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发展质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案》,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该修订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权机构的要求作适当的文字表述及其他调整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如需)。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 | 章程现有内容 | 章程拟修改后的内容 |
1 | 第一百〇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的具体人数由股东大会在此区间内确定。其中,外部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 第一百〇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
2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会由公司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六)负责公司环境、社会、管治(ESG)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有关建议; ……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由公司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六)负责公司可持续发展(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等),并向董事会提出有关建议; |
序号 | 章程现有内容 | 章程拟修改后的内容 |
…… | ||
3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核(审计)委员会。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组成,至少有三名成员,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成员须具有适当专业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知识。 审核(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组成,至少有三名成员,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成员须具有适当专业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知识。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五)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制度; …… |
4 |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占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占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并应有两名以上的独立监事。 …… |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占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占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并应有一名以上的独立监事。 ……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5 | 第十三条 若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公司战略发展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重大投资、机构设置等),议案提出人应在该议案事项形成的前期阶段开始向董事长(即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汇报。 …… | 第十三条 如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公司战略发展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重大投资、机构设置等),议案提出人应在该议案事项形成的前期阶段开始向董事长汇报。 …… |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