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为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箭牌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箭牌家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7号)核准,箭牌家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09,5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5,008,675.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35,773.6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5,872,901.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到账,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2SZAA5B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智能家居产品产能技术改造项目 | 48,192.30 | 45,000.00 |
2 | 年产1000万套水龙头、300万套花洒项目 | 68,000.00 | 36,000.00 |
3 | 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17,364.00 | 10,000.00 |
4 | 数智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9,054.75 | 5,000.00 |
5 | 基于新零售模式的营销服务网络升级与品牌建设项目 | 26,310.38 |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34,000.00 | 19,587.29 |
合计 | 202,921.44 | 115,587.29 |
为加快项目建设,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投资,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1、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1,228.23万元,拟置换金额31,228.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1 | 智能家居产品产能技术改造项目 | 45,000.00 | 20,446.88 | 20,446.88 |
2 | 年产1000万套水龙头、300万套花洒项目 | 36,000.00 | 10,434.23 | 10,434.23 |
3 | 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10,000.00 | 347.11 | 347.11 |
4 | 数智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5,000.00 | - | - |
5 | 基于新零售模式的营销服务网络升级与品牌建设项目 | - | - |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19,587.29 | - | - |
合计 | 115,587.29 | 31,228.23 | 31,228.23 |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22SZAA5F0003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
报告》。
2、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金额为6,870,057.81元,拟置换金额6,870,057.8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行费用(不含税)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 拟置换金额 |
1 | 承销、保荐费用 | 45,750,260.27 | - | - |
2 | 律师费用 | 5,000,000.00 | 283,018.87 | 283,018.87 |
3 | 审计、验资费用 | 11,698,113.21 | 6,037,735.85 | 6,037,735.85 |
4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 5,849,056.60 | - | - |
5 | 发行手续费用 | 838,343.58 | 549,303.09 | 549,303.09 |
合计 | 69,135,773.66 | 6,870,057.81 | 6,870,057.81 |
上述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22SZAA5F0003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作出安排:“为加快项目建设,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31,915.24万元,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1,915.24万元人民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2SZAA5F0003号),认为箭牌家居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2年10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1)箭牌家居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箭牌家居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箭牌家居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箭牌家居使用募集资金31,915.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杨锐彬 史松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