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2-137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0日,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22,19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2,8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6,832,655.67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8,174,120.18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生命科学仪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3,809,330 | 0 | 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2,269,575 | 0 | 0% |
3 | 技术服务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5,523,520 | 0 | 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071,410.49 | 0 | 0% |
合计 | - | - | 332,673,835.49 | 0 | 0% |
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574906933110177 | 183,809,330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94130078801988660067 | 82,269,575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支行 | 33150198513600003714 | 45,523,520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东城支行 | 8114701013100441380 | 23,604,348.09 |
合计 | - | - | 335,206,773.09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生命科学仪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向董事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新芝生物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于新芝生物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