业叉车、液压尾板等方式,该等方式系半自动化,需要人工辅助作业。 自动装卸平台是行业内新兴的物流装卸作业创新模式,优于半自动方式,该等产品本项目预计可在对普通物流车不改造或少改造的情况下,通过自动装卸平台移动抬升机构及电液控制系统,保障重量20吨以上的货物实现自动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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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项目 名称所处阶段进展情况拟达到目标主要研发 人员经费预算(万元)行业相似技术发展趋势项目预期达到目标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及先进性说明
的主要供应商为国外专业供应商,但国外供应商的产品价格较贵。
12新一代多级扩展式大空间变容展示车研发样机测试阶段已完成新一代多级扩展式大空间变容展示车样车研制,目前处于样机测试阶段研究开发新一代多级扩展式流动展示车,液压系统采用油路串联式同步油缸配合双联泵技术,研发应用双层双扩导轨,扩容厢双向多级扩展,递进阁楼式空间设计布局,实现车内多层次超大空间。展示面积不小于55平方米,扩展后厢体内人流体验空间高度不低于2300mm,车厢地板离地面高度不高于700mm。游波、李潜金、文豪等12人200.00变容展示车逐渐从单一型向多变化、智能化、信息化转型,空间结构布局持续优化。

本项目预计可将多级扩展装置、双联泵控制系统、人工交互系统、温度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应用于变容展示车,提升展示车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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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费用化研发投入2,999.838,422.957,604.005,862.70
其中:职工薪酬2,064.434,974.364,107.793,555.29
主要材料783.592,817.682,885.541,713.11
测试费5.4256.7227.57142.23
差旅费15.73106.58140.61104.24
折旧及摊销86.33100.2594.59107.58
其他44.32367.36347.89240.26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2,999.838,422.957,604.005,862.70
营业收入87,749.25205,762.87142,529.68122,460.3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42%4.09%5.34%4.79%

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化研发投入的构成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

(五)发行人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合计为177人,占公司全体员工人数的13.69%,其中包括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全国邮政行业科技英才、全国邮政行业劳动模范、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在内的优秀人才。

2、核心技术人员

(1)核心技术人员认定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综合考虑了以下方面的因素:

1)从业经验:具有充足的行业经验,在公司或者相关行业领域任职时间超过3年;

2)专业背景:具备公司业务研发方向相匹配的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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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岗位职责:担任公司研发体系中的重要岗位,总体把握公司研发方向,主持和参与公司核心研发管理工作;4)对公司的贡献:长期、持续地投入公司研发工作,为公司获得专利等知识产权或研发项目落地发挥重要作用。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研发团队中,核心技术人员有9名,分别为戴奕先生、李存禹先生、竺维燕女士、范生淼先生、徐草先生、刘玉绒女士、赵博华先生、代铁山先生、徐玲女士。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专业资质、取得的科研成果和获得的奖项及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情况如下:

1)戴奕先生

姓名戴奕职位创新研究院总经理
学历背景及资质吉林大学电子科技与工程学位电路与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专利情况主导或参与公司多项授权发明专利: 1、一种快递标准纸袋邮件的自动供件装置,ZL201210349444.7,发明专利 2、一种2.4G微带天线,ZL201110431777.X,发明专利 3、一种环形分拣机实际总效率的分析方法,ZL201410790088.1,发明专利 4、一种交叉带分拣设备上包台的控制方法,ZL201310681929.0,发明专利 5、一种包件分拣机的上包系统,ZL201310615800.X,发明专利 6、一种包件分拣机的上包系统的邮件定位装置,ZL201310611381.2,发明专利
主要获奖情况1、国务院特殊津贴 2、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 3、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4、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5、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优秀组织者 6、全国邮政系统先进个人
论文发表情况1、中国邮政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思考 2、物联网应用中有源标签超低功耗的设计 3、国内平常函件实现全程时限监控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1、制定了公司的科研产品的标准,完善了公司科研创新体系,针对不同设备结合不同的应用场景分别实现了产品的标准化、参数化、模块化,提高了产品的稳定性,降低了成本,减少了设计周期; 2、组建了公司工艺流程解决方案和集成业务板块的科研团队,主导了无人化处理中心工艺流程解决方案的综合研究和集成综合管理相关工作; 3、主导了智能分拣系统核心单机设备的开发与量产工艺定型以及场地系统规划,并制定了相关标准与准则; 4、主导了公司物联网系统产品线的开发工作,组织实施了覆盖全国的基于平常函件全程时限监控系统的应用落地; 5、中国邮政物流装备创新实验室学术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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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存禹先生

姓名李存禹职位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学历背景及资质天津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专利情况主导或参与公司多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一种环线轨道及分拣机,ZL202020904596.9,实用新型 2、一种分拣小车托盘卸载装置、分拣小车及分拣系统,ZL202021006182.0,实用新型 3、一种分拣小车及分拣系统,ZL202021723258.1,实用新型 4、一种拦门式分拣机,ZL201920862767.3,实用新型 5、一种分拣系统,ZL201920863458.8,实用新型 6、采用分层方式实现无差别值机的行李处理系统,ZL201821389038.2,实用新型 7、一种平台提升装置,ZL201822216310.3,实用新型 8、转盘式分流设备,ZL201822024475.0,实用新型 9、一种带有挡板的分拣小车及分拣机,ZL201822193104.5,实用新型 10、一种高效柔性自动分拣小车,ZL201821197894.8,实用新型
主要获奖情况1、邮政集团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2、邮政集团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3、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技进步三等奖 4、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技发明二等奖 5、全国邮政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 6、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7、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铜奖 8、第三十一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银奖
论文发表情况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1、组织技术团队完成了交叉带分拣机的总体方案设计,负责分拣机产品线的总体架构优化相关工作 2、负责分拣设备的电气控制系统设计、优化和升级

3)竺维燕女士

姓名竺维燕职位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兼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
学历背景及资质北京邮电大学电子精密机械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专利情况主导或参与公司多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一种异形件检测分流系统,ZL201921924153.X,实用新型 2、一种双承载分拣机器人,ZL201720792294.5,实用新型 3、一种高效柔性自动分拣小车,ZL201821197894.8,实用新型
主要获奖情况1、邮政集团优秀科技工作者 2、邮政集团全国邮政系统先进个人 3、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 4、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5、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三八红旗手 6、中央和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7、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8、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技术创新奖 9、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行业电子工程优秀设计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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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竺维燕职位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兼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
10、邮政集团全国邮政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三等奖 11、邮政集团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12、邮政集团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13、邮政集团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14、中国快递协会邮政行业科学技术二等奖 15、中国快递协会邮政行业科学技术三等奖 16、上海市总工会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奖
论文发表情况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1、主导高速扁平件分拣系统的设计研发,实现扁平邮件的高速自动分拣,填补国内该种类分拣机的空白; 2、主导武汉智能机器人处理中心的设计建设,完成了立体化布局、多种机器人协同作业的机器人处理中心这一从无到有的突破; 3、主导南京集散中心连接输送系统的设计调试,创造不输国外的先进控制算法设计; 4、主导智能化海关监管快件分拣系统设计调试,实现了海关监管无纸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极大地提高了包裹通关效率; 5、主导异形件分离系统的设计研发,成功建设了全国首个实现异形件自动分路的供件线; 6、主导公司仓储、终端产品线的设计研发,包括穿梭车货架系统、空托盘分离系统、托盘自动交换系统、无人投递车、国际邮件的面单识别和批译系统等。

4)范生淼先生

姓名范生淼职位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
学历背景及资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专利情况主导或参与公司多项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1、一种信封图像地址定位方法,ZL201010153566.X,发明专利 2、一种地址信息库驱动下的邮政信函按址分拣方法,ZL201010170949.8,发明专利 3、图像信息和网络信息相校验的给据邮件分拣方法及其系统,ZL201410133249.X,发明专利 4、一种基于图像的包件分拣机纠偏控制系统,ZL201610531488.X,发明专利 5、一种用于分拣机的纠偏控制系统,ZL201610531486.0,发明专利 6、一种基于云计算的包裹分拣机控制方法及系统,ZL201610816096.8,发明专利 7、一种自动供件台上件控制系统,ZL201710589280.8,发明专利
主要获奖情况1、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银奖 2、中国邮政突出贡献科技工作者 3、邮政集团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4、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论文发表情况1、“双创”时代信息化建设支撑邮政基层创新研究 2、MPF电商包件处理系统 3、分拣系统中的邮件图像识别技术与应用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1、公司软件系统架构核心设计人员; 2、在线高速图像处理系统主设计; 3、主导了分拣机产品线信息系统的开发,并制定了企业分拣信息系统软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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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范生淼职位创新研究院副总经理
标准; 4、主导了智能分拣系统高层控制系统架构设计,牵头组织技术团队进行了相关的技术攻关和开发,并制定了企业高层控制系统软件开发标准。

5)徐草先生

姓名徐草职位创新研究院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学历背景及资质上海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专利情况主导或参与公司多项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1、一种无边框式交叉带动力托盘,ZL202021289411.4,实用新型 2、圆盘式转向分路器,ZL201410790153.0,发明专利 3、一种扁平件送进机构及送进方法,ZL201210349421.6,发明专利 4、一种用于信件缓存分离的入信角调整机构,ZL201310343090.X,发明专利 5、一种信函分离输送的吹吸气系统,ZL201310342785.6,发明专利
主要获奖情况1、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 2、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3、中邮科技先进个人 4、邮政集团优秀科技工作者 5、邮政集团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论文发表情况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1、系高速自动分拣产品线的开发负责人,成功组织了高速交叉带分拣机产线历年的产品优化和升级,近三年将分拣类产品线核心指标提升了25%,推出了该系列新产品种类超过5个; 2、主导了分拣产品线关键分离分拣结构的机械设计,实现了基于通用承载单元的高速高精度分拣结构,大幅提高了产品的稳定性并实现了关键结构的降噪和轻量化; 3、自动化推出格口的主设计,该设备为国内首创,是集包环节自动化的关键创新结构; 4、牵头组织了半自动建包系统的开发工作,主导了后续自动建包系统的研究设计,完成了国内首套自主研发的自动建包线。

6)刘玉绒女士

姓名刘玉绒职位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总监
学历背景及资质东北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专利情况主导或参与公司多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一种高速分流机中的转动模块,ZL201821095718.3,实用新型 2、一种便装式螺旋滑槽,ZL201821745373.1,实用新型 3、一种基于工业POE技术的伸缩输送机,ZL201821529909.6,实用新型 4、一种凸式伸缩皮带输送机,ZL201821524378.1,实用新型 5、一种牵引链条及行李转盘,ZL201922087751.2,实用新型 6、一种物流自动倒笼输送设备,ZL201921612185.6,实用新型 7、一种滚筒式AGV设备,ZL201921588456.9,实用新型 8、一种包裹分拣设备,ZL201921395039.2,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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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玉绒职位广东信源创新研发中心总监
9、一种伸缩输送机,ZL201921206944.9,实用新型 10、一种导条导向高速转弯输送机,ZL201920885169.8,实用新型 11、一种推吊式分拣运输系统,ZL201920482651.7,实用新型 12、一种货物智能整理排列的分离输送设备,ZL202022066902.9,实用新型 13、拨杆分拣设备,ZL202020610497.X,实用新型 14、动态DWS伸缩输送装置,ZL202020964354.9,实用新型 15、往复提升输送设备及输送系统,ZL202021161119.4,实用新型
主要获奖情况1、邮政集团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3、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一等奖 4、广东信源集团“建功立业女能手”
论文发表情况1、基于物流快件自动分拣单件流控制的研究 2、桁架机器人分拣控制和信息系统研究与应用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1、主持或主要参与机器人自动分拣和视觉识别研发项目、机场行李输送系统和快递分拣处理系统研发项目; 2、主持无人分拣仓研发设计项目技术研发; 3、主持广州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物流输送分拣成套装备的研究与开发,通过广州市科创委鉴定验收; 4、主持广东省现代物流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通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鉴定验收; 5、主持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通过广东省工信厅鉴定验收。

7)赵博华先生

姓名赵博华职位创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经理
学历背景及资质清华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专利情况主导或参与公司多项授权发明专利: 1、一种邮政信函自动分拣设备中的总线电路,ZL201210483861.0,发明专利 2、一种扁平件送进机构及送进方法,ZL201210349421.6,发明专利 3、一种用于交叉带分拣机的自动供件台及控制方法,ZL201710247981.3,发明专利
主要获奖情况1、全国邮政行业科技英才 2、普陀区杰出人才 3、上海市优秀发明金奖 4、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职工技术创新成果铜奖
论文发表情况一种分段隔离差分总线接口电路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1、主导新一代扁平件高速自动分拣机研发,控制系统主设计,通过升级控制算法实现了信函分拣机产品系列的稳定性提升和整体性能显著优化,整体水平达到国际领先; 2、主导研发基于RGV的柔性分拣系统,在2019年邮政展上广获关注,为上海邮政的网点作业流程优化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持; 3、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项目—基于自适应无极变速+深度学习自主纠偏的物流分拣远程可视化集中管控服务平台的负责人; 4、牵头研发了适用于安全领域的嵌入式信息过滤系统和海关稽查分拣系统,为国内领先水平; 5、在交叉带高速分拣产品线中,组织攻关了高速自动供件技术,大幅提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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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赵博华职位创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经理
速分拣产品线供件环节的兼容性和处理效率; 6、承担了国家科技部资助的塑料封套邮件分拣技术研究课题。

8)代铁山先生

姓名代铁山职位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经理
学历背景及资质天津大学电子精密机械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专利情况主导或参与公司多项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1、一种双向侧翻式分拣机,ZL201920863455.4,实用新型 2、一种转盘或转环驱动装置,ZL201920863454.X,实用新型 3、一种紧凑型整带式摆轮分向器模组及分流器装置,ZL201921570899.5,实用新型 4、一种异形件检测分流系统,ZL201921924153.X,实用新型 5、一种翻盘式分拣机,ZL201920802982.4,实用新型 6、一种拦门式分拣机,ZL201920862767.3,实用新型 7、一种转环式分拣机,ZL201920862788.5,实用新型 8、一种环线轨道及分拣机,ZL202020904596.9,实用新型 9、一种对开式分拣小车及分拣系统,ZL202021007640.2,实用新型 10、一种分拣小车缓冲结构及分拣小车,ZL202021006189.2,实用新型 11、一种分拣小车托盘卸载装置、分拣小车及分拣系统,ZL202021006182.0,实用新型 12、一种分拣小车托盘复位装置、分拣小车及分拣系统,ZL202021007641.7,实用新型 13、一种用于分拣机的供电通讯装置及分拣机,ZL202021199288.7,实用新型 14、一种拨叉机构及穿梭车,ZL202021548807.6,实用新型 15、一种辊筒式分拣小车及分拣系统,ZL202022089745.3,实用新型 16、一种分拣小车的卸载触发机构及卸载系统,ZL202022089724.1,实用新型 17、一种推板式分拣小车及分拣系统,ZL202022089710.X,实用新型
主要获奖情况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邮政行业劳动模范 2、邮政集团优秀科技工作者 3、全国物流技术匠心奖 4、邮政集团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5、邮政集团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 6、邮政集团小技改小发明奖 7、邮政行业科技技术奖二等奖 8、上海市优秀发明银奖 9、上海市技术创新成果银奖 10、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论文发表情况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1、主导烟草配送中心标准烟全自动配烟线的研发,完成了国内首条全自动卧式烟仓配烟线,多层件烟缓存、件烟开箱、条烟出箱、条烟配仓、条烟配烟、高效复合线、高效调度系统等工艺流程及设备的行业突破; 2、主导烟草配送中心细支烟全自动配烟线的研发,完成了国内首条全自动细支烟配烟线; 3、主导超高速交叉带分拣机样机研制,国内外首次将主机运行速度提高到4.5m/s以上,不仅实现在超高速下自动上件、自动卸载、自动扫描等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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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代铁山职位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创新研发中心经理
还实现了主机高速下升降坡、转弯等技术突破; 4、主导完成多种类型自动分拣机的研发,直线托盘分拣机、高速滑块分拣机、转环分拣机、低速高效双开门分拣机、斜带细分机、斜带分配机,拓展了分拣设备的种类、适用场景,提高了设备的技术指标; 5、主导完成国内外第1套“速递文件类邮件全自动塑封包装系统”的研发,替代原纯人工操作,实现了邮件摞整理、取出、塑封打包、打贴标签、内外条码复核等全流程自动化,为后续传输、分拣自动扫描等环节打下基础; 6、主导邮政行业标准YZ/T0069-2002《包件分拣机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Z/T0111-2005《托盘式、交叉带式包件分拣机》的编制。

9)徐玲女士

姓名徐玲职位创新研究院资深软件设计工程师
学历背景及资质浙江大学自动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专利情况主导或参与公司多项授权发明专利: 1、一种基于云计算的包裹分拣机控制方法及系统,ZL201610816096.8,发明专利 2、一种用于分拣机的纠偏控制系统,ZL201610531486.0,发明专利 3、一种基于图像的包件分拣机纠偏控制系统,ZL201610531488.X,发明专利 4、一种包件分拣机动态格口控制方法及系统,ZL201610816097.2,发明专利 5、一种邮件单封分离装置的改良结构,ZL201010159372.0,发明专利
主要获奖情况1、邮政集团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3、上海市优秀发明银奖 4、上海市优秀发明铜奖 5、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6、国家邮政局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论文发表情况一种基于物联网的室内环境监测系统研究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1、公司算法控制方向核心架构设计; 2、高速分拣机产品线控制算法核心设计人员; 3、主导了高速在线图像纠偏控制系统的开发、优化和升级,牵头开发了基于在线图像纠偏技术的高精度动态落格控制系统; 4、主导研究了多条码条件下的高速包裹信息在线识别技术和在线补码技术,可有效识别不同业务来源的多面单多条码邮件的准确信息,并制定了企业高速图像处理软件开发标准。

3、核心技术人员激励及约束措施

(1)激励措施

公司构建多种激励机制,用机制来不断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激发研发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创新热情。公司采用的激励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股权激励: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通过投资股权激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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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驿、上海泓驿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团队与公司利益保持一致。2)薪酬福利激励:公司鼓励核心技术人员积极创造,为持续给公司创造价值的核心技术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3)人力体系建设:公司制定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各类薪酬管理标准及激励政策,构建了完善的员工岗位任职资格评价体系,保证优秀人才晋升的公平、公正。

4)组织培训:公司长期关心员工成长发展,每年为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优秀员工组织各类培训、学习、讲座等多类学术活动,增强员工技能,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2)约束措施

公司研发人员等核心涉密人员需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对技术人员需履行的技术保密措施进行明确规定,包括不限于技术人员在岗期间不得为其他个人、企业或单位研发、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与公司正在营业、正在开发或计划开发的项目相同或相近类别的营业项目,不将公司重要文件、资料等带出公司办公场所或提供给竞争者或有竞争可能的单位和个人等。如违反公司相关制度,则可能面临解约、经济赔偿等一系列惩罚和赔偿措施。

4、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戴奕先生、李存禹先生、竺维燕女士、范生淼先生、徐草先生、刘玉绒女士、赵博华先生、代铁山先生、徐玲女士共9人。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六)发行人技术创新机制及技术储备

1、技术创新机制

(1)完善的创新研发体系

公司形成了以创新研究院为核心,以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创新实验室为平台的完善的创新研发体系。

公司研发机构以总部创新研究院为主,其负责立足公司长远发展,编制技术发展战略,对公司整体科研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同时贴近市场需求,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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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创新研究院下设技术创新中心、产品研发中心、测试和标准化中心以及科研管理中心等4个中心,承担的具体职能如下:

中心职能
技术创新中心负责前瞻性项目、通用性技术项目研发,新技术及其应用研究,基础性技术研究和封装,技术开发平台建设,概念性方案提出,多技术融合与集成等,并根据公司产品发展需要,提供所需技术模组、技术支持。
产品研发中心负责配合并跟踪新产品市场开拓,计划上市的新产品设计、试样及定型,现有产品的完善定型与更新升级,对创新技术提出开发需求,并配合新技术在产品中的应用与推广,对公司重点项目的技术难点进行攻关,提供技术支持等。
测试和标准化中心负责制定公司测试验收标准,牵头负责公司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测试、检验工作,完成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定型和发布工作,负责制定技术规范、标准化设计、标准件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指导研发人员进行标准化模块化设计,负责公司新产品和新技术的质量管理以及研发成果的审核及管理。
科研管理中心负责研发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立项、过程和结题管理,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邮政物流装备创新实验室的建设工作;负责行业发展、市场动态等相关市场动态的收集整理;协助发展规划部做好公司科研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优化,制定、优化、落实各项研发管理制度。

除总部创新研究院外,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广东信源分别设有创新研发中心,承担日常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工作,共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此外,公司还以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创新研发实验室作为创新研发平台,聚集公司内具备丰富行业经验、深厚产业知识、较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良好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的专业人才,通过研发项目评估、技术探讨、日常专业知识交流以及行业知识分享等,推动公司技术的持续创新。

(2)科学的研发制度与管理体系

公司长期注重研发管理流程的规范性与高效性,持续加强研发项目立项及执行管理、研发成果管理,制定了《中邮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中邮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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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细则》等一系列研发管理相关办法,形成了一套规范的研发管理体系,有效地整合了公司内部研发资源,提升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产出及质量,切实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3)稳步投入的研发投入

最近三年,公司持续增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5,862.70万元、7,604.00万元、8,422.95万元和2,999.8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9%、5.34%、

4.09%和3.42%。公司重视在研发项目上的投入,积极开展矩阵、分离设备等产品的研发,以保障公司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展工作推进顺利。

(4)产学研深度结合的创新研发模式

公司的技术创新研发过程中始终注重产学研深度结合的模式,在研发过程中,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同高水平研究机构与外部科技公司等展开长期、稳定的合作。同时,在日常过程中持续开展常规性、多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动向及技术发展趋势,有效推动公司技术创新。

(5)积极的人才激励措施

公司建立了公平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制定了薪酬管理标准及激励政策,给予员工全方位的激励和保障,鼓励员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公司的创新研发等贡献力量。

公司通过股权激励,将核心研发人员的个人利益同公司长期利益相结合,增强核心研发人员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上海润驿、上海泓驿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公司492.8924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4%。该等股权激励机制有利于充分激发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公司的人员稳定、长期人才储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为公司的持续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6)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

公司注重创新研发过程中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成果的保护和管理,鼓励研发人员申请专利,保护技术成果,推动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积极性。

2、技术储备

公司拥有的技术储备参见本节之“六、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三)发行人在研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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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在中国以外设立任何分支机构或子公司。除存在少量智能物流系统及智能专用车出口销售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境外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在境外存在少量已出口、尚未初验的产品,除此外不存在其他境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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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股份公司设立后,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治理制度,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证。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功能,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化。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依法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制度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公司的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参照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的公司治理依法合规。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大会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保障各股东利益。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运行情况良好,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召开方式、提案审议、表决均符合相关规定,对会议表决事项均做出了有效决议。

2、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发行人现任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发行人董事会已设立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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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良好,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召开方式、提案审议、表决均符合相关规定,对会议表决事项均做出了有效决议。

3、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职权。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股东代表监事,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良好,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召开方式、提案审议、表决均符合相关规定,对会议表决事项均做出了有效决议。

(二)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情况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公司董事会设有三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并制定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职权、工作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各位独立董事亦根据自身的专长,分别担任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参与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权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方案的决策,并利用专业知识,对本次发行方案和募集资金投资方案提出了意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独立董事未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秘书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在按法定程序筹备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协调公司与投资人的关系、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司董事会职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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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原由杨效良、陈启军、冯小原组成,因冯小原于2022年6月3日不再担任董事,因此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9月26日,战略委员会成员为杨效良和陈启军;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增补郝文宇女士、刘明阳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战略委员会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李颖琦、刘峰、郭志朝三人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公司独立董事李颖琦担任。

审计委员会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陈启军、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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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连祥三人组成,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由公司独立董事陈启军担任。提名委员会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公司董事刘峰、李颖琦、张战军三人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公司独立董事刘峰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二、发行人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或协议控制架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亦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和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为保证财产安全、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及财务报表信息准确完整,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所有重要控制环节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6-484号),认为:“中邮科技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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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也不存在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重大处罚的情况。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参见本节“八、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存在租赁部分邮政集团控制的其他主体房产的情况,发行人已与相关方签署租赁协议,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租赁期间使用该等物业,该等物业主要用于办公及研发,可替换性较强、搬迁成本可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性较低,不影响发行人资产独立性;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商标系由邮政集团许可使用,发行人已与邮政集团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长期使用该等授权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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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拥有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发行人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聘请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和需要设置了相关职能机构或部门,各部门分工明确,运作正常有序。发行人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体系、生产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经营场所以及供应、销售部门和渠道。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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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业务、控制权及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情况最近2年内,公司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事项、不存在可能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七、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邮资本,实际控制人为邮政集团。中邮资本主要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业务,邮政集团主要从事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业务、报刊和图书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票发行业务、邮政汇兑业务、机要通信业务、邮政物流业务、电子商务业务、邮政代理业务及依法开办的其他业务。中邮资本、邮政集团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控制的主要一级企业的情况参见“附录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其中,除中邮资本下属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邮科技”)以及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信德”)在智能物流设备领域与公司存在一定重合外,邮政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上述两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湘邮科技16,107万元以综合IT服务作为公司核心主业,属于信息技术业,立足平台运营、软中邮资本通过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湘邮科技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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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件开发、系统集成、代理产品四大业务板块开展业务比例为32.98%,邮科院持有湘邮科技股权比例为6.35%;邮政集团为湘邮科技实际控制人
陕西信德8,500万元邮政专用设备、邮政用品用具租赁、销售及其他快销产品零售业务中邮资本直接持有100%股权,邮政集团为陕西信德实际控制人

尽管湘邮科技和陕西信德在智能物流设备领域与公司存在一定重合,但该等情况不构成对发行人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具体如下:

(1)发行人在实际控制人业务布局中的定位和作用

根据邮政集团出具的《关于重组邮政物流设备制造业务的通知》(中国邮政[2017]661号)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邮政集团以发行人为主体,重组邮政物流设备制造业务,发行人作为邮政集团体系内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的唯一平台,专注于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是邮政集团旗下物流科技板块的承载主体。发行人主要服务于快递物流行业,是国内智能物流系统领域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发行人与邮政集团其他下属单位的实际业务及未来发展方向存在本质差异。

(2)发行人与湘邮科技、陕西信德在业务定位、产品与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业务定位

发行人是国内智能物流系统领域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成立于2002年,是国内最早一批布局智能物流设备制造领域研发设计、制造集成与销售业务的企业之一;发行人可以基于客户需求为其量身定制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其主营业务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湘邮科技以综合IT服务作为公司核心主业,属于信息技术业,立足平台运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代理产品四大业务板块开展业务,具备为邮政集团的寄递、集邮、地理信息、邮务、金融、安防等多个专业领域提供技术支撑的能力。陕西信德是邮政集团下属的邮政产品供应企业,属于商务服务业,主要经营业务包括投递、营业用品用具、包装材料等邮政用品用具销售,寄递三轮车、智能报刊分拣搁架等邮政设备租赁、销售,以及其他快销品销售。

综上,发行人与湘邮科技、陕西信德在业务定位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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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与服务能力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其结合多年的业务实践经验,在硬件机械结构设计、算法软件开发、电控系统开发以及系统集成等关键环节打造了核心能力。基于此,发行人产品的稳定运行速度、分拣效率等核心技术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充分满足下游快递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需求;同时,发行人具备为大型智能物流项目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的能力,是国内智能物流系统体系最全面的公司之一。发行人智能物流系统的下游客户包括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等行业物流龙头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该等客户在全国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除中国台湾、中国澳门外)的大型转运中心。

湘邮科技、陕西信德在发展核心主业的同时,亦提供少量物流单机设备或小型系统的销售或租赁服务,但该等设备或系统一般仅系简单加工组装形成,不涉及复杂的研发设计及生产环节,且单个项目的金额一般较小。湘邮科技、陕西信德物流单机设备或小型系统的客户主要为邮政集团,产品主要应用于邮政集团的小型处理中心及邮政揽投部。从产品与服务定位以及目标客户群体来看,双方物流系统产品与服务的定位及目标客户群体均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发行人与湘邮科技、陕西信德在业务定位、产品与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3)发行人与湘邮科技、陕西信德完全独立经营

公司资产来自于发起人股东的投入以及后续经营累积,不存在与上述企业共用资产的情形;公司的人员由公司聘任,与上述企业的人员不存在人员混同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制造能力,独立开展市场采购和销售,价格公允,不存在与上述企业共用生产基地/生产线、共用采购渠道和销售渠道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体系与研发团队,核心技术来自于自主研发,确保了公司核心技术的独立性;公司的财务人员由公司独立聘任,财务账户独立,与上述企业在资金、核算方面不存在混同的情形。

综上,公司与上述企业独立经营,在资产、人员、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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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与上述企业均通过招投标等多种方式独立获取订单,发行人与上述企业之间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发行人物流系统的主要客户为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韵达等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及知名电商平台等;湘邮科技、陕西信德类似业务的客户主要为邮政集团。邮政集团系国有控股集团,具有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询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在采购时一般基于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技术指标、产能规模、服务响应速度、售后服务以及过往合作体验进行综合考核,并独立作出决策,发行人与湘邮科技、陕西信德均系独立获取订单。

综上,发行人与上述企业之间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

(5)重合业务的收入和毛利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收入和毛利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4问关于同业竞争“重大不利影响”的解答:“竞争方的同类收入或毛利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收入或毛利的比例达30%以上的,如无充分相反证据,原则上应认定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湘邮科技、陕西信德经营的物流设备业务的收入、毛利占发行人智能物流系统业务收入、毛利的比例均未超过2%,对发行人的影响极小。

(6)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进一步防范利益输送、利益冲突,保持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性,同时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未来对中邮科技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中邮资本、邮政集团已就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相关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承诺会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湘邮科技、陕西信德的类似业务对发行人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且会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避免中邮资本/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对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保证中邮资本/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服务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3、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关于同业竞争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湘邮科技、陕西信德与发行人业务存在一定重合,但发行人与上述企业在业务定位与发展方向、产品与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与湘邮科技、陕西信德独立经营,在相关重合业务领域主要通过招投标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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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独立开展,定价公允,不存在非公平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单方或相互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报告期内,湘邮科技、陕西信德重合业务的收入和毛利占公司相应业务收入和毛利的比例均低于2%。此外,邮政集团及中邮资本已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据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综上,公司与邮政集团、中邮资本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邮资本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资产管理,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和其他实体(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在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领域,本公司控制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业务存在一定重合,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

三、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在业务定位、产品与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实质区别,且上述两家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不存在对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本公司承诺会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类似业务对发行人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且会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对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促使相关企业放弃或转让与发行人的相同或相似业务。

四、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服务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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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司承诺将发行人作为本公司体系内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的唯一平台,本公司所有的相关业务将均以发行人为平台开展,本公司不会在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平台(包括新设平台)发展、投入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如发行人提出要求拟争取该等商业机会的,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款与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

六、本公司承诺未来不会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做出任何有损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八、本公司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公司将采取或接受本公司出具的《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中的措施。”

