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0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1月4日以电话方
式通知
5.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虞明霞女士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监事会主席虞明霞因疫情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刘文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