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关于拟增资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产投”)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此次公司拟增资电控产投将构成关联共同投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借助电控产投平台,发掘优质投资标的,提升产业规模,提高盈利能力,助力公司打造产业集群,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电控产投原股东同比例增资,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拟增资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守廉 张新民 郭禾 王茤祥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