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获得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集团)发来的《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星化司发[2022]42号),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二、同意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数量的35.83%(含本数)。
三、如发行过程中对上述发行方案作出调整,请及时将调整后的方案重新报我司审批。
四、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工作请遵照证券监管机构和国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