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261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49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2022年
月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2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
月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
万股,授予价格为
.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授予日:
2022年
月
日
、授予数量:
146.90
万股在本次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鉴于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
万股变更为
.
万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授予对象: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授予人数:
人在本次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鉴于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人变更为
人。
、授予价格:
.
元/股
、实际授予数量和拟授予数量的差异性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
名激励对象授予
.
万股。(
)2022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中,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名调整为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万股调整为
.
万股。(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
万股,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
万股,上述
名激励对象放弃的
.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人变更为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58.70
万股变更为
.
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万琳君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5.00 | 30.63% | 0.58%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98人) | 101.90 | 69.37% | 1.32% | ||
合计 | 146.90 | 100% | 1.91% |
注: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
个月、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
月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CDA80003):经审验,截至2022年
月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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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各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股权激励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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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
,
.
元,差额
,
,
.
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
万股,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
月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6,961,822.
股增加至
,
,
.
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随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
,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
%。授予完成后,刘随阳先生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下降至
.
%,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7,711,822.00 | 1,469,000.00 | 59,180,822.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250,000.00 | 0 | 19,250,000.00 |
总计 | 76,961,822.00 | 1,469,000.00 | 78,430,822.00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于2022年
月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2022-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146.90 | 2,066.88 | 292.53 | 1,163.46 | 449.21 | 161.68 |
注: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