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1月11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10月31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何培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开展境内外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由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追加至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相关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2年11月28日14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