2、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业务、报刊和图书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票发行业务、邮政汇兑业务、机要通信业务、邮政物流业务、电子商务业务、邮政代理业务及依法开办的其他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和其他实体(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在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领域,本公司控制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业务存在一定重合,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

三、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在业务定位、产品与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实质区别,且上述两家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不存在对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本公司承诺会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类似业务对发行人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且会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对发行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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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促使相关企业放弃或转让与发行人的相同或相似业务。

四、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服务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五、本公司承诺将发行人作为本公司体系内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的唯一平台,本公司所有的相关业务将均以发行人为平台开展,本公司不会在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平台(包括新设平台)发展、投入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如发行人提出要求拟争取该等商业机会的,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款与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

六、本公司承诺未来不会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做出任何有损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八、本公司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公司将采取或接受本公司出具的《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中的措施。”

八、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邮资本持有发行人65.17%的股份,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有关公司控股股东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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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邮政集团持有中邮资本100%的股权,通过中邮资本持有发行人65.17%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有关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3、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邮资本、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外,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国华卫星、航天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11.67%和5.83%的股份。有关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四)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

此外,国华XXXX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通过持有国华卫星44.7205%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5.2189%的股份。

4、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

有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之“(一)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无合营、联营公司。

5、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中邮资本和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的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1-183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3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邮科院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5广州速递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6湖北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7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8江门市邮政速递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9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1湛江邮政速递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2浙江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4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企业,2022年7月注销
15上海研究院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6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实体
17中邮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企业,2021年12月注销
18四川省兴宏邮政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企业,2019年12月注销
19上海福通邮电设备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企业,2019年12月注销
20中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1广东邮政邮件快件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2上海市集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3上海邮电医院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实体
24湘邮科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5广东信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6上海邮政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7上海邮通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8广东信源彩色印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9黑龙江邮政易通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0石家庄中邮佰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1上海邮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2上海邮电大厦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3上海邮政国际邮购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企业,2019年12月注销
34上海邮政印刷包装厂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企业,2019年11月注销

1-1-184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35广东鸿运大厦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企业,2019年12月注销
36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企业,2020年3月注销
37北京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6、其他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其他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国华卫星、航天投资,其中,国华卫星不存在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航天投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航天高新(镇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航天投资控制的企业
2陕西航天国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航天投资控制的企业
3航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航天投资控制的企业
4EASY SMART LIMITED(易颖有限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航天投资控制的企业
5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航天投资控制的企业
6国华XXXX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航天投资控制的企业
7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航天投资控制的企业
8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 有限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航天投资控制的企业
9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航天投资控制的企业

7、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中邮资本及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最近2年历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概况”和“(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最近2年内变动情况”。

1-1-185

前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8、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还包括其他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认定的其他关联方,其中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过关联交易的主要包括: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邮政集团的联营企业
2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上海邮政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邮政集团的联营企业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主要采购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邮政集团日常物资和服务等187.90604.68359.67417.87
合计-187.90604.68359.67417.87

报告期内,公司自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金额分别为417.87万元、359.67万元、604.68万元和187.90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44%、0.32%、0.35%和0.24%,占当期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0.44%、0.25%、0.37%和0.32%,占比较小。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内容主要为日常物资和服务等,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合理商业背景、定价公允,公司采购不存在对关联方重大依赖的情形。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1-186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主要销售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邮政集团智能分拣、智能传输、智能专用汽车、代管服务等4,425.9860,350.6172,557.1754,713.87
合计-4,425.9860,350.6172,557.1754,713.87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收入金额分别为54,713.87万元、72,557.17万元、60,350.61万元和4,425.9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68%、50.91%、29.33%和5.04%,随着公司客户的不断拓展,关联交易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

近年来,快递物流行业对分拣、传输、配送等环节的时效性、精准度提出更高要求,且市场竞争提升了快递物流企业对降本增效的需求。邮政集团是我国快递物流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对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的应用及需求较大。发行人经过多年积累,产品技术实力与服务能力突出,且与邮政集团下属单位合作历史较长、合作关系良好。因此,邮政集团向公司进行采购的金额也较大,双方业务合作交易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此外,邮政集团按照国家规定,以邮政、快递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对竞争性邮政业务实行商业化运营,在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邮政集团相关单位向公司采购的智能物流系统,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定价方式均为市场化定价,因此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3)关联租赁

2019年至2020年,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租赁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2020年度2019年度
邮政集团房屋租赁647.44714.60
上海邮政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6.00
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设备租赁300.36316.60
合计-947.791,037.20

2021年,公司向关联方的租赁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87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 付款额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增加的租赁负债本金 金额确认的利息 支出
邮政集团房屋租赁6.00682.161,210.4615.80
合计6.00682.161,210.4615.80

2022年1-6月,公司向关联方的租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 付款额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增加的租赁负债本金 金额确认的利息 支出
邮政集团房屋租赁3.4066.461,965.7014.08
邮政集团车辆租赁0.80---
合计4.1966.461,965.7014.08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租赁主要为向上海研究院和邮科院等关联方租赁房屋,用于日常办公,租赁费用系根据附近地段同类房屋租金价格,并综合考虑楼龄、租赁面积等因素综合确定。

(4)存放关联方的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80.5133,280.7168,612.3814,562.20
合计9,180.5133,280.7168,612.3814,562.20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工资薪金福利95.53248.07330.16468.95
合计95.53248.07330.16468.95

1-1-188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邮政集团3,000.002018-05-072019-05-07
邮政集团3,000.002018-07-312019-07-31
邮政集团1,000.002018-10-302019-10-30

(2)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借款金额分别为20,000.00万元、44,000.00万元、5,000.00万元和0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待偿还余额分别为10,000.00万元、3,000.0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10,000.002019-09-122019-12-25利率为4.13%,系公司流动资产借款,已于2019年12月25日归还。
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5,000.002019-12-182020-03-18利率为4.13%,系公司流动资产借款,已于2020年3月17日提前归还。
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5,000.002019-12-182020-06-23利率为4.13%,系子公司广东信源流动资产借款,已于2020年6月23日归还。
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5,000.002020-03-252020-06-29利率为3.98%,系公司流动资产借款,已于2020年6月29日归还。
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7,000.002020-06-192020-12-18利率为3.55%,系子公司广东信源流动资产借款,已于2020年12月15日提前归还。
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7,000.002020-06-232020-09-23利率为3.55%,系公司流动资产借款,已于2020年9月22日提前归还。
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10,000.002020-08-282020-11-27利率为3.50%,系公司流动资产借款,已于2020年11月26日提前归还。
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5,000.002020-09-252020-12-25利率为3.50%,系公司流动资产借款,已于2020年12月24日提前归还。
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5,000.002020-12-042021-01-04利率为3.50%,系公司流动资产借款,已于2020年12月31日提前归还。
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5,000.002020-12-112021-03-18利率为3.50%,系子公司广东信源流动资产借款,已于2021年3月17日提前归还。
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5,000.002021-10-272021-12-27利率为3.45%,系子公司广东信源流动资产借款,已于2021年12月27日归还。

1-1-189

(3)商标转让

2020年12月21日,中邮有限与邮政集团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约定中邮有限将部分商标无偿转让邮政集团。转让商标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情况”之“(三)授权许可使用商标”。

(4)许可使用注册商标

2021年7月19日、2022年1月11日,发行人与邮政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邮政集团许可发行人无偿使用其名下的商标,有效期至全部商标到期(含商标续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20年。发行人被授权许可使用商标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情况”之“(三)授权许可使用商标”。

(5)专利权转让

2019年8月15日,中邮有限与上海研究院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上海研究院将其拥有的45项专利权无偿转让给中邮有限。转让专利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已授权专利情况”。

(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

2019年8月25日,中邮有限与上海研究院签署《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约定上海研究院将其拥有的6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无偿转让中邮有限。转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

(7)关联方保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浙江朗奥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朗奥”)在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行人与浙江朗奥、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后,将应付浙江朗奥的款项挂为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浙江朗奥与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就其向发行人应收账款进行保理的金额分别为0元、795.50万元、609.00万元和0元,截至报告期内各期末对应款项未支付余额分别为0元、795.50万元、0元和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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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关联方名称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邮政集团26,349.3330,384.3246,063.3744,717.51
其他应收款邮政集团241.70197.21529.96782.71
预付账款邮政集团-0.0593.1050.67
其他非流动资产邮政集团832.00976.952,529.33-
应付账款邮政集团0.705.5018.5314.66
其他应付款邮政集团5,159.075,159.076,291.617,354.49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邮政集团9,305.389,071.6225,270.6716,932.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主要是公司向邮政集团企业提供智能物流系统及智能专用车产品服务,而产生的相关往来款项。此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向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7,354.49万元、6,291.61万元、5,159.07万元和5,159.07万元,主要为公司重组形成的关联方代垫款,中邮科技将安排分步偿还。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资产状况分析”之“(五)流动负债分析”之“7、其他应付款”相关内容。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系,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应执行回避制度。

2022年5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最近三年重大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对发行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2022年6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对发行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下属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决议确认公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定价公允、程序完备。2022年6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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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公司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邮资本、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华卫星、航天投资、国华XXXX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的承诺

“一、本公司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普遍采用的定价标准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将合法合规地审慎行使和履行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发行人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三、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向发行人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不当利益或收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其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公司将采取或接受本公司出具的《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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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承诺函自本公司出具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2)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的承诺

“一、本公司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普遍采用的定价标准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将合法合规地审慎行使和履行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发行人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三、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向发行人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不当利益或收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其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公司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公司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4、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将采取或接受本公司出具的《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中的措施。

五、本承诺函自本公司出具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航天投资、国华卫星、国华XXXX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承诺

“一、本公司/企业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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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企业将合法合规地审慎行使和履行作为发行人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股东的地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本公司/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发行人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三、本公司/企业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向发行人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不当利益或收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其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公司/企业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公司/企业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4、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五、本承诺函自本公司/企业出具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企业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一、本人/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下同)及本人/本人近亲属实际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本人近亲属实际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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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本人近亲属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

三、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发行人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四、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人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4、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五、本承诺函自本人出具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三)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的主要变化情况包括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变化导致关联方变化

报告期内,邮政集团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随着其下属控制企业的增加或减少导致公司关联方增加或减少。

2、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企业的变化导致关联方变化

报告期内,中邮资本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随着其下属控制企业的增加或减少导致公司关联方增加或减少。

3、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化导致关联方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引入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华卫星和航天投资而相应导致与此相关的关联方变化。

4、关联自然人变化导致关联方变化

报告期内,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化,从而相应导致关联自然人变化以及关联自然人相关的关联方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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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一、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

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一)产品/服务特点

公司作为国内智能物流装备制造行业具有领先地位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长期深行业,具备为终端客户提供多种应用场景下的定制化、专业化和智能化的智能物流系统和技术服务能力,产品可应用于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多个领域。公司还自主研发各类先进特种车辆,为下游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车型,充分满足客户在不同场景下的多样化需求。随着下游行业产业升级的持续推进,终端客户对智能物流系统及智能专用车产品功能、性能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产品能否持续满足客户需求,保持并扩大现有产品优势,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与盈利能力。

(二)外部市场环境

1、国家政策利好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鼓励性政策,创造了稳定、积极的发展环境,为智能物流设备制造行业在我国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司能否积极把握国家政策红利和产业升级背景下的发展机遇,不断巩固现有市场地位并提升市场份额,是影响盈利能力的因素之一。

2、下游市场需求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分布在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行业。下游客户所在行业渗透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大多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关度较高。如果宏观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导致下游产业增速放缓,

1-1-196

可能造成下游客户业务规模下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减少,进而对公司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下降,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我国人力成本快速上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下游人力密集型的行业客户成本负担,运用智能物流设备来替代人工需求是大势所趋,极大促进下游行业对智能物流设备需求提升。公司能否抓住下游行业去人工化趋势,满足客户降本增效需求,持续拓展新的市场与客户,是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行业竞争程度

我国智能物流装备市场仍处在快速增长阶段,行业参与者众多。随着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刺激新进入竞争者逐步增多,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的竞争力也不断提升,可能导致公司所面临的行业竞争加剧。公司能否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效保持核心技术领先优势,满足客户对智能物流系统功能、效率、可靠性、精度不断提高的要求,是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机械五金类、电气类、结构类、金属材料类、底盘类、低值易耗及辅助类、其他类等。原材料采购成本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采购价格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对下游客户的产品定价,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稳定的供货渠道,前述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采购价格未出现剧烈波动。公司致力于依靠技术创新、设计改进等方式控制材料成本,并持续提升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

(五)公司科技创新

公司属于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科技创新是行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862.70万元、7,604.00万元、8,422.95万元和2,999.8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9%、5.34%、4.09%和3.42%。经过持续的研发创新积累,公司在智能物流系统领域形成了丰富的科技成果,核心技术应用于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主要产品,极大提升产品性能和稳定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269项专利和160项软件著作权,数量位居同行业前列水平,突出的科技创新实力为公司持续增长铺就了坚实基础。公司未来科技创新成果能否与下游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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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融合并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技术变化和不断升级的标准,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东信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证和相关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变动是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因素之一。

二、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795.5548,170.7385,327.8124,575.01
应收票据-246.621,219.1683.60
应收账款36,118.2438,758.1243,192.0067,159.46
应收款项融资300.00434.86-100.00
预付款项3,857.862,630.101,540.261,744.68
其他应收款1,041.45953.40925.981,098.33
存货91,554.52100,693.4497,904.1148,233.88
合同资产37,353.9533,736.1426,906.97-
其他流动资产619.704,401.205,193.392,442.10
流动资产合计187,641.27230,024.62262,209.68145,437.06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203.08209.34221.86234.38
固定资产4,524.464,778.383,870.834,477.68
在建工程24,663.5619,345.944,482.24297.12
使用权资产3,162.371,962.23--
无形资产7,626.697,683.362,536.952,634.71
长期待摊费用26.1130.349.6711.67
递延所得税资产2,971.303,172.793,141.862,276.29
其他非流动资产5,484.247,157.046,050.0534.96

1-1-198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48,661.8144,339.4220,313.469,966.82
资产总计236,303.09274,364.03282,523.14155,403.8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916.8917,021.47
应付票据8,512.492,034.905,587.452,991.43
应付账款54,721.7968,488.8166,619.3742,331.37
预收款项---28,517.72
合同负债34,825.7867,849.4266,972.46-
应付职工薪酬3,282.896,349.056,829.218,565.91
应交税费1,364.631,068.621,147.081,381.48
其他应付款6,295.736,303.3110,752.9011,329.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41.071,156.53--
其他流动负债234.391,144.661,287.9988.00
流动负债合计110,478.77154,395.30175,113.36112,227.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525.17989.00--
租赁负债2,265.87864.35--
预计负债2,226.882,902.021,877.151,660.23
递延收益283.82381.03272.01303.88
非流动负债合计10,301.735,136.412,149.161,964.11
负债合计120,780.51159,531.71177,262.53114,191.44
股东权益:
股本10,200.0010,200.007,672.515,000.00
资本公积74,631.5274,631.5273,178.9216,302.56
专项储备934.10912.83710.18586.01
盈余公积3,211.753,211.753,354.833,354.83
未分配利润26,545.2125,876.2220,344.1815,969.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15,522.58114,832.32105,260.6141,212.44
股东权益合计115,522.58114,832.32105,260.6141,212.4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36,303.09274,364.03282,523.14155,403.88

1-1-19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87,749.25205,762.87142,529.68122,460.30
减:营业成本77,183.47172,905.95113,648.3694,586.47
税金及附加287.36712.111,010.261,249.91
销售费用2,446.656,050.785,154.016,391.37
管理费用3,245.837,469.807,855.967,476.49
研发费用2,999.838,422.957,604.005,862.70
财务费用-186.36-26.15852.03406.04
其中:利息费用42.28166.34957.05487.45
利息收入254.51290.12133.10107.09
加:其他收益195.56885.751,223.65334.61
投资收益--0.0826.7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3.521,358.96-2,244.66-1,065.2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6.10-2,179.78-1,401.51-644.3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51.08
二、营业利润2,067.6310,292.373,980.485,140.16
加:营业外收入32.0185.73372.00183.21
减:营业外支出9.03104.4856.8522.48
三、利润总额2,090.6110,273.624,295.635,300.89
减:所得税费用484.72904.57-79.50251.77
四、净利润1,605.909,369.064,375.135,049.1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1,605.909,369.064,375.135,049.12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5.909,369.064,375.135,049.1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605.909,369.064,375.135,049.12

1-1-200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605.909,369.064,375.135,049.1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0.160.92--
稀释每股收益(元)0.160.9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4,768.77230,419.31199,859.10148,497.01
收到的税费返还5,254.20194.8350.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58.255,049.223,947.844,010.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381.22235,663.36203,857.11152,507.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6,115.64187,186.15151,372.91102,478.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423.7829,422.8826,637.6321,596.33
支付的各项税费3,287.004,602.229,770.0012,095.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19.018,872.687,599.007,730.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0,045.43230,083.92195,379.54143,900.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64.215,579.448,477.588,607.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0826.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8918.749.044.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918.749.1230.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871.3723,477.285,265.79734.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71.3723,477.285,265.79734.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65.48-23,458.54-5,256.67-703.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9,548.8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585.176,000.0056,900.0027,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85.176,000.00116,448.8727,000.00

1-1-201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904.0058,000.002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53.93111.14861.55472.3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0.544,102.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34.4825,117.5958,861.5522,472.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0.69-19,117.5957,587.324,527.6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82-5.510.90-1.4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31,375.17-37,002.2160,809.1312,430.29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8,170.7385,172.9424,363.8111,933.52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795.5548,170.7385,172.9424,363.81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230.7639,491.7971,319.1416,239.21
应收票据-235.22809.50-
应收账款19,496.7624,632.3019,948.7641,812.57
应收款项融资300.0034.86--
预付款项2,187.742,560.95565.971,273.93
其他应收款35,011.6527,449.14735.40837.48
存货58,026.6348,072.5749,828.7727,181.09
合同资产20,945.1118,930.1219,138.94-
其他流动资产407.262,808.204,867.942,409.72
流动资产合计150,605.91164,215.15167,214.4389,754.0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9,289.659,289.659,289.659,289.65
固定资产687.06692.461,023.661,842.71
在建工程-73.2353.46-
使用权资产2,134.86648.89--

1-1-202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无形资产488.93439.5265.9244.63
长期待摊费用19.4422.68--
递延所得税资产2,065.622,261.152,323.251,693.23
其他非流动资产2,921.623,949.664,425.89-
非流动资产合计17,607.1817,377.2417,181.8312,870.22
资产总计168,213.09181,592.39184,396.26102,624.2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910.6712,016.30
应付票据3,230.50119.401,592.19-
应付账款34,651.1342,214.3231,332.0522,786.00
预收款项---21,344.83
合同负债27,703.5132,508.1338,417.72-
应付职工薪酬1,635.734,260.814,424.246,526.92
应交税费1,065.6220.88747.73613.02
其他应付款5,850.635,909.577,008.628,013.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43.29592.84--
其他流动负债150.37160.68195.86-
流动负债合计74,930.7785,786.6394,629.0771,300.4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752.6676.90--
预计负债481.171,132.481,068.21947.75
递延收益170.00250.00100.008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403.841,459.381,168.211,027.75
负债合计77,334.6187,246.0195,797.2872,328.24
股东权益
股本10,200.0010,200.007,672.515,000.00
资本公积82,536.7482,536.7481,084.1424,207.79
盈余公积17.6717.67160.75160.75
未分配利润-1,875.931,591.97-318.43927.45
股东权益合计90,878.4894,346.3888,598.9830,295.9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68,213.09181,592.39184,396.26102,624.22

1-1-203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20,981.6599,485.2971,556.4465,165.56
减:营业成本19,727.2588,141.9158,953.7851,459.67
税金及附加35.68226.10540.32752.39
销售费用969.832,654.813,053.114,508.92
管理费用2,008.015,001.425,870.445,513.93
研发费用958.183,510.463,354.182,349.39
财务费用-230.81-235.49537.61335.84
其中:利息费用59.04128.39740.73366.79
利息收入306.62456.56212.8433.58
加:其他收益96.10799.581,006.41-
投资收益-5,500.000.0826.7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13.69827.78-879.03-644.5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35.01-1,452.83-1,517.99-295.9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2,469.085,860.60-2,143.51-668.31
加:营业外收入2.9548.67301.3515.57
减:营业外支出0.0199.7633.746.11
三、利润总额-2,466.155,809.51-1,875.90-658.85
减:所得税费用64.8462.10-630.02-333.31
四、净利润-2,530.995,747.41-1,245.88-325.54
1.持续经营净利润-2,530.995,747.41-1,245.88-325.54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530.995,747.41-1,245.88-325.54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2,751.93102,270.1994,716.1784,635.31
收到的税费返还3,478.95194.83--

1-1-204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77.234,587.662,704.884,070.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108.12107,052.6897,421.0588,705.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550.7283,876.1175,172.8159,897.4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567.0112,448.2813,991.1210,627.70
支付的各项税费264.741,396.975,433.218,427.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51.776,921.345,422.415,849.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834.24104,642.70100,019.5584,802.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26.122,409.98-2,598.503,903.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0826.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2.971.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71.7826.7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24829.7587.4263.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24829.7587.4263.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24-816.78-85.63-36.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9,548.8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2,900.0022,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26.748,911.205,085.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26.748,911.20107,534.4322,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900.0044,000.001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36.9133.88702.13346.2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585.5231,242.985,011.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522.4342,176.8649,713.3315,346.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95.69-33,265.6657,821.106,653.7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02-0.02-0.700.8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25,261.02-31,672.4855,136.2610,521.12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491.7971,164.2716,028.015,506.89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230.7639,491.7971,164.2716,028.01

1-1-205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天健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以及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6-48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邮科技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一)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审计机构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审计机构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审计机构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

1)事项描述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为客户提供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辆。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42,529.68万元、

1-1-206

205,762.87万元以及87,749.25万元,其中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辆收入为132,051.37万元、193,638.60万元以及84,341.89万元。对于智能物流系统公司在智能物流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满足交付运行的条件,经过客户验证并取得验收单据时予以确认收入,对于智能专用汽车在车辆交付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审计机构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A.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B. 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识别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C. 通过走访重要客户,了解客户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过程、业务规模、采购产品的具体情况等,评价交易的真实性;

D.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进行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E.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采购订单、销售发票及验收单据等;

F.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项目验收结果;

G.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H.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2019年度

1)事项描述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为客户提供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辆。2019年度,

1-1-207

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22,460.30万元,其中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辆收入为113,238.07万元。

对于智能物流系统公司在智能物流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满足交付运行的条件,经过客户验证并取得验收单据时予以确认收入,对于智能专用汽车在车辆交付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审计机构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A.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B. 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C. 通过走访重要客户,了解客户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过程、业务规模、采购产品的具体情况等,评价交易的真实性;

D.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进行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E.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采购订单、销售发票及验收单据等;

F.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项目验收结果;

G.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H.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77,212.17万元,坏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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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为人民币10,052.71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7,159.4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8,976.12万元、32,975.44万元,坏账准备及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5,784.13万元、6,068.47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43,192.00万元、26,906.97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4,004.32万元、39,552.13万元,坏账准备及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5,246.20万元、5,815.99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8,758.12万元、33,736.14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1,276.87万元、43,316.19万元,坏账准备及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5,158.63万元、5,962.24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6,118.24万元、37,353.95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及减值损失;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及减值损失。

由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审计机构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审计机构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及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

1-1-209

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及减值损失的计算是否准确;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7)检查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营业收入、税前利润直接相关项目金额情况或占所属报表项目金额的比重情况。结合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水平,确定以报告期各期税前利润的5%作为公司合并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1-1-210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序号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1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2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

1-1-211

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智能物流装备系统

公司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合同或协议,基于合同条款及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规定,在智能物流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满足交付运行的条件,经过客户验证并取得验收单据时予以确认收入。

2)智能专用汽车

公司智能专用汽车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智能专用汽车销售合同或协议,基于合同约定条款,在车辆交付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

3)备品备件销售和提供维修服务

公司向客户销售备品备件和提供维修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备品备件交付给客户并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在维修服务已经完成并取得收款权利时

1-1-212

确认收入。

2、2019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智能物流装备系统业务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合同或协议,基于合同条款及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规定,在智能物流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满足交付运行的条件,经过客户验证并取得验收单据时予以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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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能专用汽车业务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智能专用汽车销售合同或协议,基于合同约定条款,在车辆交付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3)备品备件销售和提供维修服务公司在备品备件交付给客户并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在维修服务已经完成并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二)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四)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五)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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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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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1-1-216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

1-1-217

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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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关联方(本公与本公司的关联方关系本公司合并范围内不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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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司合并范围内)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关联方(本公司合并范围内)与本公司的关联方关系本公司合并范围内不计提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关联方(本公司合并范围内)与本公司的关联方关系本公司合并范围内不计提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30.0030.00
3-4年50.0050.00
4-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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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六)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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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七)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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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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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5-405.002.38-19.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009.50-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19.00-31.67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4-55.0019.00-23.75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4-205.004.75-23.75

(九)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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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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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摊销年限(年)
软件使用权2-10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二)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四)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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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十五)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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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六)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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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十七)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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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情况及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0年1月1日
应收账款671,594,591.64-374,609,184.39296,985,407.25
合同资产-321,443,313.04321,443,313.04
其他非流动资产349,638.0053,165,871.3553,515,509.35
预收账款285,177,164.93-285,177,164.93-
合同负债-282,465,287.62282,465,287.62
其他流动负债880,000.002,711,877.313,591,877.31

2、执行新租赁准则的情况及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12,006,177.4212,006,177.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683,441.102,683,441.10
租赁负债-9,322,736.329,322,7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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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编制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经天健出具的《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6-486号)鉴证。

报告期内,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81--2.151.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7.17916.201,243.61323.9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0.0826.7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3.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17-63.75280.15160.7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8.3914.5615.0410.68
合计221.54867.001,536.73523.17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19.35130.05230.5178.48
归属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202.19736.951,306.22444.69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各类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444.69万元、1,306.22万元、736.95万元和202.1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604.42万元、3,068.91万元、8,632.10万元和1,403.71万元。

八、主要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6%、9%、10%、13%、16%

1-1-231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5%、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1%、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中邮科技15.00%15.00%15.00%15.00%
广东信源15.00%15.00%15.00%15.00%
信源智能25.00%25.00%25.00%25.00%

(二)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相关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中邮科技

公司于2017年10月取得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11003076),有效期三年,自2017年至2019年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于2020年向主管部门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材料,于2020年11月取得更新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1004035),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公司自2020年至2022年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广东信源

广东信源于2017年11月取得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744001401),有效期三年,自2017年至2019年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

1-1-232

得税。广东信源于2020年向主管部门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材料,于2020年12月取得更新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001330),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广东信源自2020年至2022年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税收优惠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204.821,021.78426.17530.09
利润总额2,090.6110,273.624,295.635,300.89
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9.80%9.95%9.92%10.00%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因税收政策产生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9.92%、9.95%和9.80%,占比较低,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如果未来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条件发生变化不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要求,公司将可能无法持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将对公司未来盈利水平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701.491.501.30
速动比率(倍)0.870.840.940.87
资产负债率(合并)51.11%58.15%62.74%73.4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5.97%48.04%51.95%70.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1.3311.26--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042.491.791.65
存货周转率(次/年)0.781.711.541.9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526.0113,561.027,124.377,469.58
利息保障倍数(倍)37.7781.537.4415.32

1-1-2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605.909,369.064,375.135,049.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403.718,632.103,068.914,604.42
研发投入占比营业收入的比例3.42%4.09%5.34%4.7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10.5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3.08-3.63--

1、公司于2021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因此2019年和2020年不适用每股财务指标。

2、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100%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账面余额平均值+合同资产期初期末账面余额平均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账面余额平均值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该处利息费用指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不包括利息资本化金额)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费用(该处利息费用包括利息资本化金额)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3、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的数据未年化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报告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1-6月1.39%0.160.16
2021年8.51%0.920.92
2020年9.03%--
2019年13.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2022年1-6月1.21%0.140.14
2021年7.84%0.850.85
2020年6.34%--
2019年11.93%--

1-1-234

注:公司于2021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因此2019年和2020年不适用每股财务指标

十、分部会计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企业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物流系统及智能专用车的生产与销售,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并评估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结构、地区分布的主营业务收入分析参见本节“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87,749.25205,762.87142,529.68122,460.30
营业毛利10,565.7732,856.9328,881.3327,873.83
营业利润2,067.6310,292.373,980.485,140.16
利润总额2,090.6110,273.624,295.635,300.89
净利润1,605.909,369.064,375.135,049.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5.909,369.064,375.135,049.12

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由2019年的122,460.30万元增长至2021年的205,762.87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9.6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2019年的5,049.12万元增长至2021年的9,369.06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6.22%。公司所处行业具有典型的季节性特征,营业收入实现一般集中于下半年,因此,2022年1-6月的收入与利润情况与完整年度不具有可比性。

2022年1-6月,公司主要经营成果指标与2021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1-1-235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1-6月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87,749.25134,763.80-34.89%
营业毛利10,565.7717,362.24-39.15%
营业利润2,067.633,721.81-44.45%
利润总额2,090.613,616.68-42.20%
净利润1,605.903,035.96-47.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5.903,035.96-47.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3.712,407.57-41.70%

注: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749.2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89%;实现净利润1,605.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10%。公司2022年1-6月收入和净利润有所下滑,主要系(1)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多点散发,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北京、广州均存在因疫情管控导致生产经营受限的情形,特别是上海地区受疫情影响尤为严重。公司部分项目实施周期延长、实施成本增加,交付和验收进度亦有所延迟,2022年上半年的业绩表现因此受到一定影响;(2)2021年1-6月同期收入和净利润基数较大。公司销售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下半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高于上半年度。但是,2021年部分收入金额较大的智能物流系统项目于上半年完成验收,导致2021年上半年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例亦高于往年。

尽管2022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是,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保持稳定,未出现对公司管理及研发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行业政策、税收政策均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公司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预计公司2022年下半年业绩将有所反弹。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1-1-236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86,382.3598.44%200,069.2797.23%137,189.4196.25%118,177.3596.50%
其他业务收入1,366.901.56%5,693.612.77%5,340.283.75%4,282.953.50%
合计87,749.25100.00%205,762.87100.00%142,529.68100.00%122,460.30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专用车运营及租赁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8,177.35万元、137,189.41万元、200,069.27万元和86,382.3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50%、96.25%、97.23%和98.44%,主营业务突出,占比较为稳定。2020年和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同比增速分别达到16.09%和45.83%。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物流系统80,054.3192.67%183,883.9691.91%115,784.5984.40%103,017.5687.17%
其中:智能分拣系统19,167.3422.19%93,146.4746.56%66,593.3448.54%60,934.0651.56%
智能传输系统60,886.9770.49%90,737.4945.35%49,191.2535.86%42,083.5035.61%
智能专用车4,287.584.96%9,754.654.88%16,266.7811.86%10,220.528.65%
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2,040.462.36%6,430.663.21%5,138.043.75%4,939.284.18%
合计86,382.35100.00%200,069.27100.00%137,189.41100.00%118,177.35100.00%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物流系统、智能专用车、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其中智能物流系统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1)智能物流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物流系统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19年、2020年、2021年

