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2号)(以下简称“批复”),现将该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9,068,00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发行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秘办公室电话:0573-82793013邮箱:flat@flatgroup.com.cn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周琦、胡伊苹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电话:021-38674877邮箱:lizhuoxuan020811@gtjas.com
fanhua@gtjas.com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