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2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和经营策略,为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变更公司英文名称,英文简称不变,同步修订现行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总额的29.06%。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