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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威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5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HONGBO YAO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923,5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2.78%)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HONGBO YAO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84,4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0%)。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威科技”)于2022年11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HONGBO YAO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HONGBO YAO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任职情况持股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HONGBO YAO

HONGBO YAO董事长93,923,53962.7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HONGBO YAO先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姓名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拟减持的股份占其本人总持股的比例不超过

HONGBOYAO

HONGBO YAO首发前股份集中竞价、大宗交易5,984,4674.00%25%

(二)HONGBO YAO先生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ONGBO YAO先生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减持人员出具的《股票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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