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1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志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同意向76名激励对象共授予256.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马莉、张宏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田新生、许硕、安淑敬、董立卫、段君婷、姚新平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方大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