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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监事会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1

公告编号:2022-128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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