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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信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发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中科信息拟将首发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6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49号)文核准,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5元,共募集资金合计19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7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7月19日到位,且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7月20日出具的XYZH/2017CDA103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实施主体
1数字会议系列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5,536.00中科信息
2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3,662.00
3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467.00
4烟草智能物流应用系统升级开发及产业化4,090.00
合计15,755.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或调整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数字会议系列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做部分变更;同时,终止“烟草智能物流应用系统升级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后,“数字会议系列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成都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科”),投资额度由5,536万元调整为2,888万元,实施周期由两年调整为五年;“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额度由3,662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实施周期由两年调整为五年,即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由2,467万元调整为1,680万元,实施周期由两年调整为四年,即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经公司2020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闲置募集资金9,187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中心升级改造”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成都中科,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

经公司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之一“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64.2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7月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民南路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日实施主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及适当延期的议案》,其中将原募投项目“数字会议系列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将调整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而形成的冗余募集资金共计9,187万元按照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经公司2019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浙商银行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的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浙商银行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中科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重新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2020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闲置募集资金9,187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中心升级改造”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2月18日,成都中科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

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海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之一“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64.2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存款方式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030040033050.00已注销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030040032914,160,573.82活期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030040033130.00已注销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030040032674,909,692.35活期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030043632878,823,875.50活期
合计17,894,141.67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数字会议系列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数字会议系列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按照预定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结束,经过多年的辛勤工作,已建设完成。最终实现了以下产品的升级和研发,进

一步提升了公司盈利能力:开发出面向大规模选举的电子选举系统;丰富表决系列产品线,完善智能会议整体解决方案;升级现有报到系统并该拓展系统在身份验证领域的应用;开发高端国产化音频会议系统。项目累计投入2,458.80万元,节余808.28万元。

2、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按照预定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结束,经过近5年的辛勤工作,初步达到了项目设计目标,先后完成了“高速机器视觉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 “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升级”和“四大方向的创新产品研发”三个方面的工作,保持和巩固了公司在高速机器视觉领域的领先技术优势,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产品盈利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项目累计投入1,162.95万元,节余981.13万元。

(二)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述拟结项的“数字会议系列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累计已投入金额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节余募集资金占比
1数字会议系列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5,536.002,888.002,458.80808.28379.0827.99%
2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中心升级改造3,662.002,000.001,162.95981.13144.0849.06%
合计9,198.004,888.003,621.751,789.41523.1636.61%

截至2022年9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1,789.4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1,266.25万元,利息收入523.1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6.6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1,789.41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专户注销手续。

七、本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并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可以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同时,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八、相关审议和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数字会议系列产品升级及产业化”和“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中心升级改造”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整体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数字会议系列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合理、合规,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科信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会议系列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此外,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募投项目“烟草智能物流应用系统升级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终止;经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6月30日结项。截至本公告日,中科信息首发全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邢 磊 张 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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