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张军立先生、刘昌松先生、罗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工作经历、教育背景、专业资格等相关情况,我们认为张军立先生、刘昌松先生、罗立女士具备相关法规规章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张军立先生、刘昌松先生、罗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推进城市更新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
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屈文洲 蔡元庆 孔英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