1-1-237

和2022年1-6月智能物流系统销售收入分别为103,017.56万元、115,784.59万元、183,883.96万元和80,054.31万元,2019-2021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3.60%。报告期内,智能物流系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7.17%、84.40%、91.91%和92.67%。

2021年,随着公司与顺丰、京东等客户合作关系的加深,以及顺丰等客户在转运中心等相关智能传输系统方面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智能传输系统收入金额和占比均有较大提升。

2022年1-6月,智能传输系统收入占比大幅上升及智能分拣系统收入占比大幅下降,主要系1)发行人业务销售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般集中于下半年交付验收并确认收入。上半年的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较小,收入结构易受个别项目影响,与全年的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差异;2)顺丰等客户在转运中心等相关智能传输系统方面的需求快速增长,且发行人2021年顺利中标顺丰华南、东南、华中等区域的伸缩机年度框架协议项目,较多伸缩机设备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验收;3)发行人内部各主体对不同类型项目的生产实施有所侧重,2022年上半年受上海等地疫情影响,主要由公司上海总部和北京分公司所执行的部分智能分拣系统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进度有所延误,相关项目预计将于下半年完成验收和确认收入。因此,2022年半年度的产品结构不具有代表性,与全年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物流系统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受益于以下因素:

①快递物流和电子商务等下游行业迅速发展,驱动智能物流系统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近年来,快递、电商、烟草、机场等各行业内企业对智能化、自动化升级改造的需求持续增加,并积极通过应用智能化、自动化的物流系统提升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尤其是快递物流和电子商务行业伴随业务量迅速提升,成为驱动智能物流系统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为解决人工分拣效率低下的问题,避免在“双11”“双12”等业务高峰时因包裹激增而导致的“爆仓”现象,以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韵达、中通等为代表的国内头部企业纷纷在其分拣中心建设智能化物流系统,以节省物流中转过程中的人工操作成本和提高物流效率。

1-1-238

②技术领先、稳定可靠的产品优势为市场开拓奠定坚实基础

智能物流分拣和传输系统作为快递行业自动化物流系统的核心设备,客户对系统的运行效率、可靠性、分拣准确性要求较高。公司作为国内最早提供智能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凭借规范的管理、过硬的技术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及时的响应速度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产品和服务获得下游客户广泛认可,并逐渐积累起品牌影响力,客户合作关系深化,订单规模持续增加。与此同时,公司也在密切追踪客户需求和行业前沿技术,持续开展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巩固技术优势,加快产品创新,响应现有客户不断变化的最新需求,并进一步开拓新客户和扩大下游应用领域。公司服务的客户包括邮政集团、顺丰、韵达、德邦等国内快递快运行业的龙头企业,京东等国内电子商务领域的领军企业,产品在快递、快运物流、电子商务等行业均已实现规模应用。2)智能专用车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专用车销售收入分别为10,220.52万元、16,266.78万元、9,754.65万元和4,287.5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65%、11.86%、4.88%和4.96%。2020年智能专用车收入有较大增长,主要是因为下游物流行业加快绿色转型,尤其是长途干线运输方面使用更多节能环保车型,向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绿色物流转变,邮政集团等客户出于该等业务需要增加了对公司智能专用车的采购。

3)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

公司为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客户提供备品备件销售、技术服务、维修等增值服务。报告期内,伴随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品牌效应、综合竞争力及客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相关业务收入亦相应增加,各期分别为4,939.28万元、5,138.04万元、6,430.66万元和2,040.4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8%、

3.75%、3.21%和2.36%。

(2)主营业务收入按市场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1-1-23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中国大陆86,382.35100.00%195,443.1797.69%137,000.9599.86%115,471.6897.71%
境外地区 (含中国港澳台)--4,626.102.31%188.460.14%2,705.672.29%
合计86,382.35100.00%200,069.27100.00%137,189.41100.00%118,177.3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中国大陆,占比分别为97.71%、99.86%、

97.69%和100.00%。公司海外市场拓展取得了一定进展,海外地区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韩国、泰国、日本、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按季度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28,981.7333.55%70,798.6035.39%31,646.8323.07%18,634.9815.77%
第二季度57,400.6266.45%61,950.7030.96%26,310.5719.18%21,088.1917.84%
第三季度--8,781.084.39%17,505.8412.76%13,640.5711.54%
第四季度--58,538.8829.26%61,726.1744.99%64,813.6154.84%
合计86,382.35100.00%200,069.27100.00%137,189.41100.00%118,177.35100.00%

2019年至2021年,公司第三、四季度合计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9%、57.75%和33.65%。公司销售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下半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高于上半年度,主要与公司下游客户的业务特征、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习惯相关。公司下游客户多处于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等行业,受“双十一”、“双十二”等电商购物节影响,物流分拣的高峰出现在下半年度。该等行业的客户在确定投资规划和固定资产投入时,一般会拟定于在上半年制定采购计划和开展招标或业务磋商,并要求采购的物流设备在“双十一”、“双十二”分拣高峰来临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投入运行。因此,项目的初验大多集中在下半年度,导致公司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季节性特征的原因符合下游行业采购惯例,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亦不存在重大差异。

1-1-240

2021年,公司下半年度收入占比低于其他年度,主要系当年部分收入金额较大的智能物流系统项目于2021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完成初验并确认收入,整体抬高了当年上半年业务收入比例。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主要系与邮政集团、顺丰等集团客户的交易中,因客户内部资金安排等原因,指定集团体系内公司或专户对外付款。该等结算方式符合集团客户通常商业实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二)》,上述情况可不纳入第三方回款比例统计。发行人其他类型的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小,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均低于1%,主要系部分客户出于内部资金安排或结算便捷性等原因,委托合作伙伴、员工等其他第三方代为支付,且具有合理商业背景。

(二)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76,418.0699.01%169,923.7798.28%110,625.6997.34%91,766.4197.02%
其他业务成本765.410.99%2,982.171.72%3,022.662.66%2,820.062.98%
合计77,183.47100.00%172,905.95100.00%113,648.36100.00%94,586.4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91,766.41万元、110,625.69万元、169,923.77万元和76,418.06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7.02%、97.34%、98.28%和99.01%,与公司营业收入结构相符。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物流系统71,292.7193.29%157,518.8692.70%92,494.2683.61%79,827.8986.99%

1-1-241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中:智能分拣系统18,234.8523.86%80,752.8847.52%53,588.8748.44%47,068.0051.29%
智能传输系统53,057.8569.43%76,765.9845.18%38,905.3935.17%32,759.9035.70%
智能专用车3,936.075.15%8,645.935.09%15,256.2113.79%9,109.119.93%
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1,189.281.56%3,758.982.21%2,875.222.60%2,829.413.08%
合计76,418.06100.00%169,923.77100.00%110,625.69100.00%91,766.4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的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相匹配,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主营业务成本按构成要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构成要素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66,099.5286.50%145,876.1985.85%92,994.9684.06%74,105.6980.75%
直接人工6,025.317.88%12,451.687.33%8,598.417.77%9,807.1910.69%
制造费用4,293.235.62%11,595.906.82%9,032.328.16%7,853.538.56%
合计76,418.06100.00%169,923.77100.00%110,625.69100.00%91,766.4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其中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在80%以上,是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要素相对稳定,各期略有波动,主要系智能物流系统属于非标准品,需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设计定制,不同类别产品差异较大,同一类别产品因客户需求差异,不同项目之间的设备配置方式、电控系统设计方案、安装工程量等亦存在一定程度差异。

(三)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1-1-242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物流系统8,761.6082.92%26,365.1080.24%23,290.3380.64%23,189.6683.20%
其中:智能分拣系统932.488.83%12,393.5837.72%13,004.4745.03%13,866.0649.75%
智能传输系统7,829.1274.10%13,971.5142.52%10,285.8635.61%9,323.6033.45%
智能专用车351.513.33%1,108.723.37%1,010.573.50%1,111.403.99%
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851.178.06%2,671.688.13%2,262.827.83%2,109.877.57%
主营业务毛利合计9,964.2994.31%30,145.4991.75%26,563.7191.98%26,410.9494.75%
其他业务毛利601.495.69%2,711.448.25%2,317.628.02%1,462.895.25%
合计10,565.77100.00%32,856.93100.00%28,881.33100.00%27,873.8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金额分别为26,410.94万元、26,563.71万元、30,145.49万元和9,964.29万元,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75%、91.98%、91.75%和94.3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良好,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产品构成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智能物流系统10.94%14.34%20.12%22.51%
其中:智能分拣系统4.86%13.31%19.53%22.76%
智能传输系统12.86%15.40%20.91%22.16%
智能专用车8.20%11.37%6.21%10.87%
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41.71%41.55%44.04%42.72%
主营业务毛利率11.54%15.07%19.36%22.35%

(1)智能物流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物流系统的毛利率分别为22.51%、20.12%、14.34%和10.94%。智能物流系统下游客户主要为境内外快递物流、电商等行业内的大型企业,不同客户对智能物流设备的种类、规模及功能等需求存在差异,因此各项目的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物流系统业务的平均毛利率有所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科微至、

1-1-243

德马科技等同类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公司智能物流系统业务毛利率下滑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1)下游快递物流行业成本压力传导。快递物流头部企业为提升业务量和市场份额,价格竞争日趋激烈,单票收入承压,进而导致这些企业对成本控制更加严格,加强了采购价格管控和议价。智能物流系统作为快递物流企业重要资本性投入方向,亦受到下游行业传导而来的降价压力;2)智能物流系统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目前我国智能物流市场仍处在快速增长阶段,行业参与者众多,且新进竞争者不断增加,各家企业为稳固市场占有率、维护客户关系及顺利争取大客户的重要订单,价格竞争更加激烈;3)部分金属材料及相关制品采购成本上升。公司原材料主要为机械五金件、电气件、钢结构件等,材料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在80%以上,公司毛利率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供应链的运转造成较大冲击,2020年下半年全球大宗商品和工业品价格大幅上涨,公司采购的钢材、钢平台等钢结构件等材料价格均有所上涨,导致综合成本上升。

2022年1-6月,公司智能物流系统毛利率有所下滑,主要系受疫情及部分应用了新设备、新技术方案的顺丰大型项目影响。2022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多点散发,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所在地上海、北京、广州均存在因疫情管控导致生产经营受限的情形,特别是上海地区受疫情影响尤为严重,主要体现在员工居家办公或居家隔离导致停工停产、员工异地差旅受限影响项目现场实施、原材料供应短缺和采购周期延长、物资流通受阻等,从而导致项目实施周期延长,且实施成本增加。因此,2022年上半年智能物流系统(特别是主要由上海总部实施的智能分拣系统)毛利率受到一定影响。

同时,部分应用了新设备、新技术方案的重件交叉带分拣机项目和三层分拣系统项目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相关项目毛利率较低或为负毛利,影响2022年1-6月智能物流系统整体毛利率水平。该等项目在收入端,系客户首次应用同类型产品,参与投标的各家智能物流系统集成商为争取该等新型项目,彰显技术实力,巩固客户关系,价格竞争较为激烈。公司为了积累项目经验、迅速占领新产品市场和持续提升技术先进性,在投标报价阶段,也策略性地给予了较为优惠的报价。在成本端,因各项用料要求较高,材料成本较高。且公司出于保障设备的稳定可靠性或满足客户需求变更,对施工方案进行适当地细化和优化,导致材料耗用和人力投入较预期有所增加,成本上升。就客户需求变更导致的新增成本,公司正与客户就增补协议进行积极商谈,以获得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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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能专用车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专用车的毛利率分别为10.87%、6.21%、11.37%和8.20%,毛利率波动主要是因为产品结构变化。2020年公司半挂式智能专用车销量和销售收入提升较大,该类车型毛利率相对较低,导致当年度智能专用车业务的平均毛利率有所下降。

(3)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的毛利率分别为42.72%、44.04%、41.55%和

41.71%。该类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是因为通常具备较强的定制化特征,与公司的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业务相匹配,客户粘性较强,发行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相关业务单笔采购量小,客户对价格相对不敏感。

3、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主要来自于智能物流系统,各年度智能物流系统毛利占全部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87.80%、87.68%、87.46%和87.93%。目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智能物流系统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主要有中科微至、科捷智能、欣巴科技、德马科技、兰剑智能、今天国际、东杰智能、昆船智能、华昌达、天奇股份。为增强数据可比性,主要选取前述可比公司公开资料中与智能物流系统业务相近的产品毛利率作为比较标准。此外,目前国内尚无专门从事与公司智能专用车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相近业务的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比较业务/产品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2019年
中科微至主营业务(智能物流分拣系统及关键设备)18.82%28.54%38.34%42.55%
科捷智能主营业务(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制造系统、核心设备及信息化系统及解决方案)18.57%21.17%23.55%24.45%
欣巴科技主营业务(自动化物流系统)未披露21.61%20.50%21.13%
德马科技主营业务(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23.44%19.83%28.02%27.51%
兰剑智能智能仓储物流自动化系统未披露31.39%41.08%37.84%
今天国际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工业生产型物流系统23.84%20.92%26.34%26.99%
东杰智能智能物流输送系统28.40%27.79%19.71%31.27%
昆船智能智能物流系统及装备未披露17.97%18.76%21.50%

1-1-245

可比公司比较业务/产品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2019年
华昌达自动化输送智能装配生产线、物流与仓储自动化设备系统9.91%10.31%17.43%18.98%
天奇股份智能仓储、散料输送设备、物流装备维保4.25%12.72%13.45%12.50%
平均值18.18%21.22%24.72%26.47%
中位值18.82%21.04%22.03%25.72%
公司智能物流系统毛利率10.94%14.34%20.12%22.51%

注1:数据来源于相关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年度报告,2022年1-6月均值数据由已披露的可比公司数据计算注2:今天国际报告期内改变收入结构分类,上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数据为其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毛利率情况,2019年数据为其工业生产型物流系统解决方案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物流系统的毛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发行人与科捷智能、欣巴科技等公司毛利率水平相对接近,略高于华昌达、天奇股份等公司,略低于中科微至、德马科技、兰剑智能、今天国际等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物流系统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之间存在差异,主要是产品具体应用领域、业务模式、下游客户结构、具体项目情况、用工成本等方面存在差异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产品具体应用领域不同、客户不同导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

智能物流系统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下游行业包括快递物流、电子商务、汽车、烟草、新能源、机械等多个领域,不同行业的行业景气程度、竞争格局、行业自动化水平以及盈利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且不同行业客户对智能物流系统的具体功能需求有所不同,导致智能物流系统在不同行业的定价存在差异,从而导致毛利率水平的差异。

公司与可比公司相近业务下游应用领域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比较业务/产品类别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中科微至主营业务(智能物流分拣系统及关键设备)快递物流、电子商务
科捷智能主营业务(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制造系统、核心设备及信息化系统及解决方案)快递物流、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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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比较业务/产品类别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欣巴科技主营业务(自动化物流系统)快递物流、电子商务、服装
德马科技主营业务(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快递物流、电子商务、服装、医药、烟草、新零售、智能制造
兰剑智能智能仓储物流自动化系统烟草、医药、电子商务、汽车
今天国际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工业生产型物流系统烟草、新能源、综超、石化、医药
东杰智能智能物流输送系统汽车、工程机械、物流仓储、食品饮料、电子商务、化工、烟草、医药、冶金
昆船智能智能物流系统及装备烟草、医药、零售、机械电子、汽车、食品饮料
华昌达自动化输送智能装配生产线、物流与仓储自动化设备系统汽车制造、工程机械、物流仓储、家电电子、现代养殖等
天奇股份智能仓储、散料输送设备、物流装备维保汽车后市场产业链
公司智能物流系统快递物流、电子商务

(2)具体项目情况存在差异

智能物流系统具有定制化、个性化等特点,受客户具体需求、场地规模、设计复杂程度、原材料采购成本、现场实施难度等多因素综合影响,不同项目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3)公司的用工成本相对较高

公司的主要经营地位于上海市、北京市和广州市,所在地区社会经济较为发达。相较于可比公司的主要经营地,公司主要经营地人员平均工资较高,导致公司用工成本较高。成本结构方面,2019年和2020年,公司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高于可比公司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比较业务人工成本 占比较业务成本的比例人工成本 占比较业务收入的比例
2021年2020年2019年2021年2020年2019年
中科微至主营业务3.73%3.19%2.77%2.67%1.97%1.59%
科捷智能主营业务7.19%6.36%8.97%5.67%4.87%6.77%
欣巴科技主营业务1.85%1.14%1.10%1.45%0.91%0.86%
德马科技主营业务11.21%7.77%7.89%8.99%5.59%5.72%
兰剑智能智能仓储物流自动化系统8.09%12.17%10.87%5.55%7.17%6.76%
均值-6.42%6.13%6.32%4.87%4.10%4.34%

1-1-247

可比公司比较业务人工成本 占比较业务成本的比例人工成本 占比较业务收入的比例
2021年2020年2019年2021年2020年2019年
发行人主营业务7.33%7.77%10.69%6.22%6.27%8.30%

注1:数据来源于相关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年度报告注2:除上表所列公司外,其他可比公司未披露比较业务的成本结构

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与上表所列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经营地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具体如下:

单位:元/月

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城市2021年2020年2019年
中邮科技上海市11,39614,55712,448
北京市16,79215,41914,434
广州市11,65010,8429,954
平均13,27913,60612,279
中科微至无锡市10,2339,3748,554
芜湖市7,6726,9246,587
平均8,9538,1497,571
科捷智能青岛市9,7068,8348,217
欣巴科技上海市11,39614,55712,448
南通市8,1907,6347,173
平均9,79311,0969,811
德马科技上海市11,39614,55712,448
湖州市8,5807,8387,212
平均9,98811,1989,830
兰剑智能济南市9,5508,7498,124
德州市6,5046,2495,878
平均8,0277,4997,001

注:数据来源为相关城市统计局发布信息,其中2021年上海市数据为城镇单位在岗(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如上表所示,公司主要经营地上海市、北京市和广州市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均显著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经营地的平均工资,导致整体用工成本偏高。

1-1-248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2,446.652.79%6,050.782.94%5,154.013.62%6,391.375.22%
管理费用3,245.833.70%7,469.803.63%7,855.965.51%7,476.496.11%
研发费用2,999.833.42%8,422.954.09%7,604.005.34%5,862.704.79%
财务费用-186.36-0.21%-26.15-0.01%852.030.60%406.040.33%
期间费用合计8,505.959.69%21,917.3810.65%21,465.9915.06%20,136.6016.44%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20,136.60万元、21,465.99万元、21,917.38万元和8,505.9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44%、15.06%、10.65%和9.69%。2019年至2021年,受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期间费用总额整体上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有所增长,但随着经营规模效应进一步凸显,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2022年1-6月,公司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上半年研发活动受疫情和项目计划等因素影响,研发投入暂时性较少,研发费用率暂时性下降。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售后服务费1,111.8645.44%3,451.1357.04%1,778.1234.50%1,846.6628.89%
职工薪酬1,033.2342.23%2,031.3033.57%2,526.2249.01%2,813.3044.02%
差旅费57.512.35%181.243.00%220.644.28%302.924.74%
业务费、广告宣传费及招投标费145.375.94%146.812.43%342.506.65%1,201.1818.79%
折旧费及租赁费20.320.83%60.871.01%63.221.23%67.721.06%
其他78.363.20%179.422.97%223.304.33%159.582.50%
合计2,446.65100.00%6,050.78100.00%5,154.01100.00%6,391.37100.00%

1-1-249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6,391.37万元、5,154.01万元、6,050.78万元和2,446.6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2%、3.62%、2.94%和2.79%。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相对较低,与公司客户相对集中,且主要通过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和招投标等方式获取项目订单的业务特征相匹配。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售后服务费和职工薪酬,报告期内前述两项费用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2.91%、83.51%、90.61%和87.67%。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及薪酬福利等。报告期内,职工薪酬略有下降,主要系:1)2020年国家出台了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优惠政策,导致当年度为员工支出的社会保险费金额有所下降;2)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出于经营需要基层员工数量增加,拉低了公司人员平均薪酬;3)报告期内,公司对标同行业或同地区平均薪酬水平,对人员薪资进行了调整。

公司产品经客户验收后,仍需提供一定期限的质保服务。在质保期内,公司为客户免费提供维修等服务。公司综合考虑历史期间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并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售后服务费计提标准,相应计提售后服务费。报告期内,随着完成验收的项目增加,按公司售后政策计提和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金额相应增加,分别为1,846.66万元、1,778.12万元、3,451.13万元和1,111.86万元。

(2)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中科微至3.99%3.08%3.64%2.70%
科捷智能9.65%4.97%5.22%7.82%
欣巴科技未披露3.75%3.12%2.36%
德马科技3.75%3.80%4.86%7.55%
兰剑智能6.14%8.27%8.10%7.80%
今天国际4.74%4.84%4.97%6.03%
东杰智能2.82%3.57%2.89%2.87%
昆船智能未披露3.85%4.49%5.40%
华昌达1.24%2.01%3.18%4.19%

1-1-250

公司简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天奇股份1.47%1.72%2.90%3.22%
均值4.22%3.99%4.34%5.00%
发行人2.79%2.94%3.62%5.22%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2022年1-6月均值数据由已披露的可比公司数据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5.22%、3.62%、2.94%和2.79%,与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1)公司业务收入规模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受业务规模效应和收入基数效应影响,销售费用率水平相对较低;(2)公司与部分可比公司下游客户群体存在差异。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快递和快运物流企业,该等行业集中度较高,且通常由客户总部统筹采购。公司业务主要以技术与服务驱动,多年积累下与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等下游行业头部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公司销售部门较为精简,用于业务拓展和客户维护所需要的销售人员数量和各类市场推广支出相对较少。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经营规模效应进一步凸显,公司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195.3667.64%5,338.6871.47%5,353.4768.15%5,746.4276.86%
折旧及摊销389.7212.01%792.0710.60%299.113.81%144.541.93%
中介机构费用156.534.82%400.085.36%691.848.81%189.992.54%
安全生产费157.324.85%275.793.69%232.102.95%203.792.73%
办公费53.271.64%179.382.40%147.551.88%158.982.13%
租赁费114.143.52%136.671.83%530.706.76%530.837.10%
差旅费7.650.24%50.560.68%57.150.73%99.081.33%
党组织工作经费47.131.45%44.850.60%82.981.06%109.291.46%

1-1-251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124.693.84%251.733.37%461.065.87%293.593.93%
合计3,245.83100.00%7,469.80100.00%7,855.96100.00%7,476.4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7,476.49万元、7,855.96万元、7,469.80万元和3,245.8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1%、5.51%、3.63%和3.70%。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在良好的费用控制与管理下整体金额较为稳定,且受益于规模效应,管理费用率水平有所下降。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中介机构费用和租赁费,报告期内前述费用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6.50%、83.71%、78.66%和75.98%。2020年,公司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产生财务顾问服务费用,因此当年度中介机构费用有所增加。2021年,租赁费有所下降,系自2021年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影响,原计入租赁费的部分项目结合合同条款及准则规定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相应的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计入“折旧与摊销”列报,公司2021年租赁费金额相应下降。

(2)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中科微至4.11%2.36%3.26%5.39%
科捷智能9.57%4.24%4.37%6.05%
欣巴科技未披露3.89%3.11%2.40%
德马科技4.93%5.49%7.83%5.83%
兰剑智能4.15%5.29%6.75%6.90%
今天国际5.87%6.10%7.23%8.83%
东杰智能7.18%7.42%6.69%8.63%
昆船智能未披露6.42%6.60%7.04%
华昌达4.05%10.42%8.44%15.27%
天奇股份5.80%5.99%5.57%7.03%
均值5.71%5.76%5.99%7.34%
发行人3.70%3.63%5.51%6.11%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2022年1-6月均值数据由

1-1-252

已披露的可比公司数据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6.11%、5.51%、3.63%和3.70%,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与公司人员业务规模、机构设置、业务模式、资产结构等因素有关:(1)公司业务收入规模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受业务规模效应和收入基数效应影响,管理费用率水平相对较低;(2)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提高管理信息化程度,管理费用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3)部分可比公司(如今天国际、东杰智能)的管理费用中包含了较大的折旧费用,而公司自有土地和房屋建筑物账面金额较低,每年折旧摊销费用较低。前述因素综合导致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064.4368.82%4,974.3659.06%4,107.7954.02%3,555.2960.64%
主要材料783.5926.12%2,817.6833.45%2,885.5437.95%1,713.1129.22%
测试费5.420.18%56.720.67%27.570.36%142.232.43%
差旅费15.730.52%106.581.27%140.611.85%104.241.78%
折旧和摊销86.332.88%100.251.19%94.591.24%107.581.83%
其他44.321.48%367.364.36%347.894.58%240.264.10%
合计2,999.83100.00%8,422.95100.00%7,604.00100.00%5,862.70100.00%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和主要材料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862.70万元、7,604.00万元、8,422.95万元和2,999.8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9%、5.34%、4.09%和3.42%。2019-2021年,研发投入总额呈逐年上升趋势,研发费用金额的变动与研发人员数量、研发项目数量、研发投入进度相关。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和研发费用率有所降低,主要系当期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北京、广州均存在因疫情管控导致生产经营受限的情形,部分研发项目进度有所延缓。同时,部分项目在上半年处于前期研发阶段,各项材料投入暂时性较少。前述因素导致2022

1-1-253

年1-6月研发投入暂时性减少。

智能物流系统行业竞争充分,公司需要持续保持较高的技术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针对客户需求不断改进和创新产品与服务方案,保持产品的先进性和稳定性,提升自身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增强盈利能力。因此,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持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加大对研发项目的资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投入金额逐年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形。

(2)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中科微至9.51%6.06%8.91%10.45%
科捷智能8.35%4.40%3.95%5.26%
欣巴科技未披露4.30%4.01%4.91%
德马科技5.58%4.78%6.44%5.37%
兰剑智能9.48%10.22%8.78%7.89%
今天国际4.51%5.71%6.44%7.43%
东杰智能4.00%4.17%4.03%4.75%
昆船智能未披露5.38%5.85%4.86%
华昌达0.82%1.34%4.39%3.88%
天奇股份3.89%5.27%4.10%4.00%
均值5.77%5.16%5.69%5.88%
发行人3.42%4.09%5.34%4.79%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2022年1-6月均值数据由已披露的可比公司数据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79%、5.34%、4.09%和3.42%,与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略低于可比公司主要出于以下原因:(1)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规模效应凸显,收入基数相对较大致使研发费用率略低;(2)中科微至研发费用率水平较高,主要系其报告期内对研发人员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相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3)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多年经营已沉淀了良好的技术与产品积累。

1-1-254

(3)研发费用分项目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总预算研发费用项目 进展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基于自适应无极变速+深度学习自主纠偏的物流分拣远程可视化集中管控服务平台684.00-173.99482.2616.82已结项
2重件交叉带分拣机523.05-454.14--已结项
3智能物流高速输送成套设备与系统集成的研究开发900.43148.40678.12--已结项
4货物智能整理排列的单件分离技术及关键设备研发625.76-504.83111.03-已结项
5移动分拣平台903.27---812.70已结项
6智能称重量方扫描伸缩输送机研发575.76-514.4536.30-已结项
7一种电动滚筒驱动的模块化分拣设备的研究与开发496.22--495.16-已结项
8套叠式多级变容展示车的研发360.82--339.0410.42已结项
9高速平面全方位转向输送设备的研究与开发500.00---498.04已结项
10装卸货无缝对接升降伸缩设备的研究与开发400.00---393.19已结项
11齿轮啮合链板式模组带输送设备的研究与开发786.89-393.90372.24-已结项
12车载链板式自动装卸设备的研究与应用453.00---450.54已结项
13车载可卸式自动搭建展台的研发与应用432.41--420.65-已结项
14摩擦驱动式斜转盘输送设备的研究与开发491.83--481.43-已结项
15一种应用于电商仓储往复式提升输送设备的研究与开发436.11-103.25332.73-已结项
16双翼开式移动分拣平台的研究开发410.00---404.31已结项
17多格口侧面自动装卸式轮胎运输车的研发407.70--389.039.30已结项
18分拣机新材料研究339.00-6.12306.63-已结项
19机场物流分流合流高效输送系统及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600.00176.25300.05--在研
20智能型可卸式文化演艺展示车的研发及应用示范600.00-486.63--已结项
21穿梭车货架系统662.00-219.31425.92-已结项
22分拣机平台化研究560.00-12.51545.99-已结项

1-1-255

序号项目总预算研发费用项目 进展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23创研中心2019年度早期预研项目329.40--17.47311.70已结项
24应用于快递电商矩阵及干线分拣的直线窄带分拣机研发600.17129.70381.40--在研
25快递包裹自动码垛装车系统的研发与应用539.14-380.97118.27-已结项
26智能型开合式宣传展示车研发369.80-354.74--已结项
27基于机器人的智能抓取及搬运技术在物流系统中的研发与应用747.86--403.60339.94已结项
28物流分拣输送可视化管理监控系统及其关键技术的研究616.59--300.91300.05已结项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42.28166.34957.05487.45
减:利息收入254.51290.12133.10107.09
减:汇兑损益3.58-5.510.90-2.92
手续费及其他29.4592.1328.9822.76
合计-186.36-26.15852.03406.04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406.04万元、852.03万元、-26.15万元和-186.3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3%、0.60%、-0.01%和-0.21%,占比较低。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2020年,公司借款利息支出较2019年增加469.59万元,主要系为支持业务发展,借款规模增加,导致利息支出金额上升。2021年财务费用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末完成增资并收到股东缴纳的出资款约5.95亿元。2021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节约财务费用,公司偿还了全部短期借款,且因货币资金增加,对应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也相应增加。2022年1-6月利息收入较高,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收益,于2021年末对部分常用银行账户增办了协定存款业务,利率高于活期存款利率,其他此前已办理的银行账户协定存款业务2022年经

1-1-256

与银行协商后利率也有所提高。

(五)利润表其他主要项目分析

1、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87.58537.92-1,811.92-951.4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9.76478.24-68.65-120.84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5.70342.80-364.097.00
合计43.521,358.96-2,244.66-1,065.24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065.24万元、-2,244.66万元、1,358.96万元和43.52万元,主要为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021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加强了对各类应收款项的回款管理,回收情况良好,期末余额较2020年末大幅下降,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减少。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46.26252.49-935.38-
存货跌价损失187.48-2,447.48-616.55-644.37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4.8815.22150.42-
合计56.10-2,179.78-1,401.51-644.37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根据财政部2020年12月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公司2020年起将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在资产减值损失中列报。2021年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系随着公司加强对应收款项的回收管理,期末合同资产余额较2020年末下降,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2021年存货跌价损失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存货期末余额增加,公司在执行减值测试后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2022年1-6月,存货跌价损失减少,主要

1-1-257

系根据公司与客户的最新协商及终止协议签署情况,前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消除,经评估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0.0826.76
合计--0.0826.7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6.76万元、0.08万元、0万元和0万元,系公司为提高资金日常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利用部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产生的收益。

4、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9.96830.211,156.74267.79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97.2140.9851.8756.1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8.3914.5615.0410.68
合计195.56885.751,223.65334.61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334.61万元、1,223.65万元、885.75万元和195.56万元,包括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核算的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报告期内,公司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基于自适应无极变速+深度学习自主纠偏的物流分拣远程可视化集中管控服务平台80.00---
电商物流自动卸车系统及其关键技术研究2.004.004.004.00

