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0508 A 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 2012-02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上午在上海虹杨宾馆 2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8
人,实到 8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占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并提
交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
议案》。
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违规性操作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意见的
议案》。
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财务报告监事意见的议案》。
公司严格执行了财经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
度,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准确、完整,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 201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发
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与监事会检查的结果一致。
迄今为止,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中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监事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始终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勤勉地履
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
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运作规范,坚持执行公司外延式扩张和内
涵式增长的发展战略,超额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经营效益大幅提
升,工作成绩突出。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
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亦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意见的议案》,
并发表了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
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价格以政府、行业定价、市场价格
或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咨询报告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