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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1-14

关于对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04号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债权人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称,你公司债权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于2022年9月将其持有的你公司子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众安康”)债权项目挂牌转让,本息金额合计约1.03亿元,汕头市源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源泰”)竞拍取得该债权,债权转让价格为1,200万元。2022年10月31日,你公司、你公司子公司众安康与汕头源泰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在主债务人由众安康变更为你公司后,汕头源泰同意对你公司不可撤销并无条件豁免债务本息9,289.82万元。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问题进行核实并说明:

1、请你公司说明汕头源泰取得前述债权后再对债权进行豁

免的原因,相关债权转让及豁免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2、请你公司说明本次豁免债务的会计处理,及对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

3、请核实汕头源泰债务受让及豁免行为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情况,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前是否已获得有效、充分的授权,相关行为是否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结合上述情况明确说明上述债务豁免是否确为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 11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2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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