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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核:关于收到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2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2-082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日,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债权人江苏方能热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法院”)申请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2020年11月19日,莱山法院裁定受理烟台台海核电重整,并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工作组为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各项工作。2021年3月8日,莱山法院裁定烟台台海核电与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债权申报公告。2022年2月16日,莱山法院裁定撤销(2020)鲁0613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关于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合有限公司合并重整部分,烟台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继续合并重整。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25日、2021年3月13日、2022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078、2021-024、2022-007)。

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发来的《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管理人拟定于2022年11月28日下午14:30召开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通知公告如下:

一、 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下午14:30。

二、 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形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可自行选择在电脑端或者手机端参会,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人可以通过电脑,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登录页(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网站,输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

2.债权人可以通过手机,在微信中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账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手机参会请连接网速较快的无线Wi-Fi网络,尽量减少使用手机流量上网,避免中途接电话后影响开会效果。注意:手机端参会,必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参会,无法通过手机浏览器参会。

债权人一般会在召开会议前两天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含有用户名账号及密码的短信,请债权人登记的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务必确保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收到的短信。

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本次会议的有序召开,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码之后,于2022年11月27日22:00前登录会议进行测试。如有问题,请于本次会议召开之前及时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人:侯律师;联系电话:

18663817276)。正式会议当日,请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并进行投票表决。

三、 会议主要议题

1、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补充核查债权的说明,债权人核查《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债权表二》;

3、管理人作关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并回答债权人共性典型问题;

4、债权人会议审议及表决《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四、表决事项的说明

本次债权人会议将对《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采取网络投票和书面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债权人可选择任一方式进行投票,两种投票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风险提示

1、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本案由莱山法院审理,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8月19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4、公司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自2019年度至今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均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5、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

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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