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股东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18.0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20,000股。
?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
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转让方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晶丰明源首发前股份13,320,000股,占晶丰明源股份总数的21.18%。
(二)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1 | 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320,000 | 21.18% | 950,000 | 620,000 | 0.99% | 20.19% |
合计 | 13,320,000 | 21.18% | 950,000 | 620,000 | 0.99% | 20.19% |
(三)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实际受让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期(月) |
1 |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50,000 | 0.40% | 6个月 |
2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50,000 | 0.40% | 6个月 |
3 | UBS AG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120,000 | 0.19% | 6个月 |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2年11月8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晶丰明源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8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15家、证券公司9家、保险机构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家、私募基金11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3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18.0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2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