1-1-258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广东省现代物流分拣装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1.905.515.515.51
互联网+城市应急智能式排水抢险车的研发与应用-0.130.370.37
基于swap body技术的医疗废物运输车研发0.701.401.401.40
基于智能监控的纯电动冷链物流配送车厢设备的研发1.603.203.203.20
荔枝龙眼采后保质增值贮藏节能技术与装备0.210.430.430.43
物流输送分拣成套装备的研究与开发-1.813.853.85
智能自动分拣矩阵系统在现代电商快递行业中的示范应用研究10.7924.5124.5124.51
基于无线通信的物流稽核监管系统的研究与开发--0.461.00
可变容式智能化流动办公及展示类车辆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4.116.28
移动式机器人自动焊接生产线--4.043.99
广州市现代物流分拣装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61
合计97.2140.9851.8756.14

报告期内,公司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上海市普陀区产业发展专项补助-788.00853.00-
广州市天河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专项补助-25.05--
广州市天河区工业企业产值增长奖励-9.00--
稳岗补贴79.425.0661.758.58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0.39---
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0.151.40--
科技创新专项-专利资助-0.901.60-
残疾人就业中心发放超比例奖励-0.67--
广东省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经费-0.14--
广州市天河区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值补贴--73.6474.85
广州市天河区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补贴--3.0036.00
2019年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科技创新专项--50.00-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48.0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通过补贴--40.0032.00
广州市生产管控/生产协同I项目--20.00-

1-1-259

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以工代训专项补贴--5.75-
广州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50.00
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38.45
电商物流自动卸车系统及其关键技术研究---20.00
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贯标项目---5.00
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2.73
广州市发明专利补贴---0.18
合计79.96830.211,156.74267.79

5、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外收入32.0185.73372.00183.21
其中:无法支付款项--269.52139.53
政府补助-45.0035.00-
赔偿款13.0312.7546.307.59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4.812.72-10.13
其他14.1725.2521.1825.97
营业外支出9.03104.4856.8522.48
其中:对外捐赠--20.6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02.9125.319.68
其他9.031.5610.9312.8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83.21万元、372.00万元、85.73万元和32.01万元,主要为公司所清理的长期挂账且因对方主体注销等原因而无法支付的预收款项及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等。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2.48万元、56.85万元、104.48万元和9.03万元,主要为对外捐赠支出和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有限。

1-1-260

(六)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444.69万元、1,306.22万元、736.95万元和202.19万元。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明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报告期纳税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税项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税项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增值税期初未交数-3,612.21-2,807.58-1,956.56-178.15
本期应交数7,050.642,414.046,067.647,732.44
本期已交数2,565.523,218.676,918.669,510.85
期末未交数872.90-3,612.21-2,807.58-1,956.56
企业 所得税期初未交数177.38-62.49958.761,597.19
本期应交数283.231,147.43786.07730.74
本期已交数639.04907.561,807.321,369.17
期末未交数-178.43177.38-62.49958.76

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283.23935.49786.07730.74
递延所得税费用201.49-30.93-865.57-478.97
合计484.72904.57-79.50251.77

1-1-261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润总额2,090.6110,273.624,295.635,300.89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313.591,541.04644.34795.1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4.245.583.3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9.9784.21107.7054.31
年度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564.0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17.09-718.95-826.82-589.79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7.33-8.12-7.88
所得税费用484.72904.57-79.50251.77

3、税收政策变化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因税收政策重大变化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关于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参见本节“八、主要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之“(二)税收优惠”和“(三)税收优惠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十二、资产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化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87,641.2779.41%230,024.6283.84%262,209.6892.81%145,437.0693.59%
非流动资产48,661.8120.59%44,339.4216.16%20,313.467.19%9,966.826.41%
合计236,303.09100.00%274,364.03100.00%282,523.14100.00%155,403.8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55,403.88万元、282,523.14万元、274,364.03万元和236,303.09万元。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1-262

145,437.06万元、262,209.68万元、230,024.62万元和187,641.2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3.59%、92.81%、83.84%和79.41%。公司作为国内智能物流系统领域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聚焦设备研发和方案设计、系统和工程集成、项目实施和落地等环节。公司在确定项目方案后,根据方案需求采购各类材料和基础零部件进行加工和组装,并经集成、调试后形成满足各类定制化要求的系统集成产品。因此,公司的资产主要为存货、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占比相对较低。公司的资产结构与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业务模式相匹配,资产结构稳定、合理。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生产制造能力与技术研发实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自有生产和研发资源投入,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有所增加。

(二)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6,795.558.95%48,170.7320.94%85,327.8132.54%24,575.0116.90%
应收票据--246.620.11%1,219.160.46%83.600.06%
应收账款36,118.2419.25%38,758.1216.85%43,192.0016.47%67,159.4646.18%
应收款项融资300.000.16%434.860.19%--100.000.07%
预付款项3,857.862.06%2,630.101.14%1,540.260.59%1,744.681.20%
其他应收款1,041.450.56%953.400.41%925.980.35%1,098.330.76%
存货91,554.5248.79%100,693.4443.78%97,904.1137.34%48,233.8833.16%
合同资产37,353.9519.91%33,736.1414.67%26,906.9710.26%--
其他流动资产619.700.33%4,401.201.91%5,193.391.98%2,442.101.68%
流动资产合计187,641.27100.00%230,024.62100.00%262,209.68100.00%145,437.06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合同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合计为96.24%、96.61%、96.24%和96.9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1-1-26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1.30
银行存款16,790.9048,169.8385,172.9424,362.51
其他货币资金4.650.90154.87211.20
合计16,795.5548,170.7385,327.8124,575.01

公司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保函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4,575.01万元、85,327.81万元、48,170.73万元和16,795.5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90%、32.54%、20.94%和8.95%。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增长了247.21%,主要是由于当年收到股东支付的股权增资款5.95亿元。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减少了

43.55%,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节约财务费用,使用自有资金偿还了全部短期借款,且公司为投资建设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产生一定资金支出。2022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有所减少,主要系当期向供应商支付的采购款较多,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负,且在建的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亦产生一定投资支出。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48.321,156.43-
银行承兑汇票-224.00431.2288.00
账面余额合计-272.321,587.6588.00
坏账准备-25.70368.494.40
账面价值合计-246.621,219.1683.60

公司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88.00万元、1,587.65万元、272.32万元和0万元,公司按期末商业承兑汇票对应的连续计算的应收账款账龄,采用和应收账款一致的坏账计提比例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83.60万元、1,219.16万元、

246.62万元和0万元,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6%、0.46%、0.11%和0。

1-1-264

2020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增加,主要系随着业务发展及客户关系的加深,公司与部分信用资质较好的客户以承兑汇票方式结算。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随着部分大额应收票据到期承兑,公司应收票据余额有所减少。

3、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300.00434.86-100.00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并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将15家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相应余额由应收票据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列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100.00万元、0万元、434.86万元和300.00万元。

4、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1)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1,276.8744,004.3348,976.1277,212.17
合同资产账面余额43,316.1939,552.1332,975.44-
账面余额合计84,593.0683,556.4581,951.5777,212.1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6,118.2438,758.1243,192.0067,159.46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37,353.9533,736.1426,906.97-
账面价值合计73,472.1972,494.2670,098.9767,159.46
当期营业收入87,749.25205,762.87142,529.68122,460.30
当期末流动资产187,641.27230,024.62262,209.68145,437.06
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96.40%40.61%57.50%63.05%
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39.16%31.52%26.73%46.18%

1-1-26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77,212.17万元、81,951.57万元、83,556.45万元和 84,593.0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05%、

57.50%、40.61%和96.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下游客户多处于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等行业,受客户的业务特征、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习惯影响,公司项目的验收大多集中在下半年度,导致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确认的收入和应收账款较高。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增加4,739.40万元,增幅

6.14%,与收入增长趋势相匹配。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和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品牌声誉、市场影响力等的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不断巩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加深,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持续改善。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50,425.3259.61%57,486.1668.80%49,172.1060.00%57,241.6074.14%
1年至2年19,080.7922.56%10,527.4412.60%20,330.5524.81%8,340.4310.80%
2年至3年11,068.4913.08%10,988.8413.15%4,866.975.94%4,489.915.82%
3年至4年1,810.852.14%1,632.981.95%2,924.643.57%3,121.944.04%
4年至5年169.510.20%1,372.401.64%1,110.441.35%2,866.083.71%
5年以上2,038.092.41%1,548.641.85%3,546.874.33%1,152.211.49%
合计84,593.06100.00%83,556.45100.00%81,951.57100.00%77,212.1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龄主要集中在2年以内,账龄在2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84.94%、84.81%、81.40%和82.17%,账龄结构与公司的业务模式相匹配。

1-1-266

(3)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83,393.0398.58%10,045.2912.05%
单项计提1,200.031.42%1,075.5789.63%
合计84,593.06100.00%11,120.8713.15%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82,353.4298.56%9,983.6212.12%
单项计提1,203.031.44%1,078.5789.65%
合计83,556.45100.00%11,062.1913.24%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81,947.78100.00%11,848.8114.46%
单项计提3.790.00%3.79100.00%
合计81,951.57100.00%11,852.6014.46%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77,208.38100.00%10,048.9213.02%
单项计提3.790.00%3.79100.00%
合计77,212.17100.00%10,052.7113.02%

(4)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1-1-267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占比
2022年6月30日
1邮政集团20,033.4648.53%
2顺丰15,203.9836.83%
3京东2,317.825.62%
4韵达1,553.663.76%
5华为378.180.92%
合计39,487.1095.66%
2021年12月31日
1邮政集团22,578.1651.31%
2顺丰9,327.3621.20%
3京东5,578.4112.68%
4德邦2,422.525.51%
5韵达1,050.852.39%
合计40,957.2993.09%
2020年12月31日
1邮政集团33,567.3768.54%
2顺丰6,441.3913.15%
3京东4,154.978.48%
4广东智通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970.631.98%
5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688.251.41%
合计45,822.6193.56%
2019年12月31日
1邮政集团44,717.5157.92%
2顺丰14,855.2519.24%
3京东8,971.4411.62%
4韵达1,754.012.27%
5广东智通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1,455.941.89%
合计71,754.1492.94%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前五大客户主要为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等国内物流龙头,信用资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1-1-268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日常经营预付供应商的采购货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分别为1,744.68万元、1,540.26万元、2,630.10万元和3,857.8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0%、0.59%、1.14%和2.06%,占比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的账面余额整体上随着经营规模和采购规模的扩大而有所增加。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占比
1广州北方机电发展有限公司760.8919.72%
2范德兰德物流自动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254.406.59%
3金锋馥(滁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2.017.05%
4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5.255.58%
5北京海益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12.395.51%
合计1,714.9344.45%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押金保证金1,152.421,014.851,333.531,451.23
应收暂付款7.17-12.3230.12
备用金31.1613.6759.8326.39
其他119.95124.36198.02199.67
账面余额合计1,310.691,152.881,603.701,707.41
减:坏账准备269.24199.48677.72609.07
账面价值1,041.45953.40925.981,098.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98.33万元、925.98万元、953.40万元和1,041.4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6%、0.35%、0.41%和0.56%,占比较小,主要由押金保证金、员工备用金等构成。

1-1-269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同履约成本81,620.8587.31%93,059.9089.90%94,516.0195.48%--
在产品------45,883.3493.52%
原材料11,851.5312.68%10,430.6710.08%4,446.104.49%3,103.876.33%
委托加工物资8.040.01%19.040.02%27.420.03%74.270.15%
账面余额合计93,480.42100.00%103,509.61100.00%98,989.53100.00%49,061.4910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1,925.90-2,816.17-1,085.42-827.60-
账面价值91,554.52-100,693.44-97,904.11-48,233.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8,233.88万元、97,904.11万元、100,693.44万元和91,554.5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16%、37.34%、43.78%和48.79%。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存货余额的增长主要系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各期末合同履约成本/在产品相应增加。2022年6月末,公司存货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业务存在一定季节性特征,生产经营的高峰期通常集中在下半年。同时,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北京、广州均存在因疫情管控导致生产经营受限的情形,部分项目实施时间和进度有所延迟,合同履约成本当期增加额小于因项目验收及确认收入而结转的金额,导致期末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余额有所下降。

公司存货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在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合同履约成本/在产品账面余额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3.52%、95.48%、89.90%和87.31%。合同履约成本和在产品占比较高与公司的业务模式及产品性质有关。公司智能物流系统业务的定制化程度较高,主要在客户现场完成组装、调试等工作,具有一定的执行周期,尚未验收的项目于合同履约成本/在产品科目进行核算,因此合同履约成本和在产品余额占比较高。

公司在各报告期末定期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公司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并以可得到的资料作为估计的基础,其中包括存货的预计出售价格等。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

1-1-270

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过存货跌价测试,报告期内,公司分别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827.60万元、1,085.42万元、2,816.17万元和1,925.90万元。2022年1-6月,存货跌价准备有所下降,主要系前期计提的部分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转销或转回。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待抵扣及未认证进项税额227.974,184.994,765.252,442.10
预缴企业所得税391.72216.21428.14-
合计619.704,401.205,193.392,442.1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及未认证进项税额和预缴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442.10万元、5,193.39万元、4,401.20万元和619.7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8%、1.98%、1.91%和0.33%。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203.080.42%209.340.47%221.861.09%234.382.35%
固定资产4,524.469.30%4,778.3810.78%3,870.8319.06%4,477.6844.93%
在建工程24,663.5650.68%19,345.9443.63%4,482.2422.07%297.122.98%
使用权资产3,162.376.50%1,962.234.43%----
无形资产7,626.6915.67%7,683.3617.33%2,536.9512.49%2,634.7126.43%
长期待摊费用26.110.05%30.340.07%9.670.05%11.670.12%
递延所得税资产2,971.306.11%3,172.797.16%3,141.8615.47%2,276.2922.84%
其他非流动资产5,484.2411.27%7,157.0416.14%6,050.0529.78%34.960.35%
非流动资产合计48,661.81100.00%44,339.42100.00%20,313.46100.00%9,966.82100.00%

1-1-271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五项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7.53%、98.86%、95.03%和93.03%。

1、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对外出租的闲置房产,坐落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燕路。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34.38万元、221.86万元、209.34万元和203.0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5%、1.09%、0.47%和0.42%,占比较低。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263.60263.60263.60263.60
累计折旧60.5254.2641.7429.22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203.08209.34221.86234.38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4,524.464,778.383,870.834,476.71
固定资产清理---0.97
合计4,524.464,778.383,870.834,477.68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不含固定资产清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账面原值合计12,517.91100.00%12,235.65100.00%10,348.69100.00%9,668.86100.00%
房屋及建筑物1,349.2710.78%1,349.2711.03%1,349.2713.04%1,349.2713.95%
机器设备6,512.0452.02%6,464.6752.83%5,559.1453.72%5,206.7053.85%

1-1-272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运输设备3,240.5425.89%3,088.1625.24%2,453.1723.71%2,142.0822.15%
电子设备1,090.688.71%1,009.318.25%648.196.26%678.637.02%
其他设备325.372.60%324.242.65%338.913.27%292.193.02%
累计折旧合计7,943.38100.00%7,407.20100.00%6,427.78100.00%5,142.08100.00%
房屋及建筑物731.109.20%720.179.72%698.3010.86%676.4313.15%
机器设备4,316.8854.35%4,076.9855.04%3,505.3554.53%2,571.9750.02%
运输设备2,026.7725.52%1,818.6724.55%1,521.9523.68%1,264.6524.59%
电子设备583.217.34%514.776.95%429.026.67%419.678.16%
其他设备285.403.59%276.613.73%273.174.25%209.364.07%
减值准备合计50.08100.00%50.08100.00%50.08100.00%50.08100.00%
房屋及建筑物50.08100.00%50.08100.00%50.08100.00%50.08100.00%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设备--------
账面价值合计4,524.46100.00%4,778.38100.00%3,870.83100.00%4,476.71100.00%
房屋及建筑物568.0912.56%579.0312.12%600.9015.52%622.7713.91%
机器设备2,195.1648.52%2,387.6949.97%2,053.7953.06%2,634.7358.85%
运输设备1,213.7726.83%1,269.4926.57%931.2224.06%877.4319.60%
电子设备507.4711.22%494.5410.35%219.185.66%258.965.78%
其他设备39.970.88%47.631.00%65.741.70%82.821.85%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476.71万元、3,870.83万元、4,778.38万元和4,524.4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93%、19.06%、10.78%和9.30%。2020年,公司基于业务需要购置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2020年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较2019年末增加679.82万元,正常计提折旧后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有所降低。2021年,公司出于生产经营需要,购置了切割机、自动化加工单元、叉车、电动拖盘车等机器设备和运输工具,期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账面价值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按照本节之“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

1-1-273

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固定资产”中所述的方法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整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非正常的闲置或未使用状态,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24,574.6419,213.434,428.78297.12
ERP业务运营系统-73.2353.46-
物流设备工程项目参数化设计软件88.9259.28--
合计24,663.5619,345.944,482.24297.1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297.12万元、4,482.24万元、19,345.94万元和24,663.5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8%、22.07%、43.63%和50.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生产制造能力与技术研发实力,公司的下属公司信源智能启动了位于广州南沙的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各项建造支出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

4、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后,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使用权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合计4,940.743,135.57
房屋及建筑物4,874.893,068.77
机器设备65.8566.79
累计折旧合计1,778.371,173.33
房屋及建筑物1,756.181,158.49

1-1-274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机器设备22.1914.84
账面价值合计3,162.371,962.23
房屋及建筑物3,118.711,910.28
机器设备43.6651.95

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原值分别为3,135.57万元和4,940.74万元,累计折旧分别为1,173.33万元和1,778.37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1,962.23万元和3,162.37万元。2022年6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原值和账面价值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就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的租赁物业重新签署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为2022年至2027年。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账面原值合计8,624.30100.00%8,447.23100.00%2,964.83100.00%2,899.13100.00%
土地使用权7,644.0088.63%7,644.0090.49%2,628.5688.66%2,628.5690.67%
软件使用权980.3011.37%803.239.51%336.2711.34%270.579.33%
累计摊销合计997.61100.00%763.88100.00%427.88100.00%264.42100.00%
土地使用权652.9265.45%533.8569.89%295.7169.11%164.2862.13%
软件使用权344.6934.55%230.0330.11%132.1730.89%100.1337.87%
减值准备合计--------
土地使用权--------
软件使用权--------
账面价值合计7,626.69100.00%7,683.36100.00%2,536.95100.00%2,634.71100.00%
土地使用权6,991.0891.67%7,110.1592.54%2,332.8591.95%2,464.2893.53%
软件使用权635.618.33%573.217.46%204.108.05%170.436.47%

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外购的软件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634.71万元、2,536.95万元、7,683.36万元和7,626.69万元,占非流动

1-1-275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43%、12.49%、17.33%和15.67%。2021年,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广东信源就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元岗地区的土地缴纳4,869.36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并支付146.08万元契税,因此期末土地使用权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无减值迹象,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 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 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 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 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12,200.921,830.1612,113.061,816.9813,739.732,060.9710,716.261,607.44
预计负债2,226.88334.032,902.02435.301,877.15281.571,660.23249.04
存货跌价准备1,925.90288.882,816.17422.431,085.42162.81827.60124.14
可抵扣亏损2,440.01366.002,440.01366.002,986.59447.991,239.37185.90
预提费用723.83108.57499.5074.92980.44147.07322.5448.38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283.8242.57381.0357.15272.0140.80303.8845.5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7.191.08--4.340.65105.4015.81
合计19,808.552,971.3021,151.793,172.7920,945.673,141.8615,175.282,276.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2,276.29万元、3,141.86万元、3,172.79万元和2,971.3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84%、15.47%、7.16%和

6.11%。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预计负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相应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1-1-276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合同资产4,620.477,148.145,762.60-
预付设备款863.778.90287.4534.96
合计5,484.247,157.046,050.0534.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4.96万元、6,050.05万元、7,157.04万元和5,484.24万元,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和2020年起按照新收入准则调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长期质保金。

(四)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110,478.7791.47%154,395.3096.78%175,113.3698.79%112,227.3398.28%
非流动负债10,301.738.53%5,136.413.22%2,149.161.21%1,964.111.72%
负债总计120,780.51100.00%159,531.71100.00%177,262.53100.00%114,191.44100.00%

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98.28%、

98.79%、96.78%和91.47%,负债结构相对稳定。2020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规模增长较快,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应付账款等经营性负债相应增加。

(五)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15,916.899.09%17,021.4715.17%
应付票据8,512.497.71%2,034.901.32%5,587.453.19%2,991.432.67%
应付账款54,721.7949.53%68,488.8144.36%66,619.3738.04%42,331.3737.72%
预收账款------28,517.7225.41%
合同负债34,825.7831.52%67,849.4243.95%66,972.4638.25%--

1-1-277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职工薪酬3,282.892.97%6,349.054.11%6,829.213.90%8,565.917.63%
应交税费1,364.631.24%1,068.620.69%1,147.080.66%1,381.481.23%
其他应付款6,295.735.70%6,303.314.08%10,752.906.14%11,329.9510.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41.071.12%1,156.530.75%----
其他流动负债234.390.21%1,144.660.74%1,287.990.74%88.000.08%
流动负债合计110,478.77100.00%154,395.30100.00%175,113.36100.00%112,227.33100.0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12,912.817,008.84
保证借款--3,004.0810,012.63
合计--15,916.8917,021.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7,021.47万元、15,916.89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17%、9.09%、0和0。

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零,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完成增资扩股,并收到了股东的增资款项5.95亿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节约财务费用,2021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偿还了全部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8,512.491,915.505,587.452,991.43
商业承兑汇票-119.40--

1-1-278

合计8,512.492,034.905,587.452,991.4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991.43万元、5,587.45万元、2,034.90万元和8,512.4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67%、3.19%、1.32%和7.71%。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主要用于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2020年末应付票据余额增加,主要系随着业务发展及供应商合作关系的加深,公司与部分供应商以承兑汇票方式结算。2021年末应付票据余额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部分大额应付票据到期承兑。2022年末应付票据余额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部分合作关系良好的供应商,经协商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3、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经营性采购款、工程及设备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2,331.37万元、66,619.37万元、68,488.81万元和 54,721.7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7.72%、38.04%、44.36%和49.53%。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逐年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采购规模相应增长。2022年6月末,应付账款余额有所减少,主要系当期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较多;同时,因疫情防控原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当期采购额和应付账款增加额较少,且公司也增加了与供应商之间的票据结算。

4、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

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为28,517.7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25.41%。

2020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66,972.46万元、67,849.42万元和 34,825.7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8.25%、

43.95%和31.52%。

报告期内,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均为向客户预收的款项。公司销售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时,一般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分阶段收款的结算方式,在客户未对项目验收前所收到的客户款项计入预收款项或合同负债。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余额逐年提升,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对应合同规模及预收款项、合同负债规模相应增加。

1-1-279

5、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计提而未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8,565.91万元、6,829.21万元、6,349.05万元和3,282.8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63%、3.90%、4.11%和2.97%,占比较低。

6、应交税费

公司的应交税费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381.48万元、1,147.08万元、1,068.62万元和1,364.6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23%、0.66%、0.69%和1.24%。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2,900.002,900.00
其他应付款6,295.736,303.317,852.908,429.95
合计6,295.736,303.3110,752.9011,329.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1,329.95万元、10,752.90万元、6,303.31万元和6,295.7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10%、6.14%、4.08%和5.70%。

公司的应付股利为下属子公司广东信源对其曾经的股东广东信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源集团”)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的股利。广东信源曾为信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100%股权于2017年由信源集团无偿划转至中邮科技。在股权无偿划转前,经股东会决定,广东信源拟向其当时的股东信源集团分配2,900万元现金股利。截至报告期末,该等应付股利已派发完毕。

公司的其他应付款按性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代垫款项5,158.925,158.925,830.776,738.51
党组织工作经费437.11393.21405.04313.30
保证金292.98338.37208.45150.43

1-1-280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职工往来款261.67254.58359.44214.96
应付租金--315.87615.98
其他145.05158.24733.33396.77
合计6,295.736,303.317,852.908,429.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代垫款项、党组织工作经费等。其中,代垫款项主要为公司重组形成的关联方代垫款。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重组邮政物流设备制造业务的通知》(中国邮政[2017]661号),邮政集团以公司为主体,重组邮政物流设备制造业务。重组前,中邮有限作为邮科院的子公司,由邮科院代发部分人员工资费用及统筹社保缴纳工作,并相应形成其他应付款。重组过渡期内,为便于内部管理、维系人员稳定和稳妥推进重组交接工作,邮科院、上海研究院等单位亦代为支付了部分划转人员的工资和社保等费用。重组完成后,自2019年起发行人已不存在以上由重组前相关主体代为支付工资和社保等费用的情形。除前述历史及重组产生的代垫划转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外,发行人作为重组主体,根据重组方案,亦承继了上海研究院和上海邮通相关业务、资产及相应负债。为支持重组后新公司的发展,相关主体同意发行人可分步偿还相关重组代垫款项。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对邮科院尚有5,158.92万元重组代垫款项未偿付完毕。根据发行人与邮科院签署的《还款协议》,双方同意自2023年起,发行人分8年支付邮科院相关代垫款项,于2030年12月31日前结清所有款项。

(六)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5,525.1753.63%989.0019.25%----
租赁负债2,265.8722.00%864.3516.83%----
预计负债2,226.8821.62%2,902.0256.50%1,877.1587.34%1,660.2384.53%
递延收益283.822.76%381.037.42%272.0112.66%303.8815.47%
非流动负债合计10,301.73100.00%5,136.41100.00%2,149.16100.00%1,964.11100.00%

1-1-281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抵押及保证借款5,525.17989.00--
合计5,525.17989.00--

2021年,为筹集资金建设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公司的下属公司信源智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项下借款额度为2.80亿元,借款期限为首次提款日起60个月。2021年,信源智能提取了部分借款,2021年末计入长期借款的金额为989.00万元。2022年6月末,信源智能进一步提取了前述合同项下的部分借款,2022年末计入长期借款的金额为5,525.17万元。

2、租赁负债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后,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公司租赁负债主要为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生产厂房、机器设备等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折现形成。2021年12月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864.35万元和2,265.87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83%和22.00%。

3、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1,660.23万元、1,877.15万元、2,902.02万元和2,226.88万元。公司的预计负债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公司向购买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的客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公司根据历史质保经验,就所售出产品估计可能发生的质保费用并相应计提预计负债。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预计负债金额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逐年递增。2022年6月末,由于上半年所确认的收入金额相对较少,按照收入一定比例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暂时性减少。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1-1-282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13.82211.03252.01303.88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70.00170.0020.00-
合计283.82381.03272.01303.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303.88万元、272.01万元、381.03万元和283.82万元,均为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政府补助的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五)利润表其他主要项目分析”之“4、其他收益”。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和流动性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和流动性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万元)110,478.77154,395.30175,113.36112,227.33
非流动负债(万元)10,301.735,136.412,149.161,964.11
流动比率(倍)1.701.491.501.30
速动比率(倍)0.870.840.940.87
资产负债率(合并)51.11%58.15%62.74%73.48%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3,526.0113,561.027,124.377,469.58
利息保障倍数(倍)37.7781.537.4415.32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7,664.215,579.448,477.588,607.36

注:表中指标计算公式: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该处利息费用指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不包括利息资本化金额)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费用(该处利息费用包括利息资本化金额)

1-1-28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张,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量较大。除银行借款外,公司亦通过股权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资本结构有所改善,叠加公司收入和盈利规模不断提升所产生的经营收益和经营性现金流,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2021年末,公司速动比率较上年末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当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节约财务费用,使用自有资金偿还了全部短期借款,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有所减少,流动资产整体规模有所减少。

2、主要偿债能力和流动性指标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和流动性财务指标如下:

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倍)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中科微至2.592.521.321.22
科捷智能1.181.201.221.07
欣巴科技未披露1.421.521.51
德马科技1.771.822.081.69
兰剑智能2.252.445.171.76
今天国际1.481.561.831.55
东杰智能1.441.331.281.51
昆船智能未披露1.231.231.18
华昌达1.541.440.770.89
天奇股份1.151.151.141.10
均值1.681.611.761.35
发行人1.701.491.501.30
公司速动比率(倍)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中科微至1.581.610.460.48
科捷智能0.650.740.810.75
欣巴科技未披露1.081.131.15
德马科技1.091.131.321.30
兰剑智能1.671.974.581.34
今天国际1.141.201.421.22
东杰智能1.151.120.981.00

1-1-284

昆船智能未披露0.880.890.90
华昌达1.181.100.600.58
天奇股份0.880.860.900.80
均值1.171.171.310.95
发行人0.870.840.940.87
项目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中科微至35.54%37.22%65.87%74.23%
科捷智能80.63%79.84%78.20%84.05%
欣巴科技未披露66.67%65.46%67.51%
德马科技50.18%48.65%44.63%51.04%
兰剑智能37.34%35.05%19.18%45.67%
今天国际62.54%58.53%60.11%55.21%
东杰智能45.98%47.69%48.74%40.55%
昆船智能未披露72.97%72.82%75.27%
华昌达44.90%48.46%111.69%90.34%
天奇股份64.98%64.67%64.82%64.29%
均值52.76%55.98%63.15%64.82%
发行人51.11%58.15%62.74%73.48%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2022年1-6月均值数据由已披露的可比公司数据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订单金额及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在执行项目所形成的期末在产品或合同履约成本等存货规模较大,同时亦对应新增较多应付账款等经营性负债。2019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可比公司,但随着公司2020年末完成增资扩股以及收入和盈利规模不断提升积累经营收益,资本结构持续改善,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

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征、政策监管环境、未来盈利能力,公司目前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水平处于较为合理健康的范围。在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资本金将得到进一步补充,偿债能力及流动性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未出现影响公司流动性的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公司盈利规模逐年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良好,同时公司资信状况良好,预计未来不存

1-1-285

在可预见的负债无法偿还的风险。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企业自身财务状况,加强资金管理,合理控制负债规模,确保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继续保持在合理水平。

(二)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主要周转率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与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42.491.791.65
存货周转率(次)0.781.711.541.97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账面余额平均值+合同资产期初期末账面余额平均值)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账面余额平均值注3: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数据未年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65、1.79、2.49和1.04。最近三年,随着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及综合运营能力的提升,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7、1.54、1.71和0.78。2020年度和2021年度,随着公司在执行项目数量的增长,期末存货规模有所上升,导致存货周转率较2019年度略有下降。

2、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中科微至0.763.233.303.46
科捷智能0.923.473.292.78
欣巴科技未披露1.832.182.76
德马科技1.354.092.352.50
兰剑智能0.962.032.012.28
今天国际0.942.061.771.43
东杰智能0.481.271.231.41
昆船智能未披露1.601.441.44
华昌达1.702.471.981.50

1-1-286

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天奇股份1.092.021.831.79
均值1.022.412.142.13
发行人1.042.491.791.65

注1: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2022年1-6月均值数据由已披露的可比公司数据计算注2: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数据未年化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度,随着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加强,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能力有所好转。

