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通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次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1日出具了《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6号),同意会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928,364股,并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59,283,63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7,792,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966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490,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33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2,296,41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50%,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11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配售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296,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限售期为24个月,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1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2,296,418 | 0.50% | 2,296,418 | 0 |
合计 | 2,296,418 | 0.50% | 2,296,418 | 0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2,296,418 | 24 |
合计 | 2,296,418 | -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会通股份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 刘纯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