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三季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2〕第 7 号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你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你公司无法预计代关联方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楠”)偿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1.92亿元欠款的可能性及金额,你公司未对相关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你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西安天楠对中国华融1.92亿借款已发生逾期且西安天楠已无法偿还前述逾期债务。
请结合西安天楠对中国华融借款逾期情况、相关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诉讼进展等,自查说明你公司对西安天楠前述借款是
否负有担保责任,你公司前述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解决进展。请进一步说明你公司在西安天楠相关债务到期后是否将继续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若是,请对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2.10 条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年审会计师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21,84.90万元,其中包括应收山东希努尔男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及应收投资性房地产转让款等。请以表格形式罗列应收投资性房地产转让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对象、应收款金额、转让时间、预计回款时间等,并结合前述应收股权转让款的合同条款、欠款方经营情况、财务数据、还款能力、期后追偿情况、其他应收账款账龄等,说明收款进展是否符合约定,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
3、2022年前三季度,你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27,777.31%,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去年同期增长2,858.74%,主要是本期处置商铺所致。请补充披露前述损益涉及的具体资产、交易时间、交易价格、转让价款支付情况、资产过户完成时点、相关损益确认时点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等。
4、2022年前三季度,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比年初增长345.58%,主要是本期新增铝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收益比去年
同期增长1,333.24%,主要是本期套期保值确认收益所致。请补充披露期货持仓规模和铝等现货采购规模的匹配情况、期货合约风险敞口情况、是否实现了有效套期保值或达到减少价格波动影响的目的、相关业务具体会计处理过程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1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