3、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次)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中科微至0.270.960.760.82
科捷智能0.462.072.802.71
欣巴科技未披露2.302.994.26
德马科技0.782.071.603.34
兰剑智能1.192.362.452.55
今天国际1.342.471.861.98
东杰智能1.302.972.071.10
昆船智能未披露1.871.711.64
华昌达2.503.332.101.51
天奇股份1.422.933.362.35
均值1.162.332.172.23
发行人0.781.711.541.97

注1: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2022年1-6月均值数据由已披露的可比公司数据计算注2: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数据未年化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业务结构差异及客户结构差异所致。部分可比公司如德马科技等单机类与部件类业务占比较高,其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发行人主要实施顺丰、邮政、京东等大型物流和电商集团的智能物流系统集成项目,部分项目规模较大、定制化程度较高、实施和验收周期较长,且实施周期受土

1-1-287

建工程施工进度影响较大,使得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64.215,579.448,477.588,607.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65.48-23,458.54-5,256.67-703.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0.69-19,117.5957,587.324,527.6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82-5.510.90-1.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31,375.17-37,002.2160,809.1312,430.29
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795.5548,170.7385,172.9424,363.81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4,768.77230,419.31199,859.10148,497.01
收到的税费返还5,254.20194.8350.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58.255,049.223,947.844,010.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381.22235,663.36203,857.11152,507.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6,115.64187,186.15151,372.91102,478.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423.7829,422.8826,637.6321,596.33
支付的各项税费3,287.004,602.229,770.0012,095.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19.018,872.687,599.007,730.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0,045.43230,083.92195,379.54143,900.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64.215,579.448,477.588,607.3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07.36万元、8,477.58万元、5,579.44万元和-27,664.21万元。2019年至2021年期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张以及对应收款项回收管理的逐步强化,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持续增加,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1-288

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下降34.19%,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当期在执行项目规模增加,采购需求大幅增加,支出的现金较多所致。2022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当期向供应商支付的采购款较多,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减少。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关系分析

公司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1,605.909,369.064,375.135,049.12
加:资产减值准备(利得以“-”号填列)-99.62820.823,646.171,709.6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550.111,568.121,706.231,518.20
使用权资产折旧605.041,173.33--
无形资产摊销233.73361.41163.47161.0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2418.202.002.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15-1.0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81100.1925.31-0.4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8.70166.34957.05487.4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08-26.7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1.49-30.93-865.57-478.9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029.19-4,520.08-49,928.04-5,544.6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921.68540.82-15,504.55956.7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4,749.86-3,987.8463,898.314,775.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64.215,579.448,477.588,607.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29,270.10-3,789.624,102.443,558.24

2019年和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高于净利润。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当期在执行的各项目原材料采购金额较大,存货大幅增加,且存货增加额大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

1-1-289

加额。2022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低于净利润,主要系当期向供应商支付的采购款较多,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0826.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8918.749.044.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918.749.1230.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871.3723,477.285,265.79734.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71.3723,477.285,265.79734.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65.48-23,458.54-5,256.67-703.29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03.29万元、-5,256.67万元、-23,458.54万元和-6,865.48万元,投资活动主要为土地、房产、设备等购建支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生产制造能力与技术研发实力:1)信源智能启动了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目前仍在建设过程中;2)广东信源于2021年就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元岗地区的土地缴纳4,869.36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146.08万元契税。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9,548.8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585.176,000.0056,900.0027,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85.176,000.00116,448.8727,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904.0058,000.002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53.93111.14861.55472.3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0.544,102.45--

1-1-290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34.4825,117.5958,861.5522,472.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0.69-19,117.5957,587.324,527.69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527.69万元、57,587.32万元、-19,117.59万元和3,150.69万元。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增加53,059.63万元,主要系公司当年完成增资,收到股东支付的股权增资款59,548.87万元。2021年,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节约财务费用,使用自有资金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当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2年1-6月,公司为建设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进一步提取了与银行所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

(四)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议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合计9,369,058.18元。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前述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五)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我国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物流市场之一,智能物流系统作为物流过程中的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在下游行业中的应用有利于实现对于物品运输、仓储、配送、包装、装卸等全流程的有效管控,提高产品配送准确度,提升整体运行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耗费。在物流行业快速发展及降本增效的大趋势下,预计未来对于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将持续提升。此外,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和基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智能物流及其相关设备的应用场景也在不断丰富并扩展至更多下游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服务,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具备为终端客户提供多种应用场景下的定制化、专业化和智能化的智能物流系统和技术服务能力。同时,公司还积极开拓智能专用车领域,改造

1-1-291

设计多类型智能专用车辆,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智能物流系统领域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产品技术研发经验,掌握了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精度混合包件自动分离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行业内长期深耕形成的技术积累既是公司业务的重要发展基础,亦是保持持续经营能力的关键。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整体呈现良好增长态势,营业收入分别为122,460.30万元、142,529.68万元、205,762.87万元和87,749.25万元,2020年与2021年分别较上年增长16.39%、44.3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049.12万元、4,375.13万元、9,369.06万元和1,605.90万元。经过长期的积淀与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多个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韵达、燕文物流等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及知名电商平台,以及华为、3M中国、海尔家电、中国烟草、南方电网等其他领域知名企业。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计划利用募集的资金继续投入于生产制造基地和重点研发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生产和研发实力,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为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水平整体稳定向好,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环境良好,技术及产品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客户关系稳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十四、报告期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34.20万元、5,265.79万元、23,477.28万元和6,871.37万元。

除上述支出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投入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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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作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作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三)重要承诺事项

1、资本性支出承诺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发包方,已签订且仍在履行的主要施工合同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工程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14,534.76
合计14,534.76

2、经营性租赁承诺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承租方,已签订且仍在履行的主要经营租赁事项在以后年度支付的租金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1年以内(含1年)706.42
1年至2年(含2年)422.96
2年至3年(含3年)406.58
3年以上1,038.72
合计2,57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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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信源按相关规定实施企业年金计划。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广州信源均委托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企业年金进行管理,企业年金的交付比例为7.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企业年金事宜外,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十六、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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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4,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最终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询价情况予以确定。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50,819.5720,000.00
2中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21,833.9920,000.00
3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29,753.0028,000.00
3.1智能自动分拣技术研发项目13,070.0013,000.00
3.2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技术研发项目11,673.0010,000.00
3.3底层通用核心技术开发项目5,010.005,000.00
4信息化建设项目2,100.002,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134,506.56100,000.00

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资金需要,则剩余部分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用于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与其他方合作。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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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根据该项制度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公司将以上述制度为基础,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使用,切实维护资金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积极的产业政策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中邮科技所属的智能物流设备制造行业属于智能制造行业,智能制造行业系一国工业生产体系和国民经济各行业直接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是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智能制造相关领域的技术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近年来,为提升我国智能制造整体实力,国家政府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以推动制造业整体发展智能化。除此以外,为推动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降低物流成本,政府部门亦出台了针对性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强调推进新兴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应用,提高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自动化、智慧化水平,《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提出要增强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降低物流发展成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主要聚焦智能物流制造基地建设、研发中心建设以及智能物流相关技术研发,该等政策为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创造了

良好的外部环境。

2、良好的市场前景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需求基础

根据国家邮政局的统计,2011年至2021年我国快递全年业务量和快递业务收入均保持快速增长。2021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083.0亿件,同比增长29.9%;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0,332.3亿元,同比增长17.5%。随着智能物流装备在下游应用领域的渗透率不断提高,其市场需求同步激增,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为客户提供分拣、输送等综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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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智能物流装备行业仍处于发展早期,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2022年国内智慧物流市场总体规模预计将达到6,995亿元。伴随着电商业务量的持续增长,消费者对物流时效的要求叠加企业对物流环节成本的高敏感度,将继续激发快递企业降本增效,从而使智能分拣、智能传输等智能物流装备等获得广阔发展前景。

3、公司既有的技术研发底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技术创新作为驱动企业发展的引擎,每年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智能物流设备制造相关技术研发及开发设计,将研发积累和技术创新放在企业发展的首位。经过多年在物流装备制造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视觉识别技术、基于动态算法的高速控制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专利269项,其中发明专利68项、实用新型专利195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专利总数在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中处于领先地位,并且该等专利技术在公司产品中得到较为广泛和充分的应用,有利于公司在行业内保持技术竞争力,增强灵活应对行业市场变化的能力,亦将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技术保障。

4、公司丰富的人才储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供了可靠支撑

经过多年培养,公司建立了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知识结构合理、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研发团队,在机械电子工程、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自动控制理论及其应用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技术积累,对行业特点具有深刻的理解,并能对行业前沿技术及发展趋势实现准确把握,具备应对市场和下游产品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持续技术创新能力。该等人才储备能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开展提供坚强的人才后盾。

5、长期积累的优质客源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能释放提供保障

公司具备多年的智能物流设备制造行业经验,基于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领先的技术水平、严格的产品质量管控以及快速响应、高质量交付、高效能处理的优质服务水平,经过数十年的打磨,客户群体覆盖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多个下游行业,包括邮政集团、顺丰、京东等行业龙头企业。长期以来,公司与下游龙头企业客户形成的稳定、深入的合作关系,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经营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亦将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研发推动业务整体持续发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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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巩固和增强公司在智能物流装备等相关领域的优势地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及产学研合作,强化主业竞争实力,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是公司结合对智能物流设备制造行业发展趋势的理解和产能规模现状,对公司产业布局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较大程度缓解公司现有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不足的现状,有利于公司适应产业发展趋势,突破产能限制,扩大整体经营规模、满足业务持续增长需求,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客户资源等优势,提高产品品质,提升物流设备制造智能化水平,支持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中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系公司对于现有场地的优化升级,是公司在国家对智能设备制造行业的政策引导和支持背景下,大力投入智能物流设备研发、推动物流效率提升的重要举措。研发中心建成后,有利于公司升级现有研发体系,提高在智能物流设备领域的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公司吸引专业人才,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同时,该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技术研发优势,加速产品定制化进程,充分满足下游客户需求,进一步夯实技术创新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将技术研发能力转化为公司竞争优势,从而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是公司面向智能物流设备行业技术前沿领域、产业发展方向,预测技术发展趋势,为推动设备智能化而设立的技术攻关项目,具体包括智能分拣技术、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技术以及底层通用核心技术的创新技术研发。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对于主业产品相关核心技术开拓,全力支持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创新,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信息化建设项目将提升公司在研发及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市场与客服服务、供应链管理、项目管理、经营决策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计划、生产、控制、协调等经营活动与财务数据的融合性,实现供应链各个环节之间高效率的信息交换,提高运营效率,并且能够协助公司有效控制并降低产品交付过程中的各项成本,增强公司产品规划和研发能力,保障产品与技术迭代速度,高效发挥科研技术人员效能,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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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智能制造基地建设、研发中心建设、核心技术研发、信息化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该等项目系公司综合市场发展趋势、行业发展前景、现有产能与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合理安排,有利于突破当前研发过程中遇到的瓶颈性技术难题,进一步增强技术研发能力与创新水平,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包括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中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与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用于智能装备研发及制造,其属于《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属于《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智能制造装备中的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行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建设现代物流体系的关键技术装备,属于《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推动智慧物流新业态加快发展的关键技术装备,属于国家科技创新领域。上述募投项目的具体安排参见本节“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及用地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了有权机构的备案或批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编码/文号项目环评审批项目用地
1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2019-440115-35-03-044049穗南审批环评[2020]285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800202号
2中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2205-440106-04-01-229259不适用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551号
3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3.1智能自动分拣技术研发项目2206-310107-04-05-218892不适用不适用
3.2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技术研发项目2206-310107-04-05-180960不适用不适用
3.3底层通用核心技术开发项目2206-310107-04-05-861658不适用不适用
4信息化建设项目2206-310107-04-05-855057不适用不适用
5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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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属于需要核准或备案的范围,无需履行备案程序。根据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中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之智能自动分拣技术研发项目、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底层通用核心技术开发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实施主体为信源智能,实施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云生二路30号2018NGY-4号自有土地,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该项目负责承接中邮科技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多类智能物流设备的规模化生产制造及装配等工作,是中邮科技提升生产规模与效率、突破产能约束的重要项目,是巩固中邮科技核心竞争力、提升品牌价值的重要硬件基础,也是实现中邮科技智能制造、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抓住行业大发展机遇,增强行业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转型,中国制造逐步向高质量和智能化方向发展,智能物流设备制造行业下游客户对智能物流设备的产能效率和品质要求不断提升;同时,在国内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的趋势背景下,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对智能物流设备的市场需求日益显著,为智能物流设备制造行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智能物流设备需求规模将在未来快速增长,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2022年国内智慧物流市场总体规模预计将达到6,995亿元。

本项目建成后将承担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多类智能物流设备的规模化生产制造功能,有利于支撑公司紧抓国家产业升级、制造业现代化改造、智能设备制造行业大发展的机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助力公司价值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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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突破产能限制,满足业务持续增长的需求随着公司对行业内一线客户的持续拓展及日益深入的合作,凭借规范的管理、过硬的技术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及时的响应速度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公司销售订单规模不断增长。中邮科技的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营业收入由2019年的122,460.30万元增长至2021年的205,762.87万元,复合增长率为29.62%。面对下游客户需求快速增长和采购数量的逐年上升,公司受制于生产场地作业面积、生产布局规划等因素,现有生产能力相对有限,业务拓展受到一定限制,生产效率受到制约,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空间。

本项目将投入自动化钣金储存及加工生产线、自动化精密滚筒加工生产线、自动化多楼层物料储存及传输系统、自动化表面处理及喷涂设备等先进工艺生产线与系统,建设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实验室、专用作业生产区、新产品测试、展示区及实训基地等满足生产、营销全流程及多样化需求的生产车间。该等先进生产车间及生产线的投产有助于公司提升生产能力及规模,缓解公司产能瓶颈问题并形成规模效益,为提升公司市场拓展空间奠定坚实的硬件基础,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市场地位。

(3)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产品品质,提升物流设备制造智能化水平

公司现有生产制造基地的作业场地面积、配套设备先进程度等较国外先进智能物流设备制造商均存在一定差距,现有生产环境与配套设备已经难以满足公司精密化、智能化以及规模化生产的需要。本项目通过引入国内外先进生产制造设备、搭建自动化流水线、引入机器人工作站等,对公司的整体布局规划、生产环境、技术流程等进一步优化,增强产品研发转化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减少人为因素对产品稳定性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全面增强公司智能化物流设备研发及制造能力,推动公司工艺装备的自动化、智能化、集约化,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项目建设有助于利用丰富的研发设计经验及资质沉淀,辐射多细分领域,拓宽产品多样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创新,每年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技术研发及产品开发,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形成了丰富的研发设计经验及资质沉淀。公司掌握了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视觉识别技术、基于动态算法的高速控制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已取得67项授权发明专利,且该等专利技术在公司产品中得到较为广泛和充分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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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智能物流设备领域,中邮科技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等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随着下游客户范围及需求逐步扩大,公司需持续拓展产品细分品类,提升产品多样性。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持续跟踪市场动态及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强化与客户的联系,充分了解客户诉求,利用新型研发场地及高性能配套设备,持续研发满足下游需求的智能物流设备相关技术及产品,丰富产品类型及系列,进一步巩固及提升客户粘性,以获取更多智能物流设备新品订单,开辟新的业务类型并加大重点客户的业务开发力度。

(5)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经营业绩增长

通过建设先进生产车间,引进研发、检测及辅助设备,有助于公司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研发及生产规模,大幅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形成规模效益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自主生产能力,减少原材料外采比例,降低供应链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毛利率、推动经营业绩增长。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50,819.57万元,主要包括建安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
建安工程费用41,139.6880.9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28.1112.85%
预备费2,251.794.43%
建设期利息900.001.77%
项目总投资50,819.57100.00%

4、项目投资时间进度

本项目资金使用周期为42个月,投资计划进度具体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月份
T+1-5T+6-7T+8-9T+10T+11-13T+14T+15-41T+42
1项目立项
2土地购买
3报批报建
4设计勘察

1-1-302

序号建设内容月份
T+1-5T+6-7T+8-9T+10T+11-13T+14T+15-41T+42
5项目建设
6验收

5、项目环保情况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认真执行设计方案及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对项目中可能产生的废弃物做好防治措施,保障废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中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信源,实施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汕公路元岗永红村西边山地,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该项目旨在为中邮科技产品多样化、个性化、定制化发展提供研发基地,为持续的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创造良好先进环境,同时满足城市规划要求,打造科学高效、绿色节能的基础设施,实现智能化、可持续发展。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水平,保持技术优势地位

凭借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视觉识别技术、基于动态算法的高速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智能物流分拣系统、输送系统在效率、稳定性等关键指标上均表现优异,体现出公司在行业内领先的技术实力。随着智能物流设备行业的不断发展,下游各行业客户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要求愈发提高。为保持技术上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水平,以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满足客户需求。通过本次研发中心建设,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增强研发实力,加速推动新技术的研发以及新产品的升级更新。

(2)项目建设有利于吸引专业人才,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公司属于智能物流设备研发制造行业,公司所在行业的竞争,是研发实力的竞争,也是人才团队的竞争,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有足够的机械工程、计算机、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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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多学科专业人才作为支撑。

经过多年的发展,尽管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人才培养机制,但鉴于未来市场需求不断变化,公司还需引进更多高端的专业技术人才。研发中心的先进设施以及良好的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住专业研发人才,加大对研发工作的支持力度。

(3)项目建设有助于充分发挥技术研发优势,加速产品定制化进程,充分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公司长期专注于智能物流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本次研发中心的建设将有利于增强技术实力,进一步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并紧密围绕客户需求,增强定制化产品服务能力。在智能物流设备领域,一方面,公司将在智能分拣、智能传输等领域持续创新,推动技术向智能化、网络化、轻型化、节能化方向持续完善;同时,在产品研发设计方面,充分考虑下游客户在提升效率、增强稳定性、节约人工成本等方面的需求,依据客户的生产场地条件和个性化需求,研发设计定制化设备,赢得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研发中心的建设将夯实公司技术实力,为加快公司产品创新与升级、提升产品附加值奠定基础,从而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强化与客户的紧密合作关系,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21,833.99万元,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
土建工程费用17,715.3181.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78.9714.10%
预备费1,039.714.76%
项目总投资21,833.99100.00%

4、项目投资时间进度

本项目资金使用周期为26个月,投资计划进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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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月份
T+1T+2-4T+6-7T+8-11T+12-24T+25-26
1项目立项
2勘察设计
3报批报建
4招标
5项目建设
6验收

5、项目环保情况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做好防治措施,保障废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包括三个子项目,即智能自动分拣技术研发项目、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和底层通用核心技术开发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中邮科技及全资子公司。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智能自动分拣技术研发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旨在结合分拣领域前沿趋势,增加中邮科技在自动化智能分拣领域的研发投入,强化公司的智能分拣领域技术创新优势,提升智能分拣类产品附加值和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重点面向对智能无人化分拣中心的全流程工艺研究、过程仿真研究、系统集成研究以及相关物流装备的系统设计,研发能够全面分析、及时处理、适应现代综合性处理中心的无人化智能分拣装备,覆盖多品类高速分拣、高速分离、矩阵分拣、自动集包等核心分拣产品。

(2)项目必要性分析

智能分拣作为智能物流实现的基础,从技术层面保障了智能物流的发展和升级。以智能自动分拣核心技术为基础,涵盖机电一体化、装备智能化、应用无人化、图像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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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等前沿技术,覆盖设计、验证、调试、测试、仿真、集成等全流程,是各类处理场地智能化、自动化水平的最直接体现。智能分拣核心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是分拣设备制造的出发点和利润点,下游智能物流分拣设备市场的日新月异对上游智能物流分拣设备制造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提出了高要求。多年来,公司在智能物流分拣领域不断进行创新开发,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为持续保持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未来仍需预测相关技术的发展方向、技术产业化及市场化发展趋势,并进行持续的研发投入。本项目的实施即以公司现有分拣技术为基础,通过前瞻性技术研发,提升智能分拣设备效率与稳定性,提高智能分拣设备技术含量,拓展智能分拣产品应用领域。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3,070.00万元,项目投资主要包括软硬件投入、项目研发费用等,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
软硬件投入912.006.98%
1硬件设备投资552.004.22%
2软件系统投资360.002.75%
项目研发费用11,498.0087.97%
1研发材料费用3,683.0028.18%
2研发人员投入6,895.0052.75%
3协作研究及设计投入920.007.04%
其他660.005.05%
项目总投资13,070.00100.00%

(4)项目投资时间进度

本项目资金使用周期为48个月,包括前期准备、项目方案设计与评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以及技术研发设计。根据各阶段工作量和所需时间,该项目投资计划进度具体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T+1T+2T+3T+4
H1H2H1H2H1H2H1H2
1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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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建设内容T+1T+2T+3T+4
H1H2H1H2H1H2H1H2
2项目方案设计与评审
3设备采购
4人员招聘及培训
5技术研发设计
6安装调试
7试运行、测试和验证

注:H1指上半年,H2指下半年。

(5)项目环保情况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非生产类项目,实施过程中最主要的活动为研发活动,无产生工业废水废气的工艺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均可通过相应的措施予以治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旨在针对行业前沿趋势,增加中邮科技在智能输送及仓储领域的研发投入,研发面向智能输送及仓配系统的关键技术,具体包括无人仓配中心工艺研究、过程仿真研究、系统集成研究,仓储信息系统、智能数据采集分析和集中监控系统开发,智能输送设备、高速分流设备、自动装卸、无人配送设备、多品类自动拆码垛设备、穿梭式立体库、自动速核设备开发等,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2)项目必要性分析

除智能自动分拣技术外,智能仓配及输送技术亦为智能物流领域的核心技术。该等技术集成了人工智能等底层基础技术,通过信息集成、过程优化以及资源优化,推动物品仓配、运输等环节自动化运转并实现高效率管理。近年来,公司在相关领域陆续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公司拟进一步基于对行业相关技术方向及市场化发展趋势的预测,在输送与仓储领域进行持续的技术投入。本项目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瞄准仓配及输送设施自动化、柔性化、高密度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在现有产品体系的基础上,重点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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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智能化解决方案,满足客户降本增效需求,实现“以市场牵引技术、以技术推动市场”的正向循环局面。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1,673.00万元,项目投资主要包括软硬件投入、项目研发费用等,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
软硬件投入380.003.26%
1硬件设备投资150.001.29%
2软件系统投资230.001.97%
项目研发费用10,905.0093.42%
1研发材料费用4,407.0037.75%
2研发人员投入6,113.0052.37%
3协作研究及设计投入385.003.30%
其他388.003.32%
项目总投资11,673.00100.00%

(4)项目投资时间进度

本项目资金使用周期为48个月,包括前期准备、项目方案设计与评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以及技术研发设计。根据各阶段工作量和所需时间,该项目投资计划进度具体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T+1T+2T+3T+4
H1H2H1H2H1H2H1H2
1前期准备
2项目方案设计与评审
3设备采购
4人员招聘及培训
5技术研发设计
6安装调试
7试运行、测试和验证

注:H1指上半年,H2指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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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环保情况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非生产类项目,实施过程中最主要的活动为研发活动,无产生工业废水废气的工艺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均可通过相应的措施予以治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底层通用核心技术开发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旨在研究人工智能算法应用、新材料在绿色环保方面的应用、无线通讯、视觉识别、工业互联网、5G、边缘计算、云计算等前沿学科和技术,以取得在国内、国际相关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学技术成果,提高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基础技术应用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服务公司在前沿科学领域的技术突破。

(2)项目必要性分析

本项目研发的底层通用核心技术直面公司所有产品、服务和与之相关的应用场景,与公司现有产品体系、服务体系里的各项业务息息相关。通过本项目,公司可以掌握一批与核心竞争力相关的装备制造和信息核心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通用的、规范化的用于产品研发的通用技术模块,为公司产品体系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建立以技术创新为内在机制的技术发展新模式。本项目为公司实现前沿核心技术的积累和储备,系公司围绕现有技术体系的升级,有利于打破行业和技术领域壁垒,进一步强化多学科技术融合的建设,形成具备公司特色的、适用于公司研发创新的、面向公司全产品、全服务的新一代通用型底层核心技术池,打通公司内部的科研运营体系,通过贯穿产品生命周期的通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产品线的良性发展。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5,010.00万元,项目投资主要包括软硬件投入、项目研发费用等,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
软硬件投入363.007.25%
1硬件设备投资118.002.36%
2软件系统投资245.0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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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
项目研发费用4,377.0087.37%
1研发材料费用1,512.0030.18%
2研发人员投入2,473.0049.36%
3协作研究及设计投入305.006.09%
4第三方测试及验证费用87.001.74%
其他270.005.39%
项目总投资5,010.00100.00%

(4)项目投资时间进度

本项目资金使用周期为48个月,包括前期准备、项目方案设计与评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以及技术研发设计。根据各阶段工作量和所需时间,该项目投资计划进度具体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T+1T+2T+3T+4
H1H2H1H2H1H2H1H2
1前期准备
2项目方案设计与评审
3设备采购
4人员招聘及培训
5技术研发设计
6安装调试
7试运行、测试和验证

注:H1指上半年,H2指下半年。

(5)项目环保情况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非生产类项目,实施过程中最主要的活动为研发活动,无产生工业废水废气的工艺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均可通过相应的措施予以治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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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化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在公司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公司旨在通过购置软硬件设备,建设和优化研发及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供应链管理及项目交付体系、经营决策支撑体系、市场与客服服务体系以及IT保障体系等,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增强研发能力,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并实现成本优化。项目实施主体为中邮科技及全资子公司。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项目建设有助于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业务涵盖研发设计、采购、仓储、运输、工程安装、验收等完整生产过程,现有ERP系统在计划体系、项目管理能力、数据分析能力等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公司计划通过本项目建设,优化项目管理系统、仓库管理系统、工程管理系统等,并通过专业的项目管理系统处理项目集、项目计划管理,通过生产制造执行系统、仓库管理系统提高制造效率,通过搭建全过程工程管理系统,实现人员、物料、器械有效管控及全程管理,进而实现计划、控制、协调等经营活动环节的有效推进,实现供应链系统化以及各环节间高效率信息交换,减少库存积压,提高运营效率。

(2)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控制成本,提高经营业绩

良好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并降低设备系统交付过程中的各项成本,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分析成本形成与发生过程,建立由目标成本制定、动态成本控制、后评估组成的成本管控体系。同时,公司可以通过市场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始终与市场保持紧密联系,为公司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销售预测等方面提供信息及数据支持,进而保持合理的产品结构和健康的利润水平。

(3)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加强产品规划和研发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占有率

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必须保持较快的迭代速度。通过本项目建设,有利于高效发挥科研技术人员效能,一方面,公司可以借助信息化研发及设计平台,对研发进行阶段化管理,实现研发计划、进度、人员、成果线上化,提高项目管理便捷度及成果质量,并逐步推进设计参数化、标准化、流程化。同时,本项目有利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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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做好知识管理,建立项目运作库,对项目背景资料、过程资料、成果资料有效存储。此外,通过高效的市场信息数据收集反馈系统,公司的设计研发团队可以及时掌控市场动向,利用信息化技术将客户及终端用户反馈数据进行梳理,进而将其转化为有价值的量化指标,对产品设计研发形成指引与导向作用,让产品充分满足市场需求,提升整体竞争力。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2,100.00万元,项目投资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比例
设备购置费450.0021.42%
软件购置费1,600.0076.19%
安装工程费50.002.38%
项目总投资2,100.00100.00%

4、项目投资时间进度

序号项目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H1H2H1H2H1H2
1前期论证
2设备系统购置及装配
3设备系统安装调试
4鉴定验收

5、项目环保情况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信息系统建设,无污染源。

(五)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所增长。公司通过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自身未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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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经营规模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巩固并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进一步落实公司战略,稳健推动业务发展。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行业发展特性要求资金储备

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设备制造行业要求公司拥有一定的资金储备。一方面,智能物流设备普遍具有高度定制化的特征,公司在取得订单后通常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购置相关原材料及设备,并投入人力进行研发、设计与组装生产,自项目准备至客户回款的账期相对较长。储备充足的营运资金有利于应对上游采购与劳动力支付的资金需求,从而保障客户所需设备系统组装生产与交付的及时性。另一方面,当前物流设备已从传统走向智能化,物流设备制造企业需要强大的创新能力支持。为夯实技术水平,提升产品智能化、稳定性与运行效率,预计未来公司仍将持续保持研发费用开支,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满足公司提升技术水平与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需要。

(2)公司业务规模扩张与市场开拓需要资金支持

受益于智能物流设备行业的整体发展,公司将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客户、人才优势,逐步提高产能与生产效率,扩大经营规模,推出规模化、定制化的多样产品。与此同时,业务潜力的释放亦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步增加。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增强公司业务开展的灵活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生产周转,增强公司承接更多数量、更大规模项目的业务能力,提升公司订单履约能力,支撑其主营业务发展。

(3)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降低经营风险

长期以来,公司主要依靠银行融资贷款、自身生产经营积累等解决业务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公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在填补流动资金缺口的同时,减少外部银行借款,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从而有效降低经营风险,为公司业务的稳定开展夯实基础。

3、补充流动资金对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

短期来看,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无法直接为公司带来经济收益,公司将在短期内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从中长期来看,公司能将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日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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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技术研发、规模扩张、市场开拓等方面,有利于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全面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三、未来战略规划及具体措施

(一)公司总体战略

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是成为领先的智能物流技术研发的主导者、智能物流系统集成的主力军以及智能物流解决方案的服务者。公司将专注于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制与生产、物流科技的引领与创新,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自主创新、开放共赢”的发展模式,坚持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自动化、智能化的高端路线,坚持“引领物流科技、让传递更简单”的经营理念,保持智能物流科技行业的引领地位。

1、把握前沿市场发展动态,巩固智能物流设备领域领先地位

公司立足于智能物流装备领域,围绕整个物流场景,打造自动化装备与物流系统集成的核心业务。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与日趋激烈的竞争态势,公司将坚定把握核心主业,全力以赴进行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通过夯实人才基础、技术基础、资源基础,紧跟智能物流设备行业的发展动态,加速推动新技术的产业化,进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成为在智能物流设备领域的领先者。

2、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脚踏实地走好技术创新引领的发展路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有效增强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研发能力,对现有产品架构、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公司的研发响应速度、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工艺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领先性,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节能的物流设备和物流系统服务,顺应日新月异的装备需求,强化产品的竞争力。

3、加强多维协同与互补,力争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将巩固现有成熟的核心产业板块,发挥现有业务间的协同优势,将核心技术扩展到新兴领域,不断打造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努力突破新产业,立足设备与系统集成间的的协同创新,为客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公司将力争突破国外物流设备与系统集成的技术壁垒,打造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力争在智能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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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行业实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行业地位。

4、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奠定发展基础

专业人才是公司研发设计能力提升、业务领域开拓的重要基础,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等持续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公司将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按需引进经验丰富、高素质的各类人才,同时将通过内部培训、合作交流和继续教育等手段,优化人才选择录用、考评、晋升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开发体系,逐步建立起一支稳定、优秀、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队伍,以适应市场和公司的快速发展。

(二)已采取措施及实施效果

1、聚焦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始终将自主创新视为维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高度重视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持续加强研发投入。近年来,公司聚焦物流全过程自动化处理中的断点、痛点,围绕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智能专用车及其他相关领域启动了一系列研发项目,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司已形成以物流装备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具备较强的技术延展性,可以为下游客户提供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智能物流设备、智能物流集成系统产品,同时为未来业务发展形成丰富的产品储备。

