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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4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2-127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1月4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钟文明、寿淼钧、毛磊、梅乐和、罗春华因工作和疫情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毛磊、罗春华、梅乐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相关登记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周芳女士、肖长锦先生、钟文明先生、朱佳军先生、朱云国先生以及寿淼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周芳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肖长锦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钟文明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朱佳军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朱云国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寿淼钧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毛磊、罗春华、梅乐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毛磊先生、梅乐和先生、罗春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罗春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毛磊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罗春华女士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梅乐和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提请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需要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通知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2-1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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