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董事的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同意提名顾萃先生、龚新度先生、王竹倩女士、程金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窦红静女士、成荣光先生、杨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津贴方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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