2、聚焦市场动态,坚持产品升级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并将该战略贯彻产品研发与生产整体过程中。公司在追求生产规模化的同时,持续进行产品的创新研发与研发成果的落实产业化,形成单件分离、自动装卸等一系列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符合市场动态、行业趋势与下游客户需求。同时,凭借对市场和行业动态的精准研判、技术创新的持续投入以及产品质量的严格把控,公司已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的智能分拣、传输等各系列产品已积累一批稳定、优质客户群体,获得了战略合作伙伴的广泛认可。

3、聚焦内部管理,完善治理结构

近年来公司逐步完善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健全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实现了民主决策、各司其责、协调运转、相互配合的治理体系,整体运作效率不断提升,为公司的高效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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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为实现上述目标,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具体如下:

1、强化研发核心地位,突出创新引擎作用

公司将强化创新在发展中的核心地位,突出创新对于公司发展的引擎作用,坚持自主创新、合作共赢相结合,聚焦行业关键技术、前沿技术和重点产品,对标国际先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按照“研发标准化、技术平台化、产品模块化”三化模式和内外协同方式,加快构建创新体系、完善研发体制机制、切实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保持强劲的发展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持续推出满足市场需要、具有竞争力、领先行业的新产品,实现科技引领发展。未来,公司将聚焦核心技术,坚持自主创新。公司充分认识关键技术持有与自主创新能力对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作用,未来将积极寻求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层面对关键核心技术国产化方面的政策扶持与学习渠道,进一步突出自主创新意识并加强实践。一方面,公司将构建“核心应用技术—基础创新研发平台—产品开发平台—产品线”逐级支撑的技术与产品研发路线体系,提高核心竞争力,构筑公司新的技术优势,并将提高研发效率,缩短研发周期,更好地满足产品个性化、多样性要求。未来,公司计划基于AI、视觉、通信、云计算等核心应用技术,形成识别、无线通讯、工业互联网、嵌入式控制等基础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在此基础上,搭建分拣、分路、传输等产品开发平台,支撑分拣、仓储、运输、终端、车辆等各产品线系列产品开发。

公司将以研发优势为基础,增强研发工作与产品的前瞻性。研发部门将建立与市场部门的定期沟通机制,研判与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制订研发工作规划,明确重点研发产品。同时研发部门定期全面梳理研发产品,明确各类产品的生命周期,确保研发产品满足市场行业发展趋势与下游客户需求。同时,公司将强化研发总部管控,建立研发立项专家评审制度,突出以质量为核心的研发机制,集中资源、聚焦重点,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并将强化产品储备,增强公司重点产品的生命力,保障公司始终保持不竭的竞争动力。

公司将加强资源投入,夯实研发基础。公司将以中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邮政物流装备创新实验室以及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为基础,发挥研发基地软硬件资源优势,持续完善各类研发工具、软件、平台的投入与更新,打造行业领先的研发、试制、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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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以及信息技术、电气系统、结构创新设计、新材料应用等模块的高端实验室。同时,公司将加强研发制度建设,夯实研发基础,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并且为打造开放共享的研发平台创造前提条件。

公司将完善研发成果评价制度,激发内生动力。完善面向市场和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研发成果科学评价制度,从项目难度、完成质量、技术优势、客户评价、推广性等多个维度对研发成果进行全方位考核,使研发项目更加贴近行业趋势、符合客户需求、更具创新性与技术性。同时,公司将探索研发人员业绩评估办法,增强业绩评估结果与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关联性,激励研发人员为公司项目研发、整体技术提升及持续不竭的产品创造动力。

2、扩大自主产能,提升智造水平

未来,公司将依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及业务发展情况,建设先进的生产线和生产系统,实现生产制造全过程和管理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无人化,大幅提升生产及管理效率和质量水平,降低生产制造成本,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产品竞争力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公司中邮信源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并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配置必要生产系统及配套设备,以在投产后实现智能生产制造基地、试制中心、新产品新应用展示和实训基地等功能定位,覆盖智能分拣系统、智能输送系统、智能专用车等各类产品,承担公司生产制造的重要职能,支撑公司快速发展。

3、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奠定发展基础

未来,公司将加快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制度化、常态化、体系化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在实践锻炼中培养人才、识别人才、选拔人才,打造各领域、各条线专业领军人才,形成人才高地,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一方面,公司将建立公司自有人才队伍的激励机制与社会人才资源相衔接的使用机制,推进人才强企,构建包括员工招聘及录用、薪酬制度体系、职业生涯规划、员工培训等主要模块在内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体系,加强对有关管理工具与模型的学习和应用,实现人力资源管理全流程数字化。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制定各类别、多层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构建多维度的人才选拔、评价、培养、激励和使用全生命周期的人才管理机制,完善相应管理流程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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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公司将加大高端科技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多种途径,瞄准科技前沿和新兴产业领域,着力汇聚由科技专家、卓越团队和精工巧匠组成的顶尖装备制造业人才队伍,为创新研发奠定人才基础。

4、转变营销方式,强化关键职能

公司未来将强化方案营销,联合研发、采购、运营等人员形成售前团队,提前了解客户需求,在与客户多次沟通、反复迭代过程中深入了解客户痛点和难点,争取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高性价比的解决方案和全环节交钥匙的服务。同时强化市场研究,加大对行业趋势研究、国际一流企业对标等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工作。除此以外,公司将强化客户开发与维护管理,做好与客户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与客户满意度情况,保证项目的顺利验收和及时收款。

5、深化信息化建设,打造系统高效运行体系

公司将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丰富和拓展公司信息化应用领域,建构客户管理、研发管理、生产执行、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协同、风险控制、智能财务、决策支持等系统,实现公司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序统一。同时,公司将强化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数据及应用系统集成标准,打通各个系统之间的业务流和数据流,实现数据的高效共享和利用。

6、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品牌价值

公司将实施文化聚力工程,持续加强具有行业特点和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企业文化宣传,以先进的企业文化汇聚力量,构筑公司发展之魂,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将持续打造“中邮科技”品牌价值,坚持以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为立足点,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内生动力,以持续不断的产品和技术创新为竞争优势,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市场和客户对“中邮科技”的美誉度和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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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为了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公司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充分维护了投资者的相关利益。

一、发行人关于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流程

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自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后即生效实施。该办法就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的媒体、信息披露的职责、保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于科创板上市后将严格按照该办法进行信息披露。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规范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自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后即生效实施。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

1、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承办和落实投资者管理实务。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履行相关具体职责。

2、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二)股东大会;(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四)一对一沟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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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六)电话咨询;(七)广告、宣传单或其他宣传材料;(八)媒体采访和报道;(九)现场参观;(十)路演;(十一)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公司将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及时、有效。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在公司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分红比例不应低于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上市完成后实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草案)》对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了相应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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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下同)。

公司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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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一次性或累计购买资产或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金支出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按孰高原则确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事项。

3、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且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4、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就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议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董事会因特殊情形作出不进行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论证,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发行上市完成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有利于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实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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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等相关文件,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应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股利分配作出制度安排,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应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决策机制如下:

1、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就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议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董事会因特殊情形作出不进行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四)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分红回报的第一个三年计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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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下同)。公司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在公布定期报告的同时,董事会应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公布,且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之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保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在本次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的基础上,完善了公司股利分配的原则、形式、条件和比例、决策程序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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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等重要条款,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现金分红政策。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2年5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议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享。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章程(草案)》建立了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等投票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前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公司已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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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四)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包括股份锁定的承诺、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承诺等。该等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六、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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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正在履行的和报告期内已履行的对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如下所示:

(一)销售类合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正在履行的和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的、金额6,000万元以上的销售类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对外签订主体客户名称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标的合同签订 日期履行 情况
1中邮科技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160,532.07(注1)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工程分拣设备集成服务2021.01.19履行中
2中邮科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12,630.00包件分拣系统设备2021.10.28履行中
3广东信源湖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10,750.00武汉东西湖自购地项目(总包)2021.05.08履行中
4中邮科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9,648.00包件分拣系统设备2020.09.27履行中
5中邮科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8,900.00包件分拣系统设备2020.06.09履行中
6广东信源贵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8,900.00贵阳自购地新建项目(总包)2021.10.15履行中
7广东信源河南汇海物流有限公司8,818.00郑州经开中转场搬迁项目(总包)2021.05.19履行中
8广东信源嘉兴顺丰运输有限公司8,541.99(注2)嘉兴秀洲自购地项目(总包)2021.09.09履行中
9广东信源江苏顺丰速运有限公司8,400.00南京江宁中转场新建项目(总包)2021.06.02履行中
10广东信源金华市金丰速运有限公司(注3)7,263.85传输设备(金华金东中转场搬迁项目)2020.10.23履行中
11广东信源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950.00台州临海中转场搬迁项目(总包)2021.06.03履行中
12广东信源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6,866.32皮带输送线设备2018.03.07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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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对外签订主体客户名称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标的合同签订 日期履行 情况
13广东信源安徽省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6,630.00矩阵输送线及配套设备2021.02.02履行中
14广东信源大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6,300.00大连甘井子中转场搬迁项目(总包)2021.04.28履行中
15广东信源顺丰速运(惠州)有限公司6,055.00惠州陈江中转场搬迁项目(总包)2020.08.31履行中
16中邮科技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25.26010W北京顺航中转场、531WA济南春晖中转场、南京禄口中转场三层分拣机项目2021.03.24履行中
17中邮科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8,170.00包件分拣系统设备2022.06.10履行中
18广东信源陕西京东信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12,700.00传输分拣设备2022.03.31履行中

注1: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与中邮科技、范德兰德物流自动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联合体于2021年9月13日和2022年5月24日签署补充协议,将合同金额由128,709.03万元变更为160,532.07万元。注2:嘉兴顺丰运输有限公司与广东信源于2022年1月2日签署补充协议,将合同金额由8,600.00万元变更为8,541.99万元。注3:原客户为金华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后变更为金华市金丰速运有限公司,二者均为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华市金丰速运有限公司与广东信源于2022年3月30日签署补充协议,将合同金额由7,480.00万元变更为7,263.85万元。

(二)采购类合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正在履行的和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的、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采购类合同和重大采购框架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对外签订主体供应商名称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日期履行 情况
1中邮科技中国三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249.32鄂州机场钢结构二层施工(包2,二楼钢结构)2021.09.29履行中
2中邮科技宝钢钢构有限公司6,918.46鄂州机场MHS转运中心钢结构施工总包(第一标段)2021.07.13履行中
3中邮科技浙江朗奥物流科技有限公司4,328.00邮政成都天府机场项目传输设备(含信息、控制、硬件及相关服务)2021.09.28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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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对外签订主体供应商名称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日期履行 情况
4中邮科技上海澄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06.44鄂州机场-转运中心CCTV设计施工2021.06.01履行中
5广东信源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3,312.50分体厢式车底盘2021.04.02履行中
6广东信源江苏诺德物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度框架协议钣金件2021.09.24履行中
7广东信源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框架协议输送胶带2021.09.15履行中
8广东信源广州北方机电发展有限公司4,299.03ULD万向轮及配套设备的施工项目2022.03.01履行中
9广东信源SEW-传动设备(广州)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电机、变频器及相关辅材2022.01.22履行中
10广东信源佛山市顺德区团盛贸易有限公司年度框架协议钢材2022.03.21履行中

(三)其他合同

1、银行借款及担保合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尚在有效期内的银行借款及担保合同如下:

序号借款人借款银行合同期限合同金额(万元)担保 方式合同 签订日期
1信源 智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借款期限为120月,自本合同项下首次提款日起算(借款人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或多次提清借款)28,000.00抵押担保(注)2021.07.02

注:2021年7月2日,信源智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抵押合同》(工行天河支行2020年抵押字第01168号),为28,0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南沙区大岗镇先进制业基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800202号),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2、履约保函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履约保函如下:

序号申请人受益人银行名称保函金额(万元)有效期
1中邮科技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16,271.71(注)其中12,870.90万元到期日为2023年5月28日,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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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申请人受益人银行名称保函金额(万元)有效期
静安支行3,400.8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12月31日

注:该保函为鄂州花湖机场转运中心工程分拣设备集成服务合同的履约保函。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2020年11月17日,信源智能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NQT200009号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信源智能“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工程的总承包,承包范围包括建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及其他工程、白蚁防治施工等,工程总价为344,074,043.57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重大诉讼、仲裁及处罚事项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发行人可能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处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1-1-330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最近3年亦不存在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1-1-331

第十二节 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杨效良 杨连祥 郝文宇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战军 郭志朝 刘明阳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陈启军 李颖琦 刘 峰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1-332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宋 云 翁 骏 张 巍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1-333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高宝华 徐德荣 王江红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1-334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刘爱力

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1-335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龚启华

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1-33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沈如军

首席执行官: ____________________

黄朝晖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龙 海 赵 晶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

敖传龙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7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8

保荐机构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____________________

黄朝晖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__

郭成林

总经理: ____________________

于晓军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李小见 王 楠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沈 俊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40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郭成林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41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

于晓军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42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确认本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顾功耘
经办律师签字:胡家军
经办律师签字:庄永宏
经办律师签字:高萍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43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确认本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春华汪 健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44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确认本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孙建民
签字资产评估师:杨立红(已离职) 栾海涛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45

资产评估机构关于经办资产评估事项的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2019年9月25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股权激励项目涉及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9)第1036号)的签字资产评估师为杨立红、栾海涛;2021年6月8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1]第0706号)的签字资产评估师为杨立红、栾海涛。其中,签字资产评估师栾海涛已从本公司离职,因此无法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页中签字,但签字资产评估师的离职不影响本公司已出具的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孙建民

1-1-346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确认本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 芸宁 红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47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确认本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春华汪健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48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上市保荐书;

3、法律意见书;

4、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公司章程(草案);

6、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7、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8、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9、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也可以至发行人或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四、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1-1-349

附录

附录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中邮资本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1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7.06.26583,343.05100%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元器件;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信息咨询;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
2广东信源集团有限公司2000.04.1869,368.43100%以自有资金投资信息业、酒店业、运输业、仓储业、印刷业;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转让,计算机维护及保养;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接收设施),家用电器,百货,五金、交电,印刷设备,纸,纸制品,文教用品,集邮品的设计、销售;通信设备租赁、安装;网络系统集成的技术服务;网络设备代理;室内装饰;汽车租赁,汽车车身清洁服务;票务代理;以上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劳务派遣;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评测,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培训、教育成果展览的策划与代理;为邮电行业提供内部职业技能培训及相关辅导培训服务;教育咨询,礼仪服务,劳务承包服务;货物装卸搬运,仓储服务;设计、创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
3北京首邮实业有限公司1995.11.2314,693.00100%邮政及通信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销售、咨询服务;劳务服务;家用电器维修;邮政通信设备租赁、修理;承办小商品交易市场;承办生活消费品市场;商业设施租赁;修理机械设备;物业管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数据处理;销售通讯设备、汽车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摄影器材、电子产品、针纺织品、纸制品、日用品、珠宝首饰、工艺品、办公用品、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产品及危险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消防器材、金属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医疗器械II类、家具、服装、汽车、鲜花、体育用品、食用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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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品(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方米的,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符合辖区百姓需求);汽车租赁(不含九座及以上乘务车);合同能源管理;园林绿化服务;花卉租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会议服务;家庭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清洁服务;出租商业用房;维修摄影器材;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打字、复印;摄影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产品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酒店管理;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邮政用品加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餐饮服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禁止新建与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边界水平距离小于9米的项目);零售烟草;美容服务;理发服务;保险代理业务;零售食品(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方米的,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符合辖区百姓需求)。
4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1.01.088,500.00100%一般项目:档案整理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包装服务;酒店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开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信设备销售;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房地产经纪;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玩具销售;鞋帽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邮政基本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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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
5河南省邮电科技有限公司1995.10.096,080.00100%承印各类防伪保密印刷品及一般印刷、邮资信封、条码印刷、邮资明信片印刷;保密印刷品检测灯具,特种印刷油墨,塑料印刷,包装箱;设备租赁;设计、制图;信息咨询服务;会展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咨询、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票务代理;房屋租赁;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制品印刷(IC卡类卡产品的印制);纸制品、机械设备、印刷设备、收藏品、首饰、金属制品、工艺品、日用百货、电器、针纺织品、五金交化、玩具、乐器、办公用品、厨具卫具、化妆品、通讯器材的加工及销售;通讯工程及邮政工程的设计、咨询、勘探及测量;健康咨询;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与经纪代理服务;艺(美)术品装裱服务;广告服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程招标代理;通讯技术研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
6中邮鼎泰(北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05.141,130.00100%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投资咨询;企业管理。
7北京中邮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08.191,100.00100%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8北京邮科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8.12.151,050.00100%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硬件、软件除外)、通讯器材、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企业管理咨询。
9贵州省邮政保安押运有限责任公司2016.05.101,000.00100%门卫、巡逻、守护、安全风险评估、柜员机加钞维护、金融武装押运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守护押运、尾箱寄库、现金清分,保安器材、消防器材销售;银行票据的送取;科技中介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接受银行委托人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企业征信业务;受委托从事各项业务外包服务;提供ATM机清机、巡查、托管;仓储租赁与仓库托管;银行网点岗位外包、网点服务咨询、第三方服务检测;企事业单位凭证资料的送取、扫描、录入、资料审核、打印;文档、信息资料的仓储;档案管理、存储、整理、调阅与销毁;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保安培训服务(限分支机构);国内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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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10重庆市驿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08.251,000.00100%许可项目:押运(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一般项目:数据处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科技中介服务。
11山东雷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2015.06.251,000.00100%门卫、巡逻、守护、押运、安全检查、区域秩序维护。
12广西鑫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2014.03.311,000.00100%许可项目:保安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一般项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物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贸易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
13深圳市络道科技有限 公司2000.07.121,000.00100%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通信设备、机电设备的技术开发、安装及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从事互联网、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电子商务;从事广告业务;国内、国际货运代理;供应链管理;贵金属销售;设备生产及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信增值业务;代理报关;仓储业务。
14黑龙江邮政易通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2000.05.221,000.00100%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外包服务(不含授信审查、风险控制);信息技术开发;经销、安装、租赁、维修计算机外围设备;销售: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电子产品、粮食、化肥;贸易代理。按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从事:出版物批发兼零售(有效期至2023年6月21日);电信业务经营;居民区内服务业环境影响评价。
15上海邮政实业开发有限公司1993.03.29640.00100%销售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文教用品,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电梯,电机,计算机及配套设备,钙塑箱,纺织原料,化纤原料,金属材料,包装材料,家具,汽摩配件,摩托车,计量衡器,仪器仪表,服装鞋帽,厨房设备,家用电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按本市产品目录经营),机电设备,汽车销售,食品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标代理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物业管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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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电设备安装及维修,从事计算机、机电设备、智能科技、网络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咨询管理,自有设备租赁,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安全防范工程;附设分支机构。
16宁夏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06.03.16500.00100%货物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邮购与电子销售;信息技术咨询;农业生产资料,生活用品,保健品等销售配送;食品销售、药品批发、零售,医疗器械批发;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进出口快件业务;婴儿用品、化妆品、计生用品、护理产品、卫生消毒用品、日用百货、健身器材、医疗器械的的销售;农副产品收购、销售。
17重庆邮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1.06.06500.00100%物业管理(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执业);国内旅游业务(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应聘人员推荐;职业指导与咨询;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及媒体服务;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测评;企业人力资源研发咨询何规划设计;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外包(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清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停车服务;洗车;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执业);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文教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家电维修;观赏植物租赁(不含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洗涤服务;家庭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经营);餐饮服务。
18甘肃隆盛邮政实业有限公司1999.03.25500.00100%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邮政基本服务(邮政企业及其委托企业);出版物零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出版物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一般项目: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安防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软件开发;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门窗制造加工;纸制品制造;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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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19江苏同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02.04.17150.00100%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系统工程、系统维护;电子产品、机械产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销售。
20石家庄中邮佰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7.11.2750.00100%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其技术服务、信息咨询;邮政用品开发。
21宁波驿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018.02.1117,100.0099.4152%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22四川省鸿闻报刊亭经营有限责任 公司2010.06.125,737.1765%许可经营项目:批发国内图书、期刊;(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广告业;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商品批发与零售。
23扬州新世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1997.03.20100.0055%住宿、餐饮服务、歌舞厅、沐浴、棋牌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服务;酒店管理及咨询、餐饮管理、物业管理、会务服务、家政服务、食堂管理、广告位租赁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汽车租赁、清洗及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销售:食品、酒店用品、花卉苗木、百货、工艺美术品(除金银饰品)、灯具、家具、清洁劳保用品、针纺织品;房屋修缮、水电安装、空调安装及维修;零售卷烟;礼仪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及培训,宣传、礼仪、中介服务,酒店信息咨询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旅游咨询服务。
24苏州新世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1996.04.29100.0055%住宿、餐饮、歌舞厅、保龄球、桌球、健身房、桑拿、棋牌室。酒店管理及咨询,企业经营管理及培训,餐饮管理,物业管理,会务服务,家政服务,食堂管理,广告位租赁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汽车租赁,清洗及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停车管理服务;销售:食品、酒店用品、花卉苗木、百货、工艺美术品(除金银饰品)、灯具、家具、清洁劳保用品、针纺织品。房屋维修,水电安装工程,空调安装及维修。零售卷烟;宣传服务、礼仪服务、人才中介服务;提供美容美发服务;附设停车场;提供视频点播业务;旅游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附设吴越山庄大酒店。
25中邮恒泰药业有限公司2005.02.026,000.0051%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餐饮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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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诊所服务;货物进出口;酒类经营;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Ⅰ类放射源销售。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消防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搪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

(二)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中邮资本2015.04.27958,141.00100%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
2邮科院2002.03.04185,610.00100%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系统、光机电一体化智能系统及管理与控制系统的研制开发、销售;与邮政相关的技术及产品标准的研究;邮政机械的生产、销售、安装;邮政器具的生产;信息工程及其它计算机网络工程的施工;邮政通信网络规划、工程设计;通信经济技术研究;企业经营管理、经济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质量检测服务;广告业务。
3上海研究院2002.11.184,193.99100%自控设备、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光机电一体化、通讯、通信专业的技术服务、开发、培训、转让及咨询;邮政通信发展战略研究,邮政业务经营研究;网络运行研究;邮政产品的研究、制造(限分支)、生产(限分支)、销售、安装,信息工程及其它计算机网络工程的施工;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提供机电加工(限分支),机电设备维修;开展产品质量检测等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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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4中国集邮有限公司1981.10.29301,193.00100%邮资票品的销售;集邮品、集邮用品的设计、生产、发行、销售;进出口业务,来料加工、承办国内外贸易性邮票展览;销售文化用品、字画、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通信器材、家用电器、日用百货、贵金属;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销售食品;装帧流通人民币。
5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16.03.1120,000.00100%技术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其他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贸易代理;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
6北京邮票厂有限公司1959.01.0110,181.00100%邮票印制、零件印刷、制版、承印商标;防伪技术产品生产;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租赁机械设备;广告制作;防伪技术产品的开发、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票务代理(不含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销售灯具、家具、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珠宝首饰、工艺品、乐器、照相器材、文化用品、日用品、体育用品、化妆品、厨房用具、钟表、眼镜、箱包、服装、鞋帽、金银制品;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运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电脑动画设计。
7北京市报刊零售有限 公司1986.04.173,768.72100%销售文具用品、电话卡、通讯设备(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受设备除外)、工艺品、日用杂品、摄影器材、医疗器械(限I类)、玩具、针纺织品、化妆品、新鲜水果、蔬菜、水产品、日用品、花卉、金银制品、珠宝首饰、体育用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电子产品、纸制品、服装、五金交电、家具、建筑材料、汽车;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代售演出票;接受委托代办公用电话业务;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打字、复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销售公开发行的国内版图书、期刊、报纸、公开发行的国内版电子出版物;零售国家正式出版的音像制品;零售烟草;销售食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药品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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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8江苏省邮电印刷有限 公司1987.07.243,000.00100%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品印刷与制作;纸品包装加工,包装箱、包装袋及其他纸制品的生产印刷销售;邮资信封印刷、邮资明信片印刷;条形码印刷;其他印刷品的制版、印刷、装订;设计和策划、制图;企业形象及产品营销策划,会展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庆典礼仪活动,展览展示服务;文化办公用品、五金家电、工艺品、金银制品、数码电子产品、家居护理品、厨房用品、卫生用品、装饰品、皮革制品、床上用品、针纺针品、化妆品、无纺布袋、文体用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日用小百货、紫砂茶具、陶瓷制品的制作与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动产及设备租赁;信报箱、邮电专用柜、电度表箱的制造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票务代理;印刷油墨、机械设备、印刷设备、食品(限《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的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9辽宁省沈阳邮电印刷有限责任公司1979.09.181,527.00100%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广告制作、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纸箱、包装箱生产;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印刷技术咨询服务;会展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邮票、集邮品、工艺美术品、印刷设备、特种印刷油墨(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保密印刷品检测灯具、工艺品、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金融机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音像制品、通讯器材、塑料制品、文化用品、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家居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厨具、餐具销售,金银饰品、黄金制品、白银制品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10福建省闽邮运输有限 公司1982.03.071,203.94100%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机动车

修理和维护。

11中邮信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04.02.231,094.00100%实业投资管理;酒店投资管理;邮政技术开发及服务;通信器材销售、维修;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开发应用及办公设备销售、维修、租赁;邮政设备及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水暖器材、日用百货、服装的销售;邮政及相关业务咨询;邮政专用车整车销售;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
12上海邮政商函广告有限公司1998.07.131,000.00100%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函件、包裹业务),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承办杨浦区和本系统所属场地、设施国内广告发布及商业信函广告业务,信息咨询、服务及承办各类会务活动,函件封装、制作、设计。
13上海市集邮有限公司1983.12.12974.00100%邮票,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集邮用品,文教用品,邮票寄售,金、银制品零售,家用电器,通信设备(除无线),自有房产出租,鲜花。附设分支。
14大连邮速港1985.11.07911.08100%许可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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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口有限责任公司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浙江省邮票有限公司1987.04.23703.00100%邮票、集邮品、集邮用具、工艺美术品、金银制品。
16四川省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1999.05.24300.00100%广告业;会议及展览服务。
17湖南时代邮刊有限责任公司2012.01.12200.00100%时代邮刊出版(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书报刊批发;文化用品销售;广告设计;培训活动的组织;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广告国内代理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图文制作;互联网广告服务;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网上新闻服务;网上图片服务;网上动漫服务;网上读物服务;网上视频服务;软件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基础、支撑、应用的软件开发。
18瓦房店市邮政劳动服务公司1986.01.01114.00100%建筑劳务分包作业、木工、水电暖安装、维修及作业分包服务;手机销售,电脑、照相器材及配件销售、维修。
19辽阳市邮政建筑安装工程处1999.01.29103.00100%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及防弹玻璃安装,建筑防水工程,市政、绿化工程(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门窗制造;。劳务派遣服务(不含许可证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中国邮政报》社有限公司2014.06.30100.00100%《中国邮政报》的出版发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图文设计制作;网络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文艺创作;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制作;音像制品复制。
21抚顺市邮政局综合开发中心1998.12.0450.00100%邮品、劳务中介服务,代理邮政基本业务,代办电信业务,代理国内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用电器、预包装食品、卷烟、酒类、日用百货、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销售;仓储服务;礼仪服务。
22沈阳市邮政1993.01.1250.00100%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邮政用品、日用百货;局内劳务;普通货物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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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9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局劳动服务公司租赁。
23北京鸿雁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987.01.0935.42100%酒店管理;销售日用百货、日用化学用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工艺品;会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销售酒茶糖、烟(零售)。
2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凌海市劳动服务公司1999.06.2230.00100%劳务服务、劳动力外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葫芦岛市邮政局劳动服务公司1983.05.0130.00100%劳务。摩托车,汽车配件,塑料制品,胶水,劳务,建材,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6大连联邮 书社1993.03.1925.00100%书刊;提供劳务、装璜、牌匾加工、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彩扩;水暖电安装及作业分包服务。
27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1985.12.032,500,000.0099.96%国际、国内邮件寄递业务;国内快递、国际快递(有效期至2025年03月31日);普通货运;广告业务;国际货运代理;货物仓储;信息处理;代客报关;邮购、电子销售;冷链服务;动产质押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载运海关监管货物;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日用品、文体、集邮用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信息技术咨询;国际航线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运输代理服务、大型物件运输(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加工机械零部件(不含铸造,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工业设计服务;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的生产(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汽车租赁;技术咨询;销售食品;危险货物运输(限廊坊市物流分公司经营);工程设计。
28中国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1992.08.18346.1790%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承接展览装饰业务;代办邮购业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票务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9月24日);演出经纪。
29广东省邮政1998.06.24200.0090%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广告业;集邮品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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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0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广告有限 公司和进出口;仓储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30中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997.06.273,000.0070%航空意外保险;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批发、零售;销售食品;从事拍卖业务;国内邮购业务及与邮购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机票代理及销售;销售工艺品、首饰、厨房用具;卫生用品、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玩具、文化用品。
31重庆三峡书报刊传媒有限公司2003.08.042,000.0070%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连锁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销售磁卡、通讯器材,代购车票,照片冲印,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存储)。
3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03.069,238,396.7667.37%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劵;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33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09.17506,000.0057.6767%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34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9.08.182,150,000.0038.20%人身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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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1

附录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商标注册人注册号类别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中邮科技1987156872017.06.21-2027.06.20原始取得
2中邮科技1987173092017.09.21 -2027.09.20原始取得
3中邮科技19871792392017.06.28 -2027.06.27原始取得
4中邮科技19871795382017.06.28 -2027.06.27原始取得
5中邮科技3568647542019.08.21 -2029.08.20原始取得
6中邮科技3568714192019.08.21 -2029.08.20原始取得
7中邮科技35688786122019.08.28 -2029.08.27原始取得
8中邮科技3568894162019.08.21 -2029.08.20原始取得
9中邮科技3569042582019.08.21 -2029.08.20原始取得
10中邮科技3569090532019.08.21 -2029.08.20原始取得
11中邮科技3569141982020.02.07 -2030.02.06原始取得
12中邮科技35691790142019.08.21 -2029.08.20原始取得
13中邮科技35694986152019.08.21 -2029.08.2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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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2

序号商标注册人注册号类别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4中邮科技35695852102019.08.21 -2029.08.20原始取得
15中邮科技3569625912019.08.28 -2029.08.27原始取得
16中邮科技3569732622019.08.21 -2029.08.20原始取得
17中邮科技35698718112019.08.21 -2029.08.20原始取得
18中邮科技3570082252019.08.28 -2029.08.27原始取得
19中邮科技35702263162019.08.21 -2029.08.20原始取得
20中邮科技3570271672019.08.21 -2029.08.20原始取得
21中邮科技35704207132019.08.21 -2029.08.20原始取得
22中邮科技3570694924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23中邮科技3570764135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24中邮科技3570838019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25中邮科技3571037636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26中邮科技3571229139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27中邮科技35714181232019.08.28 -2029.08.27原始取得
28中邮科技35714246252019.11.28 -2029.11.27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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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3

