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公告编号:2022-054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晓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6,486,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0%。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优先股股东(不含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835,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86,6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同意优先股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份总数的0.00%;反对优先股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份总数的0.00%;弃权优先股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86,6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同意优先股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份总数的0.00%;反对优先股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份总数的0.00%;弃权优先股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二)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10,235,43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杨、于瑞婷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