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有效,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公司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有利于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人员,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贺启中: | 蔡戎熙: |
王正浩: | 李德祥: |
曾高军: | 黄星: |
王一乔: |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