序号商标注册人注册号类别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9中邮科技3571430226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30中邮科技3571543740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31中邮科技35715884332019.09.14 -2029.09.13原始取得
32中邮科技3571682027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33中邮科技35717408342019.11.28 -2029.11.27原始取得
34中邮科技35718031372019.11.28 -2029.11.27原始取得
35中邮科技3572032232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36中邮科技3572049720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37中邮科技35720946412019.11.28 -2029.11.27原始取得
38中邮科技3572119618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39中邮科技3572136930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40中邮科技35721852342019.08.28 -2029.08.27原始取得
41中邮科技3572359928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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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4

序号商标注册人注册号类别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2中邮科技3572406831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43中邮科技35724807292019.09.07 - 029.09.06原始取得
44中邮科技3572526638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45中邮科技3572582517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46中邮科技35726313252019.08.28 -2029.08.27原始取得
47中邮科技35727010212019.08.28 -2029.08.27原始取得
48中邮科技35727788222019.08.28 -2029.08.27原始取得
49中邮科技35728040372019.09.14 -2029.09.13原始取得
50中邮科技35728539412019.09.07 -2029.09.06原始取得
51中邮科技35736058452019.11.28 -2029.11.27原始取得
52中邮科技35744387452019.10.07 -2029.10.06原始取得
53中邮科技35749205432019.11.28 -2029.11.27原始取得
54中邮科技35754401422019.10.07 -2029.10.06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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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5

序号商标注册人注册号类别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5中邮科技35754686432019.10.07 -2029.10.06原始取得
56中邮科技35754697442019.10.14 -2029.10.13原始取得
57广东信源1641871122021.09.28 -2031.09.27原始取得
58广东信源46065627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59广东信源460656312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60广东信源46065727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61广东信源460657312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62广东信源226425077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63广东信源22642785A72018.08.14 -2028.08.13原始取得
64广东信源226431879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65广东信源2264337892018.08.28 -2028.08.27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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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6

序号商标注册人注册号类别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6广东信源2264395212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67广东信源2264413012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68广东信源2264452235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69广东信源22644676372018.04.14 -2028.04.13原始取得
70广东信源2264473116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71广东信源22644766352018.04.14 -2028.04.13原始取得
72广东信源22644892372018.02.21 -2028.02.20原始取得
73广东信源2264501642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74广东信源2264504739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75广东信源22645125252018.04.21 -2028.04.20原始取得
76广东信源22645249392018.04.14 -2028.04.13原始取得
77广东信源22645311422018.04.21 -2028.04.2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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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7

序号商标注册人注册号类别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8广东信源2264547240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79广东信源22645739412018.02.14 -2028.02.13原始取得
80广东信源2295293272019.12.14 -2029.12.13原始取得
81广东信源22952932A72018.08.14 -2028.08.13原始取得
82广东信源22952932A122018.08.14 -2028.08.13原始取得
83广东信源24995693A252018.08.28 -2028.08.27原始取得
84广东信源24995693A352018.08.28 -2028.08.27原始取得
85广东信源24995693A392018.08.28 -2028.08.27原始取得
86广东信源24995693A372018.08.28 -2028.08.27原始取得
87广东信源24995693A72018.08.28 -2028.08.27原始取得
88广东信源24995693A92018.08.28 -2028.08.27原始取得
89广东信源24995693A122018.08.28 -2028.08.27原始取得
90广东信源24995693A162018.08.28-2028.08.27原始取得
91广东信源24995693A412018.08.28 -2028.08.27原始取得
92广东信源24995693A422018.08.28 -2028.08.27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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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8

序号商标注册人注册号类别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93广东信源24995693A402018.08.28 -2028.08.27原始取得
94广东信源2868235192019.04.21 -2029.04.20原始取得
95广东信源28682351122019.04.21 -2029.04.20原始取得
96广东信源28682351402019.04.21 -2029.04.20原始取得
97广东信源28682351372019.04.21 -2029.04.20原始取得
98广东信源28682351392019.04.21 -2029.04.20原始取得
99广东信源28682351162019.04.21 -2029.04.20原始取得
100广东信源28682351422019.04.21 -2029.04.20原始取得
101广东信源2868235172019.04.21 -2029.04.20原始取得
102广东信源28682351252019.04.21 -2029.04.2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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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9

序号商标注册人注册号类别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03广东信源28682351352019.04.21 -2029.04.20原始取得
104广东信源28682351412019.04.21 -2029.04.20原始取得
105广东信源4935840672021.05.07 -2031.05.06原始取得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外注册商标

序号商标注册人注册号类别注册地期限取得方式
1广东信源21133827澳大利亚2020.08.20-2030.08.20原始取得
2广东信源7925167俄罗斯2021.01.18-2030.08.18原始取得
3广东信源420205115607菲律宾2020.12.20-2030.12.20原始取得
4广东信源0182938297欧盟2020.12.11-2030.12.11原始取得
5广东信源3053640277中国香港2020.08.19-2030.08.19原始取得
6广东信源40202017218T7新加坡2020.08.18-2030.08.18原始取得
7广东信源46389737印度2020.09.03-2030.09.03原始取得
8广东信源UK000035245437英国2020.12.11-2030.12.11原始取得
9广东信源TM20200180837马来西亚2021.09.30-2030.08.19原始取得
10广东信源65583647美国2021.11.16-2031.11.16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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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0

序号商标注册人注册号类别注册地期限取得方式
11广东信源IDM0009094547印尼2021.11.05-2030.08.31原始取得
12广东信源64215897日本2021.07.28-2031.07.28原始取得
13广东信源2211050147泰国2022.02.15- 2030.09.11原始取得
14广东信源40-18226687韩国2022.01.17- 2032.01.17原始取得

(三)授权许可使用商标

序号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注册号有效期限核定类别
1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463222019.11.28-2029.11.2743
2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429482019.11.28-2029.11.2745
3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243502019.11.28-2029.11.2730
4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218752019.10.28-2029.10.2735
5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216172019.10.28-2029.10.2728
6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214492019.11.14-2029.11.1337
7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188342020.05.21-2030.05.2036
8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177352019.11.28-2029.1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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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

序号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注册号有效期限核定类别
9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155362019.11.28-2029.11.2742
10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116242019.11.28-2029.11.2725
11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110862019.10.28-2029.10.2734
12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104582019.11.14-2029.11.1340
13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101072020.05.21-2030.05.2016
14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099382019.10.28-2029.10.2722
15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7088002019.12.07-2029.12.0639
16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6988952019.10.29-2029.10.276
17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6978632020.05.28-2030.05.271
18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6918502019.12.07-2029.12.065
19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6916702019.11.28-2029.11.2711
20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6897822020.01.07-2030.01.069
21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6892532019.10.28-2029.10.278
22邮政集团中邮科技356861572020.02.21-2030.0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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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2

附录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已授权专利情况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一种信函地址自动采集方法ZL201210144512.6发明中邮科技2012.05.10-2032.05.09原始取得
2带有防卡夹装置的分流机构摆动轮ZL201410286293.4发明中邮科技2014.06.24-2034.06.23原始取得
3智能附压装置ZL201410377243.7发明中邮科技2014.08.01-2034.07.31原始取得
4邮件摞与信盒分离设备ZL201410377469.7发明中邮科技2014.08.01-2034.07.31原始取得
5一种函件塑封设备及函件塑封方法ZL201410691424.7发明中邮科技2014.11.25-2034.11.24原始取得
6一种托盘式分拣小车及其分拣系统ZL201510568508.6发明中邮科技2015.09.09-2035.09.08原始取得
7一种速递文件类邮件摞无损整理装置ZL201510569656.X发明中邮科技2015.09.09-2035.09.08原始取得
8一种连杆式速递文件类邮件塑料总包自动整理装置ZL201510570074.3发明中邮科技2015.09.09-2035.09.08原始取得
9一种摆动皮带机的摆动控制 方法ZL201610281217.3发明中邮科技2016.04.29-2036.04.28原始取得
10邮包自助收寄系统以及邮包自助收寄方法ZL201610382426.7发明中邮科技2016.06.01-2036.05.31原始取得
11基于伺服控制的输送机俯仰系统的输送机俯仰控制方法ZL201610384167.1发明中邮科技2016.06.01-2036.05.31原始取得
12条烟矩阵式分拣系统及方法ZL201610609512.7发明中邮科技2016.07.28-2036.07.27原始取得
13可摆动的双轮摩擦驱动装置ZL201610710742.2发明中邮科技2016.08.23-2036.08.22原始取得
14盛装邮件摞的信盒进行翻转与分离的设备和方法ZL201610726616.6发明中邮科技2016.08.25-2036.08.24原始取得
15一种物体靠边输送装置及方法ZL201611035930.6发明中邮科技2016.11.23-2036.11.22原始取得
16一种用于多种异型烟混合存储及分拣的分拣设备及方法ZL201611036192.7发明中邮科技2016.11.23-2036.11.22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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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7一种异型烟分拣系统及方法ZL201611036195.0发明中邮科技2016.11.23-2036.11.22原始取得
18条烟分层处理方法ZL201811505918.6发明中邮科技2018.12.10-2038.12.09原始取得
19一种推式称重装置ZL201910375282.6发明中邮科技2019.05.07-2039.05.06原始取得
20两侧双层双变容式展示车ZL201210366559.7发明广东信源2012.09.28-2032.09.27原始取得
21一种基于车载式传输设备的装货方法和卸货方法ZL201711266734.4发明广东信源2017.12.05-2037.12.04原始取得
22邮政总包RFID袋牌回收、质量检测装置的计算机控制方法ZL200910176693.9发明中邮科技2009.09.25-2029.09.24继受取得1
23一种信封图像地址定位方法ZL201010153566.X发明中邮科技2010.04.22-2030.04.21继受取得
24一种邮件单封分离装置的改良结构ZL201010159372.0发明中邮科技2010.04.27-2030.04.26继受取得
25一种地址信息库驱动下的邮政信函按址分拣方法ZL201010170949.8发明中邮科技2010.05.11-2030.05.10继受取得
26一种信封图像匹配方法ZL201110224869.0发明中邮科技2011.08.05-2031.08.04继受取得
27一种混合型分拣机运行速度调控方法ZL201110224768.3发明中邮科技2011.08.05-2031.08.04继受取得
28一种2.4G微带天线ZL201110431777.X发明中邮科技2011.12.21-2031.12.20继受取得
29一种扁平件送进机构及送进 方法ZL201210349421.6发明中邮科技2012.09.18-2032.09.17继受取得
30一种快递标准纸袋邮件的自动供件装置ZL201210349444.7发明中邮科技2012.09.18-2032.09.17继受取得
31一种邮政信函自动分拣设备中的总线电路ZL201210483861.0发明中邮科技2012.11.23-2032.11.22继受取得
32扁平函件到位、防过紧的压力感知模块ZL201210483862.5发明中邮科技2012.11.23-2032.11.22继受取得

除序号为22的专利为邮科院转让给中邮科技外,其他继受取得的专利均为上海研究院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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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4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3一种用于信函分拣的单封分离装置ZL201210483863.X发明中邮科技2012.11.23-2032.11.22继受取得
34一种用于邮政分拣系统的邮政编码识别方法ZL201210545034.X发明中邮科技2012.12.14-2032.12.13继受取得
35一种用于信函分拣的缓存装置ZL201310003834.3发明中邮科技2013.01.06-2033.01.05继受取得
36一种输送皮带机ZL201310170476.5发明中邮科技2013.05.09-2033.05.08继受取得
37一种托辊式双向转辙器ZL201310310126.4发明中邮科技2013.07.23-2033.07.22继受取得
38一种信函分离输送的供信模块ZL201310342782.2发明中邮科技2013.08.07-2033.08.06继受取得
39一种信函分离输送的吹吸气 系统ZL201310342785.6发明中邮科技2013.08.07-2033.08.06继受取得
40一种用于信件缓存分离的入信角调整机构ZL201310343090.X发明中邮科技2013.08.07-2033.08.06继受取得
41一种包件分拣机的上包系统的邮件定位装置ZL201310611381.2发明中邮科技2013.11.26-2033.11.25继受取得
42一种包件分拣机的上包系统ZL201310615800.X发明中邮科技2013.11.26-2033.11.25继受取得
43一种交叉带分拣设备上包台的控制方法ZL201310681929.0发明中邮科技2013.12.13-2033.12.12继受取得
44图像信息和网络信息相校验的给据邮件分拣方法及其系统ZL201410133249.X发明中邮科技2014.04.03-2034.04.02继受取得
45一种为交叉带分拣机配套用的四段式供件台控制系统及方法ZL201410789667.4发明中邮科技2014.12.17-2034.12.16继受取得
46一种用于明信片自动售票机的出票模块ZL201410789700.3发明中邮科技2014.12.17-2034.12.16继受取得
47一种明信片出票装置及其控制方法ZL201410789710.7发明中邮科技2014.12.17-2034.12.16继受取得
48一种快递处理中心内部场地工艺设计方法ZL201410790086.2发明中邮科技2014.12.17-2034.12.16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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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5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9一种环形分拣机实际总效率的分析方法ZL201410790088.1发明中邮科技2014.12.17-2034.12.16继受取得
50圆盘式转向分路器ZL201410790153.0发明中邮科技2014.12.17-2034.12.16继受取得
51高速泡货的自学习动态称重 方法ZL201410790162.X发明中邮科技2014.12.17-2034.12.16继受取得
52泡货物体体积的动态自适应测量方法ZL201410790201.6发明中邮科技2014.12.17-2034.12.16继受取得
53一种为交叉带分拣机配套的三段式供件台控制方法ZL201510586998.2发明中邮科技2015.09.15-2035.09.14继受取得
54一种基于多样化信息协同的邮件分拣系统ZL201510930085.8发明中邮科技2015.12.14-2035.12.13继受取得
55一种用于分拣机的纠偏控制 系统ZL201610531486.0发明中邮科技2016.07.07-2036.07.06继受取得
56一种基于图像的包件分拣机纠偏控制系统ZL201610531488.X发明中邮科技2016.07.07-2036.07.06继受取得
57一种交叉带分拣机供件台邮件在主环方向投影尺寸的计算 方法ZL201610755971.6发明中邮科技2016.08.29-2036.08.28继受取得
58一种基于云计算的包裹分拣机控制方法及系统ZL201610816096.8发明中邮科技2016.09.09-2036.09.08继受取得
59一种包件分拣机动态格口控制方法及系统ZL201610816097.2发明中邮科技2016.09.09-2036.09.08继受取得
60一种用于分拣机的锁紧释放 装置ZL201710159835.5发明中邮科技2017.03.17-2037.03.16继受取得
61一种弹簧撑袋装置ZL201710159974.8发明中邮科技2017.03.17-2037.03.16继受取得
62一种用于邮件分拣的入格装置ZL201710159983.7发明中邮科技2017.03.17-2037.03.16继受取得
63一种计算机输入外设的嵌入式信息过滤系统ZL201710227812.3发明中邮科技2017.04.10-2037.04.09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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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6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4一种用于交叉带分拣机的自动供件台及控制方法ZL201710247981.3发明中邮科技2017.04.17-2037.04.16继受取得
65一种用于长距离皮带传输线的跟踪控制系统ZL201710473633.8发明中邮科技2017.06.21-2037.06.20继受取得
66一种自动供件台上件控制系统ZL201710589280.8发明中邮科技2017.07.19-2037.07.18继受取得
67一种混合物品的单件分离系统ZL201811248299.7发明中邮科技2018.10.25-2038.10.24继受取得
68包裹存储柜及自助智能包裹收投终端ZL201320725979.X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3.11.15-2023.11.14原始取得
69剪刀叉平衡找中装置ZL201420307309.0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4.06.10-2024.06.09原始取得
70带有防卡夹装置的分流机构摆动轮ZL201420340035.5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4.06.24-2024.06.23原始取得
71邮件摞与信盒分离设备ZL201420433175.7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4.08.01-2024.07.31原始取得
72一种用于物流自动化系统中的分流装置ZL201420679710.7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4.11.07-2024.11.06原始取得
73一种推条烟出空箱装置ZL201420679731.9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4.11.07-2024.11.06原始取得
74一种函件塑封设备ZL201420717361.3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4.11.25-2024.11.24原始取得
75一种用于向塑封机输送扁平邮件组的输送装置ZL201420719333.5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4.11.25-2024.11.24原始取得
76摆动皮带机ZL201620385174.9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6.04.29-2026.04.28原始取得
77个人数据终端ZL201630203773.X外观设计中邮科技2016.05.26-2026.05.25原始取得
78带式输送机驱动滚筒支撑结构ZL201620526132.2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6.06.01-2026.05.31原始取得
79易装配调平的在线检重系统ZL201620526138.X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6.06.01-2026.05.31原始取得
80邮包自助收寄系统ZL201620527117.X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6.06.01-2026.05.31原始取得
81伺服控制的输送机俯仰系统ZL201620527119.9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6.06.01-2026.05.31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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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7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82托盘ZL201620672708.6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6.06.29-2026.06.28原始取得
83一种异型烟分拣系统ZL201621257364.9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6.11.23-2026.11.22原始取得
84一种物体靠边输送装置ZL201621257574.8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6.11.23-2026.11.22原始取得
85一种物流分拣小车轨道ZL201720439044.3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7.04.25-2027.04.24原始取得
86扁平件自动供件台集堆推板 机构ZL201720696628.9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7.06.15-2027.06.14原始取得
87扁平件分拣机双面扫码机构ZL201720700058.6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7.06.15-2027.06.14原始取得
88双C可调式撑袋架ZL201720774580.9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7.06.29-2027.06.28原始取得
89一种双承载分拣机器人ZL201720792294.5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7.07.03-2027.07.02原始取得
90双摆臂立式皮带邮件分拣设备ZL201721567025.5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7.11.21-2027.11.20原始取得
91一种可调式异型烟立式分拣 设备ZL201721694929.4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7.12.07-2027.12.06原始取得
92邮政智能自助收寄终端ZL201721780851.8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7.12.19-2027.12.18原始取得
93邮政智能自助收寄终端ZL201730651835.8外观设计中邮科技2017.12.19-2027.12.18原始取得
94一种邮件摞里单封邮件向上折边的检测装置ZL201820311674.7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8.03.07-2028.03.06原始取得
95一种八字形热封刀ZL201820312158.6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8.03.07-2028.03.06原始取得
96自对孔免手扶可后期置入的适用于C型槽的螺母块ZL201820313731.5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8.03.07-2028.03.06原始取得
97适用于信盒传输的弹性窄皮带传输装置ZL201820315285.1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8.03.07-2028.03.06原始取得
98一种皮带式物体自动分向设备ZL201820338436.5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8.03.13-2028.03.12原始取得
99用于辅助分拣用的操作平台ZL201820544696.8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8.04.17-2028.04.16原始取得
100条烟分拣设备补烟用穿梭小车ZL201820571729.8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8.04.20-2028.04.19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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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8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01一种高效柔性自动分拣小车ZL201821197894.8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8.07.27-2028.07.26原始取得
102采用分层方式实现无差别值机的行李处理系统ZL201821389038.2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8.08.28-2028.08.27原始取得
103转盘式分流设备ZL201822024475.0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8.12.04-2028.12.03原始取得
104一种带有挡板的分拣小车及分拣机ZL201822193104.5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8.12.25-2028.12.24原始取得
105一种平台提升装置ZL201822216310.3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8.12.27-2028.12.26原始取得
106一种翻盘式分拣系统ZL201920802978.8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05.30-2029.05.29原始取得
107一种翻盘式分拣机ZL201920802982.4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05.30-2029.05.29原始取得
108一种拦门式分拣机ZL201920862767.3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06.10-2029.06.09原始取得
109一种转环式分拣机ZL201920862788.5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06.10-2029.06.09原始取得
110一种顺向分拣机ZL201920862816.3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06.10-2029.06.09原始取得
111一种转盘或转环驱动装置ZL201920863454.X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06.10-2029.06.09原始取得
112一种双向侧翻式分拣机ZL201920863455.4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06.10-2029.06.09原始取得
113一种分拣系统ZL201920863458.8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06.10-2029.06.09原始取得
114一种RGV小车系统ZL201920920077.9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06.18-2029.06.17原始取得
115一种RGV小车轨道ZL201921216243.3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07.30-2029.07.29原始取得
116一种缓存滑槽ZL201921253713.3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08.05-2029.08.04原始取得
117一种紧凑型整带式摆轮分向器模组及分流器装置ZL201921570899.5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09.20-2029.09.19原始取得
118一种异形件检测分流系统ZL201921924153.X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11.05-2029.11.04原始取得
119一种翻盘挡板联动机构及翻盘式分拣机ZL201921989413.1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19.11.18-2029.11.17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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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9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20一种分拣装置ZL202020326978.8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3.16-2030.03.15原始取得
121一种环线轨道及分拣机ZL202020904596.9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5.26-2030.05.25原始取得
122一种分拣小车及分拣机ZL202020904631.7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5.26-2030.05.25原始取得
123一种分拣小车托盘卸载装置、分拣小车及分拣系统ZL202021006182.0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6.04-2030.06.03原始取得
124一种分拣小车缓冲结构及分拣小车ZL202021006189.2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6.04-2030.06.03原始取得
125一种对开式分拣小车及分拣系统ZL202021007640.2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6.04-2030.06.03原始取得
126一种分拣小车托盘复位装置、分拣小车及分拣系统ZL202021007641.7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6.04-2030.06.03原始取得
127一种分拣机ZL202021199287.2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6.24-2030.06.23原始取得
128一种用于分拣机的供电通讯装置及分拣机ZL202021199288.7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6.24-2030.06.23原始取得
129一种用于分拣机的驱动装置及分拣机ZL202021199297.6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6.24-2030.06.23原始取得
130一种无边框式交叉带动力托盘ZL202021289411.4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7.03-2030.07.02原始取得
131一种轮式分拣机的传动结构ZL202021272825.6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7.03-2030.07.02原始取得
132一种基于轨道小车的分拣和集包系统ZL202021395940.2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7.16-2030.07.15原始取得
133一种拨叉机构及穿梭车ZL202021548807.6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7.30-2030.07.29原始取得
134一种穿梭车ZL202021548884.1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7.30-2030.07.29原始取得
135穿梭车ZL202030426115.3外观设计中邮科技2020.07.30-2030.07.29原始取得
136一种分拣小车及分拣系统ZL202021723258.1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8.18-2030.08.17原始取得
137一种分拣小车复位装置ZL202021838707.7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8.28-2030.08.27原始取得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1-1-38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38一种分拣系统ZL202022092436.1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9.22-2030.09.21原始取得
139一种分拣小车及分拣系统ZL202022092409.4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9.22-2030.09.21原始取得
140一种导向机构及交叉带分拣 设备ZL202022092378.2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9.22-2030.09.21原始取得
141一种辊筒式分拣小车及分拣 系统ZL202022089745.3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9.22-2030.09.21原始取得
142一种分拣小车的卸载触发机构及卸载系统ZL202022089724.1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9.22-2030.09.21原始取得
143一种推板式分拣小车及分拣 系统ZL202022089710.X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09.22-2030.09.21原始取得
144一种包裹分类装置ZL202023032718.9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0.12.16-2030.12.15原始取得
145一种翻转式双侧格口分拣设备ZL202120746191.1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1.04.13-2031.04.12原始取得
146单侧双层双变容式展示车ZL201220502047.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2.09.28-2022.09.27原始取得
147一种双变容结构式培训车ZL201320022068.0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3.01.16-2023.01.15原始取得
148汽车维修专用车ZL201320462113.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3.07.31-2023.07.30原始取得
149扩展式多功能展示车ZL201320852274.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3.12.23-2023.12.22原始取得
150一种可扩展成流动展厅的车厢ZL201420632312.X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4.10.29-2024.10.28原始取得
151一种可变容式多功能展示车ZL201420634537.9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4.10.29-2024.10.28原始取得
152一种展示车的侧幅变容机构ZL201420660958.9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4.11.07-2024.11.06原始取得
153展示车的升降机构及该展示车ZL201520349825.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5.05.27-2025.05.26原始取得
154一种联动翼开式货运车厢ZL201520494852.0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5.07.08-2025.07.07原始取得
155一种改向转弯设备的导向机构ZL201620062644.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6.01.22-2026.01.21原始取得
156一种双变频同步伸缩胶带 输送机ZL201620062649.0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6.01.22-2026.01.21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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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57一种基于智能机器人的自动分拣矩阵系统ZL201620096457.1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6.01.29-2026.01.28原始取得
158物流运输车的烟雾探测报警 系统ZL201620321149.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6.04.15-2026.04.14原始取得
159一种半挂车底架及具有该底架的厢式半挂运输车ZL201620556158.1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6.06.08-2026.06.07原始取得
160救护车视频监控与远程交互 系统ZL201620633426.5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6.06.21-2026.06.20原始取得
161物流运输车的监控系统ZL201620775964.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6.07.20-2026.07.19原始取得
162一种用于汽车座椅自动装卸的传输系统ZL201620908400.7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6.08.19-2026.08.18原始取得
163应急排水抢险车ZL201621078610.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6.09.23-2026.09.22原始取得
164一种展示车车厢侧板升降机构ZL201621105130.2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6.09.30-2026.09.29原始取得
165智能快递分拣输送机的监控 装置ZL201621116546.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6.10.12-2026.10.11原始取得
166一种双向长距离伸缩胶带输送机结构ZL 201621187499.2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6.11.04-2026.11.03原始取得
167一种篷房车及含所述篷房车的多功能可移动式篷房ZL 201621492415.6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6.12.30-2026.12.29原始取得
168一种举升机构同步控制系统及含该系统的展示车ZL201720044286.2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7.01.11-2027.01.10原始取得
169一种角度自动分流输送机ZL201720069741.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7.01.20-2027.01.19原始取得
170一种基于云存储的远程监控 系统ZL201720158518.7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7.02.21-2027.02.20原始取得
171一种流动通信指挥车自动调平系统ZL 201621106744.2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7.03.16-2027.03.15原始取得
172车载式胶带运输机ZL201720395766.3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7.04.11-2027.04.10原始取得
173一种车厢自动支腿ZL201721587544.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7.11.24-2027.11.23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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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2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74一种车载式传输设备和运输车ZL201721676393.3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7.12.06-2027.12.05原始取得
175一种用于篷房车的开翼结构及使用该开翼结构的篷房车ZL201721681441.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7.12.06-2027.12.05原始取得
176一种中置轴挂车列车车厢结构ZL201721721202.0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7.12.12-2027.12.11原始取得
177一种交换箱的自动支腿ZL201721723483.3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7.12.12-2027.12.11原始取得
178一种高速分流机ZL201820214484.3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2.07-2028.02.06原始取得
179一种前端可升降爬坡伸缩胶带输送机ZL201820215582.9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2.07-2028.02.06原始取得
180一种用于车载自动装卸的液压驱动装置及运输车ZL201820676400.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5.08-2028.05.07原始取得
181一种分体带式散货自动装卸 装置ZL201820753131.0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5.18-2028.05.17原始取得
182一种托盘货物自动装卸装置ZL201820955592.6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6.20-2028.06.19原始取得
183一种扩容展示车厢ZL201820997921.3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6.26-2028.06.25原始取得
184一种O带摆轮分拣设备ZL201821064478.0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7.04-2028.07.03原始取得
185一种分流装置的传送结构ZL201821094265.2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7.11-2028.07.10原始取得
186一种高速分流机ZL201821095090.7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7.11-2028.07.10原始取得
187一种高速分流机中的转动模块ZL201821095718.3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7.11-2028.07.10原始取得
188一种新型铝型材链板及车载运输机ZL201821293012.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8.10-2028.08.09原始取得
189分合流皮带输送机的皮带张紧装置ZL201821318616.3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8.16-2028.08.15原始取得
190分合流皮带输送机ZL201821318766.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8.16-2028.08.15原始取得
191一种卷帘门铝型材ZL201821371862.5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8.23-2028.08.22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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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92一种凸式伸缩皮带输送机ZL201821524378.1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9.18-2028.09.17原始取得
193一种基于工业POE技术的伸缩输送机ZL201821529909.6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09.18-2028.09.17原始取得
194一种多温区智能冷链配送车ZL201821790949.6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10.31-2028.10.30原始取得
195一种Y型滚筒合流输送机ZL201821886720.2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11.16-2028.11.15原始取得
196一种多级合流分流输送系统ZL201821899526.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11.16-2028.11.15原始取得
197一种设有分拣平台的展示半 挂车ZL201821973955.5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11.26-2028.11.25原始取得
198一种滚筒输送机ZL201822040997.X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12.06-2028.12.05原始取得
199一种变容展示车ZL201822278221.1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8.12.30-2028.12.29原始取得
200一种顶部开启式货物运输车厢ZL201920212494.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2.18-2029.02.17原始取得
201一种货物自动装卸车ZL201920265020.X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3.04-2029.03.03原始取得
202一种轮胎运输车ZL201920428717.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3.29-2029.03.28原始取得
203一种AGV小车及系统ZL201920482607.6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4.10-2029.04.09原始取得
204一种可卸式车厢的收放支撑 装置ZL201920858924.3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6.06-2029.06.05原始取得
205一种高落差式螺旋滑槽ZL201920884901.X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6.13-2029.06.12原始取得
206一种导条导向高速转弯输送机ZL201920885169.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6.13-2029.06.12原始取得
207一种伸缩输送机ZL201921206944.9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7.26-2029.07.25原始取得
208一种卷帘式车厢ZL201921259390.9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8.05-2029.08.04原始取得
209一种应用于分拣平台的滑槽 装置ZL201921340904.3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8.16-2029.08.15原始取得
210一种皮带机收放装置ZL201921366335.X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8.21-2029.08.2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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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4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11一种包裹分拣设备ZL201921395039.2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8.26-2029.08.25原始取得
212一种便携拆装的舞台车用步梯ZL201921400478.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8.27-2029.08.26原始取得
213一种应用于移动运输车的分拣平台ZL201921468006.6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9.04-2029.09.03原始取得
214一种车载分拣系统ZL201921468665.X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9.04-2029.09.03原始取得
215物流消防翻转输送设备ZL201921521513.1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9.12-2029.09.11原始取得
216一种滚筒式AGV设备ZL201921588456.9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9.23-2029.09.22原始取得
217一种物流自动倒笼输送设备ZL201921612185.6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09.26-2029.09.25原始取得
218一种用于分拣设备的垂直提升机构ZL201921774801.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10.21-2029.10.20原始取得
219一种牵引链条及行李转盘ZL201922087751.2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11.27-2029.11.26原始取得
220一种链板式自动装卸系统ZL201922128420.9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11.29-2029.11.28原始取得
221一种套叠式多级变容展示车ZL201922131267.5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11.29-2029.11.28原始取得
222一种车载可卸式自动搭建展台ZL201922425754.2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19.12.26-2029.12.25原始取得
223缓冲垫、倾斜小车及摩擦驱动式斜转盘输送设备ZL202020357384.3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03.19-2030.03.18原始取得
224装卸货升降伸缩设备ZL202020357657.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03.19-2030.03.18原始取得
225动态DWS伸缩输送装置ZL202020964354.9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05.29-2030.05.28原始取得
226一种S型张紧的移动地板装置ZL202021011018.9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06.04-2030.06.03原始取得
227往复提升输送设备及输送系统ZL202021161119.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06.19-2030.06.18原始取得
228自动搭建展台ZL202030380608.8外观设计广东信源2020.07.14-2030.07.13原始取得
229一种展示车的联动折叠舞台ZL202021396198.7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07.15-2030.07.14原始取得
230一种快递包裹智能装车系统ZL202021493548.1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07.24-2030.07.23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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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5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31一种智能定位自动装车系统ZL202021756009.2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08.20-2030.08.19原始取得
232一种医疗废物转运车喷雾杀毒装置ZL202021759853.0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08.20-2030.08.19原始取得
233一种货物智能整理排列的分离输送设备ZL202022066902.9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09.18-2030.09.17原始取得
234一种电动滚筒驱动的模块化分拣设备ZL202022259895.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10.12-2030.10.11原始取得
235分离输送设备及包裹分拣系统ZL202022763779.6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11.25-2030.11.24原始取得
236一种翻转式多功能宣传展示车ZL202022997483.0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12.14-2030.12.13原始取得
237一种移动地板运输车ZL202023060117.9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0.12.17-2030.12.16原始取得
238一种可视化监控智能网联物流运输车ZL202120021089.5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1.01.05-2031.01.04原始取得
239一种重载智能装车机ZL202120417100.X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1.02.24-2031.02.23原始取得
240一种自动装卸一体机ZL202120407819.5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1.02.24-2031.02.23原始取得
241一种低噪音链板式模组带输送设备ZL202120843097.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1.04.22-2031.04.21原始取得
242一种轻型胶带输送机的胶带调偏装置ZL201620062635.9实用新型华南农业大学、广东信源2016.01.22-2026.01.21原始取得
243一种伸缩胶带输送机的安全节能保护系统ZL201620062651.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华南农业大学2016.01.22-2026.01.21原始取得
244拨杆分拣设备ZL202020610497.X实用新型广东信源、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 公司2020.04.21-2030.04.20原始取得
245一种推吊式分拣运输系统ZL201920482651.7实用新型广东信源、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2019.04.10-2029.04.09原始取得
246文化演艺展厅(智能型可卸式)ZL202130435344.6外观设计中邮科技、广东 信源2021.07.09-2036.07.0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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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6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47一种便装式螺旋滑槽ZL201821745373.1实用新型广东信源、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2018.10.26-2028.10.25原始取得
248分拣系统ZL201720247381.2实用新型广东信源、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2017.03.14-2027.03.13原始取得
249一种轮式分拣机的改良结构ZL202010722826.4发明中邮科技2020.07.24-2040.07.23原始取得
250一种托盘连续分离装置及设备ZL202120747833.X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1.04.13-2031.04.12原始取得
251一种分拣小车及分拣设备ZL202220299986.7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2.02.15-2032.02.14原始取得
252一种分拣小车及分拣设备ZL202220300528.0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2.02.15-2032.02.14原始取得
253一种分拣小车及分拣设备ZL202220300534.6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2.02.15-2032.02.14原始取得
254一种分拣小车及分拣设备ZL202220302187.0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2.02.15-2032.02.14原始取得
255一种细辊筒输送机ZL202122601486.2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1.10.27-2031.10.26原始取得
256一种输送机机头滚筒结构ZL202122614194.2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1.10.26-2031.10.25原始取得
257一种可变尺寸可拼装的模块化分拣机托盘ZL202122577937.3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1.10.25-2031.10.24原始取得
258一种播种墙运输小车ZL202122536336.8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1.10.21-2031.10.20原始取得
259一种仓储系统ZL202122536398.9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1.10.21-2031.10.20原始取得
260一种码摞装置ZL202122134678.7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1.09.06-2031.09.05原始取得
261一种物品卸载控制系统ZL202121745298.0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1.07.29-2031.07.28原始取得
262一种低接触面积滑槽ZL202121216229.0实用新型中邮科技2021.06.01-2031.05.31原始取得
263一种可卸式联动开合复式展厅ZL202121067127.7实用新型中邮科技、广东信源2021.05.18-2031.05.17原始取得
264一种模块化高速输送设备ZL202123369113.3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1.12.29-2031.12.2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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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7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别专利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65一种ULD多功能输送设备ZL202123027901.4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1.12.02-2031.12.01原始取得
266一种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输送设备ZL202122940441.8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1.11.25-2031.11.24原始取得
267一种落地翻转式多功能宣传展示车ZL202122359751.0实用新型广东信源2021.09.27-2031.09.26原始取得
268智能伸缩输送机(称重量方扫描)ZL202130534866.1外观设计广东信源2021.08.17-2036.08.16原始取得
269一种可卸式连杆扩容展厅ZL202121570788.1实用新型广东信源、中邮科技2021.07.09-2031.07.0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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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

