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忻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3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05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两位独立董事陈少杰先生、应振芳先生因为工作原因通过通讯方式列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方洁媛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及修订<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34,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爽、杨北杨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