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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彩高科: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5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贵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鑫”)及其关联方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其未按照《民事调解书》〔2018〕豫民初17号履行贵金属交付义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执2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该案件由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2019年1月25日、2020年1月3日、4月30日、7月31日、8月1日、2021年12月11日、2022年7月15日、8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重大诉讼进展

经过法院前期执行,公司已收到法院执行款8,078.67万元,同时法院裁定被执行人持有的上海浦东江南村镇银行3%股权作价400万元过户给公司抵债。近期,公司协调法院推进对查封的上海贵鑫液化贵金属处置工作,根据最新检测结果,公司初步判断该项被查封资产预计可回收金额降低,存在减值迹象。

三、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当前公司贵金属账面净值10,703万元,扣除公司已收到的法院执行款及银行抵债股权资产金额,根据被查封资产上海贵鑫液化贵金属最新检测结果,出于谨慎性考虑,预计该事项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2,300万元,影响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以经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协调法院继续向上海贵鑫及其关联方追缴资产,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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