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有 限 公 司
Xigem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Co.,Ltd.
希会其字(2012)0015 号
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关
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保证专
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专项报告的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
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
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
贵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必要的鉴证程序基础上所作出
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西安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 年度本公司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 2009 年度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及
2011 年再融资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94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3 日以每股发行价格 8.58 元,发行了面值为 1 元的社会公众股 4,750.00 万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55 万元,扣除保荐费及券商承销佣金 1,726.42 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9,028.58 万元,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09 年 11 月 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另扣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
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394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634.58 万
元。
该募集资金净额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希会验字
[2009]第 0110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再融资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3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
7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90.66万股,每股发行价16.06元,
募集资金39,999.99万元,扣除保荐费及券商承销佣金2,402.4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7,597.51 万元,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账号 108220329323)37,597.51 万元。另扣减审核费、律师费、审计费、法
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01.99 万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395.51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2,490.66 万元,资本公积 34,904.85 万元。该募集资金净
额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希会验字(2011)第 073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一)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发行募集资金35,916.61万元,其中:
200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762.90万元,系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11,762.9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归还募集资金到位前预先投入的资金
11,762.90万元,该事项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希会审字
[2009]1044号”审核报告。201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478.7万元。2011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5,675.01万元。
按此计算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应有余额1,717.97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1,891.35万元,比应有余额多173.38万元,产生差异的原因为:
(1)用自有资金预先垫支的发行费用24.47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2)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累计产生利息收入149.4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共发生手续
费支出0.54万元。
(二)公司再融资发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37,395.51万元,其中:201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7,395.51万元,系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37,395.5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归还募集资金到位前预先投入的资金
37,395.51万元。该事项是根据本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增发招股
意向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根据公司整体规划,拟用于“西部地
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区草街示范园首期工程BT项目建设资金项目”。
本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拟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项目名称、估算
项目资金需求、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估算项目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本次拟
类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需求 拟投入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合川)
1、 试点区草街示范园首期工程 BT 项目 150,000 40,000 40,623.83 37,395.51
建设资金项目
合 计 150,000 40,000 40,623.83 37,395.51
为使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实施了上述募投
项目。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希会审字(2011)1083 号《关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