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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4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斯诺威公司破产重整案的议案》;

董事会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授予管理层自授权之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人民法院作出批准的裁定或者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之日期间内代表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收购斯诺威股权及债权资产、参与斯诺威破产重整案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各类交易事项以实现重整目的的权利。授权额度在各类交易事项项下的使用及累计计算,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管理层应当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方案制定、提交、实施、变更等,若管理层在行使前述授权过程中,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所规定之股东大会审议权限的,应当及时报告董事会另行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决策。授权期限届满,破产重整尚未完成的,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决议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斯诺威公司破产重整案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鑫蓝(成都)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鑫蓝(成都)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现金增资14亿元人民币,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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