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127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申购配售情况
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北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333.00万股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至2,55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22,353.38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总股本的11.42%。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22年
月
日(T日)结束。
(一)网上申购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22年
月
日(T日)结束。
(1)有效申购数量:3,880,582,400股
(2)有效申购户数:100,240户
(3)网上有效申购倍数:175.12倍(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二)网上配售情况
(1)有效申购数量:3,880,582,400股
(2)有效申购户数:100,240户
(3)网上有效申购倍数:175.12倍(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根据《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上配售原则,本次网上发行获配户数为28,458户,网上获配股数为2,216.00万股,网上获配金额为13,916.48万元,网上获配比例为
0.57%。
二、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上配售原则,本次网上发行获配户数为28,458户,网上获配股数为2,216.00万股,网上获配金额为13,916.48万元,网上获配比例为
0.57%。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合计337.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15.18%(不含超额配售部分股票数量),发行价格为6.28元/股,战略配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2,116.36万元。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合计337.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15.18%(不含超额配售部分股票数量),发行价格为6.28元/股,战略配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2,116.36万元。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实际获配数量(万股) | 非延期交付数量(万股) | 延期交付数量(万股) | 限售期安排 | ||
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 0.00 | 40.00 | 6个月 | ||
2 | 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00 | 0.00 | 88.00 | 6个月 | ||
3 |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资管-晨鸣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45.00 | 4.00 | 41.00 | 6个月 | ||
4 | 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45.00 | 0.00 | 45.00 | 6个月 |
伙) | |||||
5 | 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兼济精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4.00 | 0.00 | 44.00 | 6个月 |
6 | 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30.00 | 0.00 | 30.00 | 6个月 |
7 | 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00 | 0.00 | 30.00 | 6个月 |
8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0.00 | 15.00 | 6个月 |
合计 | 337.00 | 4.00 | 333.00 | - |
战略配售股份的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首日起开始计算。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战略配售股份的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首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北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2022年11月7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333.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13.04%;同时网上发行数量扩大至2,216.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发行股份数量99.82%,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86.80%。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2,55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22,353.38万股,发行总股数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11.42%。
四、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北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2022年11月7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333.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13.04%;同时网上发行数量扩大至2,216.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发行股份数量99.82%,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86.80%。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2,55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22,353.38万股,发行总股数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11.42%。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541.84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679.97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930.11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068.21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审计及验资费用:358.49万元;
(3)律师费用:232.08万元;
(4)信息披露费用:21.16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21.19万元(若全
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一)发行人: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彭晴
地址:江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东路18号
联系人:夏卫军
联系电话:0513-6822333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3210846
发行人: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1月11日
公告编号:2022-127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公司全称 |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简称 | 恒太照明 |
证券代码 | 873339 |
发行代码 | 889339 |
网上有效申购户数 | 100,240 |
网上有效申购股数(万股) | 388,058.24 |
网上有效申购金额(元) | 24,370,057,472 |
网上有效申购倍数 | 175.12 |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万股) | 2,216.00 |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 | 99.82% |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万股) | 2,216.00 |
网上投资者认购金额(元) | 139,164,800 |
网上投资者获配比例(%) | 0.57% |
网上获配户数 | 28,458 |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 | 4 |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 | 0.18% |
包销股票数量(万股) | 0 |
包销金额(元) | 0 |
包销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 | 0% |
最终发行新股数量(万股) | 2,220.00 |
注:本表所述战略配售数量为战略投资者获配的非延期交付股份数量。