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淮北矿业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785,404,03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1.962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方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陈金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邱丹先生,独立董事黄国良先生、刘志迎先生、裴仁彦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邱丹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785,303,934 | 99.9943 | 100,100 | 0.0057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783,057,789 | 99.8685 | 2,346,245 | 0.1315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 |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80,022,494 | 98.7134 | 2,346,245 | 1.2866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刚、章钟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李刚、章钟锦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