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1中邮科技小件分拣机快手供件台软件V1.0.0软著登字第5264050号2020SR03853542019.10.302019.10.302019.10.30-2069.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2中邮科技一体式分拣机信息管理软件V1.0.0软著登字第5264310号2020SR03856142019.08.302019.08.302019.08.30-2069.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3柔性智能分拣控制系统V1.0软著登字第5226683号2020SR03479872019.08.102019.09.102019.09.10-2069.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4无人车车载业务操作系统V1.0软著登字第5747357号2020SR08686612019.03.082019.03.082019.03.08-2069.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5无人车调度监控平台V1.0软著登字第5741794号2020SR08630982019.03.082019.03.082019.03.08-2069.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6无人机调度监控平台V1.0软著登字第5738192号2020SR08594962019.02.222019.02.222019.02.22-2069.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7无人车业务操作系统(公众号版)V1.0软著登字第5744322号2020SR08656262019.03.082019.03.082019.03.08-2069.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8中邮科技邮区中心局分拣机控制软件V1.0软著登字第6000348号2020SR11216522018.09.05未发表2018.09.05-2068.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9落格式分拣机智能维养值机系统(安卓版)V1.0软著登字第4388846号2019SR09680892019.02.252019.04.012019.04.01-2069.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10分拣机智能物联技术及集中监控平台_备品备件系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307581号2019SR08868242019.05.102019.05.152019.05.15-2069.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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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9

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11分拣机智能物联技术及集中监控平台_维护系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307566号2019SR08868092019.03.102019.05.152019.05.15-2069.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12分拣机智能物联技术及集中监控平台_WinCC集中监控系统V1.0软著登字第4303220号2019SR08824632018.11.182018.12.182018.12.18-2068.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13中邮科技包分机实时通讯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188609号2019SR07678522017.05.182017.05.182017.05.18-2067.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14中邮科技读码称重收寄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188142号2019SR07673852017.11.302017.11.302017.11.30-2067.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15中邮科技落格式分拣机分拣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613121号2019SR01923642017.04.052017.10.302017.10.30-2067.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16新一代快递业务处理系统-运输与车辆后台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552687号2019SR01319302016.04.092016.04.092016.04.09-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17新一代快递业务处理系统-运输与车辆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550023号2019SR01292662016.04.092016.04.092016.04.09-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18新一代快递业务处理系统-网络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546907号2019SR01261502016.04.092016.04.092016.04.09-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19新一代快递业务处理系统-质量控制后台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554923号2019SR01341662016.04.092016.04.092016.04.09-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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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20新一代快递业务处理系统-质量控制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554953号2019SR01341962016.04.092016.04.092016.04.09-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21新一代快递业务处理系统-仲裁后台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559075号2019SR01383182016.04.092016.04.092016.04.09-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22新一代快递业务处理系统-仲裁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558988号2019SR01382312016.04.092016.04.092016.04.09-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23新一代快递业务处理系统-网络后台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546753号2019SR01259962016.04.092016.04.092016.04.09-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24新一代快递业务处理系统-生产作业PC操作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542378号2019SR01216212016.04.092016.04.092016.04.09-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25新一代快递业务处理系统-生产作业android操作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538376号2019SR01176192016.04.092016.04.092016.04.09-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26新一代快递业务处理系统-生产作业WinCE业务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537171号2019SR01164142016.04.092016.04.092016.04.09-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27新一代快递业务处理系统-生产作业后台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534571号2019SR01138142016.04.092016.04.092016.04.09-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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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28中邮科技智能包裹柜远程监控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997900号2017SR4126162016.05.052016.05.152016.05.15-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29中邮科技智能包裹柜广告播放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988765号2017SR4034812017.01.152017.01.152017.01.15-2067.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30中邮科技校园代收投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527337号2016SR3487212015.05.052015.05.152015.05.15-2065.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31中邮科技智能包裹柜寄件管理系统V3.5软著登字第1525188号2016SR3465722016.05.312016.08.012016.08.01-206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32消费者申诉处理系统微信平台V1.0软著登字第1183834号2016SR0052172014.07.082015.06.182015.06.18-2065.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33消费者申诉处理系统V4.0软著登字第1184271号2016SR0056542014.10.082014.11.012014.11.01-2064.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34海关保税区物联网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118118号2015SR2310322015.06.262015.08.102015.08.10-2065.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35海关驻邮办物联网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117019号2015SR2299332015.06.262015.08.102015.08.10-2065.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36消费者申诉处理系统V3.0软著登字第0895667号2015SR0085852013.12.10未发表2013.12.10-2063.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37中邮科技邮政通信质量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832645号2014SR1634082009.06.302013.08.202013.08.20-2063.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38物流分拣管理系统V3.0软著登字第0816016号2014SR1467762013.06.302013.09.302013.09.30-2063.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39速递邮件分拣管理系统V3.0软著登字第0816019号2014SR1467792012.03.152012.09.152012.09.15-2062.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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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2

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40复合式全自动烟草分拣线分拣管理系统V3.0软著登字第0816025号2014SR1467852011.08.082011.11.202011.11.20-2061.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41直线型交叉带包裹分拣机管理系统V3.0软著登字第0814786号2014SR1455462013.03.052013.08.122013.08.12-2063.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42商业烟草数字化仓库管理系统V3.0软著登字第0814079号2014SR1448392012.10.052013.03.122013.03.12-2063.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43中邮科技南京集散中心RFID标签识别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35958号2014SR0667142012.04.252012.09.232012.09.23-2062.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44中邮科技邮航集装设备称重RFID采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28879号2014SR0596352012.09.202012.10.102012.10.10-2062.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45中邮科技南京集散中心RFID标签检测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29307号2014SR0600632013.12.212014.02.132014.02.13-2064.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46中邮科技南京集散中心车辆门禁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29473号2014SR0602292012.08.172012.12.152012.12.15-2062.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47中邮科技智能包裹终端集中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29479号2014SR0602352013.05.312013.06.102013.06.10-2063.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48中邮科技智能包裹终端作业控制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29303号2014SR0600592013.05.312013.06.102013.06.10-2063.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49烟厂物流管理系统V3.0软著登字第0816049号2014SR1468092013.06.052013.08.122013.08.12-2063.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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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3

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50中邮科技邮政航空公司集装设备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29305号2014SR0600612012.09.202012.10.102012.10.10-2062.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51中邮科技邮航集装设备进出门RFID采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28876号2014SR0596322012.09.202012.10.102012.10.10-2062.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52中邮科技自动化分拣作业服务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26605号2014SR0573612012.08.202012.09.102012.09.10-2062.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53中邮科技邮件集散中心信息交换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24680号2014SR0554362012.09.202012.10.102012.10.10-2062.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54中邮科技邮件集散中心生产作业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25021号2014SR0557772012.09.202012.10.102012.10.10-2062.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55中邮科技邮件集散中心综合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25172号2014SR0559282012.09.202012.10.102012.10.10-2062.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56中邮科技邮件集散中心PDA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25344号2014SR0561002012.09.202012.10.102012.10.10-2062.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57交叉带包裹分拣机分拣管理系统V3.0软著登字第0815608号2014SR1463682013.06.202013.10.202013.10.20-2063.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58中邮科技消费者申诉处理系统V2.0软著登字第0471400号2012SR1033642011.07.252011.09.012011.09.01-2061.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59中邮科技详情单采集补录系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470813号2012SR1027772011.07.102012.08.152012.08.15-2062.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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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4

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60中邮科技邮件综合信息处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351696号2011SR0880222010.03.012011.06.162011.06.16-2061.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61邮政外勤作业监管系统1.0.0软著登字第0312526号2011SR0488522011.04.29未发表2011.04.29-2061.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62中邮物流分拣管理系统V2.0软著登字第0312062号2011SR0483882008.09.302008.09.032008.09.03-2058.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63中邮速递邮件分拣管理系统V2.0软著登字第0312064号2011SR0483902008.09.052008.09.052008.09.05-2058.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64中邮复合式全自动烟草分拣线分拣管理系统V2.0软著登字第0312072号2011SR0483982009.05.082009.05.082009.05.08-2059.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65中邮交叉带包裹分拣机分拣管理系统V2.0软著登字第0312074号2011SR0484002009.11.202009.11.202009.11.20-2059.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66RFID智能车辆安全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218076号2010SR0298032009.03.012009.03.012009.03.01-2059.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67中邮烟厂物流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11262号2008SR24083登记证书未载明2004.04.122004.04.12-2054.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68中邮立式烟仓半自动条烟分拣线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11263号2008SR24084登记证书未载明2005.09.102005.09.10-2055.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69中邮复合式全自动烟草分拣线分拣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11266号2008SR24087登记证书未载明2006.09.102006.09.10-205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70中邮速递邮件分拣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11264号2008SR24085登记证书未载明2005.12.122005.12.12-2055.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71中邮交叉带包裹分拣机分拣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11265号2008SR24086登记证书未载明2004.10.122004.10.12-2054.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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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5

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72中邮物流分拣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11268号2008SR24089登记证书未载明2008.08.122008.08.12-2058.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73中邮商业烟草数字化仓库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11267号2008SR24088登记证书未载明2006.03.122006.03.12-2056.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74中邮科技电子挂号邮件系统V1.0软著登字第BJ31444号2010SRBJ60612010.09.102010.10.082010.10.08-2060.12.31原始取得中邮科技
75基于PLC的流动舞台车液压支腿自动调平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635106号2013SR1293442013.09.13未发表2013.09.13-2063.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76面向PLC-变频器的modbus远程通讯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21661号2013SR0158992012.11.01未发表2012.11.01-2062.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77基于PLC的展示车同步升降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833708号2014SR1644712013.07.20未发表2013.07.20-2063.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78斜带式输送机的分配模式控制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70786号2014SR0015422012.11.25未发表2012.11.25-2062.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79基于无线通信的物流稽核监管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766441号2014SR0971972014.05.05未发表2014.05.05-2064.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80物流输送分拣设备监控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816848号2014SR1476092014.07.25未发表2014.07.25-2064.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81基于无线通信的物流稽核控制系统V1.0软著登字第0816986号2014SR1477262013.05.01未发表2013.05.01-2063.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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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6

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82基于电商行业中高速自动分流分拣控制系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561377号2016SR3827612016.08.262016.08.262016.08.26-2066.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83救护车视频监控与远程交互系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1473302号2016SR2946852016.03.102016.04.102016.04.10-2066.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84轻量化智能式物流车辆监控管理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480994号2016SR3023772015.08.132015.08.132015.08.13-2065.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85半挂运输车倒车影像系统V1.0软著登字第1481007号2016SR3023902015.10.072015.10.072015.10.07-2065.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86交换箱倒车定位系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2416803号2018SR0877082017.11.112017.11.172017.11.17-2067.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87电商行业中自动合流单件流分拣控制系统软著登字第2607599号2018SR2785042017.09.30未发表2017.09.30-2067.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88进出境邮件海关国检联合查验高速自动分拣系统软著登字第2606454号2018SR2793592017.08.20未发表2017.08.20-2067.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89基于模组带的自动分合流控制系统软著登字第2606407号2018SR2773122017.11.30未发表2017.11.30-2067.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90自动装卸车辆的控制系统V1.0软著登字第3435576号2019SR00148182018.11.162018.11.162018.11.16-2068.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91一种电商模块化窗口控制直线分拣系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3731013号2019SR03102562018.11.30未发表2018.11.30-2068.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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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92基于Unity3D的物流输送分拣可视化系统V1.0软著登字第5132381号2020SR02536852019.07.01未发表2019.07.01-2069.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93多级自动分拣设备控制系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5144641号2020SR02659452019.10.30未发表2019.10.30-2069.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94智能物流高速输送成套设备与系统集成软件V2.0软著登字第8210086号2021SR14874602021.06.16未发表2021.06.16-2071.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95物流处理中心消防联动可视化SCADA系统软件V2.0软著登字第8210020号2021SR14873942021.07.15未发表2021.07.15-2071.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96海关快件监管系统信息处理软件软著登字第0212207号2010SR0239342007.11.13未发表2007.11.13-2057.12.31原始取得广东信源
97中邮绿卡通用终端字符界面开发系统V2.0软著登字第0357628号2011SR0939542006.12.042007.01.152007.01.15-2057.12.31受让中邮科技
98邮科院分拣机集群控制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85号2020SR00872892016.04.072016.06.232016.06.23-2066.12.31受让中邮科技
99邮科院电子标签播种墙分拣软件V1.0.0软著登字第4974047号2020SR00953512016.09.262016.09.262016.09.26-2066.12.31受让中邮科技
100邮科院高效扁平件分拣机主控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6044号2020SR00873482016.10.312016.10.312016.10.31-2066.12.31受让中邮科技
101邮科院移动终端快递表单手机号码识别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83号2020SR00872872016.12.012016.12.082016.12.08-2066.12.31受让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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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102邮科院书盒传输系统通讯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6043号2020SR00873472016.11.102016.12.012016.12.01-2066.12.31受让中邮科技
103邮科院AGV小车控制通讯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84号2020SR00872882017.03.302017.03.302017.03.30-2067.12.31受让中邮科技
104邮科院智慧景区微信预约购票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6048号2020SR00873522015.09.272016.05.302016.05.30-2066.12.31受让中邮科技
105邮科院智慧景区网络预约购票系统V1.0软著登字第4965991号2020SR00872952015.09.272016.05.312016.05.31-2066.12.31受让中邮科技
106邮科院展会票务综合管理系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97号2020SR00873012016.05.122016.05.122016.05.12-2066.12.31受让中邮科技
107邮科院小包辅助分拣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98号2020SR00873022016.03.302016.05.052016.05.05-2066.12.31受让中邮科技
108邮科院智慧景区OTA电商对平台软件V2.0软著登字第4966046号2020SR00873502015.05.012015.06.012015.06.01-2065.12.31受让中邮科技
109邮科院智慧景区票务系统管理软件V2.0软著登字第4965390号2020SR00866942015.04.152015.04.192015.04.19-2065.12.31受让中邮科技
110基于数据库技术的邮科院速递物流信盒传输通讯与控制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382号2020SR00866862014.06.302014.07.012014.07.01-2064.12.31受让中邮科技
111快递表单图像信息采集录入系统V1.0软著登字第4966038号2020SR00873422015.06.302015.06.302015.06.30-2065.12.31受让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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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112邮科院MPF包裹分拣机主控软件V2.0软著登字第4966054号2020SR00873582014.08.132014.09.082014.09.08-2064.12.31受让中邮科技
113邮科院包分机实时通讯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341号2020SR00866452015.04.162015.07.012015.07.01-2065.12.31受让中邮科技
114邮科院智慧景区检票系统V1.0软著登字第4965349号2020SR00866532014.09.272015.02.122015.02.12-2065.12.31受让中邮科技
115邮科院总包分拣主控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865358号2020SR00866622014.10.222014.10.222014.10.22-2064.12.31受让中邮科技
116邮科院移动式智能包裹批译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172号2020SR00864762014.12.302015.01.052015.01.05-2065.12.31受让中邮科技
117邮科院挂信分拣机挂信信息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406号2020SR00867102014.03.012014.03.012014.03.01-2064.12.31受让中邮科技
118邮科院信函分拣机主控信息软件V3.2软著登字第4965976号2020SR00872802014.06.012014.06.012014.06.01-2064.12.31受让中邮科技
119邮科院包裹分拣机视频标码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74号2020SR00872782014.05.012014.05.012014.05.01-2064.12.31受让中邮科技
120邮科院挂信分拣机挂信封发信息查询软件V2.6软著登字第4965972号2020SR00872762014.07.012014.07.012014.07.01-2064.12.31受让中邮科技
121邮科院信函分拣机设备操作界面软件V6.4软著登字第4966055号2020SR00873592014.04.012014.04.012014.04.01-2064.12.31受让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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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122邮科院基于激光测距仪的混合型分拣机物体体积计算与纠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87号2020SR00872912013.10.012013.11.012013.11.01-2063.12.31受让中邮科技
123邮科院小包分拣机主控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180号2020SR00864842013.09.012013.10.012013.10.01-2063.12.31受让中邮科技
124邮科院MPF混合分拣机传输通讯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73号2020SR00872772013.09.012013.10.012013.10.01-2063.12.31受让中邮科技
125邮科院景区门票分销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398号2020SR00867022013.10.302013.12.012013.12.01-2063.12.31受让中邮科技
126邮科院景区自动售取票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75号2020SR00872792014.02.202014.03.012014.03.01-2064.12.31受让中邮科技
127邮科院MPF混合分拣机监控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188号2020SR00864922013.04.202013.04.202013.04.20-2063.12.31受让中邮科技
128邮科院景区自动取票机取票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196号2020SR00865002013.02.102013.02.102013.02.10-2063.12.31受让中邮科技
129邮科院电商小包面单信息批量录入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77号2020SR00872812012.12.052013.01.012013.01.01-2063.12.31受让中邮科技
130邮科院缓存分拣机控制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78号2020SR00872822013.04.202013.04.202013.04.20-2063.12.31受让中邮科技
131邮科院多规格条码识别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79号2020SR00872832013.01.302013.01.1302013.01.30-2063.12.31受让中邮科技
132邮科院包裹定位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212号2020SR00865162013.04.012013.04.012013.04.01-2063.12.31受让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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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133邮科院挂号信半自动分拣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80号2020SR00872842012.12.302013.01.052013.01.05-2063.12.31受让中邮科技
134邮科院混合型分拣机信息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86号2020SR00872902012.12.012012.12.012012.12.01-2062.12.31受让中邮科技
135邮科院速递物流信盒传输通讯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204号2020SR00865082012.06.112012.08.112012.08.11-2062.12.31受让中邮科技
136邮科院新华物流监控软件 V1.0软著登字第4965982号2020SR00872862012.04.152013.03.012013.03.01-2063.12.31受让中邮科技
137邮科院景区无线PDA检票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6039号2020SR00873432012.03.202012.03.202012.03.20-2062.12.31受让中邮科技
138邮科院转盘分拣机RTCS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6052号2020SR00873562012.09.132012.09.132012.09.13-2062.12.31受让中邮科技
139邮科院以太网线阵相机图像采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6051号2020SR00873552010.08.302010.08.302010.08.30-2060.12.31受让中邮科技
140邮科院平刷邮件半自动分拣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6053号2020SR00873572012.08.202012.08.202012.08.20-2062.12.31受让中邮科技
141邮科院信盒输送系统监控软件V1.0软著登字第5642540号2020SR07638442011.07.012011.07.012011.07.01-2061.12.31受让中邮科技
142邮科院国内平常函件全程时限监控系统控制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81号2020SR00872852011.04.152011.04.152011.04.15-2061.12.31受让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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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

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143邮科院混合型分拣机主控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019号2020SR00863232011.07.01未发表2011.07.01-2061.12.31受让中邮科技
144邮科院扁平件系统控制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92号2020SR00872962011.05.202011.05.202011.05.20-2061.12.31受让中邮科技
145邮科院RFID数据处理软件V9.1软著登字第4965999号2020SR00873032011.04.102011.04.102011.04.10-2061.12.31受让中邮科技
146邮科院高速通道嵌入式控制软件V2.0软著登字第4966001号2020SR00873052011.05.312011.06.012011.06.01-2061.12.31受让中邮科技
147邮科院邮件中文地址识别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6049号2020SR00873532010.07.302010.08.302010.08.30-2060.12.31受让中邮科技
148邮科院分拣系统与邮政综合网数据互通接口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6047号2020SR00873512011.05.302011.05.302011.05.30-2061.12.31受让中邮科技
149邮科院明信片门票检票软件V1.O软著登字第4966002号2020SR00873062010.08.102010.08.302010.08.30-2060.12.31受让中邮科技
150邮科院明信片门票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6042号2020SR00873462011.01.142011.03.252011.03.25-2061.12.31受让中邮科技
151邮科院无线手持终端速递收寄软件V2.8软著登字第4966045号2020SR00873492010.07.012010.07.022010.07.02-2060.12.31受让中邮科技
152邮科院信函识别软件V2.0软著登字第4971879号2020SR00931832010.07.012010.07.012010.07.01-2060.12.31受让中邮科技
153邮科院扁平件OCR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6041号2020SR00873452010.05.302010.05.302010.05.30-2060.12.31受让中邮科技
154邮科院景区门禁系统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6050号2020SR00873542009.10.012009.10.022009.10.02-2059.12.31受让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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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

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 日期保护期限取得方式权利人他项权利
155邮科院RTCS实时控制软件V2.0软著登字第4966000号2020SR00873042010.06.012010.06.022010.06.02-2060.12.31受让中邮科技
156邮科院OCR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96号2020SR00873002008.11.052009.01.012009.01.01-2059.12.31受让中邮科技
157邮科院RTCS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6040号2020SR00873442008.12.102009.02.012009.02.01-2059.12.31受让中邮科技
158邮科院邮件传输质量检测后台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94号2020SR00872982008.11.052009.01.012009.01.01-2059.12.31受让中邮科技
159邮科院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台账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93号2020SR00872972008.11.052009.01.012009.01.01-2059.12.31受让中邮科技
160邮政景区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965995号2020SR00872992008.11.222018.11.232018.11.23-2068.12.31受让中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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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

序号所有权人网站域名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取得方式有效期他项权利
1中邮科技cpte.com沪ICP备19015308号-1原始取得2001.05.05-2023.05.05
2广东信源xinsource.com粤ICP备07509646号-1原始取得2000.08.02-2026.08.02
3广东信源siwun.cn粤ICP备07509646号-2原始取得2012.12.18-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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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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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六、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的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四、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向发行人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六、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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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一、本公司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的意向;

二、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发行人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

三、本公司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可通过协议转让、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减持,且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若本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的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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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向发行人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六、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5%以上股东(国华卫星、航天投资)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国华卫星和航天投资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向发行人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四、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一、本企业/公司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因此,本企业/公司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的意向;

二、在本企业/公司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公司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发行人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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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企业/公司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可通过协议转让、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减持,且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若本企业/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企业/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其他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其他股东广州同得、中证投资、中金启辰、普洛斯、上海润驿和上海泓驿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向发行人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四、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对应权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泓驿或上海润驿)持有发行人股份对应权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杨效良、徐德荣、高宝华以及王江红)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购回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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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承诺减持行为严格遵守减持行为发生时对本人具有强制性效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数量、比例、通知公告、备案等的规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五、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戴奕、李存禹、竺维燕、范生淼、徐草、刘玉绒、赵博华、代铁山以及徐玲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购回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三、本人承诺减持行为严格遵守减持行为发生时对本人具有强制性效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数量、比例、通知公告、备案等的规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四、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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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规划内容如下:

“一、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情形时,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2、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时: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的股东投资款、上市公司分红等。启动该项选择的条件为:若公司回购股票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第三选择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启动该项选择的条件为:若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如有)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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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法律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

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5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该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在公司实施回购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回购公司股票方案:

(1)通过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履行完毕相关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如需)及控股股东内部审议程序之日起10日内就其有无股份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如有具体股份增持计划,应披露拟增持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在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控股股东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在提交增持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

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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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出具承诺如下:

1、发行人的承诺

“一、公司认可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预案》中规定的公司回购义务,公司将按照《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预案》所述职责。

二、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未按照《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一)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四)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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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的承诺

中邮资本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认可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并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公司回购义务,本公司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二、本公司将极力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效良、杨连祥、郝文宇、张战军、郭志朝、刘明阳、徐德荣、高宝华以及王江红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公司内部决策会议上,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决议/相关会议中投赞成票。”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上市之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买卖公司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

三、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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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及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启动股票回购有关的程序,依照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2、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的承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之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

三、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地位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及购回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3、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的承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之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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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

三、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及购回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一、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一、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为降低本次IPO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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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提升股东回报,以填补本次IPO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体措施如下:

一、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尽早产生收益。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确保专款专用。

三、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同时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深入实施既定的发展战略,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大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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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落实对投资者的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承诺确保上述措施的切实履行,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本公司若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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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如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七)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如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如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上述认定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期间银行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在此期间,本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2、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的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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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二、若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况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自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情形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公告回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方式、回购期限、完成时间等信息,回购价格为发行人A股股票的市场价格或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的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若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况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发行人召开的关于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本公司(通过控制的单位)将对发行人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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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一、本人已经认真审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确认申请文件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如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承诺如下:

“本公司已对中邮科技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中邮科技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向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身没有过错的情况除外。”

中邮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承诺如下:

“本公司已对中邮科技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中邮科技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向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身没有过错的情况除外。”

锦天城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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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为中邮科技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天健作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承诺如下:

“因我们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审众环作为本次发行的验资机构,承诺如下:

“本所为中邮科技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天健兴业作为本次发行的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如下:

“本机构为中邮科技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机构为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一、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三)如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决定确定;(四)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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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本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二)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三)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本公司若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一、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三)如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决定确定;(四)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三、如本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二)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三)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若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5%以上股东(国华卫星、航天投资)的承诺

除控股股东之外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国华卫星和航天投资承诺如下:

“一、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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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三)如本企业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决定确定;(四)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3、如本企业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二)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三)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本企业若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决定确定;(4)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如本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本人若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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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邮资本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资产管理,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和其他实体(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在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领域,本公司控制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业务存在一定重合,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

三、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在业务定位、产品与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实质区别,且上述两家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不存在对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本公司承诺会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类似业务对发行人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且会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对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促使相关企业放弃或转让与发行人的相同或相似业务。

四、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服务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五、本公司承诺将发行人作为本公司体系内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的唯一平台,本公司所有的相关业务将均以发行人为平台开展,本公司不会在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平台(包括新设平台)发展、投入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如发行人提出要求拟争取该等商业机会的,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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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款与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

六、本公司承诺未来不会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做出任何有损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八、本公司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公司将采取或接受本公司出具的《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中的措施。”

(2)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业务、报刊和图书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票发行业务、邮政汇兑业务、机要通信业务、邮政物流业务、电子商务业务、邮政代理业务及依法开办的其他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和其他实体(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在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领域,本公司控制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业务存在一定重合,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

三、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在业务定位、产品与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实质区别,且上述两家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不存在对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本公司承诺会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类似业务对发行人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且会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对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促使相关企业放弃或转让与发行人的相同或相似业务。

四、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服务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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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司承诺将发行人作为本公司体系内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的唯一平台,本公司所有的相关业务将均以发行人为平台开展,本公司不会在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平台(包括新设平台)发展、投入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业务。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如发行人提出要求拟争取该等商业机会的,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款与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

六、本公司承诺未来不会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做出任何有损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八、本公司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公司将采取或接受本公司出具的《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中的措施。”

2、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邮资本、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均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资金被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也不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三、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任何资金往来而使得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发行人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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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独立性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邮资本、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均出具了《关于独立性事项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证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

保证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保证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保证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保证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保证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发行人未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保证发行人机构独立

保证发行人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保证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发行人业务独立

保证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4、关于股东信息披露情况的专项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公司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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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除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情形外,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除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情形外,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形;

五、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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