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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2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为本公司提供增信措施,并支付担保费用不超过4,860万元。

? 本次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但不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对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本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ABN)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申请在交易所市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产品不超过30亿元,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为提高证券化产品的资信等级、降低融资成本,同意本公司接受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和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产品提供增信措施,并按年化费率不超过0.27%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将按照每次实际发行

金额、提供的增信措施金额和时间支付费用,担保费用总额预计不超过4,860万元。本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建工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的规定,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预计接受建工控股的增信措施支付担保费用总额不超过4,860万元,担保费用最高额超过3,000万元但不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对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00149861466W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成立日期: 1989年06月30日注册资本:391,063.25万元股东及出资比例:安徽省国资委出资61%,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9%。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信息中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末,建工控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3,783,184.51万元,净资产2,145,503.1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71,462.10万元,净利润177,386.71万元。建工控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提高公司拟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信等级、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和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产品需要提供增信措施。公司拟接受建工控股为上述产品提供增信措施总额不超过60亿元,担保费用年化费率不超过0.27%,担保费用总额预计不超过4,860万元。建工控股提供全额增信后本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公司将按照每次实际发行

金额、提供的增信措施金额和时间支付费用。

本次担保费率依照市场定价,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建工控股增信措施并支付担保费用,可以提高公司拟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信等级、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担保费率依照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原则,依照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时运先生、刘家静先生、王淑德先生、杨广亮先生和李有贵先生回避了表决,本项交易获得表决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为了有利于提高上述证券化产品的资信等级、降低融资成本,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担保费率依照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本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徽建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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