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
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7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张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 201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1 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 201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公司 201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此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未侵
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希会审字(2012)0841 号审
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 53,343,384.37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52,761,072.55 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为 181,826,535.92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463,994,200.93 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每一年度以现金方式的分红应当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但出现母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65%等情形时除外。
公司2011年资产负债率为70.65%。
鉴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企业规
模持续扩大,公司在建项目及经营活动需要运营资金;公司已于 2011 年半年度
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为了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地发展,公司 201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提交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内控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
到较好的执行,各种 内外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
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
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
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