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浙江新能: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7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2-087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浙能高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高峰抽蓄”)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拟与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安水利”)、浙江立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立发”)、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斯特”)共同设立高峰抽蓄,其中绿能电力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0.5亿元,占股70%。

?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在未来实际经营中,新设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因自身发展需要,浙江新能控股子公司绿能电力拟与临安水利、浙江立发、杭州福斯特按70%、10%、15%、5%的股比共同设立高峰抽蓄,其中绿能电力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0.5亿元,占股70%。

绿能电力由本公司和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合资设立,本公司和浙能电力分别持有绿能电力51%和49%的股权。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341847322D法定代表人:董卫国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386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7月16日经营范围:库区房屋搬迁及水利水电开发项目的征迁、建设、投资与管理;销售:建筑材料(除砂石)。股东: 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临安水利保持独立,临安水利资信状况良好。

(二)浙江立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BTKJX71U法定代表人:陈立钻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云安路199号3幢1楼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7月13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力发电;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 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100%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浙江立发保持独立,浙江立发资信状况良好。

(三)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6798663875法定代表人:张虹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云安路199(3幢整幢)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8年9月23日经营范围:研发:生物技术、医药材料、化工材料、高分子材料;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销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器材、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包装材料、服装辅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股东:林建华75%,张虹25%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杭州福斯特保持独立,杭州福斯特资信状况良好。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浙江浙能高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杭州市临安区,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高峰抽蓄由浙江新能并表,纳入浙江新能管控体系,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占比出资方式
绿能电力105,00070.00%货币资金
临安水利15,00010.00%货币资金
浙江立发22,50015.00%货币资金
杭州福斯特7,5005.00%货币资金
合计150,000100.00%-

上述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高峰抽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绿能电力委派2名,临安水利委派1名,浙江立发委派1名,职工董事1名。高峰抽蓄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绿能电力和杭州福斯特各委派1名,职工监事1名。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新设立公司。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每1元出资额的认购价格为1元,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主业定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及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在未来实际经营中,新设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此,本公司将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风险防范与控制。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