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1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5日,以63.80元/股的价格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74.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2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