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股东钱苏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苏晋于2022年5月6日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智城”)、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深智城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张小红签署了《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或文件。根据《合作协议》,钱苏晋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其所持公司1200万股股份质押给深智城,作为履行协议约定的差额补足义务和业绩补偿的增信措施。公司近日接到钱苏晋先生通知,获悉钱苏晋先生为履行上述协议义务,已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200万股股份质押深智城,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 否 为 补 充 质 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钱苏晋 | 是 | 12,000,000 | 41.27% | 3.83% | 否 | 否 | 2022-11-09 | 解除质押之日 |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作为履行《合作协议》约定的差额补足义务和业绩补偿的增信措施 |
合计 | - | 12,000,000 | 41.27% | 3.83% | - | - | - | - | - | - |
截至2022年11月9日,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钱苏晋 | 29,079,720 | 9.27% | 0 | 12,000,000 | 41.27% | 3.83% | 0 | 0 | 0 | 0 |
张小红 | 12,789,780 | 4.0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41,869,500 | 13.35% | 0 | 12,000,000 | 28.66% | 3.83% | 0 | 0 | 0 | 0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是钱苏晋为履行《合作协议》约定的差额补足义务及业绩补偿义务而实施,不涉及个人融资事项。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