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相关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决议。
二、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
三、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情况,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此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四、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七、对《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八、对《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我们一致同意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
独立董事:梅慎实 赵丽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