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业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服务质量及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确定。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